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

2017-10-02 话题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1

我喜欢书,喜欢在书的世界里流浪,与书中的人物交流思想,或透过小小的书页放眼整个世界。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就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讲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英子一家的故事,向读者展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人间复杂的情感纠葛。书中个性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会馆门前因失去孩子而成为疯子的女人秀贞、遍体鳞伤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地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漂亮爱笑的兰姨娘、重病染身而终眠于地下的慈父······这些人伴随英子走过了难忘的童年生活。

在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小英子,她身上处处闪现着人性的光辉。《惠安馆》中,英子不顾家人的反对,偷偷去看望疯疯癫癫的秀贞,并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和女儿妞儿相认,甚至不惜把妈妈价值昂贵的金手镯送给了她;《兰姨娘》中,英子发现爸爸喜欢上了兰姨娘并与妈妈生了嫌隙时,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地乱叫,而是从容机智地设计撮合了德先叔与兰姨娘,最终使得两人走到一起;《我们看海去》中,英子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认真听小偷的故事,更加展现了她的善良、质朴和童真······英子的天真无邪、活泼可爱、淳朴善良时时刻刻打动着我。她纯洁美好的心灵像金子一样闪光!

除此之外,书中所描绘的一切景物也都是那样静谧美好: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流淌的河水,缓缓流逝的岁月······也为我带来一种惬意的享受。

童年的岁月是美好的,是快乐的,也是短暂的。小英子的童年过去了,我的童年也即将离我而去。不过,每次当我捧起《城南旧事》,小英子的多彩的童年生活如同一幅美妙的画卷展现在我眼前,不仅把我带到一个充满童真的世界当中,也让我懂得了要更加珍惜和留恋身边的亲人、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2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再见了,拖拉》。

  书中的主人公太平公主马明月,每天上学都会迟到,放学后总是先玩电脑游戏再做作业,结果受到老师批评,还让住院的`妈妈担心。她平时总是没有计划和安排,还没上课,就犯了六项错误。回家后,却忘记上培优课,东西到处乱放,早上上学,连衣裙脏兮兮的,外套皱得不成样子了,而且还穿着弟弟明辉的漫画式拖鞋。头发就更不用说了,已经乱得快成鸟巢了。

  自从进了向天小学(明月上的小学)的广播台,她的生活改变了很多。第一个计划就是这样的——早上5:10起床,然后洗脸刷牙,上学,上学后去广播台的工作室。早间校园广播结束后就开始上课。下午,广播台的活动结束后去上英语、数学培优班。结束一天的课程和活动后,到家的时间正好是晚上6点。回家后吃晚饭、洗碗、整理家务,时间尽量把握在一个半小时之内。然后从7:30开始做写字、语文、英语、数学练习册上的练习、还有采写播音稿件,晚上9点睡觉。后来她读懂了计划的作用,要从小事做起,才会有巨大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我深刻体会到,不能浪费时间,要从小事做起;我还深刻体会到了时间的重要性。马明月掌握了实现计划的方法,于是她开始有计划的生活,并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行。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3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很喜欢徐志摩的一句话:“我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的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看来,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寻找到了我的“灵魂之伴侣”——《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这部波澜壮阔的史书,每一章都浸透着血泊与烽火,每一页都变幻着英雄与懦夫。在这里,我看到了肝胆相照、义薄云天,也看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打开《三国演义》,你仿佛也重回了那群雄逐鹿的三国时代,也成为了三国中的一员大将,在那如雷的嘶叫声中金戈铁马。

  路过蜀国,之见前面一位大将身长九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持青龙偃月刀。不畏强敌,沉着应付,此乃大将典范!好一个雷厉风行的关云长!来到茅庐,一人卧坐席上。手持羽扇,身披鹤氅,眉宇间透着一股忧国忧民的惆怅。言行举止那么从容淡定。这就是他,诸葛亮!“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的旷世奇才!他,诸葛亮,受任于危难之际,奉命于存亡之秋,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这样一代奇才,隐居茅庐,过着闲云野鹤一般的自在生活。

  东下,来到吴国境内,只见一位公子肃然伫立,待到他“募然回首”,不禁惊呼:周公瑾!“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果然名不虚传!继续北上,忽听得一声怒喝,其英雄气概乃一世枭雄!抬头一看,此人正是那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孟德!看见如此绝代英雄,不禁笑叹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我的品德修养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在那宅心仁厚的刘备身上,我懂得了“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的伦理道德。我明白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深刻意义。我知道了“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的处世之道。我领悟到了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人生哲理。从人物的最终下场我也得到了一些启示:周瑜文韬武略,可却因嫉妒孔明而郁郁而终,我由此明白一个人不能心胸狭隘,空有满腹智慧也无济于事。关羽讲义气,可就是太骄傲,因而死于非命。由此我明白一个人不能太自满,谦受益,满招损。所谓“骄兵必败”应该就是如此。

  三国,一部奇特的史书。我看到了尔虞我诈、危机四伏,也看到了哀鸿遍野、烽火连天。

  三国,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它向人们完美地演绎了那被战火覆盖的恢弘岁月。如果说中国古典文学是一个绮丽的花园,那么《三国演义》便是这花园里的一朵瑰丽的奇葩!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居里夫人传》。

  自从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以来,同学们读书的热情日益高涨。我也读了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居里夫人传》,因为它使我从一个懵懂的孩子变成一个有理想的少年。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斯克罗多夫斯卡。1867年11月7日生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的华沙,父亲是中学教员。居里夫人小时候经常在书中“沉醉。”上学时,因为她读书时全神贯注,学习努力,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只要一有时间,她就坐在小板凳上认真读书。姐妹们看她读书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又想测测她读书时是否真的专心致志,便出了一个主意:在她身后把几张椅子垒成一小座塔,她只要一不定心,动下身子,塔轰然倒塌,房间里必定凌乱不堪。准备完后,大伙都捂着嘴巴偷笑着走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小玛丽一直在动不动地看书,等她把书逐字逐句地研究完才起身离开。“轰隆”一声,把玛丽吓一跳,回头瞥见伙伴们的坏笑和那堆椅子,只是笑笑,又若无其事地去另一个房间学习。她凭着顽强的毅力、良好的自制力以及极强的求知欲,凭着对知识的不懈追求,终于成为了“镭的母亲”。这种精神真让人佩服。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居里夫人的成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每个人都可以,贵在持之以恒。居里夫人的故事也感染了我,让我成为一名有理想有梦想的少年,也让我找到努力的方向:为祖国的腾飞而读书。

  在这里我要对那些不爱读书的同学说:“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同学们行动起来,热爱读书吧!为我们现在的辉煌与即将来临的辉煌付诸行动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二年一班的丁子祎,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开卷自有暗香来》

  “我曾经四处寻找幸福,其实幸福就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书。”书能让我开心,让我忧愁,和书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生活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三分天下,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号“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绎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军事典故。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英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能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谢谢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课外书6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

  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的精彩之处,我只能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你真正想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和更多精彩的探案故事,就请自己读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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