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1
我喜欢一派悠闲,无忧无虑的躺在草原上。风儿轻轻的吹过耳际,像小精灵对着我轻声呼唤,我闭上眼睛不想结束这样美好的时刻。张开眼凝视着晴朗的天空伴着软绵绵的白云,那份宁静舒适,让我的心情随之愉快起来。
梦想这就是我未来的生活,多么轻松愉快啊!如果我是那美丽又优雅的公主,住在梦幻城堡里,天天带着幸福的微笑生活,那就太完美了!
我喜欢这样虚幻的梦想,虽然不太实际,实现的机会微乎其微,但我还是怀抱着希望不断的祈祷,诚心诚意的祈求上帝让我实现这个愿望!
我喜欢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 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我喜欢3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小学生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4
我超级不喜欢读书,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我喜欢5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提高个人的修养,在思想品德修养,知识技能水平,身体素质等方面锻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最隐蔽的地方最能看出人的品质,最微小的事情也最能显示出人的灵魂,所以当君子独处、无人监督时,应小心谨慎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用“请”字开头,别人帮助你时别忘了道声谢,当有做错事时说声“对不起”,见面说声“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走时说声“再见”或“晚安”等等。总之,只要你有意识地把自己当作有修养的人,你的个人修养就会不断地提高。
一个自下而上的音乐爱好者,一个从校园里炫出的超人气网络歌手 一位独特的歌者、词曲作家、音乐制作人。新曲一经网络上传,便被广大网迷疯狂转载。Qq热门歌手至今仍排在榜首。如果Vae也是一个按照一般逻辑专业受训练的彻头彻尾的音乐人,那么也不会在网络上掀起巨大波澜。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vae的音乐成就。 其实早在06年学生时代时,他就独立创作、制作、网络发布原创作品。还记得《玫瑰花的葬礼》、《浅唱》、《飞蛾》等歌曲么?那时上传后就以一呼百应的效应引发下载狂潮。自此多才的他就开始受媒体关注了。 发行个人专辑是在 09年1月,Vae昂首阔步出版了独立实体唱片《自定义》,包揽了全部词曲创作和后期制作,没有专业的录音棚,只是他一手在家里独自制作的。但其作品的音质效果却非常逼近发行级别的唱片,音响处理方面已经达到专业水准,这是让那些拥有录音棚设备的同行佩服不已的地方,由此又有了“音乐DIY神童”的`称号。 许嵩给人永远是一种清新,优雅的感觉。似乎更迎合了年轻一代的心声。听他的歌仿佛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让人回味,不忍离开。就如同他的专辑《自定义》那般。《自定义》里每首作品都好比一出悲喜剧——难以对其定义,难以给其归类,但又有血有肉,惹人玩味。既让人有听头、又让人有想头。 许嵩对音乐的执着不减,激情洋溢恒久。就如他说的“找出一条最适合自己走的路然后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只要不是歧途,就别轻易回头。”从他身上我们似乎又找回了那种充满梦想激情的最原始的感觉。每首歌都是其倾力之作,都含着他的心血。歌词婉约,曲调扣准人心。 《粉色信笺》中“这世界纷纷扰扰留言,烦恼和快乐各自在堆叠。”《断桥残雪》,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庐州月》不管是词还是曲都令人回味.
就如同他说的,每首歌都是一个回忆。只有对音乐持这种态度的人,才可以创作出如此独特的天籁之音吧。“选择了这样的一条路,在没做出成绩之前要想获得大多数人的赞同,确实不太现实。这就需要用强烈的自信心支撑自己,告诫自己没有走错,要坚持。”是的,现在的他已经有在音乐中继续自信的走下去的资本了。
我喜欢6
“叮铃铃”’,铃声响了,这是我最爱上的一堂课——音乐课,也是盼望已久的音乐课。我的精神不禁一振,伸长脖子,等候音乐老师的到来。
脸带笑容的张老师终于踏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音乐教室。她的脚步仿佛也充满了音乐的节奏在跳舞似的。她亲切的扫视了全班同学,银铃般的说:“同学们,开始上课了!”于是,走到钢琴前坐下,双手轻轻抬起,又缓缓地落在琴键上。钢琴发出了悦耳的声音。我们随着旋律优美的琴声,手舞足蹈的唱起歌来。一首紧接着一首,同学们忘情地唱着,暂时将繁重的功课抛在脑后,将一切的不快乐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张老师的嗓子犹如早上的小鸟,总是让我们听得陶醉,她播放音乐,时而摆手,时而扭腰,有些动作实在是太搞笑了,我们也跟着一起模仿,一起跳。笑声、歌声、音乐声洋溢着整间教室。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讨厌的铃声在这时响起,我们只好从音乐的快乐声中回到紧张的学习中去。我真希望时光能停留在这堂课上。
我喜欢7
很多大人都有一种重男偏女的偏见。总觉得男孩比女孩好。可我不这么认为,身为女孩子的我,觉得女孩比男孩好!
女孩自然有女孩的魅力。比如:女孩可以用一双灵巧的双手,一颗爱美的心灵,将自己打扮得貌美如花。女孩可以梳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上一下的,可又活力了。也可以把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看上去就如黑亮的瀑布,从脑后直泻而下。女孩还可以……总之呢,女孩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使自己更引人注目。
女孩喜欢在午后和煦的日光下,躺在青草地上。女孩喜欢夜空,因为那皎洁的月光会让女孩想起快乐的事。
女孩有一颗淳朴的心灵。
男孩有男孩的优势,我们女孩有女孩的特点。
我喜欢8
我是一个女孩,一个平凡的女孩。以前旧社会都是重男轻女,许多人都想当男孩,而我却喜欢当女孩。
1、做女孩可以穿上漂亮的衣服(因为女生衣服的款式比男生多得多)。
2、女生的学习成绩比男生好得多,就拿这次期中考来说吧,我们班前五名全是女生,最后十名全是男生。
3、女生比较文静,讨老师喜欢,每次排路队的时候男生总是拖拖拉拉,几乎每天都被批评。
4、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女生都可以去玩了,而男生却在大太阳底下被罚站。
5、女生在管理方面比男生有经验,我们班的班干部几乎都是女生。
6、男生整天只知道玩和打架,只会“为”我们班扣分。上次我们班的伊络和曾迪打架,结果我们班被扣了三分。
7、在球场上男生们是一条龙,而在课堂上是一条虫。
总之我喜欢当女孩。
我喜欢9
我是一个女孩,也喜欢做女孩儿。我喜欢做女孩不仅因为我是女孩儿,还因为做女孩儿的好处可远远比做男孩儿的好处多哦!
男孩常常说我们女孩儿爱哭。其实,虽然男孩儿表面上看起来很坚强,但他如果经常受“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影响,并经常不哭,便容易得精神疾病。而女孩儿就不会那么惨了,心里有不高兴的事,就可以用哭来发泄,免得因为闷在心里无法倾诉而患上精神疾病。
在班级里,班干部90%以上是女孩儿,就连老师也常说阴盛阳衰。不仅这样,老师也因为女孩儿乖巧、懂事而更喜欢女孩儿;而男孩儿却常常因为欠作业而被老师批评。体育课上,男孩儿们常常因为一些同学调皮而被罚跑,那些很乖的男孩儿就遭殃了,只好陪其他人跑,被连累得苦不堪言。
我喜欢做女孩儿,理由数不胜数、不胜枚举: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留乌黑亮丽的头发,还可以……总之,我就喜欢做女孩儿!
我喜欢10
棋之道,人之道。一一题记
棋就是这么神奇,明明就只有这么几个子,这么个小小的棋盘,却能演变出无数精湛的阵式。棋者的性情与追求、心情的静与躁,都能在这一方小小的棋盘上展露无遗。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嘈杂。而我却安静的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对手。
“请六年级选手做好准备,比赛马上开始。”沙哑的广播声在我左上角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我依然双手抱在胸前,面不改色的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到来。
许久,一个人影才匆匆从我眼前闪过,然后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是在等我,对吗?”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后便坐了下来。
“嗯。”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那就开始吧。”
我越来越懒,甚至懒的回答了。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坐正身子后,便示意他开始。
棋局开始了。他出人意料的反踏“飞象穿空马”,意图扰乱我的判断。但他失算了,他并不知道我是专门解“飞象穿空马”的棋手。平炮,上车,短短几步便遏制住了他的“中枢马”。我知道,这几步够他想半天了。
但他也好歹是拥有七八年的棋手,又何曾不知下一步的走法呢?马上,一招快棋,“飞象穿空马”马上变成“天马行空”,形成与我对抗的局势。
平炮封车,解炮还杀。平炮上马,进兵退车。飞象上马,上士顶炮……渐渐地,我慢慢处于了劣势。马上,他一招快棋,上马进车,一下把我的大本营围的水泄不通。
几滴豆大的汗珠慢慢顺着我的鼻尖流了下来,我的心脏愈发跳的猛烈,一种莫名的心慌涌上心头。难道我要输了?
不,一定不会输!冷静,冷静,我一定要冷静!我反复的告诉着我自己。默默擦干鼻尖上的汗珠后,我便注视着棋盘上红与黑的交织。
下将?这是唯一的出路,但与此同时我也砸断了我的后路。怎么办?怎么办?我反复问着自己。许久,我咬了咬牙,便怀着沉痛的心情把我的老将向下推了一步。与此同时,我也把我推向了“死亡”。砸断后路,不找后路,绝路也是路!
这一步扰乱了他的判断,许久,他便走出了一步错棋,马上,破绽显露了出来。开始大反攻!上马,平炮,进兵……一连串的攻势打得他溃不成军!
“该你了。”我一招棋落。我知道,他输了。
久久的,他捏着一个棋子,不肯放下。
“裁判,我赢了!”我站起了身,双手插在口袋中后,便背对着他,以一种轻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还差的远呢!”
人生如棋,在红与黑中演变的不仅仅是招数,更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我该怎样面对我的人生?这也许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的答案。但就如同红与黑一样,寻找的道路不会有尽头。我爱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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