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后感

2021-06-29 初中生作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通用2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的读后感1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祝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埃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的读后感2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

  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故乡的读后感3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的读后感4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的读后感5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的读后感6

  最近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的读后感7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的读后感8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的读后感9

  《故乡》是语文教材指定书目,也是我们小学生必读的一本书。这本怀念故乡的小说是湖北武汉的董宏猷,这本书一些自己故乡的事,以及怀念故乡为引线,主要写了自己回忆儿时的喜,怒,哀,乐。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作者小时候的生存状态以及心理现实。

  书中描绘了许多与作者小时候有关的人物。如:善解人意的母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玩伴闰土,抠门,又喜欢贪小便宜的“豆腐西施”杨二嫂,还有行踪不定,十分神秘的外乡人阿Q……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闰土,他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但是他还是一个爱和别人分享的人。

  有一次作者去海边游玩时,碰到了闰土,两个人一起玩儿的非常开心,每到一个地方,润土都会细心的教他一些知识,虽然这些知识不多,可能作者也懂得,但闰土还是毫无一丝保留的,全部教给了作者。

  在这篇章节中,闰土能非常大方地和朋友分享自己的知识。还和朋友玩的非常开心。反观我自己,在生活中,有一次同学来问我一道非常难的题,这道题我看了一遍,是我想了好久才做出来的,所以我装作面露难色的对于我的同学说:“对不起,这道题我也不会。”看到同学失望的走了,我心里暗自高兴,觉得这是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题,不能就这么随便的教给了同学。现在想想,这真是不应该。以后我会像闰土一样,去大方的和别人分享我所拥有的知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并且变得更大方。

  品读《故乡》,让我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学习故乡里的人物精神,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故乡的读后感10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的读后感11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故乡的读后感12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的读后感13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故乡的读后感14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故乡的读后感15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故乡的读后感16

  《水边的故乡》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曹文芳生活在水乡的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邻居中有脾气很倔的上海男孩阿航,有令全村人喜欢的香姨,还有摆渡船的乔大爷……最好玩的是在夏天时,不少孩子想吃二爷家的桃子,但母亲不让“我”经常吃,大家只好结伴去偷,由阿航用弹弓把桃子打下来,而“我”便趴着去捡,一人一个,够了之后便去河边洗净,一个个故意嚼得“咯叽”响……这是第一大篇章《邻居》,是作者童年美好的回忆,也是让我走进作者小时候与伙伴之间难以忘怀的趣事的大门。

  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大篇章《村庄》中的《店铺》这一篇。一位外地的杨大爷来到这里安了家,他还开了一家小店,店铺有很多新鲜东西卖,有花花绿绿的小糖果、饼干,有漂亮的皮筋、五彩绳,还有精致的小本子……这些都是作者喜欢的。后来,她又喜欢上了一个算盘,在上学学到时,父亲便给“我”一把小算盘,但“我”不会用,却总是“稀哩哗啦”把珠子拨一通,也就算过瘾了!在这个美丽的村庄里,有着“我”难以忘怀的美味和东西,有着童年忘不了的回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是“我”——一个女孩生活的地方,也是她的梦开始的地方……书中的“我”,童年的生活丰富多彩,在美丽的风景中眺望,在清澈的水中漫步,在树荫下看着书,做着游戏,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一件件有趣的记忆,让“我”一直都记忆犹新。

  在缕缕的书香中,我可以感受到作者童年时的快乐,我也和作者一样,在童年的阵阵欢笑声中成长,在难过时的滴滴眼泪中变得坚强,在不知如何选择的难题中变得勇敢……

  故乡的读后感17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故乡的读后感18

  人生就像是一块璞玉,它的价值不易被人发现,我们就像是一位雕刻家,用刻刀在这块璞玉上雕刻,用心灵去体会、去研磨,最后的作品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鲁迅的作品集里,我感到的是对似水流年的追忆,有着真挚的情怀,他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看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快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但只要读懂了鲁迅先生的理想,他的新希望,就感到有一股泌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那是他对理想的执著。

  “我”回故乡后,故乡的一系列变化,杨二嫂、闰土 都变得陌生,使文章有一层离愁别绪。现实总是那么残酷,贫富悬殊,人与人距离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无情地一点一点地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深,为何人们要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为何人与人之间要有这般的厚障壁、隔阂?鲁迅在渴望,在呼喊:“一轮金黄的明月”“碧绿的沙地”,希望改造旧社会,创建新生活。在浮世曲折沧桑的变化,流水之畔,红尘滚滚,鲁迅带着他的新希望缓缓走来,轧实了革命的道路。

  鲁迅在他的寻梦路上埋头前进,只是向前、向前,向着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去努力,去奋斗。汪国真说:“我不去想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在我的人生中,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不去计划得失,把我的汗,我的泪作为刻刀,用毕生的心血去雕刻理想,在人生这块璞玉上细细雕刻,让理想变为一块能开出绚烂花朵,绽放出迷人光彩的羊脂白玉。

  故乡的读后感19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的读后感20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故乡的读后感21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的读后感22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故乡的读后感23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我感到伤心并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分享!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瞧!它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好吃的它们一起吃,有猎物它们合作一起抓。现在,浣熊可能会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会抓不住它们,我坚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帮助下抓住它们。

  它们的行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么东西要一起分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次老丹在它们的巢门口捡了一块肉,它叼了进去,你可能会以为它会自己独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老丹会等小安回来,更它一块分享,在它没有来之前,它绝对不会自己独吞的。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又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它们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守护自己的小主人。在“红色羊齿草”降临在它们的坟头上,就说明,这一颗种子,必定将要天使来播种!

  故乡的读后感24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读后感《读《故乡》有感600字》。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的读后感25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故乡的读后感26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故乡的读后感27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故乡的读后感28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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