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手自兹去

2017-06-02 初三作文

挥手自兹去1

青山横亘,绿水萧索。留念的话语还在耳边,离别的友人已消失在地平线,夕阳西下,马儿的嘶叫,是那一挥手的远去……这是李白《送友人》中的场景,其中“挥手自兹去”一句,粗读,平淡无奇;细品,意蕴丰厚。

有时,挥手挥去的是时间。大江东去,春去秋来,儿时的玩伴,你还好吗?不知那幼稚的话语是否已成为段段文字,不知那欢快的笑声是否已变作张张曲谱。公园里轻摇的秋千、沙滩上金黄的堡垒、石墙上刻下的希望、草地上挥舞着的塑料宝剑……一切的一切,都罩上了一层老照片的暗淡与光辉。

有时,挥手挥不去的是记忆。离别是世间永恒的主题,那堵堵高墙,隔绝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愿望。可记忆,却会以各种方式留下痕迹。也许你已身在尘世,“醉折桃花倚钓船”的惬意却不会消去;也许你已心灰意冷,“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景象仍不时回荡在耳边;也许你已功成名就,“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志向依然蕴藏在胸中;也许你已家财万贯,“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仍旧不可磨灭。“挥手自兹去”,或许有无奈,或许有遗憾,或许有伤感,或许有悲哀,更多的却是洒脱与期待。

“挥手自兹去”,有的是远离过往的生活,有的是告别过往的自己。但不论怎样,当有一天你真正明白了它的含义,那一天就是你蜕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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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自兹去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抚平了昼夜不停的鞭炮声,消停了亲友团聚的酒席,喧嚣远去,越发添了阑珊之意。所有人聚在一起,饮几杯酒,说几句话,道出人间的阴晴圆缺。而今筵席已散,又要各奔东西。

  最先走的是我在南京的表姐,不知是因为就要开学还是同学聚会,就匆匆一个人坐动车走了。她生在南京长在南京,一年没几次回老家,只记得儿时我经常粘着她一起睡、一起看电视、一起到处走动游玩,她经常和我勾肩搭背。今年她回来时她说我长高了许多,我也没和她说上几句话、多在一起一会儿,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淡漠了。后来知道她初六就回那边去了,才心生不舍,但一直没说,只是心里盘算着暑假去南京走一趟。她离开那天我没去见到她,但听闻南京这几天下雪,我已在这南方温暖地带幻想着那满天都是雪花的唯美场景,还有她走进家门的聘婷(娉婷)背影。

  很久没见到楼上那户人家了,后来才听别人说他们在过年前后搬走了,觉得挺意外也有小小的不舍。楼上有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男生,刚巧读同一所小学同一个年级。有时放学回家遇到没人在家也没带钥匙的情况下,他碰到我都会让我去他家借个电话打给家人,顺便在那写点作业。当然,我同样清楚记得,他家清洁工往楼下倒水弄脏我衣服,他妈妈真切给我们道歉的情景。恍惚想起年间,在楼下看见他们把东西往车后备箱塞,以为是送他去读书还是去亲戚家小住,就匆匆地擦肩而过,没想到是诀别。一晃就是七八年,他去另外一所初中求学,楼上楼下的邻里缘分也尽了。

  一切世事都各就各位,尽管与以往有所不同,但我仍选择欣然接受它们,我也不得不去送别过去的时光。至少有这些回忆,未来会更加显得未知和有趣。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挥手自兹去3

  清楚的记得三年前来到这个学校时的情景,那时,“新生”这个词才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而我们这群新生,则是把学校闹得鸡犬不宁的一届,那时,我们还带着窥探世界的好奇心灵来到初中,那时,我们对一切还是陌生,对老师,对环境,对同学,甚至对于自己,那时候,我们对于初中的态度还处在“你好”中,却在三年来,这种不熟悉渐渐消失,如今的不舍也渐渐加深了,此刻,我想起了朱自清的《匆匆》,也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是啊!12岁到15岁,我们成长了,成长的过程很辛苦,不过,“苦尽甘来”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辛苦过后的美好任何东西不能换取,三年来,我们分过两次班,那时的不舍对于现在而言,也不过是一些不舍罢了,可这一次,却是一种难过,流转的时间终会带走过去的岁月,弃置在记忆的角落,不遇见就不会唤醒。

  这几天我总是在想自己的梦想,也在尽力朝着梦想努力,初三的日子,不太好过,但是很容易过去,六个星期前我还在因生病而休养,转眼间六周之后我已经签了人生第二份合同,很快,将和初中挥手再见,可是,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曾经恨过的学校,恨过的老师存在着如此深的不舍,三年来我已经记不太清换了多少个老师,也记不清那些老师说了多少好话,当时,为什么我们没有好好记住?当时为什么我们要那么恨老师?

  时间不会停下来,我若不珍惜,那逝去的将是未来的后悔,三年之后,或许我们将不再记得我们的初中,不再记得那些熟悉的面孔,我相信记得的是当初的那一滴滴眼泪,记住的是白首方悔,记住的,是我们任性而轻狂的青春。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让我提前跟初中生活说再见,让我提前流下分别的泪水,可是,等那天真的来临,我还会抑制自己的不舍吗?我……不知道。

挥手自兹去4

  时光真的过的很快,都注意到时间的脚步。

  当妈妈把衬衫拿来时,我才知道夏天已经过去了,当妈妈把厚厚的羽绒服拿出来时,我才发现秋天也已经过去了。一切都是这样的悄悄地,悄悄地,期末考试也悄悄地来到了。

  话说这一切来得都也太匆忙了吧。最近几天忙着排练话剧、背卫生知识竞赛,都让我忘记了时间,当今天张老师说最终的boss还有20几天就要来临时,我才知道时间如飞逝。

  时间有时候很充裕,但有时也很紧迫。

  切换一个镜头,回到刚开学的那个时候,一些事情让我哭笑不得[注: 哭也不好,笑也不好。形容很尴尬。]——全班的暑假作业让我丢了。

  该说这是件丑事,不应该拿出来“晒晒”但是,觉得这个错误应该让我牢记一辈子,我应该不希望还犯类似的错误的。

  还记得第一次月考,满怀自信的进入了考场,也满怀信心的答了卷子。考的还不错啦,具体是第几名……对不起,我给忘了,不过那几天确乎是有点得意忘形[注: 形:形态。形容高兴得失去了常态。],大大咧咧,不求甚解[注: 只求知道个大概,不求彻底了解。常指学习或研究不认真、不深入。]。我还满怀着希望能够再一次的荣登前几名的宝座。

  但是,落后就要挨打,说的真的没错,被我超过的几位,真的是发奋图强起来了,期中考试让我大跌眼镜,还算是“远远”的落在的别人后面。我觉得我应该收敛一下了,不能只求细枝末节[注: 比喻事情或问题的细小而无关紧要的部分。]。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注: 流动的水不会发臭,经常转动的门轴不会被虫蛀。比喻经常运动的东西不容易受侵蚀。也比喻人经常运动可以强身。]——流动的水不会腐臭,常常转动的门轴不会被虫蛀蚀。这句话说的确实是真的,是我所得到的道理启示,也可以说这是张老师给我的这个启示创造了条件。

  前几天的成语竞赛,每个同学摩拳擦掌[注: 形容战斗或劳动之前,人们精神振奋,跃跃欲试的样子。],狂背成语,都希望能在这个有趣又有挑战性的竞赛中取得一个好的成绩。当然了,这也算是张老师希望我们这些“文盲”能够积累多点的墨水吧,张老师的要求是“要质量高的成语”呵呵,我反反复复的斟酌了这句话,我确乎是意识到了张老师的用意——质量高的成语里必须会有关于做人、做事和学习的。张老师呵。真是用心良苦啊。让我们自己懂得如何学习如何做人……我要感谢张老师,她给我创造的条件,让我偶遇到了这个成语——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说,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我们的脑子常常转动,常常流动……

  明天张老师给我们班的学委下了个任务:把离考试的天数写在黑板上。

  说实话,我对这种从航天倒计时学来的方法很反感,会让人有一种紧迫和不自在的感觉。当你轻松一下或者被某个笑话逗笑的时候,偶然看见黑板的'字,心里会立刻凉了一大截。

  黑板上的倒计时,就如同一个苹果,一天被咬下一圈,不久就会露出那个又酸又涩的苹果核。

  紧迫了呵,我要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全学生最伟大的事业上——为了期末而奋斗。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挥手自兹去5

  岁月悄悄流逝,旅途还未终止,在人生中难免会有难舍难分。即使亲密无间也终会送别天涯;即使青春年少也终会两鬓染白。而我们不能再追忆后悔,只能挥手自兹去,在心里独自回荡着萧萧班马鸣。

  飘渺的烟雨中,我拉着爷爷的手,走在童年里。和爷爷悠悠的在塘中划着小船,鱼儿和浮萍便从船的两侧绕开。顶上红伞,闻着荷香,抛下锚,洒出饵,坐在船上等着鱼儿上钩。挑鱼饵最好的是蚯蚓,因为只有蚯蚓,才能引出那一条条大鱼!瞧啊,不一会儿鱼儿便把鱼竿拼命往塘底拽,我和爷爷齐心协力,才把那条鱼儿拉起来。而且,每次的收获,都不会辜负我和爷爷的努力。

  沁心的乡间乐趣可不止这些!夏天到了,总和小伙伴到塘边扯几根长长的芦苇,绑在自己背上,比一比谁爬山爬得最高。毛茸茸的芦苇花远看一片雪白,近看却有微红有淡青。它们在风中起伏,摇曳,苇絮像成群的仙鹤羽毛,曼妙柔美,使我的心也激荡。背上芦苇爬山,我总是比不过那些身强体壮的孩子,独自落在后面,慢悠悠的晃上去。但小伙伴们爬上山顶后,总会给予我勇气,鼓舞我独自爬上山顶。最后,我们便能把那一排排芦苇插在那山之巅上!一排芦苇迎风招展,仿佛不是一排芦苇,是一排胜利的旗帜。周围还有很多的灰喜鹊在树枝上瞪着油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就象一幅很美的风景画。

  一场大雪,童年的冬天变成了银白。我最爱的还是香喷喷、热烘烘的烤红薯。我总把双手放在锅炉上,暖和极了。爷爷还教给了我独门诀窍——把红薯藏在锅炉下面,不一会儿就能吃到热烘烘的红薯!因此,整个冬天,其他小伙伴总和我围在锅炉旁,等着那一块块红薯新鲜出炉。

  烟雾散尽了,余温还敷在脸上,独自踏往新的征程,时间如沙,无声流逝,转眼跨入了初中。假期总是独自坐在桌前转着笔,回想过去的故事——钓鱼儿,攀高山,烤红薯,种种乐事,回荡在心里。忙碌的初中生活总是让我无暇顾及快乐时光,只为那一次次的考试。

  我的心里也慢慢空了起来,或许不是因为那一次次的考试,也不是因为没有时间体验快乐,只是因为遗落了一段时光。人海茫茫,花落人去,曾经想好好背上行囊,再回到那时光看看,可心里的空寂,已经无法填补。

  放下行囊,转身回头,轻吟李白的《送友人》,挥手告别。

  童年是真的梦,是梦中的真,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我珍贵的童年时光,再见,再见。

挥手自兹去6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光小鸟载着我们飞翔。慢慢的,慢慢的离我那亲爱的母校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六年难忘的小学生活就要转瞬即逝,与我们擦肩而过,回想起那一场场演出,一张张笑脸,一次次合作,一下次次的欢呼……与同学在一起的快乐,现在都将成为我们最值得回味的一段记忆。

  一个金色的7月,又是一段暑假的来临,可今年的7月,去不同于以前。当时的心,又苦又酸,我自己也不明白,这次我却一点也不期待暑假的到来,也不期待着明天。

  同窗六载,一起笑过,一起闹过,一起快乐过。毕业那天,以往的欢乐浮在我的心头,这些美好的记忆,我一定会永远的珍藏在心里,那都会成为我人生中最珍贵的一段记忆。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多希望整个世界就这样停着,让我们好好回味一下我们在一起的欢乐,再好好看一眼我们的母校,闭上眼睛自已闻一下这里熟悉的气味……

  再见了,母校;再见了,老师;再见了,同学们。六年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给我们留下了太多不舍与留念。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时光小鸟载这我慢慢的,慢慢的飞出了校园……

挥手自兹去7

  离别,相信是一个大家都不愿意提起的词;挥手,相信是一个大家都不愿意做的动作;再见,相信是一个大家都不愿意说的两个字。

  小时候,还是被大人像个宝一样抱怀里。不会说话,也不会走路。每天被父母抱着东边去一下西边去一下。每次碰见一个熟悉的人,父母便举起我的小手,做着挥手的姿势。父母嘴里说着,你好,那时不懂那个动作叫挥手,只知道是和别人打招呼而已。

  上了幼儿园,又觉得挥手是和别人说再见的意思。每次幼儿园放学,总是自己举起自己的手,对着其他小朋友说一声再见或者是老师说再见,从来没有想过说再见不着他们了,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有趣罢了。

  在小学,不仅是每天放学回家和老师或同学打声招呼,有时候在路上看见一两个同学也会去自己的手向他们道一声好。直至毕业那天,我觉得自己的手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举也举能不起来。那时候我才真正体验到,离别的滋味。因为我知道当我挥手对着他们,以后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甚至没有。当我挥手的时候,脸上是不舍,心中是不舍,更多的也是不舍。

  在初中,我会更珍惜和大家一起朝夕相处的三年。还记得当初第一次来到章旦,第一次离开父母,连手都不敢去挥。因为当时第一次到一个新的地方,心中充满了好奇,但更多的是不舍。当父母第一次离开我便开始学会独立。可是当我第二次,来到章旦,却愿意去与他们挥手道别,也许是习惯了,但我觉得有时离别的痛苦还是会涌上我的心头,这都需要适应,那就都交给时间吧……

  挥手,离别,再见,伤感,挥手自兹去,我所不想看到的一切。

挥手自兹去8

  不经意间,已是初秋,风儿微凉,拂过那还带着温度的红瓦高楼,树,便轻微地摇。那些泛黄的叶子也就顺着那无法逆转的轨迹飘落,落在那凸凹不平的水泥地上,定格在永恒里。

  在母校的最后一节课。老师还是那个“黄卷毛”的老师,同学还是那些“吊儿郎当”的同学。只是他们的眼中,还含着春天时青涩而苦涩的晨露,老师,静静地站在讲台上,同学们,静静地等待着什么,同桌轻轻用衣袖抹了一下眼睛,轻柔的,如怕打碎了什么梦一般。

  清脆如鸟鸣般的上课铃响起,老师便用雾蒙蒙的声音喊道:“上课!”“老师好。”重复了无数遍了。如回声,在井中摇曳,一遍,又一遍。老师站在窗前,站在与太阳齐平的地方,那种亲切的感觉,从窗棂间,从发丝,透到了我的脸上。

  教室前方的幕布上,正映放着我们走过的时光。

  入学那天,穿着大了一圈的白校服,半吊着那幼稚的小书包,惊恐地打量着这个崭新的世界;没戴红领巾被执勤的哥哥姐姐抓得绕圈地跑,终于甩掉了之后的兴奋:六一的春游老师给我们拍照,我却在定格时做起了鬼脸……

  一幕一幕的闪过,是多少年少的记忆,多少淘气顽皮,多少荣耀胜利。记忆的幻灯一幕一幕再闪,很快,映着一个结束,曲终人散。

  抽出一张纸巾,仰着头,平整地扑在脸上,轻轻地流着泪,无声地抽泣着,心中还有多少话没有来得及说,然而下课的铃声响了,我把它们藏在心里,就像一颗颗花的种子一样,栽种在我的心里。

  排着队,是五年来一直以来的位置,一切都不能变。同学两两三三地走在一起,默不作声。这是最后的一小段路了,我们一起走着,泪水已经决堤,天上的小雨便和泪水参在一起,流入了口中,直到走散前夕,没有人说一句话,怕打破这顽疾一般的沉默。轻轻地,风来了,它送来了最初的花香,点点点的细雨飘散起来了,身后,分明有人喊着,分明有人说着,我不去回头,也不敢回头,任那风雨把声音吹散,只留下一片最初的轻柔,摇曳在记忆中。

  母校,已经在我身后渐渐地远去,前面的路,一直延伸到天边,我怀揣着母校的温暖,走在这风雨中。我不回头。我知道,前面还有更美的风景在等待着我……

挥手自兹去9

  悠悠时光,横断如潮红尘;杳杳音波,厮磨如帛空间。一扇门,窄而幽,凌空虚敞,如同一泓死寂的潭水,强势地斡旋了古今杀伐之气。凝而不散,囿于暗流。遐思通透邻幕,汩汩钢铁洪流,差互血汗间,高头大马,神骏奕然。绯色锻染锋刃,戏谑若杀戮之哑剧,殷虹蜿蜒漠北,看利剑破岩,黑云匝匝,不再乎人间之势,更甚乎九幽冥色。兀的,目光穿越千载,近一点,再近一点,那小子是谁?乳臭未干,也胆敢身披甲胄,手持帅印,伫纷乱而面不改色,甚一副惯看春花秋月的淡然,独孤求败却不老气横修,利剑出鞘,让天下俯首膜拜,此人竟是谁?

  惊艳或惊羡——那长身玉立,面若冠玉的小子,年仅23岁出将入帅,号令千军万马,扬眉战天下,挥手决风云,只身带领800铁骑,纵横无忌于匈奴腹地,叫八荒蛮夷闻虎色变,汗如雨下:叫劲敌心悦诚服,自叹弗如。纵观这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的历史之流,何人17岁两出定襄?何人19岁三征河西?何人21岁纵横漠北?如此惊采绝艳之辈,只此一人!亦足,亦足,足以让天朝西汉昂首阔步,有不服者,对此我唯有杀戮!此人名曰——霍去病!

  霍去病,霍去病!豁然去病,这“去病”二字当真意义非凡,鼎盛如西汉,饶有几处顽疾,即使不痛不痒,亦是跗骨之蛆,欲处之而后快,烽火肆虐边塞,天佑大汉,时事也便造英雄,霍去病横空出世,莫欺身世寒门,莫欺少年穷,看马踏匈奴,燕然而勒。汉家两战将,纵与卫青相比,那朝气蓬勃,血性方刚,亦同皎月较之米粒之珠。

  骠骑冠军,猋勇纷纭,长驱六举,电击雷震,饮马翰海,封狼居山,西规大河,列郡祈连。

  ——生当作人杰,活着便如此睥睨天下,天满烽烟,用蛮夷之血祭奠我大汉旌旗,天外有天用血肉之躯抵挡剑尖,时代既推我入战场,那么,剑锋所指,定势如破竹,血海骨山,便让大地洪涌出我大汉威名,来势凶,谁能坏我美梦,犯我大汉者,让他枯骨盈山,纵踏上险途,亦九死无悔,谁说三军中取将帅头颅是儿戏?我让他叫苦不迭,惹我大汉者,死不足惜!

  元朔六年,二出定襄,史称“漠南之战”。这是18岁的霍去病第二次跟从卫青出征,初生之犊,必怕虎耶?截然相反,傲骨峥臻,覆上嫖姚校尉的冠冕,800骑兵鱼贯而出,在苍茫大漠中自导了一次奇袭,安能鸣金收兵?穷寇勿追?否哉,乘胜追击,出奇制胜,一串墨色隐匿于孤漠,如一串省略号,纵匈奴神机妙算,也决不想这八百铁骑如入无人之境,斩辅过当,弹指间取单于他爷爷的项上人头,更俘虏单于的国相及叔叔。此役20xx人血肉无归,全然匈奴走徒,死也瞑目了,这少年的勇猛非常人可比,首战就荡出一片空旷,狂风卷集乌云也没这迅速。勇冠三军,亦不过如此。浴血而归,汉家将士复之血色感叹!

  立威战神,河西受降。

  “浑邪王,管好你的人马!”一声暴喝冷若寒冰,一人一马,势如闪电,迅疾超四散逃去的匈奴士兵追去,有人瞠目结舌,竟是谁如此魄力,胆敢孤身犯险,手起刀落,头颅依旧面带惧色,也有嘲讽,就这样滚落下来。血浆红的刺目。“他不是大汉的使者,他是地狱的阎罗!”,霍去病横刀马上,凌厉的双眸状似无意地扫过匈奴军队,身上,脸上血迹斑斑,黑发翻飞,硬生生衬出几分邪魅,浑邪王软了阵脚,匈奴数万人马也臣服了,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震慑河西兵乱。不为什么——这份气魄当景仰,不惧生死,君临天下,大丈夫当如是——爱我者,敬我为神;恨我者,视我为魔。他人爱恨与我何干,我只做我自己,只为天地良心。

  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元狩四年,漠北大战。汉武帝大刀阔斧,逐鹿东亚。霍去病,理所当然的成为汉军的王牌,后起之秀,秀之于林,武帝对霍去病的能力无比信任,甚至安排他直捣黄龙府,擂战单于,亦是众望所归,然而错误的情报使他与劲敌失之交臂。——我命由我不由天,冷眼览变化,势力战巅峰。霍去病对上了左贤王部队,仍然是那片天,依旧是那片地,天地之间那玄色轻骑潜入漠北深地,一路策马疾驰或信马由缰,佛挡杀佛,魔挡弑魔。两千多里征程,以一万五千的损失,歼敌七万多人,生擒匈奴王爷三人,以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83人。硕果累累,只怕是震古铄今,棋未逢敌手,独孤求败的霍去病十分不爽,于是一鼓作气追杀到蒙古肯特山一带,十分霸气祭天封礼于狼居胥山。此心可表,狼居胥可鉴。封狼居胥后,霍去病继续率兵追击,匈奴那个提心吊胆,都快从口中蹦出来了,大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战斗直到瀚海,方才甚觉无聊,回兵是也。从长安一路奔袭至贝加尔湖,是何等雅量?何等智略?毕竟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而霍去病不过23岁而已!此致,“封狼居胥”成为中国将士的终极理想。——我以我心,纵横沙场,心之所向,皆同蝼蚁。

  ——衣冠冢葬下浮名,埋下我的战袍。万般傲气尽收于中,南至北,红尘让我染红,横眉笑世间英雄谁比谁有用?

  匈奴未灭不言家,这般厉啸充斥耳膜久转不绝,信誓旦旦,扫荡匈奴;壮志未酬身先死,那般豪情铭刻坟茔流芳百世,马踏匈奴,其情可表。将才陨落,举国哀恸,而正由于他的陨落,塑造了一代铁血将帅。 “去病﹑去病”,“光未死时上书曰:臣兄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绝无后,臣光愿以所封东武阳邑三千五百户分与山。”是讽刺么?可悲可叹,是事实么,还是欲盖弥彰?不得而知,只为这一代将才可惜!

  浩浩乎!平沙无垠,敻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伤心哉!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漠景色当真黯兮惨悴,风悲日曛,望中犹记那一身战袍负手而立的身影,斜斜的折射出英武果敢,敢作敢当,凌世傲气,“匈奴不死,何以为家?”。

  门合上,四周阒然,偏偏杀伐声无绝,霍去病勾起嘴角,笑谈生死,快意恩仇,汉终是灭了,而他霍去病的威名深深烙印在炎黄之心!

挥手自兹去10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望着眼前的灯红酒绿,跟前的繁华着实夺目光彩,炫晕了我的双眼。终于还是走到这里了,终于还是到了要选择的时刻了。可是,在这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我该往哪个方向走?

  为了到达这个十字路口,我走了整整15年,这一路走来,路上沾满了我的泪水和汗水,地上更是印满了我凌乱的脚印。迷迷茫茫的这些年,每一步,原来都是一种成长啊!

  还记得刚上初一的时候,才脱去小学的我稚嫩的面孔,就要面临青春期对我的考验。那时候的我,第一次留宿第一次独立生活,如此的转变带给我的是极大的不适应。我时常在宿舍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学校的电话亭每天的排队大军总会有我的身影,一旦抓起电话一听到爸妈的声音的时候,我总是泣不成声。爸爸妈妈比任何时候都心疼我,在电话的那头紧张不安着。哭泣的初一那一年随着我对校园的渐渐适应日子过的飞快,很快初二向我迎面走来。初二的一年,我再也不会整天哭哭啼啼了,我开始紧张我的成绩我的排名还有一年后的中考。那一年的进步是飞速的,虽然还是会因为成绩问题容易掉眼泪和感到无助,容易在考试的时候紧张忐忑,初二的我虽然有所成长但还是不够成熟。

  时间流逝地飞快,跌跌撞撞的我终于跨进初三这个门槛,门前一个世界门后更是一个世界。门前还能看到父母焦虑的面孔和神情,以及他们手上每天变化着的补品和爱心餐,而门后的我则是再也没有时间哭哭啼啼,只想挤出更多的时间留在学习上。每天的我奔波于老师办公室和课室之中,每天的我重复着做题做题翻书翻书的习惯性动作当中。日复一日,我终于走进了中考的殿堂,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

  恍惚中从回忆里抽离了出来,我回过头,突然看到了父母那饱含泪水的双眼。他们在路口的对面依依不舍地对我摇晃着手臂,嘴里叨念着对我满满的期望和不舍。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止不住往上溢,我突然大喊着:“爸爸妈妈,就送到这儿吧!剩下的路我会自己走的了,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的!”我急忙擦去脸庞的泪水,用坚定的眼神看着他们。

  挥手自兹去,我终于有勇气向爸爸妈妈挥手,向我的过去挥手道别。终究还是要告别过去,憧憬未来,学会独立的!再次看着眼前的十字路口,我突然不再焦虑了,向前走,不后悔,那一定会是一条适合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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