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通用2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
《雾都孤儿》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文中所描绘的生动的人物以及微妙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这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孝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2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3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之后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一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一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立弗最终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4
小说《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
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历无数辛酸、非人折磨,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幸福。
文中的奥利弗、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奥利弗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备受欺凌。从孤儿院到棺材店,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她心地善良,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敢于挺身而出。小说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无奈成了扒手。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让人唏嘘。
罗斯女士出身贫苦,后来成为了梅丽夫人的养女,她们都是善与美的化身。
文中的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
费金,小说中的盗贼头目,奥利弗眼中的“老犹太”。一脸凶像,肮脏龌龊。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最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
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教区干事)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恶人终得报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5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
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
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6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7
起初并不想阅读此书,但“雾都”二字吸引了我,不禁让我想起西安雾霾,百年前的伦敦也是由于工业化污染而灰蒙蒙的。不仅让蔚蓝的天空被玷污,更让人的心灵越发肮脏。就像刚出生时的奥利弗一样,呱呱坠地便被命运所抛弃,父亲遥不可及,母亲虚弱而死,唯一留下的财物也被接生阿婆所占有,孤零零的独自生活在孤儿院。后来长大一点,便被院长卖去当童工及学徒,理所当然的被压榨剥削,老板根本不给他学习技术的机会,老板娘揪着他的头发去烧火、打水、做饭,老板的儿子诺亚没事就逗弄他,每天到最后只是一点面包屑。社会底层的人过得就如这般,这也许是Dickens的底层生活真实写照。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该都有自己的一个梦或者说理想,但更应该认清自己的定位,及社会的残酷一面,莫要做时代的牺牲品。更不要沦落到社会底层,不是因为他们可怜或不值得尊敬,而是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
人的命运并没有交到别人手里,包括上帝,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懂得抗争给自己争取,纵然抗争失败也要义无反顾,只因结局谁也无法左右。奥利弗在老板家的奴役下,身材堪比“芦柴棒”,终于不堪忍受诺亚辱骂妈妈而殴打诺亚之后,踏上前往伦敦的不平之路。刚到伦敦不久便被人骗去到贼窝,接受训练当扒手,不幸的是,小奥利弗因为胆小和未泯灭的良知并没有取得第一次偷窃的成功,再次理所当然的被同伙所利用并抛弃,被警察误认为小偷所抓捕。也许并不是所有的人那么冷漠对待贫穷的人,卖东西的老板指证他不是扒窃之人,从而幸运地避免了牢狱之灾。记得萧伯纳曾说过“不要害怕阴影,因为在不远处定会有阳光”,所以幸运之神再次降临在小奥利弗的身上,他遇到了布朗劳先生,一个善良的富人,也是足以改写奥利弗一生的人。本以为奥利弗可以逃脱费根的魔爪,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与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更大的阴谋。小奥利弗被抓后并没有再去偷窃,而是被关押等着奥利弗他未知的哥哥蒙克斯的裁决。蒙克斯是主人公的同父异母的兄长,为了吞掉属于奥利弗的财产,不惜绑架他并杀之而后快。有时至亲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更亲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可以为了利益化身为魔,不惜毁掉一切。与小奥利弗毫无关系的一直活在魔鬼身边的南希冒着生命的危险,告诉布朗劳一切,虽然最终没能逃过费根他们的杀害,但小奥利弗却最终逃过一劫。底层的人也可以有一颗比高层的人更伟大无私的心,在雾都之中如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小说的结尾,小奥利弗在布朗劳先生的帮助下,哥哥蒙克斯认罪,但奥利弗并没有追究并愿与蒙克斯共享财产,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想这不仅是作者的愿望,更是每一个读者的愿望。文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不仅客观地反映社会现实更突出不同阶层的人物心理,值得一读!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8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牲畜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9
刚刚读完《雾都孤儿》,心中不知是为了小奥利弗所经历的故事而感到怜爱,还是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感到欣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它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深夜,英国伦敦的平民区里,小奥立弗出生了,但他的母亲丢下弱小的他,去了天堂,这也许就是他悲惨命运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救济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他忍饥挨饿,挨骂挨打,关心过他的人屈指可数,之后他便被卖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出小奥利弗,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已久的亲孙子。
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获得了他应有的财产。
这篇小说表现了奥利弗生活的曲折惊险,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为小奥利弗感到同情,为坏人感到愤怒,被好人所感动,为小奥利弗以后美好的生活感到欣慰和高兴,当他受尽折磨也不愿做一个小偷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更加的伟大,那时他只有10岁,我比他大五岁,但我没有他坚强,勇敢,正义,他为了寻找他的亲人过着流浪的生活,不愿与小偷同流合污。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他给我们青少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他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与我们相比,我们似乎比他幸福很多,可我们经常在生活上抱怨,我们不懂得满足。在去追求目标的路上,我们也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我们虽然比他大很多。但是他比我们懂事,成熟。当我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能够继续的生活下去,真不知在那瘦弱的身躯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孤独,痛苦,寒冷,饥饿之下,鼓励他与生活继续做斗争,也许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渴望,就是支撑他前行的力量。
所以说我们生活在比奥利弗幸福很多的家庭之中,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抱怨,我们应该知道父母是怎样的努力才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人要让我们的一生过的有意义,充实而又丰富,我们人生布满坎坷,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更应该继续坚持下去,与它们做斗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丰富。所以我们要珍惜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共同去建设祖国的未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0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伦敦逸散的雾见证了一切,看见了在世界抛弃的角落,那一朵野百合的绽放,人性之美的幽香飘在雾蒙蒙的城市,即使遍地的污浊,也掩不去那抹幽香,南希如那朵百合,身处污浊之中,却向往光明,选择光明。正如《哈利·波特》中的女食死徒纳西莎,她为了光明冒死对黑魔王及一群凶恶的伙伴撒了谎,救下了正义最后的希望。最终,依靠这个,哈利·波特打败了黑魔王,使巫师界脱离了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1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要说主角塑造的扣人心弦,那配角也是塑造的近乎完美。书中我最讨厌的人不是赛克斯等人,而是邦布尔。一个为了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最终也是悲剧了。毕竟像赛克斯那样的人,一共也没几个,且杀人抢劫就是杀人抢劫倒也直率(虽然十恶不赦)。可是邦布尔却表面高尚私底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坏事,而且像邦布尔这样的人也数不胜数、不可枚举,难道到了现在不是吗?书中的邦布尔被罢官了,可现实中的邦布尔呢?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2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出生于救济院,在教区贫民艺习所,小小年纪的他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由于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邦布尔等人的陷害与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被带入贼窝,被盗窃犯费根和赛克斯控制,最后他历经磨难,才得到好心人布郎劳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了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社会生活。作者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让我们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别样的风采。
看完这部书,我心中五味杂陈,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下,依然能自力更生,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让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往美好的生活。我同样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惜欺骗,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多么脆弱,但是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一个人如果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就会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被嘲笑,被谩骂。是的,多少人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把面具摘下来时,剩下的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对上司无耻的赞美与崇拜,这些势利的人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遇到小偷杰克,小头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也不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强盗,他对美好的生活,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的多幸福,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满足,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无非是两条路:恶面前是漆黑,利益在诱惑着人,善面前是光明,从来不怕会有乌云。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之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3
在这个假期,我重温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在高中的时候我就阅读过这本书,看过相关电影,文中奥利弗的身世让我感到十分悲痛。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出生在英国动荡时期的贫困家庭,饱受饥饿和严寒的他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人民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也是他创作《雾都孤儿》的写作背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读了这一段以后,我不由得产生了怜悯之情,在物质富裕的今天,这些场景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从一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粮食,精美的衣服,但文中的小奥利弗却与我们完全不同,在他的妈妈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致死,身边唯一的财产也被在场的老妇人窃取,因此小奥利弗不得不在福利院生活下来,他在福利院吃不饱,穿不暖。后逃亡棺材店,由于不堪老板娘的虐待逃亡雾都伦敦,刚一到达伦敦就误入贼窝,盗贼首领费金企图将他训练成扒手,一次在街上盗窃过程中被误抓进了警察局,被偷的那个人恰好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罗朗,后书摊老板证明扒手不是奥利弗,另有其人,小奥利弗得以释放。当时小奥利弗重病陷入昏迷,由于小奥利弗与布罗朗好友生擒赠与画像的女人及其相似,于是将小奥利弗带回家休养。在布罗朗家,小奥利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作品,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的背景下,是人们的贫穷和苦难,阶级冲突越明显,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越发激烈。在这种矛盾之下,穷人遭受了很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像文中的小奥利弗一样,过着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不知足,总是在抱怨生活的不满,抱怨自己的家庭没有别人的富裕,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不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承受的巨大的痛苦,在物质富裕的今天,仍旧有贫困山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像小奥里弗一样,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一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不太重要,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贫困山区的孩子来说,那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在理解别人苦难的同时感受生活的幸福,对生活知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为将来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4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5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两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6
前几天,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现在,说一下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的良心去哪儿了?是被金钱腐蚀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当揭开面具以后,就是狰狞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卑鄙无耻的人罢了,其实就是墙头的一根弱不禁风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罪恶,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无耻,大声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的别人家,减轻他的负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公公正正地看事,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7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8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19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 篇20
在这个酷热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名叫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书中主人公奥利弗的母亲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生下他后便离开了人世,从此后奥利弗被孤儿院收养,从小在孤儿院生活。然而孤儿院的生活远不如我们想象的温馨,孤儿院所有的人们都不喜欢奥利弗,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欺负与嘲笑,后又被棺材店的老板收留,却依然受到欺凌,忍饥挨饿,不堪受罪的他独自逃亡了伦敦,却不甚进入贼窝,顽强的他不愿意与偷盗有染,在经历了重重磨难之后,终于遇到好心人的帮助,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虽然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最后得到了幸福的生活,但他的经历和不甘堕落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惊,他没有父母,从出生开始,这个善良的男孩没有得到哪怕一个人的爱,可他依然坚强的活了下来,即使忍饥挨饿,即使每天都提心吊胆,也不愿做不道德的小偷。而我们这一代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父母的关怀下,我们拥有温暖的房间,好吃的食物,穿不完的漂亮衣服,这其中的任何一样都是奥利弗渴求不到的,而我们虽然拥有这些,却依然不知足的要这要那,依然放纵着自己的欲望,把青春与金钱挥洒在各种娱乐场所,跟奥利弗比起来,我实在拥有的太多,我应该好好珍惜,认真学习,不让父母失望,对得起这种生活。
奥利弗在生活中连饭都吃不饱,每天担心着能否吃饱饭,会不会被贼窝的不良少年和凶汉抓走,和他每天的生活比起来,我们平日里面对的所谓压力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享受着父母给我们带来的优质的生活,却依然无病呻吟的觉得自怜,想起这些,我心中不禁惭愧,我经常做事三分钟热度,拖拖拉拉,有时候也会把作业留到假期的最后一天才火急火燎的开始赶作业,一边写一边还会抱怨作业太多,现在想起来,这样的我是多么的让人失望,有时候想起爸妈看到我考试高分的试卷,脸上露出的满意的笑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风景。我想我应该从今天开始,改掉那些坏习惯,在初中的最后一年里,努力学习,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最重要的一年里,度过不让自己后悔的青春。
谢谢狄更斯,谢谢雾都孤儿,谢谢奥利弗,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我一定会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回报我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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