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标题的时候,早上稀薄的晨曦正穿透过防盗网柔柔的散落在电脑台上,我看看好久都没打扫过的房间,心理一阵莫名疲累。我想我是一个安与现状的人,既没有潮起潮落既生活,也没有过往棱角分明的个性,我只是电脑前的横尸走肉。或是现实前的横尸走肉。
我的手指在旧尘漫布的桌面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净痕,然后阳光便折射在台面上,狠狠地打在我的脸上,于是我下意识的用手去挡住自己的眼睛,但阳光还是从我的指缝里挣扎出来。我第一次感到阳光是如此地刺眼。
不知道为什么,我比较喜欢黎明前的黑暗,一如我比较喜欢梦里的阳光一样。在很多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会不会是书架里的一本童话小说,里面的日子阳光明媚,外面的日子阴暗尘封。
我想我现在在一天里一个小时所P赢的一个网友的快乐就可以与我以前骑在三轮单上和大帮大帮的孩子追打一天的快乐相提并论了。日子贬值了,如果现在可以的'话,我愿意永远沉沦在梦里。然后呆在好大好大的树下,感受着风,感受着雨,感受着树下斑斓的阳光,感受着直得我去感受的东西,安静地看时间慢慢地流淌。
呵,但不能。因为还有大把大把的试等着我去考,还有大把大把的习题等着我去做。也许我可以沉沦的也就只有现实中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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