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2022-04-27 读后感大全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我10岁生日时,同学送我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 柯南道尔所写的,这套书收录了福尔摩斯许多离奇、惊险的侦破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必然是有他那过人的天赋,但是还由于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勤劳。其实,每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距,重要的是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有可能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4

  我们家的书琳琅满目,有令人感动的《王子复仇记》,有令人留连忘返的《白鲸》,有令人坚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是柯南道尔编著的。里面讲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例现场,还讲了福尔摩斯用超常的智慧战胜了狡猾的罪犯。他的成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福尔摩斯善于动脑,积极思考,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再离奇的案例也轻而易举地被他识破。

  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所震撼。我也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机智勇敢,为了社会的安宁,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给我人生的启迪,也是我生活的宝典。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5

  这本书是写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智慧和才干,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敌人做斗争。还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福尔摩斯在想办法的时候都沉着冷静,然而,我们在学习中思考问题时也要这样。还有要做好一件事情时一定要大胆地细心地做。需要细心的调查和重复的检查。我很欣赏福尔摩斯有:“一句话叫月光总比迷雾更亮些”。迷雾是代表问题疑点,月光代表智慧,是的,只要我们认真和细心的思考就一定会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法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也更加完善。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大家学习和尊重。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6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7

  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

  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豛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

  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8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9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0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的探案选集》,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是怎样侦破一个个迷案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我先给大家讲一个《五个桔核》。

  这天,福尔摩斯的家里闯进了一个年轻人,他自我介绍叫小奥肖彭,自己有事要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我的父亲和伯父。这天他们俩同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竟然有5个桔核和3个‘k’,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到父亲和伯父那惊诧的表情,我便收起了笑容。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死亡!”,结果,还没过两个星期,他们就全死了。”

  “就在两天前我也收到了5个桔核和3个‘k’,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要不要去哪躲躲?”小奥肖彭说。

  福尔摩斯说:“躲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回你的家乡吧!”没想到,小奥肖彭第二天就被陷害了。福尔摩斯知道后很生气,他让华生把5个桔核和3个‘k’寄给3‘k’党的头目辛克。辛克知道后很吃惊,连忙租用了一条船,因为他知道,在岸上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赶快去图书馆去借阅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2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 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3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4

  福尔摩斯是一位机智、勇敢的侦探。他可以从罪犯作案时留下的一些蛛丝马迹中知道罪犯作案的整个过程。他的那些正确推理都是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探究、琢磨出来的,赢得了众人的敬服。所以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位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有的罪犯会埋怨地说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大侦探?”无论罪犯怎么经心布置一番,可还是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在最后的一个案件“斑点带子案”中,福尔摩斯觉得那个罗伊洛特先生有问题。他和同伴华生一起在夜晚调查那条斑点带子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在黑暗中见到什么动的东西就用藤鞭猛烈地抽打。

  之后,他和同伴顺着铃绳到了罗伊洛特的卧室里,发现了那条斑点带子原来是一条沼泽地里最毒的蛇。蛇的主人就是罗伊络特医生,这回他是自食其果,被自己养的这条蛇给咬死了,案子真像大白。

  我真佩服福尔摩斯,他的细心、聪明、机智是我学习的好棒样。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5

  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名侦探。他还有一个助手叫华生。他们破解了红发会的秘密、蓝宝石为什么会到鹅肚子里去、绿宝石皇冠是谁偷的、斑点带子又是什么等许多奇怪的案子。

  在这里面,我觉得最好看的一个案子是鹅肚子里的蓝宝石。这个案子讲的是一个小偷偷了世界宾馆的一颗蓝宝石,然后把它放到了一只黑色羽毛的鹅肚子里。但是他家有两只一模一样的鹅,所以他拿错了鹅,而那只有蓝宝石的鹅却阴差阳错地落到了福尔摩斯的手里。福尔摩斯靠着自己的聪明,并且认真分析,没放过一丁点儿小细节,最后顺藤摸瓜,终于让小偷现出了原形,老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因为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碰到难题,认真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6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7

  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罪犯们闻风丧胆,他敏捷的思维让所有人为之敬佩。

  在所有案件中,《歪唇男人的真面目》一案案情最为玄妙。有一次,福尔摩斯接到一个案子,原来圣克莱尔先生1889年6月突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但毫无音讯。妻子在斯旺德姆大街慢慢走着,忽然看到圣克莱尔在一座烟馆的客房里休息。于是,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经过心细如发的侦察、耐人寻味的探访和大胆的推理,使案情慢慢浮出水面。深思熟虑后,他们找到了这个奇异案件的谜底。圣克莱尔在报社工作拿的钱很少,他发现当乞丐不用工作就能赚这么多钱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失踪的几天里,他就跑到伦敦街头拿着破碗干这种勾当。

  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犹如一场场游戏,让人在平淡中见惊奇。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中,没有大量的打斗过程,但期间福尔摩斯慢条斯理的推测却无时无刻在帮我们揭开凶犯罪恶的玄机。幽默的语言蕴含着绝妙的逻辑推理。在福尔摩斯心如止水的前提下,捕捉到凶犯的蛛丝马迹。他缜密的思维、舒缓的心理、近乎谈笑的案情分析让我感受到名家侦探所具备的优良素质。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不仅灵活了思维,还开阔了眼界。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8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内容生动有趣,文中还有许多大量描写,将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使人忍不住再多看几页。这本书的名字就叫《福尔摩斯探案》。

  这是一本世界名著,兴许大家都会知道一星半许。而我最欣赏的则是开篇的《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这一章记叙了华生初见福尔摩斯的情景。使我们认识到了福尔摩斯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有多么强大:仅仅观察一个送信的邮递员,便可以猜测到他以前的职业。使我们惊叹不已。接着记叙了在案发现场各种情景,从进场到破案,再到捉拿凶手。柯南道尔对这处处的细节描写,不得不使我们敬佩。那些场景如同真实的出现在我们眼前一般。

  福尔摩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也许大家多多少少都会认识一些、钦佩一些。也许会有人羡慕他的聪明,也许会有人羡慕他的机敏,要我说他身上最值得我钦佩的地方莫过于他的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了。不论何时,何地,怎样的人与环境福尔摩斯总能靠他敏锐的观察力与丰富的知识能力,发现一些别人并不了解的线索,并推理找到凶手。

  有人觉得他很了不起,拥有如此的“天赋”,其实这不能叫天赋,而《血字的研究》开篇遍,写到了福尔摩斯见华生之前埋头专心致志研究场景。由此可见,他这样惊人的观察能力与知识储备并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通过日积月累,一点点累积下来的。

  而我的有个表弟在听说了,福尔摩斯的故事后。也崇拜起这位英国的大侦探来。还想着也要成为那样的大侦探。却在各种可以大显身手的“案件”中闹出了各种笑话:明明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查到了线索,却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破案。还将丢失的鱼怪罪给小猫……这都是因为表弟自己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虽然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找到了线索。却急得满头大汗,手足无措。这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虽不需要像福尔摩斯班奔波于各像福尔摩斯般奔波于各种案发现场破案。但也总要拥有一定的知识能力与观察能力应对生活的意外。对于观察力,我们可以在平时多多观察各种事物处处留心。而知识储备也很重要,因此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去汲取各种知识。要努力的完善自己不擅长的方面,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因此要在日常生活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将来将面临的困难而更加努力!

  我敬佩福尔摩斯,他虽然拥有古怪的性格,但身上也总有需要我们学习的发光点。像他丰富的知识储备,敏锐的观察力,遇事冷静,随机应变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努力再努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也许不用成为富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但用于成就最完美的自己,足够了。

  我们一起学习,福尔摩斯。更加努力地积极向上!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9

  一说起福尔摩斯,让人第一联想到的,就是他那敏锐的思考力和超乎常人的洞察力。更令人敬佩的,更是福尔摩斯他的正直。不为金钱。名利所动摇的一种正义感!

  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着千千万万的读者,就是因为它有着一种期待着案件悬疑结果的吸引力!这本书也就是如此,但更有它独特,引人注目的地方。看似一处平常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案件的关键!这就是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了这么多案子的根本!福尔摩斯接手的每一桩案件,好像都不一样,但又有相同点,故事和故事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但又有着一丝联系,正所谓,藕断丝连!故事中的每一个字,都扣住人心,让人拿起了这本书,就无法放下手!

  一字一行间,都有着这本书独特的吸引力,既锻炼着人的思维,又训练着大脑,更让故事富有传奇性的色彩。不似其它故事的千篇一律,造就读者读本书的兴致。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杯茶,《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也正是如此,永远也品不尽,尝不完,回味悠久。无穷……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0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1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读完了这本书,我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当一个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正义……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2

  自从我看了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我就深深喜欢上了侦探,但是我对这本书最后的结局十分不满意:福尔摩斯和一个罪犯跳崖同归于尽了。我很不甘心这样的英雄就这样死了。一个朋友告诉我,实际上福尔摩斯的结局不是这样,那时柯南道尔又写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续集。我一听,很高兴,几经周折终于看到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

  我之所以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几个优点:一是遇事十分冷静。这和他的助手华生的性格正好相反。二是善于观察。当然,这也是侦探必须具有的素质。三是有惊人的逻辑推理能力,能把每一个细节都联系起来。

  我干什么都马马虎虎,就连简单的计算也会出错。而福尔摩斯却十分注重细节,并从细小的蜘丝马迹着手,按照严密的逻辑关系,经过仔细分析推理,找到真正的罪犯。

  从今往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认真不马虎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3

  《福尔摩斯探案》中的主要人物很少,只有善于观察、思考、推理的福尔摩斯和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

  故事有《红发会》、《鹅肚子里的蓝宝石》、《绿宝石皇冠案》、《带斑点的带子》四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悬念,令人惊奇:威尔逊先生长了一头火红的头发,到底是祸是福?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为什么跑到一只圣诞大肥鹅的肚子里去了?富翁的绿宝石皇冠,为什么不翼而飞?还有足以吓死人的带斑点的带子,到底是什么?

  最惊奇、可怕的案子还是《带斑点的带子》,海伦的继父把海伦的姐姐的床固定;还把通气管按到了自己的房内;通气管还系着条绳铃……竟然是为了把一条沼地蝰蛇放进通气管,再让蛇把海伦的姐姐咬死。

  福尔摩斯可以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所以我喜欢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4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5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探案》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等都描写的非常细致,看完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他与华生医生一起办案。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他运用严密的推理破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案子。后来,华生医生也从中会了一点推理方法。福尔摩斯最后的推理结果常常让我意想不到。他那一个个推理,细致的观察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每次,他都是仔细地思考,无论多大的难题他都会去接,他胆大心细,会一直与罪犯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而他对什么事都很有耐心,很有毅力,不解决是绝不会罢休的。当他解决一个案子后,听到别人的赞扬也不会骄傲,而是会继续办案,努力破案。我认为,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的东西有很多,例如细心,观察,仔细,毅力,耐心,不骄傲……这些我都应该向他学习。我觉得在细心,观察,仔细方面我还有些缺陷。平时,我应该多观察社会上发生的新闻,多了解国家大事,多看新闻,了解时事。而细心,仔细就应该在学习方面多加努力。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

  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更加细心,仔细些。在毅力,耐心,不骄傲上,我还做的不够。我认为,我做事还更要有毅力,耐心,不能半途而废。而如果在学习上获得好成绩,也不能骄傲,应该继续努力,成绩才会更上一层楼。《福尔摩斯探案》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能学到许多许多,我希望大家都能向福尔摩斯学习,让这个世界罪恶越来越少,世界越来越美好!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6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7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8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9

  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0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英国最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吧!

  我最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和机智勇敢。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给自己的女友报仇,而去杀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觉得他应该去报警而不是去杀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里,和他的助手华生立了不少的功劳。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的脾气很古怪,却知识渊博、仔细观察的侦探,所以他才无所不能,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很聪明。原来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细心观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1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 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2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 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 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3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老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老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该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己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只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4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35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著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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