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画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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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科培教育中心 闵鑫
我的自画像画好了!你看,我的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头发黑黑的,像一片黑色的草地。
我的脸圆圆的,像一个红苹果,微笑的时候,脸上就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我的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黑葡萄,思考问题的时候,我的两颗“黑葡萄”就会滴溜滴溜地转动,好象会说话。
我大鼻子翘翘的,像一个滑滑梯。
我的嘴巴大大的,像是两片花瓣,笑起来像花儿一样的灿烂。
我的耳朵大大的。像是阿拉伯数字里的“ ”一样。
我非常喜欢打篮球,每天放学后我都要和爸爸在院内打打篮球。
这就是真实的我。
我的自画像2
我叫敖瑗晨,小名叫瑗瑗,是学生路小学七年级的小女生。校讯通博客上的瑗瑗宝贝照片就是我,爸爸说我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比男孩子都淘气。
我从小就喜欢留长头发,还经常到商场卖头饰的地方梳一个“火色”头。可是,现在上小学了,头发剪短了,也没时间去梳“火色”头了。小学就是和幼儿园不一样,睁开眼睛就学习,直到晚上睡觉,天天就盼望着过周末,那时候才有玩的时间。
爸爸说我淘气,我非常同意他的评价。看看我小时候的照片和视频就知道了。爸爸为我拍了六百多张照片和九百多段视频呢!从咿呀学话直到现在的淘气妞。第一次吃冰棍、第一次靠着柜子学走路……有一段视频是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爬上电视柜,站在电视柜上下不来,哇哇的直叫,也没人把我抱下来,还是我自己蹭着屁股滑了下来,却又转身爬了上去。我喜欢和男生玩,和男生比赛跑步,比赛爬梯子,抓着吊环翻跟头……而且还经常磕磕碰碰受点伤,这些女生都玩不来。
说了许多不好的,再说点好的吧!我喜欢唱歌、跳舞、读书,还学了古筝。我会的歌可多了,多数是少儿歌曲和经典歌曲,如《歌唱二小放牛郎》、《好奇的小蜜蜂》、《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映山红》、《天路》等等,这也是受爸爸妈妈的影响。因为,他们喜欢那些经典老歌。爸爸说我三岁多的时候,一次跟着电脑学唱《红星闪闪》,一学就是两三个小时,出去玩都不去,嗓子差一点唱坏了。
周围的人都说我聪明,可我现在的考试成绩一直没有进入班里的前几名,爸爸很生气,我也没有办法,粗心大意、丢三落四的老毛病就是改不掉。如果哪位医生能够治好这粗心的病,打针输液我都愿意。
还有很多,就这样简单描绘一个我自画像的简笔画吧。希望我的自画像会越画越美丽,越画越有光彩。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观查昆虫。一到星期六,我带上小表弟去草丛中搜寻和观查昆虫,有七心瓢虫,甲虫,天牛,独角仙,蚂蚁……这些都是我们的宝贝。
这就是我,一个梦想成为昆虫学家的我。
我的自画像3
我是一个女生,名字很特别,是四个字。长相并不突出,身体上稍有点儿缺点,不过这并不影响什么。
我喜欢读书,各种各样的书我都能读,但最喜欢的还是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喜欢小说里的主人公,特别是他说过的那段有关“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的名言。
我的爱好很广泛,喜欢看书、朗诵、唱歌、弹琴。我还会指挥,各种拍子都难不倒我。
我的作文比较好,也许是妈妈影响吧!最近我特别喜欢写老师。刚转来不久就急的不行了,总想找机会写写我的新班主任,恰巧,第一篇就是写人的,我心想:机会来了。便把目标定在了老师身上。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饭,一直把作文写到6点多,一下写了六百多字。说真的,妈妈现在教的初中生,每次作文的要求才600多字。(也许是妈妈对他们的要求。)当她看到我作文的时候说:“你的'作文写的比我学生都强。”但我觉得,这不算什么。
我的脾气也非常固执。比如写第一篇作文的时候,要求的题目明明是《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就是不喜欢这个题目,把它改成了《我的老师》,对此,老师还说了我两句,但我却一笑而过。因为妈妈说过:知识应该是灵活运用的,在掌握的基础上,发挥出自己的水平,也许作文会写得更出色。此后,我便牢牢记住这句话。
我的自画像4
大家好,我叫王南萱,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里长着一颗黑葡萄。我的皮肤不好,很容易过敏,特别是脸,一不小心就会变红。
我的性格比较暴躁。特别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欺负哥哥。哥哥只要见我生气了,就连忙跑,于是我就追着他打。
我的优点是成绩好。每次考试在班级都是数一数二的。但是一到大考的时候,我就会掉链子。我的缺点是爱哭。有一次,哥哥向我借《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这本书看,我还没有看完所以就不借给他,他就打我,后来我就哭了,哥哥不得不又来哄我开心。
我最喜欢吃西瓜。我一口气能吃三、四瓣西瓜,而且连西瓜籽都咽了下去,妈妈称我为“吃西瓜大王”。
我的自画像5
大家好!我叫崔祎马。一个单眼皮、塌鼻子、小嘴巴的男孩子。
在我独处的时候,那就是一个文静的我。那时的我会捧起一本本书籍,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就像一只小船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更像一只饥饿的海鸟,贪婪地汲取知识的养份。别看我一脸稚气,可我看过的书可多了,如杨志军的长篇小说《藏獒》、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有时连吃饭都忘记了,简直就是废寝忘食啊!
但是如果我有玩伴的时候,文静就和我无缘了,那时的我就是个活泼好动的男孩:在树林里爬树、摘果子;到田野里捉蛐蛐,见到青蛙就追着它跑;在房前屋后捉迷藏……
看了这篇作文,你是不是觉得我就像完全对立的两个人,一个文静听话,而另一个则是调皮捣蛋的家伙。
我的自画像6
大家请看我的自画像:
我今年9岁,体重24公斤,身高130厘米。我呀!总喜欢笑,一笑还会出现两个小酒窝。我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总是红红的,因此,妈妈常对我唠叨:“我怎么生了一个红眼睛的小公主呀!”,我赶紧回嘴道:“那都怪你,小时侯老惹我哭。”
我幽默、俏皮,经常把大家逗得咯咯笑。有一次,我拿着书到厕所,一边看一边上厕所,等我看完这本书,准备起来的时候,屁股竟黏在马桶上,一看表,原来我已经在马桶上待了一个半小时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屁股和马桶“分家”了。当我正准备放下书出去玩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哈哈大笑的爸爸,爸爸看到我,马上装出一脸严肃的样子,生气地看着我。我赶紧一溜烟跑掉了。
我喜欢穿公主裙,喜欢看书,爸爸常问我:“小书迷,今天还要去买书呀!”我一听买书,开心得恨不得蹦到房顶。我还喜欢画画,每天不画画就心痒痒的,现在我绘画已经通过“国家五级证书考试”了,去年,我在全国少儿绘画比赛中还荣获三等奖呢!
我就是这样一个幽默、可爱的“小公主”。
我的自画像7
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嘴巴和一张圆圆的小脸蛋,猜猜她是谁?他就是我---朱嘉莹,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爱好,现在让我来说一说吧。
我很善良。记得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有一只翠绿的蚂蚱被一张垂下来的广告纸反面的胶粘住了,它奋力挣扎,但无济于事,因为那胶太粘了。蚂蚱头上的两根触角不停的动来动去,看上去它很恐惧。
不行!我得救救它,不然它必死无疑。于是我跑上楼喊妈妈帮忙,我牵着妈妈的手来到蚂蚱旁指给妈妈看,“哦,真可怜!”妈妈说着一手轻轻的捏着蚂蚱的身子,另一只手用指甲小心地刮开胶,好把粘住的脚慢慢地从胶里清理出来。可是有条腿好不容易刚从胶里拔出来,马上又被粘上了,我看着紧张极了,生怕弄痛了它,又怕扯掉它的腿,在旁边不停的说:“妈妈小心点!妈妈小心点!别弄伤它了。”妈妈说:“我会小心的,因为我们都是有爱心的人。”妈妈小心翼翼地花了好一会功夫,才把蚂蚱的腿用指甲一只一只从胶里剔了出来,蚂蚱救出来后,我把它轻轻放在手掌心里,想让它压压惊,好好休息一会儿。可是它后腿一蹬,前足一扑就跳着飞走了,看到它又恢复了自由,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的爱好也很多,我喜欢跳舞,考到七级了,老师经常表扬我呢,我还喜欢弹古筝,弹得很流畅,经常能得到奖励。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又爱跳舞、爱弹古筝的我,我喜欢我自己!
我的自画像8
嘿,你猜我叫什么名字?几岁了?上几年级了?哪个学校的?猜不出来吧?告诉你吧,我叫朱博杨,是瑞安实验小学三年级的一名学生。
只要我咧开嘴一笑你准能认出我,为什么呢?因为我有一颗很奇特的牙齿。它不走寻常路,非要在牙床外面安家落户,这就是传说中的小虎牙。除此之外,我特别羡慕别人的大白牙,像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小士兵。而我的牙却歪歪斜斜的,各个牙齿互不相容,挤来挤去。仔细一瞧,牙齿上还有一些黑黑的牙虫,只怪自己平时太懒,没有勤刷牙咯!
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打篮球、踢足球、跳街舞,还有打羽毛球等。但是最喜欢的还是踢足球,平时一到下课时间,我就会叫上几个好伙伴,从教室里飞到操场上踢足球。在足球场上尽情挥洒我的汗水和喜悦。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足球运动员为国争光。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小迷糊,总是丢三落四。忘带书本,忘带铅笔盒,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这不今天又被老妈批斗了一番,我又把红领巾忘在家的床上。
这就是我,喜欢运动偶尔会犯一点小迷糊的我。你愿意跟我一起做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9
她长着一头短短的头发,一对弯弯的眉毛,像一只美丽的小船,见了她的人都说她的眉毛像纹过了一样。一双小小的眼睛,笑起来眼睛变成了一根电线。她的脸蛋肉嘟嘟、红扑扑的笑起来有酒窝。
她是一个性格多变的人,在教室里,她喜欢安安静静的听老师讲课,安静得像一只卧在草丛里晒太阳的小兔子。她在家里活泼好动,一会动一动毛绒小猪,一会折一折彩色的卡纸……就像一只顽皮小猴子,在大树林里玩耍。
她非常爱看书,别人都叫她“小书虫”,她一看起书来,就没有了时间观念。有一次,她在房间里看了五个多小时的书,书看完了,她感觉脖颈这一部分很疼,她想:我也没看多长时间,怎么脖颈这一部分这么疼呢?结果她看了时间后才知道,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了。她看起书来不理不管怎么打扰她,她总是当什么都听到。还有一次,她在看书时,她的妈妈在炒菜,发现生抽没有了,要她去买,她没听见妈妈喊她,依旧看着书,妈妈来到她的房间,她才发现她没听见妈妈叫她。
她非常喜欢画画,她只要一拿起画笔,就不想放下,她每一幅作品都要修改无数次才会开始勾线。每次她给自己的作品上色时,一定会让她的作品达到最好的效果,才会上色。
这个人就是——我,一个看爱书又爱画画的小女孩。
我的自画像10
本人今年十一岁,姓吴名寒,是个可爱男孩。“海拔”还挺高,在班上排到高度第二。我的身体各方面均发育良好,可是我的脸部皮肤可能是营养不良,在我九、十岁时“英年早衰”――长了几个雀斑。而且眼腈也不好,整天鼻头上架着个四方眼镜,害的同学都叫我“四只眼”“镜面书生”的雅号,至于我的性格、爱好――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我是一个十万分的小书迷,这可一点儿也不夸张,只要你给我一本书,任你在旁边怎么闹,电闪雷吗,风吹雨打,我仍然我行我素,闹中取静,在那儿旁若无人地看着,就像个书虫一样。有时我看一本好看的书,甚至可以看上几个小时,不知不觉地把整本书给看完了。每次我看完几小时之后,觉得只看了短短的几分钟一样。有时还废寝忘食。有一次我在房子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正在看得兴起的时候,就要吃中午饭了,我还是沉浸在书的境界里,妈妈知道我的学习习惯,便没有喊我。到了一、二点钟的时候,我看完书出来,看到满桌的剩菜就问妈妈“咦?今天的晚饭怎么就吃完了?”这句话可让我妈笑坏了,事后我才知道那是中饭,不是晚饭呀!如果你问我:“你每天看那么多的书,眼睛不累吗?”我之所以要戴上这眼镜,还不因为我看书?废话!你可要知道戴眼镜上有多麻烦吗?要擦洗,还得每天上课时拿出来戴,下课放回眼镜盒。所以看书带给我的既有无穷的乐趣,还有一些小烦恼。
我这个人还有点儿憨,慢吞吞的,所以我跑步不快。但是我这性子适合长跑,长跑不是比耐力吗?急性的人一开始就使劲跑,到后来就没劲跑了。可是我们慢性子就一个劲地慢慢跑,到了最后再冲刺。就因为我这慢性子 ,在校运会上拿下了男子八百米第三呢!虽然这性子在生活中有时误事,但我觉得慢性子还是有好处的。
咳!一口气讲了那么多,我还得休息一下了,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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