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终于结束了,我们对人和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日记了。怎样写日记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日记700字范文(通用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人的日记 篇1
常有人问我你每天都很开心啊,我常回答哪有,就那样。
也许,在别人眼里我真的很快乐吧!每天对每个人微笑,做个鬼脸,或者几句轻松的玩笑话。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心情好,心情不好在别人面前都是这样的,说我逢场作戏也好,说假惺惺也罢!好象已经习惯了这样来伪装自己了。
心情难过的时候也会想找个人说说,可又能找谁呢?总觉得自己很坚强,总认为自己能行,当重复的听着同一首歌,一个人难过的时候,当眼泪在眼眶转的时候,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落寞和孤寂。有时候会想找个彼岸靠靠,可是茫茫大海在哪才有我的彼岸。
我寻不到,也等待不来!
喜欢与不喜欢,爱与不爱好象两条无法交会的平行线。一段还来不及开始的恋情,一扇刚想打开的窗,第一次想要认真对待的人,在无言与淡漠中凋零。
有人说上帝把一对恋人分成了两个半圆,让彼此寻找对方,当两个半圆完美的拼成一个圈,就是找到了彼此了,也因此就有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而我又要寻找多久才能在人群中找到那个似曾相识的人呢?又要等待多久两颗心才能在宿命的掌中永恒呢?
很多人说这个世界没什么真爱不真爱的了,找个喜欢自己的就可以了?真的可以吗?这样对彼此好吗?公平吗?那随便找个吧?随便?好轻松的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喜欢说随便呢?这个世界是怎么了?那些相濡以沫,相敬如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去哪了?
我原以为的爱其实很简单,真心的守护彼此一生一世,不需要繁琐的语言,不需要丰富的物质,只要一颗真的心,把对方放在心里就重要的位置就够了,就是真爱!
可是却有那么多的人在爱与痛的边缘徘徊,在离别与遗忘中结束。
我真的不明白了,好象也怕了,也许,我应该呆在我的世界里,一个人幻想最美的事情,有时会寂寞和孤单,但至少不会被伤害也不会伤害别人。
一个人的日记 篇2
风轻轻的吹着,天气徘徊在10度左右!看看闹钟,凌晨4点14分,没有了睡意,没有了梦的期待,眼眶有种酸酸的感觉。泪,感觉就在那儿打滚。四周黑漆一遍。我,躺在床上。手,握着手机。指尖在键盘上打动,写上了一则給你的信息。但最后,还是没发出却删除了。心情,在那徘徊着。思念,越来越沉重。眼泪,就这样的流了下来。
天,渐渐的亮了。气温也开始温暖了起来。今天休息,走出房门,做在长长的长凳上。依然还有期待看见你的等待。同样的一首歌,不停的在重播着,不停的在感受,当时为这一首歌给于一个故事的心情,一个当时的幸福心情。
今天,你不在了。心情,依然依旧。这地方,明天就要搬离了。感觉,好舍不得,舍不得有你身影存在的地方。这里,有我们的欢笑声,有我们好多好多的一切。
站在你以前爱站的地方,坐在你以前爱坐的位子,感受着你当时所看见的,感受着你当时所感受的,那一种心情,却让我感觉到,当时的你好无助,让我感受到,当时的你正在流着泪,体会到你当时的压力,也了解到你当时的期待和感想。一切一切的感应,我的眼泪,不停的流下,感觉我的眼泪一直在责备我自己,责备着自己当时为何不给你保护,也责备着自己当时为何还给了你压力,而却给不了你守护和珍惜!
现在的我,还是一样,听着同样的歌曲,有着同样的感觉,期待着同样的期待,走在同样的地方排徊着,不是因为想不通,是因为我真的舍不得这感觉,一个尽在不言中的感觉!
我习惯了太多的习惯,我更疯狂的爱上你的习惯,习惯了很多很多,很多觉得很幸福的习惯,习惯了期待你的出现,习惯了给你信息,习惯了给你每一天的问候和祝福,习惯了有你的在乎,更习惯了去在乎你!
一直以来,我只为期待写作,这一次,我为心情写作。
以前为期待写作,出发点以希望为驻点。现在我为心情写作,只是想把一个自己不想忘记的心情给于记录,因为我这一次真的爱了!
一个人的日记 篇3
难忘的第一次!也许你会说道:“第一次我有好多好多。”天上璀璨、耀眼的明珠在耀眼的发光,“忽闪—忽闪,”我的第一次也在发光,但发黑的第一次还是我五岁的时候,一个人在家的经历。
我自小就怕鬼,可仅能让别人看到你的缺点?幼儿园我可是优秀的好学生,他们都叫我十全十美小孩。可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吧?这一天晚上,狐狸尾巴就露了出来。
“唐嫣,爸爸妈妈去上班了,别人敲门可别开哦!”“好的,你们放心走吧!”我说完,爸爸妈妈才放心地走了。门啪的一声关了,好像关得死死的。这,怎么办?我先环顾了四周,似乎没有什么可疑现象,于是我壮着熊心豹子胆走过去开了电视,为了不让脑海里浮现出鬼的样子,我把声音调到最大,眼睛也瞪得圆溜溜的,手里捏出一把汗。“嗖—嗖”,阳台吹来一阵凉风,我往阳台一瞪,“啊!那太可怕了,那是什么?”我忍不住尖叫起来,立马钻进被子里,过了许久,我把头慢慢地探出来,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结果又看到了那吓人的鬼,但没那么吓人了。于是有一种欲望指示着我,让我去看看,我握紧拳头,鼓足了勇气,大胆的从沙发上站起,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我仿佛听到了加速的心跳声,“怦怦”,我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光明时亮得耀眼,昏暗时黑的发抖。下意识的那一瞬间,欲望消失了,立马坐到了沙发上,然后继续回到了我的被窝里,过了好一会,我又掀开了被子,没作声地爬到了窗帘后面,然后慢慢地掀开了窗帘,一掀开,恍然大悟啊!哪是鬼啊,是我妈妈最爱洗的“小窝”,我脸沉了下了,从沙发上走了下来,脚尖一掂起,晃晃忽忽地飘过去,在随着风摇摆的“小窝”前停了下来,责骂道:“该死的!你可真会吓人,真的想打死你。”
那天晚上的`经历现在想起来都好笑,第一次的经历有时是在发光,有时是在发黑,它们是在记忆中抹不掉的。
一个人的日记 篇4
一个人,在南方的一座城里,醒来又睡去。
快要满100个昼夜了吧。7月开始的时候,最热的天里,我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这块土地。来时,没有月光,风雨大作。这个城市用台风迎接远道的我。
租到一间6平方米的小屋,一床一桌,还有一扇朝北的窗,我欣喜。然后每天和所有打工者一样买份报纸到人才市场拼命散发写满稚嫩笔迹的简历。两周后,一家公司老板通知我可以上班了,我从学生变成了员工。
我热爱工作。每天上班都要经过一大片田野去搭车,总有鸟鸣花香朝阳晨露带给我一天的希望,下班了就可以悠悠荡荡地看街上匆匆行人的表情。这样新奇的快乐只持续到月末发薪的日子。我没有拿到老板允诺的数字,交过房租费手里只剩薄薄的几张。我挤公交车,吃3元钱的盒饭,不逛街,平常看书睡觉。经常在那些房屋出租信息前流连,试图猎取一套最便宜的房间。
每天晚上下班,我都会下意识地抬头看天。老家的天空,很宽阔,很明朗。这里的天,被高楼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树影厚厚地投在我的身上,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我是那么紧地握住自己的手。“你好吗?”我轻轻地问候自己,然后轻轻地回答:“是的,我现在很好。”有风悄悄地打湿了眼睛。
夏天过去很慢,以至于让我怀疑还有没有冬天。我想冬天,想得发疯,因为只有到了冬天我才可以回家过年。我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工作辛苦,经济拮据,相貌平平,没有爱情。
对面的酒吧传出红男绿女的喧闹和我喜欢的《回家》,有点走调,可还是很蛊惑。我比平时更晚回家,楼下4个很像大学男生的男孩坐在月光下喝酒,我看了他们一眼,不知是谁说“你也来吧”。我走上前,拿起酒瓶一阵狂饮。突然想起两句歌词:“下雨了,谁的心还晾在外面忘了收;回家吧,我却丢了回程的车票。”
月亮很圆了。白白的月光,照思念的两端。我不能回家。
我哭了。
一个人的日记 篇5
听见弟弟的第一声哭啼时,我正好满十岁。因为弟弟的出现,原来属于我一个人的爱,却被弟弟抢走了一半甚至更多,我十分地讨厌弟弟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弟弟时,他正在妈妈的怀中吮吸着母乳,他红嘟嘟的脸蛋上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的苹果,我忍不住摸了他一下,他停止了吮吸,妈妈斥责我说:“你别乱动弟弟,你看,他连奶都不吃了。”,我委屈极了。更糟糕的是,因为他的到来,妈妈经常忘了帮我检查作业,害得我天天被罚抄错题;在明亮的灯光下,我再也看不见妈妈给我讲错题了;外公这只笑面虎更加得过分,每次看见弟弟,外公总是笑脸相迎,而对我却总是黑着脸……那时,我真的十分讨厌弟弟,讨厌他的出现。
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的,我喜欢上了他。每次妈妈背他出去玩,我总是跟在身边紧紧地拉住弟弟的小手,他总会冲着我笑,笑得我的心都融化了。晚上我写作业时,妈妈和弟弟陪着我,弟弟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疑惑的神情,用手指了指我写的字,咿咿呀呀好像在问我:这个字怎么读?我对着他笑,又继续写字,我感受到我又多了一位关心我的亲人了。
如今弟弟已经一岁多了,每天我放学回家,只要我叫一声“老宝”,弟弟总会高兴地一摇一晃,跌跌撞撞地向我扑来,用他的小嘴来亲我的脸颊,每每这时候,我就感觉到我是世界上最开心、最幸福的哥哥,因为我有一个和我相亲相爱的弟弟。
现在,我和弟弟经常会一起玩“打粑粑”游戏,让他骑在我的肩上做“挠痒痒”游戏,把他抱起来做“送礼物”游戏……我俩玩得多开心啊!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弟弟了。有时,妈妈会逗我说:“你还恨弟弟吗?”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是我的最爱,是无价之宝,我一点也不恨他!”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分明看见妈妈的眼角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弟弟,我会一生一世照顾好你的!
一个人的日记 篇6
星期日 雪
今天爸爸带妈妈去叔叔家去玩了,早上妈妈就已经帮我把饭菜都准备好在锅里热着,中午我只用拿出来吃就可以了,这让我周末本来可以做做饭打发时间的机会也没有了。没拉开窗帘的时候,我这么想着。等我一拉开窗帘,这些想法都消失不见了。窗外雪白的世界让我瞬间忘了一个人的周末做点什么好这件难事,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洗漱好,还围上了最厚的红围巾,戴上了暖融融的红帽子和红手套,穿着雪地靴走出了家门。
我家的前面正好有一块草地,现在已经被雪覆盖上了厚厚一层,我跑过去把脸印在雪地里印出一个笑脸,看着那个笑脸,我自己傻乐了一会儿。这是我小时候和小伙伴们常玩的游戏。那些比我大的孩子对我们这些小一点的孩子说“你们要在雪地里印出你们的笑脸,你们才可以跟着我们玩,不印就不能一起玩!”我们这些罗罗兵便赶紧找一块赶紧的雪地弯下腰去把脸印在上面,等待大孩子们同意我们的跟随。
印笑脸可不能让我过瘾,面对这雪白的世界,我不就地创作一番,实在辜负了这片雪。我跑回家里拿出了妈妈养花的小铲子,拿出了家里的胡萝卜和板栗,准备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我用小铲子把草地上的雪都聚拢到一块儿,差不多可以堆一个一米的雪人。我把红手套取下来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对手哈了口气就开始堆雪人了。手碰到冰冰凉的雪还是觉得有些冻手的,可要想有一个雪人朋友就顾不上这些了。堆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我把雪人朋友堆出来了,我把胡萝卜放在它的鼻子部位,把板栗当了他的眼睛,把我的手套挂在它的脖子上,把围巾也给它系上,最后看了看觉得还少一个帽子,我又把自己的帽子给它带上。自己则忙活的热乎乎的坐在雪地里欣赏着我创造出来的雪人朋友,悄悄度过了这个一个人的周末。
一个人的日记 篇7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最感激的一个人就是我的老师,她从小就把我们教育到大,有时候有的同学还惹您生气,我真是咽不下去这口气。
您教育了我们这么多年而且没有一点抱怨,我们真的很感谢您,因为您教会了我们怎么做人,怎么感激别人,今天我就要感激一下您,您教会了我不要撒谎、不要忘恩负义、不要半途而废,我们真的感谢您,您教会了我们要成人后给学会的一些东西,我们不会忘记您,您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同时我们也给您带来了快乐,您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最好的依靠,我们不会忘记您的,因为您是我们的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真是对啊!我们就要拜您为师。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为有这样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师而感到骄傲自豪!
一个人的日记 篇8
坐在开往已知目的地的火车上,心中充满了说不清的滋味。它有向往也存在莫大的畏惧,我知道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太过遥远,直到被录取的时候自己还在恍惚的飘着,难道真的要去新疆?是的,必须去。
从满绿的南国到遥远的新疆,既无奈又兴奋,还有对大学生活的期待与害怕。我知道我不是胆小的孩子,因为自己曾经无数次背着包徘徊在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我没有怕过,因为我身边有弟弟,我要做出姐姐的样子,带着他安全的出发,安全的到达目的地。现在自己一个人了,总感觉少了些什么?
我坐在车里,妈妈突然跑过来,努力拍打着车窗让爸爸把窗打开,然后我看到了她逐渐被泪水占领的双眼,还有几句模糊的话,我强忍着朝她笑:放心,我可是什么地方都去过了,我会注意的,妈妈再见。还没等妈妈说再见,就催爸爸快开车,因为我怕,怕自己忍不住,怕看到她伤心。进了站,站在电梯的最顶部看着爸爸的翘首观望,我挥了挥手让爸爸离开,他好像没弄明白我的意思就是不走,我们就这样,一个在很高的地方,一个在下面。心里默念一下我走了,于是提着行李头也不回。
在火车上看到很多中年妇女,问了才知道是来新疆摘棉花的,她们大都是因为要补贴家用,或者目前没有什么活干所以来新疆摘棉花,她们谈到摘棉花滔滔不绝,经验满满,还有的今年第一次去,不停地担心着并耐心地请教经验……当提到我时,我说我去新疆上大学,她们都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一路上都是黄色的,绿树少的可怜。不过最让人提神的是路上的小动物,它们是沙漠里的精灵,肆意的奔跑,嬉戏。给了我很大的精神支持,偶尔看到一条小水沟便惊叫起来,似乎我是迷失在沙漠里急需水的人。
路上的风景令我难忘,火车上的朋友我们互相问候,还有比这更温馨的旅程吗?
一个人的日记 篇9
问起我最敬佩的人,除了爸爸妈妈,就要数我们家对门住着的李叔叔了,他是一名为人民服务的交通警察。他长相平凡,可却有着不平凡的品质,他勤劳、有耐心、热爱工作,他的行为常常令我感动。
李叔叔工作勤劳,从不偷懒,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从不间断。每天上学,我都会看到李叔叔在交通岗处指挥交通;放学时,还是他那挺拨的身影指引着行人平安回家。前两天,天降大雨,正是放学时,倾盆大雨使路面上积满了水,有的地方水都没过脚脖儿了,每个人都急匆匆地往家赶。交通岗的地势很低洼,只有中心处一点儿露出黑色的地面,人行道和斑马线早就沉在水下了,在交通岗的中心处我没有看到李叔叔,我以为雨水太大,李叔叔回家了。可是,在过马路时,我突然看到身穿雨衣,脚穿水靴的李叔叔站在没脚脖深的水中指挥着行人和车辆。他依然象平时一样认真,甚至更加一丝不苟,我感到很吃惊,就问他:“李叔叔,雨这么大,怎么还不回家呢?”他边指挥边说:“就是因为雨大,有很多人着急回家,才更容易塞车,也更容易肇事。我在家里躲雨,那交通秩序不就一团糟了吗。”看着李叔叔满脸的雨水,我真为他这种敬业精神和舍己为人的行为而感动。
有时放假,我也会陪李叔叔上岗执勤,在学校学的小交警知识也得到了应用。李叔叔指挥交通,处理和规劝违规的行人或车辆;我帮年纪大的爷爷奶奶或小朋友过马路,指引人们在等待区等候信号灯。有一次,有个外国朋友来问路,我和李叔叔一起用不太流利的英语帮他指路,而李叔叔更是耐心地为他画了一张简单的地图。事后李叔叔还说,他也要适应时代发展,学习英语,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别人。勤劳肯学,乐于助人,是我从李叔叔身上看到的又一处闪光点。
李叔叔说他只是千千万万个警察中最普通的一员,他做的也是最平凡的小事。而我却觉得我们的生活却离不开象李叔叔这样的平凡,从他做的小事中能看到他高尚的品质,这是最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
我的警察邻居李叔叔,我敬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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