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学会写字时,我最爱用铅笔。笨拙却简单,字迹散发了森林的清香。干净爽利,是叶子背后的诗篇。对着碧绿的林海嫩黄的新芽巨大的磐石婉转的乌鸣的.心单纯的如同素白的纸,似原木铅笔的朴实和平常,我深爱了,它的自然。
慢慢的,开始用中性笔,体验与年龄不符的老成,似也成了平生一大乐事,我不再常到苍茫的山林,只因它太单纯。我开始翻那些印着黑字的纸,我开始写属于自己的文,世界开始纷繁复杂,但也仅是多了蓝黑两色。我也还是记了那不变的原则,中性笔终只是换了壳,心,是不会变化的。
忽然爱上了诗,也一并爱上了圆珠笔。我开始写不同的文,但心是悲伤的仿佛井中的月般支离破碎。彩色的笔,各色的纸,蝴蝶般的炫目让我不再单调。但心,始终是单调的,正如是喜爱江南烟雨无法改变。忽然发现自己变了,抑或是可以说一直在变。开始喜爱,华丽的伤感。
到了现在,我又开始用铅笔。我重新开始爱我曾深爱了的自然。不同的是,我只坐在礁石上看潮起潮落,云卷云舒,看湛蓝的水雪白的波,看我的眼想捕捉的一切。唯一不变的,我还是在写文,只是趋于平淡罢了。生活只多了些宁静,看似没有过太多变化。抑或是,我就是我,从未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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