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紧紧围绕发展大***劳动关系这条主线,不断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高了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截至2010年6月底,吉林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6%;全省签订集体合同4130份,覆盖企业6518户,涉及职工87.3万人。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吉林省先后出台了《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当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且将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备案作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前置条件和必备环节,凡是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审核工资总额、失业登记、处置劳动争议、税务登记、工商年检等业务,必先查看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依靠部门联动作用,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率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
每年3月份至5月份,吉林省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采取现场咨询、开设专栏、送法进企业等形式,通过张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措施,广泛宣传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了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吉林省人社厅、人大财经委、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10项劳动关系促***系列活动,促进了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2010年,吉林省加大力度,将系列活动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4个扩大到17个,活动内容由原来10项拓展到“法律法规普及行动、用工备案覆盖行动、小企业合同覆盖行动、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体系建设工程”等14项活动,旨在从更加广泛的层面、更加深入具体地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初步形成了处室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企业与劳动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大***劳动关系的新局面。
吉林省还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有效发挥“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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