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由的真谛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由的真谛作文1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傲视群伦;二、目中无人。
魏晋年间出了一班奇人:竹林七贤。他们为了逃避世事,放浪形骸,整日以酒为伍,丝毫不在乎世人异样的眼光。看刘伶“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稽康临刑前从容的弹奏举世无双的广陵散,就可知道他们有多么的旷达不羁。他们借着脱却行迹来表达对乱政的不满,借着狂歌痛饮来忘却世俗的纷扰,胆大妄为,自古以来
然而,他们是“傲视群伦”,还是“目中无人”?
就当时的道德标准而言,他们此举乃是违背礼法,“目中无人”;以文学家的观点来看,他们任真自得,“傲视群伦”。照这么说来,这岂不是一桩无头公案?
没错,如果照这么说来,这其实是没有结果的。但是我认为,这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在于“态度”。傲视人间的人,虽然行为叛逆,但是对事的态度是十分坚定的,秉持着自己的理想,择善固执。这样的人,纵使不能被当世的人所接受,但是其品格将会传唱千古。反之,若一个人目中无人,那么他的态度必是轻浮、不稳定的。当有一天碰到比自己更强大的人,醒悟自己的渺小,就可能从自大变自卑,一蹶不振。我认为,竹林七贤虽然狂妄,但是他们的态度是坚定的,他们就是想要远离世俗,佯狂避世,不有一种“别人笑我太疯癲,我笑他人看不穿”的痴狂,的傲气在吗?
现在的我们,常常说着“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但是,究竟是哪一种呢?
自由的真谛作文2
望着空空如也的笼子和笼口挂着的几撮鸟毛及斑斑血迹,我的喉咙被一种感情堵住,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上个星期,我在姥姥家房檐下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小麻雀,它还小,不会飞,鸟爸爸和鸟妈妈在附近上空不停地徘徊,不停地叫着,却无能为力。我决心一定将它养活!鸟爸爸和鸟妈妈像嘱咐我似的,叫了几声,飞远了。“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它的!”我心里默默的允诺道。
“哎呀,小鸟怎么不吃食呢?”为了这只小鸟,我算是费尽了心思,光是喂食,就让我头都大了。我先用小米试验,结果——打死也不吃!我又潜身青稞地,浑身划伤,抓了几只小青虫,递到小鸟嘴边。我想这回它该吃了吧,结果——啊,它不吃虫子,倒啄起我来了!我百般无奈,最后一招——把煮熟的玉米粒弄碎,它终于肯吃了。
我给它搭建了一个精致的窝——纸三层布三层,又垫了一层树叶,这下它该满意了吧。
我对它这么好,它却天天对着外面哀鸣。我想让它亲近大自然,便把它装进原来养仓鼠的笼子,挂在了树上。那仓鼠的'笼子有个小小的口,把仓鼠装进去,再把铁丝一弯,叫仓鼠进得去,出不来。午饭过后,我再去看,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那一刻,我的心深深地被刺痛。这只小鸟,不惜受伤,也不愿做人类的俘虏!它,向往自由!是啊,自由,是每个生物都应拥有的,我们凭什么把它们最向往最宝贵的东西——自由所剥夺呢?
每个生物,都有自己自由的权利,自由便是它们最神圣、最不可侵犯的东西。为了自由,它们宁可粉身碎骨,也要追求自由!哪怕是在追求自由的路上死去,也死而无憾!
小鸟,谢谢你,使我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心灵的震撼,明白了自由的真谛——自由!不可侵犯!
自由的真谛作文3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回忆过去,这句话也曾经出自于我的嘴,想想,那时的我,是多么自私,多么傲慢!完全不理会别人的感受,一心只顾及自己的感受!其实,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事,不管是好是坏,重要的是──必须要考虑到他人的感受,以不妨害他人为前提,而不是单凭个人喜好便为所欲为!
以前的我,是个任性不懂事的女孩,“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一直是我深信不疑的,所以常常让爸妈很头疼,也因此失去了宝贵的友谊!直到有一天,我才有所领悟和改变!
记得当时,我在公园散步,看见一位小妹妹站在溜滑梯前对她哥哥大吼道:“我不管啦!我不管啦!我就是不要排队,我要玩,不要排队!”“不行,别人排很久了,谁先来,谁就先玩。”“哼!我不管,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我看了看后面大排长龙的人群,有的对着那位小妹妹指指点点,有的则是无奈地摇摇头,不知怎么的,这个画面在我心里激起了一片片涟漪!原来,奉行“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而罔顾他人感受的作为,是会带给别人多么大的困扰和不舒服的感受阿!
我不禁思考着,若是每个人都因为个人喜好而无视他人感受,不但会使得人与人之间充满了自私,更是会导致无数的纷争!这一切都是因为不懂得尊重他人,也不理解“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真正涵义所造成的啊!
只要喜欢,的确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是必须建立在一些条件之下才能成立的原则;唯有大家发挥同理心,多为他人着想,彼此互相尊重,每个人才能尽情享受“自由”的真谛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自由的真谛作文4
俗云:“初生之犊不畏虎”,正是时下年轻人的最佳写照,受到同学的影响,过分崇拜偶像,常常做出一些逞凶斗狠自认为英勇的愚昧行为。这些人都被“义气”这词所蒙蔽,像极了奴隶,为那錙銖般、不存在的情或义,赴汤蹈火.....。结果可想而知,必定是两败俱伤,又或者满足了自己的欲望而诩诩自得,这种人是很可悲的。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只是搪塞自己愚蠢疯狂的行为的说词罢了;只是人们自认的免死金牌、一罐清除自己所留下之污秽足跡的清洁剂;只是造就下一位“英勇人士”的万恶渊藪罢!
“喜欢”这词,阻却外来的舆论以及责难。而“法律”这词便成了生了锈的矛戟,牵制它,又有什么用呢?法律,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不相侵犯之最低的标准,但这是个消极的做法,在事后才加以处罚又有什么用呢?
但西谚有云:“凡事皆可为,但不一定有益”,前半句说明了人们的行事拥有自由权,只是视个人之意愿而为之;而后半句则道出了关键:做事要择善固执。依此看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还是不可一笔抹杀的,只不过要怎么做出件“对的事”来,这是人们必须去省思的。
倘若你为的是造福桑梓;倘若你拥有鸿鹄之志,以“推己及人”为前提去实践,那么“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便会昇华成你身后的一对羽翼,带着你凌空翱翔迈向至成功的巔峰。
张潮《幽梦影》中说到:“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朋友,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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