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语言文字,真可谓博大精深,仅一个“玩”字的含义就深奥得让人探不到底。通常所说的玩,是指玩耍。按词典解释:“做使自己精神愉快的活动:‘孩子们在公园里玩得起劲。’或某种文体活动:‘玩足球、玩扑克,开开玩笑。’” 但有些人对这轻松愉快的玩耍已觉得不够刺激,遂将玩耍升级到玩命,以至于不惜“过把瘾就死”。
玩,仅限于调节情绪、活跃一下精神生活,本无可指责。但千万不可失度,以致玩物丧志,直至乐极生悲。玩的质量与个人的文化修养与道德素质及环境息息相关。
乡下孩子玩泥巴,城里孩子玩电脑;有人偏爱玩古董,有人酷爱玩时髦。我想,只要于已有益于人无害,玩什么,怎么个玩法由他去。罪不容赦的.是玩忽职守,令人憎恨的是玩弄权术,祸国殃民的是公款玩乐……
吾生性愚顽,常被人讥之为“不好玩”。比如,偶尔玩几把扑克牌,有人说钻桌子没有什么意思,还是来点物质刺激耍几个小钱。我说那不行。人家就说:“你这人不好玩。”于是被拒之圈外。
又如,到某单位去办个事情,事毕抽身就走,人家留着吃饭。我说还早呢,离家又不远,何况上级有规定:“同城不吃请。”人家就说:“你这人不好玩。”实在离家太远又正赶上吃饭的时候,上席便吃饭。有人建议“喝两杯,猜拳行令或来几个荤段子助助兴。如何?”我说我不会,人家又说:“你这人不好玩。”
再如,为官几年,职虽不高,却也曾掌管一方的人权、财权。当有人恳求办一些本不该办,他不能办的事时,我婉言说:“对不起,这事我不能办。” 来人立马一句:“你这人不好玩。”
是啊,我不否认自己的“不好玩”,只是觉得倘若社会上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此“好玩”的或所谓“玩得转”的人太多了,那么原则会“玩”成皮球,真理将“玩”成面团,党性将“玩”成弹簧,人格将“玩”成变色龙。
走笔至此言犹未尽,突然想起历史上的周幽王,为博褒姒的一笑,竟在峰火台上“玩”起烽火来,结果是“玩”掉了一代江山,自己也被“玩”死在骊山下,对此,能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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