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作文

2021-07-08 议论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崇拜作文600字(通用35篇),欢迎大家分享。

  崇拜作文 篇1

  “不要过分崇拜别人,把精力、时间、目光放到别人身上,其实是一种精力的消耗。”庞玉华说。

  崇拜,有何意义。细分析一下,这有什么所得?有什么收获?别人的才是别人的,自己的才是自己的。为自己的学习、事业努力,加油,这样才值吧!去日日夜夜思想别人、模仿别人,会留下什么呐?值吗?

  那个电影是令人深刻的:

  有一个小姑娘,因为崇拜周杰伦,在一次周杰伦的上海表演,他特意在重庆买了到上海的票。但看完节目后,发现自己预定的票的航班已经飞走了她很怒气,于是,他便去退票,但退票只能退几成,并不能全退,他回不了家了……

  说起来,崇拜算什么?既不是信仰,又不是目标。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那么有激情的去崇拜别人,不如把激情一道自己身上,学些本事,多读些课文。崇拜别人,首先就是因为有自卑心理,没拿出自己的能耐,而只去仰视别人的能耐。

  崇拜和尊重有是两回事,周总理无论生前还是逝世后都受万千人民的爱戴与尊重,这是因为他有伟大的人格、过人的智慧。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国人争气,他做了许多使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这是他该得的。

  盲目的崇拜别人,是否有一些愚笨?!你越是崇拜,0那些被崇拜者当中的个别人就会很得意,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崇拜你周边一心为你的人才是正真的,或者崇拜你自己!人一旦出了名——什么都变了……

  着岁月实在精彩,每个人都应深信自己是人生的舞台上的一支歌。

  崇拜作文 篇2

  要说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开国总理周恩来。

  周总理十分节俭,他一生只有两双皮鞋和一双凉鞋。他的鞋底破了,就换一个鞋底接着穿。周总理的袜子被补了许多次。他住的地方是西花厅。有一次,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西花厅变了,原来是别人把西花厅翻新了一遍,周总理见后,便对他们说:“你们把西花厅变回来,不然我不进去。”

  周总理对亲戚和亲人也十分严格。他的亲人和亲戚在公共场合见到他后不能打招呼,能躲就躲。在他的弟弟找工作时,他对人说:“待遇能少则少,工资能低则低。”

  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周总理知道后就会伸出援助之手。周总理的一个弟弟家里人口很多,工资又少,他就把自己工资的一半给了他的弟弟。那时候他的工资只有四百零八元。

  周总理工作特别认真,他经常连续工作二三十个小时。有一次,他的秘书给他送来了一条热毛巾,过了一会儿秘书进来看的时候,周总理还没有擦,毛巾已经凉了。他的秘书只好帮他换了一条毛巾。

  周总理逝世后,十里长街上站满了前来送行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个个都痛哭流涕。车子回来后,那些人还没有走。

  之后,有人采访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得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谁都不记得了。可别人把周恩来的照片给他看后,他竟然奇迹般的大喊了起来:“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

  在韩素音的《周恩来和他的世纪》一书中写到:“他没有留下遗产,没有坟,他的骨灰撒向生他养他的山河大川。但他拥有怀念他的人民,整个中国大地就是他的墓碑。人们的颂词就是他最好的墓志铭。”

  周总理可真伟大,他对自己很节俭,对别人却很大方。周总理,我永远崇拜你!

  崇拜作文 篇3

  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崇拜的名人轶事。在他们当中,有的身体残疾,却勤奋学习,有的失败多次,却永不言败,有的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然而最让我崇拜的人,就是那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了。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在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因得了一场重病而失去了全部视觉与听力,从此海伦便进入了一个无声无色的世界,海伦7个月大的时候,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安妮莎莉文老师教给了她许多知识,海伦之前那既野蛮又无礼的性格渐渐没有了。她爱上了读书,爱上了生活,她兴趣广泛:旅游、骑马、下棋、戏剧、演出等,这些兴趣爱好都能让她感到心情舒畅。

  海伦通过勤奋学习,她和那些身体正常的学生一样考进了名校哈佛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她经常与莎莉文老师一起四处演讲。之后海伦专心写作,她这一生一共写了《我的生活》、《老师》、《走出黑暗》以及她的自传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14部著作。她被美国的《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历届美国总统,还邀请她到白宫做客,就连马克·吐温也说:“19世纪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凯勒,都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那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学习,热爱生命与生活呢?是啊,海伦用自己的爱心去拥抱世界,她为残疾人士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海伦·凯勒是那样的刻苦努力,自强不息,他有克服困难的顽强毅力,真让我自叹不如。就像臧克家写过的一首诗:“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海伦虽然在88岁的时候走向了“永恒的国度”,但她却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崇拜作文 篇4

  流水在碰到抵触的地方,才把它的活力解放。——题记

  你每次勤奋努力的身影是对我最大的激励;你每次拼搏于学习中的专注是对我最强的挑战;你每次从考场中获取的荣耀是对我最深的挫败。我时常会被你布下的迷雾而深感迷茫,也会在你设下的陷阱里拼命挣扎,但越想起你对我的打击,我的心中想拼尽全力打败你的信念就越发变得强烈,仿佛一颗种子种在心里,它伸根汲取营养,就为等到破土发芽的那天。

  你为我的种子撒下一点懒惰,使我每一次努力,仿佛被懒惰的滕蔓紧紧缠绕,如狗皮膏药贴身般难受。此时你又扔下几块挫折,使我为了向上一分便头破血流,浑身伤疤,这种痛苦是深入水深火热中都无法体会。接着,你又倒下一盆火辣的失败,无疑这已是致命的,我已经头昏眼花,却依然被荆棘严刑拷打。最后,你累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用不屑鄙夷的眼光看着我,猛地踏上两脚扬长而去,即刻我如同掉进漆黑的深渊。我伸出双手,一直奋力呐喊,急速下降,永远也落不到底,我奄奄一息,身体突然飘忽不定,但心口始终像巨山压着,一动不动,苦不堪言。

  我闭着眼睛,一棵株小绿芽儿从土壤中缓慢地探出头来,伸展开两片小小的幼叶,虽然那么渺小,但却清晰可见。“要成功,需要明友,要获取巨大的成功,需要做人”。顿时,我好想如梦初醒,顿悟了这梦中的一切,我开始生长。

  果真,幸运只青睐有准备的人,我冲破最后一层泥土,看到阳光,看见你那亦模糊亦清晰的脸庞,你向我微笑,那么真实那么美妙,一切都那么沁人心脾。巨大的成功就在脚底,你的高傲已褪去,留下了你真诚的赞叹。

  我获得了成功,更关键的是,我感激你带给我的一切,你,是我最崇拜的敌人,也是激励我的动力。

  崇拜作文 篇5

  有人有人崇拜歌手,有人崇拜明星,有人崇拜舞蹈家,还有人崇拜雷锋,而我只崇拜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一头黑中透红的长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中等身材。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到家后不敢给妈妈说,可是我一进家门,妈妈就问我:“考试考了多少分啊?”“还好。”我小心翼翼地说。而这时妈妈好像猜到我考了多少分似的,对我严肃地说:“做题时一定要认真,不要粗心,做完后检查一遍,保证基础题不错,才能交卷。”不过,我没想到妈妈没有批评我,反而鼓励我不要灰心气馁,下次再努力!妈妈真好,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考出好成绩,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每天吃完饭后,妈妈就在旁边辅导我做作业,像一位认真负责的家庭教师,写作文时还会给我找素材,列提纲。偶尔一次作业很多,妈妈就一直陪我到深夜。妈妈的爱比春天的阳光还温暖,我无比自豪有这样一位好妈妈。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刚逛完街,正准备回家时,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只好去坐公交车。到了车站人山人海,因为下雨很多人都要坐车回家。不久,一辆公交车缓缓驶过来,里面人特别多,上车的人只能从后门上去。我把钱投进钱箱后,无意中发现了后排有一个位置,我示意妈妈过去坐。我们快到家时,上来了一位老奶奶。突然,司机来了个急刹车,老奶奶差点摔倒了。这时妈妈看见了,赶紧叫老奶奶坐到她的座位上。老奶奶坐上去后对妈妈说:“谢谢了!”妈妈回答:“不用谢,理所当然的,而且我们就要下车了。”

  这就是我助人为乐、有责任心的妈妈。我崇拜我的妈妈。

  崇拜作文 篇6

  在我的脑海里,有很多人令我尊敬。但是我最尊敬和崇拜的就是李老师。

  李老师个子高高的,比较瘦。但是非常和蔼可亲,有时候很幽默,喜欢开一些小玩笑,常常逗得我们前仰后合。在我的眼里,他没有首席讲师的架子,很像我的一个好朋友。

  知道李老师为什么令我尊敬和崇拜吗?因为李老师在给我们讲课,尤其是讲解题技巧课的时候,每次讲完了,都会一个一个问我们:“你听懂了吗?”甚至有时候会反复问我们好几次,因为他担心有的同学胆子小,不敢承认自己还没懂。只要有一个同学没有听懂,李老师都会不厌其烦的再讲一次、两次,一直到所有同学都可以完整的讲述了才会停下来。很多时候,到了放学的时间,李老师还会把成绩差一些的同学留下来补课,有的时候会到很晚很晚

  在我们的识图记忆课上,开始的时候让我记住一百多块拼图的形状和编号真的很难。用到的记忆量真的很大很大。初次接触的时候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坚持下来。李老师耐心的教我们操作的步骤,告诉我们和普通的拼图的区别是什么,让我们先去完成记忆,然后才能动手。如果我们做错了,或者记错了编号,李老师总会对我们说:“别着急,现在是练习,不需要速度。”当有的同学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李老师会要求其他同学去帮助他。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那就是可以让同学之间的友谊更深更厚

  微风拂来,虽然我和李老师每周只相约在周日,但他在我脑海里的印象越来越深刻。这就是最令我崇拜的人青少年专注力首席讲师李顺弘老师。

  崇拜作文 篇7

  我崇拜的人并非那些有钱有车、家财万贯的人,也非如日中天的歌手影星,更非粉丝成堆的网红小生。我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不高,属于那种“聪明绝顶”的类型,头顶上没几根头发,挺着微微突出的肚子,丰满的鼻翼下面长着几撇胡子。

  我崇拜爸爸的毛笔字。每次看爸爸拿起毛笔、摊开纸,蘸上浓浓的墨汁写字,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他一笔一笔地写着,就像古代的书法家那样,全身心投入,在安静平和的气氛里,一横一竖、一点一捺,极其认真地勾画,伴随一种特有的韵律,一个个美妙的字跃然纸上。他的字别人看了都赞不绝口,每次看爸爸写字,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就见写满了一张纸,那一个个富有灵性的字让人赏心悦目、清新自然,从字里就能看到爸爸高尚质朴的品质。

  我不仅崇拜爸爸的字,我更崇拜爸爸的写作水平。爸爸的写作能力超强,不管什么题材,不论哪种体裁,他只要稍稍动一动脑子,就能很快构思出一篇好文章,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一会儿功一篇唯美的文章就完成了。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上次爸爸写的一篇小说,名字叫作《东娃的美好生活》,洋洋洒洒写了两万字,用质朴、形象、传神的语言和心理描写,刻画了一名勤劳、简朴、上进、阳光的新时代农村青年努力奋进的历程,我被他的小说深深吸引了,跟着妈妈一起认真读完,不禁为爸爸的文采所折服,心里盼望着有一天也像他那样,才思泉涌、佳作不断。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清新古朴的书法,我崇拜他精妙绝伦的文采,更崇拜他出尘脱俗、坚毅高尚的品格。我为我有这么出色的爸爸而骄傲。

  崇拜作文 篇8

  明亮的教室里安静极了,连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见,同学们一个个都在全神贯注、聚精会神地听讲,生怕失去一个为组加分的机会。讲了一会儿,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有的同学急得抓耳挠腮,有的则是小心翼翼、似懂非懂地把手举起,又赶忙放下,举棋不定。突然,一个相貌平平的男孩站了起来,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张谢林浩。

  你别看他长得普通,其实可聪明了,课堂就是他的舞台,一上课他就开始大显身手了,那装满了知识的大脑,把知识像水一样滔滔不绝地倒出来,而且也像流水一般永不枯竭。总能看见一两个同学趴在他的座位上问他问题,他总讲得头头是道,让人不禁地赞叹。

  聪明大脑的背后缘于他特别喜欢读书。他看过的书可多了,《海底两万里》、《茶花女》、《呼兰河传》等等,让我都数不过来,还有的我都没有听说过。每当下课时,总会见到他拿着一两本书坐在位置上痴迷地读着,如饥似渴地撷取其中的知识,有时甚至连上课铃声都听不见。因为他读书多,老师当然不少表扬他,有些不服气的同学都争先恐后地读起书来,想和他一决高下呢!

  他的记忆力也十分强。有一次课堂上老师讲到了一个成语,便问谁知道这个成语的来历,原本还有点吵的教室顿时异常安静,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茫然。而他却把手高高地举着,站起来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同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连窗外的阳光也听得入迷了,偷偷从窗口钻进了教室,落在他的书上,久久不愿离去。

  书有光,读就美。今后,我也要向张谢林浩学习,多读书,做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崇拜作文 篇9

  他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如同茉莉花一样纯洁纯净,但他表达不出他对家人的爱,但我却知道他的爱意。

  他的圆饼脸上有一双小眼睛,那双小眼睛透露出凶凶的眼神,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和满脸的络腮胡子。

  那是去年的春天,我和他一起乘公交车去姨妈家玩,当时我和他上了公交车,当我们上了公交车的时候只剩下两个位置了。我们便分别坐在了座位上,公交车如同脱缰的野马,飞快地前进,到了三野村的时候,公交车停了下来。一位老奶奶上了车,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皱纹,一看就是一位经历了岁月的考验,车上没有一个人给她让座。老奶奶只好无助地扶着公交车上的拉手,公交车开到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老奶奶险些摔倒,他不假思索地离开了座位,彬彬有礼地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坐吧!”老奶奶一再推辞,他说:“您看您这么大岁数了,还是坐吧!”老奶奶见了,也不再推辞那边坐在位置上了。

  他不仅乐于助人,还有一手好手艺,记得那是去年春天,妈妈去泰州检查身体,只剩下我和他了,我摸着早已咕咕直叫的肚子,阳光明媚更让我的馋虫更加饿了。我有些无力地对他说:“我的肚子好饿啊!”他便对我说:“那你今天就尝尝我大显身手做的饭吧。”说着,他便将冰箱里仅剩的牛肉切成一块一块的,将青椒、葱等一起炒,将这些浇在米饭上,将米饭一起放进微波炉里。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盖浇饭就完成了,我们吃得津津有味。

  这一位乐于助人,有着好手艺的人,就是我的爸爸,他值得我的尊重和尊敬。

  崇拜作文 篇10

  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崇拜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也可能是你的同学,可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只想给人带来欢笑的演员。

  他有着短短的头发,方方的脸蛋,长长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随时随地都可以微笑的嘴,一看就让人觉得好笑,他就是——沈腾。

  他从小就喜欢表演,他的表演总是能给人带来欢乐,在有活动时老师都会选他当主演。虽然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沈腾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的理想。相反,他在表演方面更刻苦了。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考进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沈腾的演技越来越高超,但他从来不忘最初的信念——“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于是他走进了搞笑演艺圈,踏上了人生新的旅程。

  在我看过沈腾出演的《西红柿首富》之后,我对沈腾更是崇拜至极。刚开始一段搞笑的对话就出现在我的眼前,经他更改后的诗句使人感到搞笑又写实。他完全把自己融入了角色之中,那诙谐幽默的表演让每一位观众在欢快的笑声中无不为他高超的演技所折服。最令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哭戏:眼一眯,嘴一歪,眉毛一皱,眼角还带一点泪光,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他不仅在这部电影中表现突出,在《夏洛特烦恼》,《飞驰人生》等电影中的表现也同样令人佩服。

  此外,沈腾也很敬业。在一次拍戏中,他的脚扭伤了,可他并没有放弃,他知道作为一名演员不能让观众失望,就咬牙坚持拍完了戏,但他的脚踝却因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而引发了炎症。

  我们要学习沈腾这种为了理想永不言弃的精神,给自己定一个信念,就像沈腾——“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

  崇拜作文 篇11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崇拜作文 篇12

  你知道吗?韩国那一天组织解散了,这个消息。让全校轰动,大家都以得到新消息为荣。一度成为校园最时尚的话题。

  周五回家打开手机。我被一个大新闻吸引住了。对于从未看过新闻的我来说。也是被他的名头吸引,名头是:梁山森林失火,30人遇难!最小的才十八岁!看完这个新闻,我的心比一丝遗憾都平静。

  随着几声急弱的喊声,我去吃饭了。到了桌前,我妈好像好几年没见我了。他带着憔悴的表情看着我。我坐在我熟悉的椅子上,一边想着我是否犯了什么错误。

  像往常一样,我告诉她这些天学校里发生的大事。今天的他,似乎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好奇。但他说:现在你们都在关注明星,有时候会毫不犹豫地为此顶撞父母。但是梁山森林失火,死了那么多人,最小的比你大四岁。他们为了安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你可以知道在。当父母是什么感觉。当我在捣米的时候,我陷入了沉思:我应该崇拜什么样的人?

  第二天中午,正当我准备写作业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传来妈妈的声音。我想看看我妈妈在做什么。门没锁。我随便看了一下,见她平日强势,哭了。她看着我,很快擦干眼泪,抽抽鼻子,挥手让我进去。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在打电话。

  背景音乐凄凉委婉,让人脊背发凉。一个穿着黑大衣的中年人拿着一个骨灰盒,脸色白的没有血色。另一个女人正在仰头哭泣,一边摸着骨灰盒,一边嘶哑地喊着:不要,不要,好像再多一句话就会让她停止呼吸,旁边的人也想尽办法劝她爱抚,但这只是对她身体的一种创伤,她内心的痛苦已经到了这是死者的母亲。

  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人往往被我们忽略,他们用生命为我们铺平了道路,这才是最值得崇拜的。

  崇拜作文 篇13

  常言道:“教师是一剂良药,虽苦了口,但治愈了我们的内心。”教师是我们在人生中影响最大的人,他可以将你引向万丈深渊,也可以将你带上成功之路。

  所以教师是给我们极大的帮助的人,其中令我最崇拜的便是我的语文老师了。

  从开学初便听闻语文老师是个很有名气及有威严的一个人。但待我真正见到他时才明白他并非我想象的那么高大,也没有荷尔蒙的气概。但他才华横溢,“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也正运用在了他身上。

  最令人惊叹的便是那双鹰眼,仿佛能看破红尘。倘若你在语文课上,低着头,手里在揉着什么,你一抬头便会发现他会用他那双尖锐的鹰眼朝你瞪来,就像鹰已寻找到了猎物一样。所以这便是为什么他这么有威严的原因罢……

  开学之初,他与我们讲了些关于他自己的故事。如:他自己初中没怎么去上学,后来让姐姐给他恶补学科,最终他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高中。在当时很多人看不上他,说他一无所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没有什么成就,但他奋起,成功了。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感受不到他那个时代的贫穷与困苦,也无法从知现在一切的来之不易,所以他在当时的成功也算是很困难的。

  别人评价他的教学只能用一个字来俗称“奇”。

  怎么个奇法呢?他不布置太多作业,让我们捉住学习的方法,使我们感到学语文其实是快乐的,也并不用花太多功夫。不过,最重要的是博览群书。除此之外,他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我们。他的知识很是丰富,他可将离骚背下,也可将岳阳楼记背的滚瓜烂熟,这便是他神奇之处。

  “大鹏展翅直冲天,我听烟火对愁眠。”这便是对他最好的形容。

  崇拜作文 篇14

  崇拜,对怀有一颗懵懂的童心的我们来说,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驾驭,更难以去用言语来表达对别人的感觉。小时候,我说我崇拜创建新中国的毛主席,长大一点后我说我崇拜航天英雄杨利伟,而现在,我却崇拜我身边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的爷爷。

  爷爷,他已经70多岁了,头上长着稀疏的白发,脸颊在岁月的照应下布满了皱纹,但爷爷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和蔼”。每逢星期六,星期天,我总会回乡下看望爷爷,之中也发生过不少事。

  我的爷爷有很多的优点,例如:勤劳,做事一丝不苟等。说到做事勤劳。在我们家里面,爷爷是最勤劳的一个人了。虽然我的爷爷已经是个70多岁的人了。但他总是早出晚归。

  到了养蚕的时候,那更不用说了,爷爷早上一起来吃完饭不是在蚕室里喂蚕就是拿着袋子去桑叶地里摘桑叶。有一次,我早上一起床就看见爷爷戴着一副老花镜,拿着一对小筷子把蚕宝宝们分散到另一个地方去。到了吃早饭的时间,爷爷还在蚕室里忙碌着。我在外面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出来吃早饭。看着爷爷一丝不苟的工作我自愧不如的低下头来。

  爷爷不但会养蚕,而且还会建造漂亮的房子。我老家的房子就是在爷爷的带领下建成的。我的爷爷不仅会计算建一栋房子需要多少沙子,砖和多大的钢材。而且还很会砌砖。爷爷在砌砖的时候手脚都是非常的麻利和快速。别人砌得十块砖的时候,爷爷起码已砌得十多块了,而且质量绝对不比别人差。

  那个像太阳,那个如同大树,那个拥有宽厚笑容的老人,就是我最崇敬的人——我的爷爷。

  崇拜作文 篇15

  崇拜一个人有错吗?崇拜明星又有错吗?没有。崇拜一个人,那是崇拜者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可是中学生郑莉茹却偏要干涉柳晓庆的崇拜自由,认为他不应该崇拜刘晓庆。

  他们俩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从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柳晓庆因为与影星刘晓庆的名字相近,便经常被同学捉弄。碰巧他又喜欢刘晓庆电影《原野》里的角色,便写了一封信给她以表爱慕。谁知这信却落到了郑莉茹的手里,郑莉茹觉得他不应该示刘晓庆为偶像,但柳晓庆却坚持自己的原则。就这样,他俩便开始了一场无休止的争论。

  我认为,崇拜一个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崇拜谁又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不是过度地崇拜就可以,好象之前报道的“杨丽绢事件”那样。杨丽绢是刘德华的忠实歌迷,得知刘德华会在下星期开歌迷会,她便把房子卖了去买门票,结果没轮上她。杨丽娟很生气,死要打刘德华讨个说法,人家也无可奈何,只好说一些安慰的话。结果她又不领情,说刘德华摆架子,她爸爸还因此而跳海身亡。许多人看了这篇报道之后,都觉得杨丽娟一家的做法十分荒谬,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我觉得,崇拜的意思是尊敬和佩服一个人,但并不能盲目地崇拜。

  崇拜明星是因为佩服他们的演技;崇拜名人是因为尊敬他们;崇拜体育明星是因为佩服他们的毅力,这都没有错。我们都可以自由地去崇拜他们,以他们为榜样。但是像希特勒这样的杀人狂,我们就不应该盲目地崇拜他们。所以,在没有弄懂崇拜的含意之前,请不要盲目地、过份地去崇拜某一个人,而我们也不应该在没弄清别人的崇拜意图时,盲目地干涉别人选择崇拜的对象。

  崇拜作文 篇16

  放下了包袱的请跟我来,忘记了姓名的请跟我来,让我们一起向快乐崇拜……”看到“快乐”二字,忽然想起了《快乐崇拜》这首歌。给“快乐”下一个定义,我只能说一句:“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快乐,只有体验到了才知道她的美好。

  快乐不分高低贵贱,不分时尚落伍,不分年代久远。不管你是“80后”还是“90后”,不管你是美丽还是丑陋,快乐不是恒星,但总会从你身边流过。不要叹息她的短暂,流星总在夜空划过,就不美了,就不珍贵了。

  说快乐是流星,但她也可以长久,要看你是否站在最好的位置,快乐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心血来潮就跟你捉迷藏。心态要放个好位置。不要太刻意,快乐是青年,叛逆心理是不小的,太介意她,她反而不来找你。

  说快乐是个人,她又不通情达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有人用汗水,泪水,血水去换得快乐,有人却用生命去抛弃快乐。

  快乐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有人很富有,却不快乐;有人很贫穷,却很快乐。快乐不是嫌贫爱富者。

  人人都可以抛弃快乐,快乐却不抛弃人人。快乐是摆脱贫穷的一剂良药;快乐是解脱困苦的一盏明灯;快乐是超越生死的一条明路;快乐是寻求真理的一位伴侣……什么都是快乐,什么都不是快乐。

  快乐与伤心,痛苦是相对的,有痛苦才有快乐,有快乐才有痛苦。他们是一对朋友,也是一对敌人。快乐的人觉得自己不快乐,那是他没有尝到痛苦的滋味。

  向快乐崇拜,扔下伤心的包袱,轻松、愉快地上路;向快乐崇拜,甩开压力的束缚,轻松、愉快地遨游;向快乐崇拜,抛去矜持的顾及,轻松、愉快地飞翔;向快乐崇拜,功成名就不是目的。

  “放下了包袱的请跟我来,忘记了姓名的请跟我来,让我们一起向快乐崇拜!”

  崇拜作文 篇17

  茫茫人海中,有多种多样的人。名人,则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字眼。

  名人,有好多种。有的是功绩很大,受人所崇拜,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有一番成就,令人仰慕。

  有的是本领大,被人崇拜,希望有一天自己也会光辉的展示,令人羡慕。

  有的是事迹、精神感人,使人奋发向上,令人崇拜。

  有的……

  在花园里,有许许多多的花竟相开放,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想成为花中之王,花园里最漂亮的花魁。可是,在墙角里的一朵小花,却还没开放,是没有人所注意到的。

  直到有一天,园中的主人——那位慈祥的老奶奶在给一些还未开放的花儿们浇水,她细心地浇着水,并给花儿们鼓励。那朵小花好像有了点精神。

  接着,花园里又来了几个孩子,老奶奶亲切地给这些孩子们讲了海伦。凯勒的故事。

  那朵小花听了海伦。凯勒的故事,触动很大,感到自己的处境与海伦相比还好的很多,心中顿时出现了一缕温暖而光明的光。她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像人们崇拜名人一样来崇拜自己。她有了十足的把握和信心。

  从此以后,这朵小花挺直了腰板,与花朵们一起生活着。她争取着每一滴雨露,每一缕阳光,努力去生长、去开花。

  终于,这朵小花结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花蕾。这已是春天。

  第二天早上,一滴露水滴在了花的脸上,她醒了,看看自己,这时自己吗?!这时,小花开出了一朵大而漂亮的花,还散发着浓浓的花香。

  一夜的春风,将小花的花蕾吹开了!小花的愿望实现了!她此时此刻很崇拜自己,但她不会骄傲,她不会忘记那段辛苦的时光。

  这朵小花就是我。

  以前,我的成绩不突出,可是经过我的努力,我进步了,这时我崇拜自己的地方,因为我有坚定的信念和恒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像小花那样开出美丽的花,使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

  这既是我的崇拜,也是花的崇拜。

  崇拜作文 篇18

  在现在许多学生的心中都有一个偶像,也许是某个轰动一时的明星,或者才高八斗的文学巨匠。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偶像——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出生于18XX年,是美国的一名巨商。昔日里,他垄断了美国90%的油管生意和80%的炼油工业,创建了一个伟大的商业帝国和独一无二的垄断时代。是美国现实时代的首富。

  我喜欢洛克菲勒并不是因为他身价上亿,而是因为他的工作思想。

  在他的生涯中,他始终以“工作的态度”来衡量一个人的工作前景,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总是会有不少层次较下的工人这么抱怨,“我们只不过是奴隶,我们被雇主压在尘土下,他们(老板)却高高在上,在他们美丽的别墅里享乐。他们的保险柜里装满了黄金,都是压榨我们这些诚实的工人得来的”而在洛克菲勒看来并非如此——雇主至少给了你就业的机会,给了你建设家庭的可能,雇主让你得到了发展自己的可能。雇主给予了很多很多,倘若真觉得子己再受压榨,为何不一走了之,而要在一旁抱怨呢?!

  在他的那封给儿子约翰的信中,我了解到,洛克菲勒的第一份工作是簿记员,算是一个较小的职务,但是洛克菲勒却热爱这份工作,浑然不将此视为负担,其结果是老板不断为他加薪。

  生活中,我听闻过不少关于工人由于工作压力而跳楼自杀的消息,这又是何必呢?倘若他们能多学习一下洛克菲勒,他们就会明白,自己的前途也是非常光明的,自杀是一种多么懦弱,多么愚蠢的行为。

  洛克菲勒的成功关键正是因为他有着良好的工作思想——热爱。

  “在我心中的赚钱英雄只有一个,那就是洛克菲勒”这是比尔盖茨说的。可见洛克菲勒就像就像高挂在天上的明星一样,如此的富有魅力。

  呵,洛克菲勒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心中那颗明亮的星星。

  崇拜作文 篇19

  在我的心中,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有同学、有警察……其中,我最敬佩我们小区的一位清洁工姐姐。

  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我总是能看见清洁工姐姐的身影。她总是弯着腰,手里拿着扫帚不停地在小区里扫着。每次看到这情景,我就会对她产生一种敬意。说实话,我至今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暑假的一天傍晚。因为停电,所以我和爸爸到楼底下乘凉。来到楼下,我看见很多人也在乘凉。有的人在摇扇子;有的人在吃冰棍;还有一些人在遛弯儿。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长椅上一对年轻人的身上,这一男一女正坐在椅子上边吃边聊,女青年低着头,在削梨,长长的梨皮掉在了地上。男青年手上拿着一包瓜子,慢慢地磕着。瓜子壳扔得满地都是。我想:真脏!他们怎么这样没有道德啊!这时下班的清洁工姐姐正好从这儿路过,已经脱掉了往日工作服的清洁工姐姐看到这种情景后,对那对男女说:“同志,请把果皮和瓜子壳扔进垃圾箱里,要讲卫生。”那对男女将姐姐上下打量了一番,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你爸是不是当市长的,让你管闲事?”“别和她罗嗦,像她这样的姑娘,却来干这种事,没出息。”那男的说。

  清洁工姐姐听了并没有生气而是心平气和的说:“是的,我是扫地的,这工作很平凡,可你们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们这么做,那城市会变得多么脏!”那两个人丝毫没有被姐姐的话感动,反而站起身狠狠地瞪了姐姐一眼,便头也不回地走开了。姐姐见了摇摇头走了。我以为姐姐回家了。可过了几分钟,清洁工姐姐拿着扫帚和簸箕又回来了,只见她一手拿着簸箕,一手拿着扫帚,把他们留下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

  我看到后被感动了。

  清洁工姐姐,我要向你学习,学习你那为人民服务的品质!

  崇拜作文 篇20

  人的一生就是从一个向往走向另一个向往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从一种崇拜走向另一种崇拜的过程。

  我们在不断崇拜中长大,又在不断打破祟拜中成熟起来。选择伟大的人格、高尚的精神作生命的牵引,选择创造的方式超越崇拜,必诞生卓越的人生。

  崇拜,人的一种精神现象,有的贯穿终生,有的仅存在于一定的人生阶段。伴随人的成长和自我的扩张,祟拜,人人孺要人人都有,不过是人与人不同,不同时期崇拜的对象和方式不同而已;不过是它往往被里换成其它的词、被染上或鲜亮、或灰淡的色彩甚至被匆匆的生活节奏所深淹……

  小时候,祟拜是一双无遮拦的眸子。

  青春季,崇拜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成熟了,崇拜在坚实的胸怀、更广大的视野里,或在对人生的洞察,对生命局限的嘈叹中……深沉如海。

  小时候,人都有强烈的向母性、向父性和向师性,即希望成为父母、老师那样品性的人或希望成为他们所喜欢的人。那时,人对外界的认识,需要通过师长的折射才能完成;自身力量及欲求,猫要通过祟拜的对象—父母、教师及其他事物曲折地反映出来。“这是爸爸讲的”、“这是老师说的”、“我像某崇拜对象”之类的思维和言语,就是幼小心灵表达自己本质力盘的方式。

  我们难以忘怀生命里那么多徽笑、赞赏、教诲和爱,深深感激曾把手臂伸给我们的那么多善良、高尚、平凡又伟大的人们,是他们让还不能有健全生命意志的我们牵着,一步步长大起来、一步步走向健全……

  青春季,自我意识快速发展和逐步趋于成熟的重要时期。廿认识自己,证明自己,塑造自己”是青春诗章的主旋。

  渴望正确地评价自身,从而需要坐标,需要参照,希望为生命着色,从而需要模特,需要样板。亟待建构人格的大厦,从而需要有种种美好的精神作食粮。

  青春季,最富有向往和创造力的。

  崇拜作文 篇21

  我认识她是在报纸上,那时她已经不在世上了,认识她崇拜她源于一篇有关她的新闻报道。

  她叫柴小女,是一位伟大的奶奶,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已经69岁了,她是一位同学的外婆,所以同学们都尊称她外婆。

  每逢刮风下雨,她都拉着村里留守儿童到她家吃饭,感受大家庭带来的温馨,孩子们逢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讲述老人的故事,都会笑着说:“外婆经常给我们做鸡蛋捞面条,有时候还给我们做蛋炒饭。”“外婆的饭做得很香,比学校的饭好吃多了。”

  8月的一天,慈祥的外婆永远地离开了热爱她的孩子们。下午4点左右,程浩杰陪着奶奶到河边洗衣服,衣服快要洗完时,从下游走过来三女一男四个小学生,他们来到奶奶洗衣处附近后,跳进水里开始清洗塑料袋。其中一个女孩程浩杰认识,叫庞占英,和她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不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程浩杰一回头,只见庞占英已滑入深水中,只露着头部在外边,其他两个女孩忙着过来拉,也被激流淹没。站在岸边的男孩慌忙呼喊并下去拽,很快滑入深水中。

  奶奶还未来得及脱掉鞋子,就奋不顾身地跳到水中,她第一个把庞占英推到浅水处,接着,又拉上来另一个女孩。同时命令程浩杰:“快回村子里喊人!”程浩杰急忙跑回村里,叫来了几个大人,他们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拿根长竹竿,飞快往河边跑。

  他们赶到时,只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在河边地上躺着,可就是不见柴小女和另一个落水女孩。

  其中一个熟悉水性的叔叔潜入水下,很快就拉出一个人,大家一看,正是柴小女老人,但此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年近七旬的老人,她本该安享晚年。但在这个夏末,她瞬间做出选择,用纤弱的双手托起了3条生命,成就了人间的至美至善、至情至爱,成为我们心中的“最美奶奶”。

  “最美奶奶”的出现,让我们发现,一旦在危急时刻,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就会自然流露。她的义举,也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崇拜作文 篇22

  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是老师。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老师就像北极星,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们的老师——丁老师。

  丁老师披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一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说起话来经常带着笑容,看起来美丽极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不管同学们问老师什么问题,老师准能帮我们解答,同学们都说丁老师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学出了一个谜语“一手拿针,一手拿线,打一成语”,全班顿时沸腾起来,各种答案接二连三地道出;“天衣无缝”“错”。“穿针引线”“错!”接连几个同学都败下阵来。同学们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挠腮,还有的坐立不安……最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师的身上,只见她眼珠骨碌一转,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就是对着针眼穿针,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确”大家还在思考,小明却赞叹起来,同学们一想还真是!都对老师竖起了大拇指!怎么样,说丁老师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确名副其实吧!

  丁老师还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时常用她风趣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丁老师没有批评他,而是幽默地说:“现在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在吃薯条,吃的可香了。”我们感到莫名其妙,随着老师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位同学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以后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幽默风趣。丁老师是书,更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丁老师。我特别崇拜丁老师,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民教师!

  崇拜作文 篇23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风流人物,他就是我的表哥赵健壮。

  他身高一米九,体型略胖。他方方的脸,就像一个“国”字;,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大脑袋里装的全都是知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咕噜咕噜转个不停,只要一转就有灵感,他的嘴巴是乌紫色的,还有一小摄小胡子。美中不足的是他眼睛近视了,皮肤也有点黑,应该是他经常在外面做实验被太阳晒的原故吧!

  我崇拜爱发明的他。我上一次是在郑州大学见到他,那时他正准备去西安交通大学读硕士,他向我展示了他的几个发明。第一个是四边形机器人。只见他打开关,那个像大章鱼似的机器,竞左转几圈,右转几圈跳起了舞。太不可思议了!他说:“这个机器人是利用四边形的不稳定性来动的,就像是伸缩门一样的原理。”接着他又陆陆续续拿出几个机器人给我讲解原理。他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使我惊叹不已!

  我崇拜博览群书,知识丰富的他。五月份的一天,他来到我家请教我爸爸,当时我爸不在家,他在我家等我爸,于是我俩闲聊了一会儿。我说:“哥哥,你最喜欢哪位名人?”他说:“爱因斯坦,因为他发明了相对论”。我说:“你猜猜我喜欢谁?”哥哥说:“牛顿?”“不对。”我说。哥哥又举出了几十位名人。我都说不对。哥哥说:“那是谁?”我说:“当然是你啦!”“为什么?”哥哥疑惑不解的问。我说:“因为你发明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喜欢你。”我们前后又聊了许多事情,比如:喜欢的作家、爱好、名人趣事等等。我爸终于回来了。我哥哥又与我爸聊了起来,真是滔滔不绝、海阔天空。他们一直谈到八点多,我哥哥才回家。他们整整谈了五个小时啊!我与我爸谈话最多不到半小时,他竟然谈了五小时!五小时!太不可思议了!我哥哥如果不是博览群书,根本不可能与我爸爸说那么长时间。

  表哥如此的聪明,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崇拜作文 篇24

  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放慢脚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一会儿又抿紧嘴唇,皱起眉头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时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笔来,写下了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刘半农。

  刘半农,1891年生人,中国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学家。为什么他所作的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点就在题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国旧社会,女性没有权益,汉字中也没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称。后来西方单词“she”传入了中国,由于没有女性第三人称,给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只能将“she”翻译成“他女”“那女的”,读起来十分不通顺。为了交流方便,刘半农便发明、使用并推广了女字旁的“她”。

  刘半农所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他提倡白话文,参加新文化运动;他翻译外国作品,成为中国翻译高尔基、托尔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戏曲,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热爱摄影,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摄影艺术的书;他搜集、保护方言,甚至还为此“以身试骂”呢!

  刘半农为了编一本《骂人专辑》,在北京某报纸上刊登启事,征求各地“骂人语言”。语言学家赵元任和鲁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后,分别前去拜访刘半农,并用湖南、四川,安徽、绍兴等地的方言“大骂”刘半农。刘半农任大学教授时也向学生们征集“骂语”,因此不少学生都用宁波、广东话向恩师刘半农“破口大骂”。后来刘半农去拜访著名学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汉代和唐代的语言把刘半农“骂”了一顿,一边“骂”一边为刘半农讲解这句骂人话的典故。刘半农非但没生气,还和章太炎相谈甚欢,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这就是刘半农。

  为百姓造“她”,为研究“找骂”;教我如何不敬他?

  崇拜作文 篇25

  我的外婆是一名中学英语特级教师。我出生时,外婆还没有退休。记忆中,只有每个寒暑假,我才可以到外婆家去,那时就是我觉得最美好的时光。

  外婆的家并不大,可是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房,一张宽大的书桌。这里也是记忆中我和外婆的游乐场。我喜欢外婆,因为她总能带着我编出各种各样的英语游戏。在“twinkle,twinkle,littlestar”的音乐声中,她像魔法师变戏法一样撒出好多星星的彩纸,每一张上面写着“star”;中午,外婆在书房铺个小垫子让我午睡,我总能在枕头下翻出各种形状的“sleep”词卡;我爱给洋娃娃扎辫子,外婆就把自己变成“老娃娃”头顶着“hair”的纸牌,让我恶作剧一般把她的头发搓弄的七零八乱。一老一小的笑声在书房里回荡,在这份欢乐里,外婆完成了对我的英语启蒙。

  我上小学时,外婆退休了。我拿着学校里的英文书让她教我。外婆翻看了我的书说:“你们外国语小学的教材是朗文体系,我就算教了一辈子英语,也不能倚老卖老啊,知识都是与时俱进的,我要重新备课,才敢教你。”外婆戴上老花镜,拿出备课本,还有那本厚厚的英语词典,一板一眼地准备起来。她还认为他们老一辈的英语教师,口语能力是短板,就让妈妈教她使用手机app上的口语软件,坚持早晚练习。外婆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崇拜。

  外婆好学的精神感染着我们。在外婆家,没有人会看电视,更没有人会沉迷于手机游戏,我们更多的时候都是围着外婆,捧着书静静地看,时而分享时而讨论,时而欢笑……

  外婆倚坐在沙发里,花白的头发,戴着眼镜,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着,好像一幅美丽的油画,这也是我印象中外婆家最美的风景。忽然想起一句话: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这说的不正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外婆吗!

  崇拜作文 篇26

  每个同学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有的同学崇拜歌星、影星,有的同学敬佩科学家、作家,而我最敬佩的人就是中国人的骄傲——钱学森。

  钱学森他不怕吃苦,刻苦学习。他生于杭州,落地不久便随父母迁居上海,三岁时,全家迁居北京。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早饭后母亲教儿子背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画画写毛笔字。每日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天资聪颖、悟性极高,记忆力出众,三岁时就能背诵百首唐诗、宋词及一些启蒙读物,如《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还能心算加、减、乘、除。所以钱家的聪慧“小神童”打小便名声在外,走到哪里都能得到长辈们的喜爱。

  在钱学森小的时候,男孩们都爱玩飞镖,做得好的飞镖,掷出去能像小燕子一样飞行,还会在空中旋转一周。钱学森很快成了高手,他折的飞镖总是又高又远。小伙伴们谁也赶不上他!

  老师请钱学森讲解其中的奥秘,钱学森说:“我的飞镖没有什么秘密,我也是经过多次失败一点一点改进的,飞镖的头不能太重,重了它会往下扎,也不能太轻,头轻尾巴沉?”同学们都知道了这个秘诀。果然折出飞行能力更强的飞镖。

  最受震动的还是老师,小小的飞镖运用科学基本原理,钱学森无师自通自己却悟出来了,这个孩子不简单啊!

  记得有一次,钱学森考试得了满分,但他发现他把ns写成n,并把试卷退给老师要求扣分。他的成绩一直都是班上最拔尖的。还有一次,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但钱学森并不用武力来解决,而是说比谁的成绩好。到头来他们把谈的话咽了回去,因为他们知道他的成绩比不上钱学森。有一次考试,有一名教授把钱学森那张满分的卷子贴在了门上,那些不及格的不服气的美国学生都看傻眼了。

  这就是我最佩服,中国人最骄傲的——钱学森!

  崇拜作文 篇27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崇拜作文 篇28

  他慈眉善目,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就是小提琴家――郑锦龙。

  暑假,我参加了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国际小提琴夏令营,郑锦龙老师也被主办方邀请了,而我荣幸地排上了郑老师的专家课,我非常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让郑老师来指导我练琴。

  夏令营的第3天,我终于等到了郑老师上专家课。我一走进郑老师的房间,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优美、动听的琴声。原来是郑老师在练琴!他是小提琴大师了,还用这么刻苦地练琴吗?郑老师一见我来了,便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欢迎你呀,小伙子!”亲切的郑老师,让我不再感到拘束。然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每一个动作,让我反复地练,发现我哪里不对,就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有好几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他的指导下迎刃而解。

  拉完琴后,还有一些时间,郑老师和我聊起他的经历:2002年,他在荷兰遭遇了一次车祸,导致他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更别提拉琴了。昨天还是荷兰皇家乐队的首席,今天就失去了一切……讲到这儿,郑老师告诉我:“是对音乐的热爱让我度过了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我曾无数次想过放弃,但我一直坚信,我能重回舞台!”

  带着疑惑,我问他:“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练琴的呢?”他告诉我,在那3年中,他坚持练琴,一个音一个音地拉,要用四指时用三指代替……就这样,郑老师以他顽强的意志,经过3年的恢复训练后,重回舞台,并被再次任命为荷兰皇家乐队首席!这件事,让我对郑锦龙大师更加崇拜。

  这时,郑老师拿起琴和弓,拉起了《查尔达什舞曲》。我从他刚劲有力、轻快活泼的琴声中,听到了他在困难面前不服输的精神,听到了他视音乐为生命的崇高理想,也激励我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不要轻易退缩,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郑锦龙。

  崇拜作文 篇29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关不计其数的天才文臣。如助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有运筹建策于帷帐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还有智斗庞涓的军事奇才孙膑……然而,最赫赫有名而令我钦佩的,则是三国时期的第一智者——诸葛亮。

  “簪冠鹤氅、手摆羽扇”的孔明形象早已深入人心。那双深不可测、令人琢磨不透的双眼,使司马懿也被他耍得晕头转向;而那满脑子的奇谋,更是让所有人甘拜下风。

  诸葛亮聪明过人。陆逊火烧连营成功后乘胜追击,却误入了孔明在临江所摆的石阵。霎那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遮天盖地。陆逊顿时大惊失色,急令收兵,却发现已无路可走。后因卧龙岳父黄承彦平生好善,才将孙吴大军带出石阵,陆逊等人幸免于难。后唐朝诗人杜甫有诗曰: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

  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诸葛亮还神机妙算。赤壁大战之时,江东大才子周瑜将一切安排妥当,准备与曹操大战的时候,他立于山顶,遥望江北水面,突然大叫一声,口吐鲜血,无人能医。孔明笑曰:“公谨之病,亮亦能医。”并开下“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药方。原来,周瑜得的是心病。他要用火攻打曹操,可连日的西南风,无法让火势向魏军方向发展。精通天文的诸葛亮早已料到近日会有东风到来,于是他筑建了七星坛,大造作法借风之势。果然没过多久,就开始由西南风变成了东风。孔明凭借自己丰富的知识而“神机妙算”,令人佩服。

  诸葛亮对蜀国的赤胆忠心更令人称道。他自从被先主刘玄德三顾茅庐的真诚所感动,就隆中提出决策,使东汉末年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刘备白帝城托孤后,凭借他的威信,足可以自立为王。可孔明却似昔日之周公,鞠躬尽瘁,最后,在辅佐后主刘禅、为蜀国效力中去世。

  这样一个智慧、神机妙算而又忠心耿耿的贤臣,怎能不使我对他崇拜、敬佩呢?

  崇拜作文 篇30

  在历史小说中,有许多个性突出的人物。比如《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西游记》中贪吃好睡的猪八戒、《红楼梦》里哭哭啼啼的林黛玉等。这些人物中,我最崇拜的是《水浒传》中的“小李广”花荣。

  花荣长得眉清目秀,他本是朝廷中人,因同情宋江而弃官上清风山当了寨主。听说宋江被刘高诬陷处于危难境地,他拍案而起,立即率领人马去营救宋江。之后他又被逼上了梁山,以一手好箭法而闻名,被人誉为“小李广”。

  花荣在《水浒传》中出场的次数很少,但其中两次亮相让我拍手叫好。一次是花荣营救宋江的那段描写:宋江被关押在刘高的营地,遍体鳞伤,奄奄一息。花荣得知后大怒,立即率兵马前去营救。到了地方后,花荣对门前守兵说道:“今天就让你们瞧瞧我花知寨的神箭!看我第一箭,射你那门上的火苗!”话音未落,一根木棍从柱子上掉落下来。花荣又说:“看我第二箭,射你那头盔上的红缨!”说完,只听嗖的一声,羽箭不偏不倚插在士兵的红缨上。花荣朝官兵们大喊道:“看我第三箭,射你那穿白衣服的教头的心窝!”那人哇哇叫着逃走了,其他士兵也一哄而散。这段文字把花荣高超的箭法描写得淋漓尽致,我十分喜欢。

  另一次是花荣与秦明决斗。当秦明率兵到达清风寨时,发现宋江和花荣正在城楼上饮酒作乐。秦明大骂花荣,花荣盛怒之下,便和秦明战在一起,三四个回合后仍然不分胜负。花荣故意卖个破绽,向深山老林跑去,秦明也紧跟着追赶过去,花荣趁机转身拉弓,射中了秦明的佩剑。秦明大惊,便带着兵马撤退了。

  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箭法超群;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重情重义;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做事一丝不苟。我希望我长大后也能成为像花荣这样技艺超群、重情重义、出类拔萃的人。

  崇拜作文 篇31

  在生活中,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影视里的人物,有歌手,有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还有身边的小人物……但我最崇拜的是美国《时代周刊》的十大英雄之一——海伦.凯勒。

  她,一张朴素的脸庞,平凡透着清切,一生勤奋,从未满足过,不为自己有这样的人生抱怨,以不屈不饶的精神赢得世界的认可。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在1887年3月时,小海伦也需要接受教育了,家人便为她请来了家庭教师。安妮老师这位女教师很特别,她不像别的老师一样把她关在房间里用棍棒教育来让海伦听话,不在房间里进行死板的注入式的课堂教育。是这位老师影响了海伦的一生。在生活中学习,使得海伦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从此以后,她几乎把所有吃喝玩乐的时间全用在了学习上面。她像小草急切地想探出头来看看那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的景色。像小鸟想能学会飞翔,早日飞上那湛蓝的天空。她是那样地如饥似渴,那样的迫切。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她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她这种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似乎是上天认可了她,给了她新的希望。她不仅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说话、与人交流,后来还出了书,甚至比正常人还好。

  海伦虽然身体上有残缺,但是身残志坚的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走向成功。

  海伦不但自己过着充实快乐的生活,她一生的意义更在于,她让成千上百万的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在20岁起就开始为许多家庭贫困的聋哑人奔走呼吁。海伦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响。但是她的一生却是流光溢彩,音韵飘扬的她留给后人的更是无限的光明和动人的声响。

  海伦是命运给予她的不幸,但她却不因此而屈服于命运,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奋勇与命运抗争,并最终冲破人生的黑暗与孤寂,赢得了光明与欢笑。

  崇拜作文 篇32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崇拜作文 篇33

  报名那天,一进教室就看到讲台上坐着一名女老师。她正在跟旁边的同学愉快地交流着,让人感觉很亲和。她留着一头又干净又柔顺的小短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裙子,一弯长长的柳叶眉下,会传送笑容的大眼睛,让人感觉很赏心悦目。我想,我大概会喜欢她的。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她笑容满面地与同学打招呼。等同学们都到齐了,她向我们介绍起了自己:“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从实验班调过来的,现在来当你们的班主任兼科学老师,希望大家喜欢!”顿时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在接下来那“润物细无声”的日子里,她像大姐姐那样告诫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品德,明白为什么要努力读书的道理;她又像负责任的师傅那样,把学习的重点、难点、解题方法、解题技巧都认真、仔细地传授给我们。这样,我对老师由喜欢变成了欣赏!

  期末考试快来临了,同学们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迎考氛围中,作业量也大量增加了。这天,教室里一片安静,同学们都在抓紧地写作业。突然,有人轻轻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蹭地一下抬起头,发现班主任在我身前。她示意我跟她出去,我起身跟了出去。一路上,我都跟老师离得远远的,心里七上八下地想着:怎么办?怎么办?是不是会被挨骂了?难道题目错太多了?

  不一会儿,到办公室了!老师开口说:“最近能听懂我讲课内容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有些地方不懂。”老师微微地朝我笑笑说:“听不懂没事,你可以随时来问老师,老师的大门是随时都会为你开着的!”我点点头。“回去好好做作业吧!期末努力点,争取得个好成绩吧!”老师的鼓励好像有魔力似的,让我感觉信心倍增。我对老师又从欣赏变成了崇拜!

  很快,期末考试就考完了,休业式那天早上,我心惊胆战地来到教室。当老师宣布完成绩,我发现自己这次成绩竟然进步一大截。我心里十分感谢老师对我的严格!

  啊!有这样的老师真好!

  崇拜作文 篇34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崇拜作文 篇35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一个人。除了爸爸妈妈,那就是让人非常尊敬的老师们了。而在这些老师中,我最崇拜的是吉他班的张老师。

  记得在两周前,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我最,最,最喜欢的是帅气的吉他。”妈妈听了二话不说,立马给我报了一个吉他补习班。我可开心了。心想:我要是能用吉他弹出一首歌那该多厉害。周五那天,我来到了吉他补习班,可开心了,但还是不太熟悉,只见张老师拿来了一个非常老的吉他,一看就是弹了好几年了,就连弦都弹掉色了。我认真跟老师学,心想:我一定要成为像老师一样的吉他手。老师给我讲了吉他的构造,吉他的左手和右手的弹法,还有吉他弹法,让我学会了把歌唱得更好听,我也很开心,也慢慢地熟悉了那里。我非常喜欢老师那低沉的声音。

  还有一次,我在老师的手上发现了真功夫。那天,老师正在认真的教我按弦弹的方法弹吉他,我才按了两三分钟,手就已经又累又疼。而老师却不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想:难道老师会有不怕疼的功夫?果然有功夫,老师的手已经出茧子了,硬硬的,所以按弦不疼。看来老师也是练了成百上千遍,所以才出茧子。老师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是多学多练,才练出的功夫。只要你也像我多多练习,你也可以长出茧子,长出以后就一点也不疼了。现在你是初学期,让我用移动的琴枕来帮你减少疼痛。”果然用上了以后,疼痛减少了。每次听见老师边弹吉他边唱歌时,我都会着迷,因为实在太好了。特别是那娴熟的拍弦技巧,让我深深的喜欢着。老师唱歌也很好听,让我赞叹不已。为什么都是弹吉他,我和老师弹出来的声音不一样?老师已身经百战,所以弹出了那悦耳动听的歌。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张老师。他用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他用他那勤劳的双手造出了美好的佳绩。这就是值得我崇拜一生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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