半年,新华农场新农村办在总局以及分局新农村办的指导下,按照总局党委提出的“抓城、强工、带农”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农场的整体拆迁工作,求真务实、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目标。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机构建设,认真做好拆迁的基础工作,确保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新华农场新农村办在去年拆迁一个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4个居民点,工作量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人员短缺的问题。场新农村办年初进行了部分人员的调整工作,加强配备了2名基层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农村办工作人员紧张的问题。同时积极与省诚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取得联系,为尽早的开展入户调查评估工作争取到宝贵的时间。
2、总局、分局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拆迁工作。
2009年3月19日 总局建设局副局长张艳滨一行3人来农场(分公司)检查整体拆迁工作,分公司总经理俞新利、副场长姜洪财带领新农村办、整体拆迁办公室相关人员就拆迁工作进展做了详细汇报。分局建设局局长马兴龙等陪同。
3、 认真做好被拆迁单位的资产评估工作
2009年3月19日-25日 由农场聘请的xx省农垦诚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我场原四校、27作业站、原33队、原鹿场4个拆迁居民点的房屋进行了逐户勘察,拆迁办工作人员同时入户摸底调查。整个入户调查工作历时 15 天,为下一步实施拆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 多次召开拆迁专项会议,认真听取基层拆迁单位意见
4月20日 农场(分公司)召开拆迁工作会议,针对2009年居民点整体拆迁实施方案向拆迁涉及到的宝山管理区、莲花管理区及拆迁点作业站基层领导征求意见,听取基层单位负责人关于拆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制定出台《新华农场新华分公司2009年居民点整体拆迁实施方案》
4月26日 农场(分公司)领导班子立会集体研究2009年居民点整体拆迁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拆迁补偿方案及居民安置办法,确保完成拆迁工作任务。
6、 协助评估公司将4个拆迁居民点的房屋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5月10日,场新农村办协助省评估公司开始在鹿场、四校、老33居民点、27作业站进行为期七天的房屋评估结果公示。通过公示,及时解答被拆迁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为下一步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 场拆迁办与被拆迁户签订《整体拆迁安置协议》
新华农场拆迁办自5月25日开始与被拆迁户签订第一份拆迁安置协议来,截止到6月16日以来累计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01 份,占应被签订拆迁安置户的.34%,参与集资建楼97户,占应被拆迁安置户的33%。目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被拆迁户因生活困难买不起楼,加之管理区及场部地区的平房价格攀升,导致部分被拆迁户买不起房子的现象出现。还有部分被拆迁户要求到所在管理区自建平房,农场无法满足其要求。
2、原老33居民点的部分被拆迁户因无产权证,所以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按照规定只能享受评估作价的80%,有部分被拆迁户个人感觉不合理。
3、部分拆迁户存在着办理完集资建楼手续后转让建楼资格的现象,这可能会导致今后一段时间内被拆迁户与转让人之间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困难等问题出现。
4、因27居民点被农场划定为专门的畜牧养殖小区,部分被拆迁户存在着办理土地使用变更手续困难的问题。
5、新农村试点单位要求必须是新建住房,因我场是存续农场,且存在着基础差、底子薄、资金紧张等问题,因此,在危旧房改造上存在着一定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1、制定第二批新农村试点管理区试点建设规划,落实新农村试点规划编制任务。
2、派驻新农村试点管理区指导员,加强指导员与莲花管理区沟通与联系。
3、按照2009年居民点整体拆迁实施办法继续签订整体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召开拆迁阶段工作会议,向被拆迁单位通报情况并且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5、做好整体拆迁居民点房屋拆迁安全监督、检查验收以及补偿款发放工作。
6、制定农场长期居民点整体拆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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