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读后感1500字
《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老子》的文体,不像是《论语》那样的语录集,也不像一般意义上的“文章”。全书约五千字,是由一些简短精赅的哲理格言组成。各章节大致有一定的中心或连贯性,但结构并不严密,前后常见重复。各章的先后顺序也不能准确地确定。《老子》中的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但所包涵的道理玄奥而深刻,需要反复的体会。牵涉个人立身处世的准则。
《老子》又称为《道德经》,是因为由“道”、“德”两部分的论述组成的。道的部分是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德的部分是老子关于仁义、礼信的论述。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
1、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
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
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2、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不是指具体的事物而言的,而“德”为具体事物生的原理。
在老子看来,德是道寓于具体事物的表现,也就是说德是物体从道那里得到,而可以成为事物的原理。“道生之,德畜之”,这句是老子对于道与德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在老子看来,物体的具体表现是“形”,而物体之所以可以成为物体本身,是道德两者作用的结果,也是自然作用的结果。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
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
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老子称为“反”或“复”。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
三、老子在为人处事的做法上的观点。
因为一个事物的发展至极点,必然会向其反面发展变化。所以要能维持它的发展而不至于变为它的反面,就必然要先了解它的反面,在发展过程中不让其到达极点。有人说老子的哲学是强人的哲学,他教导强者要收敛光芒,以弱居之。这是老子正反两面会互相转换的理论的运用。如三十六章云:“将欲翕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自居于弱势、静态而保持一种弹性,促使敌对一方向膨胀、夸张发展以至成为脆弱,即产生盛衰的对转,这确实是看得很深。
老子强调“不盈”、“不争”、“致虚极,守静笃”,“柔弱胜刚强”。老子的这一原则叫做“无为而无不为”,即不特意去作某些事情,依事物的自然性,顺其自然地去做。老子主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就是说,学习知识要积累,要用加法,步步肯定;而把握或悟“道”,则要用减法,步步否定。老子认为,真正的智慧,必须从否定入手,层层除去表面的偏见、执着、错误,穿透到玄奥的深层去。也就是说,面对现象,要视之为表相;得到真理,要视之为相对真理;再进而层层追寻真理之内在本质。
四、老子对仁义、礼的见解。
不同于儒家学派的观点。《老子》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意思是说:大“道”被废弃之后,才有所谓“仁义”。出现了聪明智慧,才有严重的虚伪。家庭陷于纠纷,才有所谓孝慈。国家陷于昏乱,才有所谓忠臣。《老子》三十八章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但不是说老子视就反礼,因为礼有形式与内容两个层次,老子所反对的是礼的形式,即反对形式复杂的礼仪条规。
在老子看来,我们所讲的仁义和伦常,都是因为“道”丧失的结果。而且只有在大道荒废、国家混乱和家庭不和的时代,仁义礼法才会成为社会的需要。所以老子认为应该废止文明和仁义,从小康社会回到“大道之行也”的“公天下”时代,即没有邪-恶,不需要道德规范制约人们行为的,真正充满道德、仁义、孝慈、信义的小国寡民时代。小国寡民的社会是老子的理想社会模式,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五、老子的政治及社会哲学
《老子》的中心,是阐述自然无为的政治哲学。在政治方面,《老子》主张“虚静无为”,即反对以人为的手段,包括种种文化礼仪来干涉社会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状态;关于人生态度,《老子》也主虚静、退让、柔弱,但这并不像后人所理解的那样消极,因为《老子》所推重的“阴柔”,实是一种长久之道和致胜之道。
因为物极必反的规律,所以在社会政治制度上,如果太过于强调某一反面,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老子所主张的政治哲学和行事方式的核心是“无为”。即注重于取消一切导致混乱的源泉。以无为为之,以不治治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无为”也指感物而动,遇事而为,事先没有设想要做什么事。
老子的“无为”,由于是针对“有为”而提出来的,因此容易被人理解成“无所作为”、“不为”,将无为视作政治上的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无为。“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因其自然”,指的就是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自然就是事物不假外力而自己如此的状态。“因其自然”的“因”,是因循、沿袭的意思。因循的前提是要承认和肯定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因其自然”思想也反映了古代农民的普遍愿望。在政治上,“因其自然”的主旨是希望帝王顺应民心、不要刚愎自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当然“因其自然”的思想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太过因顺自发的行为没有很好的规范管理,社会也会变得很混乱,缺乏秩序。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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