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病员开展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救治运输等服务,以救死扶伤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有症状的病员和伤员,也包括不能自理或活动受限有医疗护理依赖的老年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院长的工作职责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并为总经理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
1、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2、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有关诊断、治疗、护理、院感等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纠正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
5、负责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员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病人的就诊情况,征求病人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7、组织检查转诊、会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对医疗业务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的职业道德建设、医疗服务措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9、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医院的医疗业务运行情况并接受不定期工作质询
10、实施员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总经理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
11、处理医院的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
二、工作权力
1、对医疗业务系统员工的管理权
2、对医疗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用的提名权和建议权
3、对所属下级的监督、检查权
4、对所属下级的考核权7
5、对所属下级的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6、对所属下级工作争议的调解与裁决权
7、对所属下级工作差错的责令整改权
8、对总经理工作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建议权
9、对医疗用品采购的审批权(如500元以内采购审批权,具体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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