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机关各办: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起步之年,是建立健全“后世博”各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之年,也是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的攻坚之年。根据青安委〔201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将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2011年政府首要工作任务的要求,深刻吸取“2·21”和“11·15”事故教训,围绕韩正市长提出的安全生产“四个必须”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主线,重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总目标。
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督促、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督促、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和落实企业“一岗双责制”,实施责任制层层签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每位员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的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工艺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深入作业现尝参与班组安全活动、联系重点生产作业区域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管理数据库,全面引导企业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对存在重大隐患、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或屡次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和完善约见法定企业代表诫勉谈话等警示制度。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镇安监中心、村(居)、公司监管分队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职责,发挥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和监察装备保障。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依法从重处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
(三)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镇安委会要加大履职考核力度,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全镇、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镇级开发公司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以及构成较大事故隐患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确保企业商贸、道路交通、火灾、特种设备等无死亡事故。
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情况季度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通报、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公布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一)更加有力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着力加强影响城镇安全运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开发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2·21”和“11·15”事故为鉴,全面排查影响城镇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大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
安管中心、规保办、公安派出所、住宅保障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综治办、昌宏公司等部门要重点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燃气使用、高层建筑(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地下空间)、农业机械、废品回收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掌握分布在城镇各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情况,研究落实治本之策,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要对下属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整改资金,着力推进行业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对列入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支持。
着力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通报督办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隐患风险评估,落实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和防触电防坠落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危险路段、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闲置厂房出租场所等重点的“每季度一次排查”工作。
(二)更加有力地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源头防治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源头防治。
公安派出所、安管中心、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对下属单位火灾源头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目标考核、消防安全风险定期评估等安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等软环境、硬实力建设。做好综合整治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顽症的协助指导工作,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大环境,完善公共消防安全设施,推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建设。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收缴、销毁工作力度。
公安派出所、安管中心、规保办、城管分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制定实施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性指导意见。重点推进镇级危险道路治理,实施镇级危险道路管理挂牌制度。完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分析研判体系化、事故防控预警的层级化和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闭环管理信息化、深化事故多发道路的科学分析、滚动排查、及时预警、治理监管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安全服务能力。
公安派出所、安管中心、经发办、社发办、食监所、文体中心相关部门要督促大型超市、商尝酒店、公共娱乐场所、校园、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投入,落实设施的维护保养资金,确保其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为公众提供更趋人性化、合理化的安全保障服务。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大型活动、大型赛事的安全防范。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公众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保护自救的处置能力。
规保办、建筑部门以市府出台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为契机,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资质管理等。要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分包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市场稽查制度、信息化的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经发办、安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划布局,进一步推进非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2年前统一规划和布局调整。安管中心要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严格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和总量控制。实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备案制度,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视频监控以及装置设施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参数的实时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会同镇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控。
安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继续推动全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并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单位和重点特种设备的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完善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监管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昌宏公司、住宅保障办要督促加强对燃气管线和设施,尤其是重要地段、重要管网及设备的巡查力度,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对关键燃气基础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加强对老旧公房、出租房集中区域的用户入户安检工作监督。
农业服务中心要抓好农机监理源头管理工作,加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工作力度,强化农机作业场所静态和动态安全监管。
安管中心、卫生部门要广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备案,规范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强度、浓度监测,推进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
二、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要对下属单位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公安派出所、安管中心、居委、物业公司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整治。狠抓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易燃易爆、居民住宅、闲置厂房出租等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民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规保办、建筑公司、安管中心要开展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对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基坑围护、脚手架搭设等安全设施的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严格督促专项施工方案落实。
公安派出所、安管中心、城管分队要深化危险路段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
安管中心要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对重点设备、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治理,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规保办、住宅保障办、物业公司、居委要开展高层住宅、公房小区、二级旧里以下等楼道堆物、居民乱停车道路阻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和治理。
安管中心要对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整治。
四、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培训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要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要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做好新员工的“传、帮、带”。继续推进和强化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探索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努力营造安全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深化道路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建筑、特种设备、燃气等宣传联动战略,积极拓展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科普等资源普及安全知识,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普及灾害逃生知识,全面提高逃生意识和能力。安管中心、公安派出所、工会、团委、文体中心、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专题宣传活动,共同筹划好第一个“11·15城市公共安全日”的专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文化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大众安全文明行为,广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深查舆论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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