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与民生问题高度关联,连着国计,系着民生,在构建***社会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正视我市民政工作现状,深化理念,科学谋划,狠抓落实,推动枝江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现将在新形势下任何做好民政工作调研如下:
一、我市民政工作现状
目前,我市现有特定民政服务对象8万多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万人,优抚对象2万人,移民对象1万人,农村五保、社会福利救济、大病救助等其他民政对象3万多人)。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职能,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研究解决薄弱环节,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1、灾民救助工作
救灾工作机制上,成立了市政府为主,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委员会,由分管市长为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民政局牵头办公地防灾减灾组织体制。制定了《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枝江市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建立了一整套应对自然灾害联运机制和救助运作机制。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建设成立了“马家店五柳树减灾示范社区”和“董市镇桂花减灾示范村”,显著提高了减灾示范社区(村)的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居民的避险自救能力,有效带动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
灾难情况调查上,力求扎实、高效。由于受地理环境影响,我市区域历年多有洪涝、干旱、暴风、冰雪等灾害。每次灾情发生后,我们都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查灾、核灾、报灾,及时组织生产自救。救灾粮、款、物使用管理上,坚持按程序发放。救灾粮、款、物的发放,做到了对象基本准确,使用合理,账目清楚,手续齐全。
2、城乡低保工作
及时发放低保金。做到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积极实施分类施保。在提高补差标准的前提下,初步实现了对患大并重并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特困家庭的重点照顾。
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结合全省开展的城乡低保清理监察行动,组建专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专门清理监察行动,查找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截止2010年3月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601户2003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517户7672人,农村低保对象7084户12363人。通过各镇(街办)自查自纠,清理核查,共取消1597户2691人,占已保对象的13%,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取消1317户1848人(含清退五保老人重复享受低保847人,清退光荣院孤寡优抚对象享受低保13人),农村低保对象取消280户843人,截止目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10088户1734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200户5824人,农村低保对象6888户11520人。同时,临时救助800多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0余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年扩大救助规模,降低救助门槛,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积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全面推进了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532人,支出医疗救助金96万元。
4、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全市各界人士开展募捐活动,共筹集汶川地震善款500万元,有力支援了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6月2日成立了枝江市慈善协会,是我市慈善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为我市慈善事业更为规范高效地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势必加快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慈善协会成立之日即筹集资金共1100万元,这部分捐款将用于全市弱势群体的生活、医疗救助和弱势群体的公益性建设。
5、农村福利院建设
按照省厅关于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开展以“整顿提高、强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福利院提升活动,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福利院提档升级。同时,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按时发放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近150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提升
1、继续做好退伍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工作。2009年共接收243名退役士兵(其中转业士官1人),应安置对象48人(其中一条边管理对象5人),已全部安置到位,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98.625万元。同时对124名退役人员按照专业自癣随到随学的`方式进行免费培训,已有65人对口就业,12人自办养殖项目,45人由培训单位推荐工作。
2、认真抓好拥军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慰问驻枝部队、武警消防官兵和优抚事业单位的优抚对象,送去10万多元的生活物资。组织开展了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300名困难优抚对象。
3、出台了《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具体措施、保障资金的筹集及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各职能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地规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4、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光荣院完善服务设施和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市军休所以创建“***军休家园”和“***军休家庭”为目标,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军休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军供站建设步伐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升,近五年来,圆满完成了近5万人过往部队官兵的接待任务。
(三)加快福利事业发展步伐
两所福利院共收养老人148名,其中市老年公寓108人,城东福利院40人。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开展福利企业年度审查,4所福利企业全部达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70个。积极开展老龄工作,调查核实百岁老人17名。认真开展老年人基本情况和社区独居老年人现状调查,掌握了全市64266名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状况,为进一步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奠定了基矗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三无”人员调查摸底工作,为将五保福星工程由农村延伸到城镇掌握了底数准备。福利彩票销售稳中有升,截止目前福利彩票销售额达500万元。
(四)认真做好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
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确定了马家店城区地名命名、更名原则,对城区主要街路进行了命名、更名设计,制定了文件并已经市政府批准。为配合“两实”管理。已先期编制门牌号码356个,新增道路标志牌116个。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以争创全拾创建村务公开和***管理示范市”为目标,指导各镇、村扎实开展争创“村务公开和***管理”示范镇、村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使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形式、内容、程序和时间,扎实推进“五议五公开”工作。以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突破口,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及时公布村级财务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真正将村级财务管理权归于民,使全市的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加强村务监督监督委员会职能,完善村务评议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的发生。城市社区工作加大改革力度,增加了社区中心建设和人员配置,社区服务功能日益增强。
(六)不断促进社会行政事务的规范化治理
1、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从2010年1月1日起,无棺木运尸火化,从2010年3月25日起,全市各村无套棺重葬、乱埋滥葬行为。3月25日前90%以上的村建成公益性公墓,全市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达696.7亩,村平3.6亩,明确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确保安葬深埋化,墓地规范化,环境园林化,把墓区建设成充分体现科学、文明、健康殡葬文化的人文景观。
2、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按照创建婚姻登记示范单位的要求,我局婚姻登记中心已从市行政服务中心撤出,设置了规范的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3、进一步加强社团、民非组织行政治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治理并重的方针,开展社团、民非组织年检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40份,撤销年检不合格社团组织4家,民非组织8家。对全市社团、民非组织进行了规范。
(七)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我市的殡仪馆、火葬场及福利院搬迁工程已纳入今年市政府的十件实事之一。
1、殡仪馆、火葬场搬迁工程。我局会同国土、规划部门拿出了殡仪馆具体搬迁方案,新址占地480亩,悼念厅选在城区城乡结合部(以不超过中心城区4公里为最佳选址),占地30亩。
2、市社会福利院搬迁工程。联系资产评估公司对福利院原址进行了评估,会同国土、规划部门划定了新址,占地80亩。新址建成后,可同时容纳200名老人入祝
(八)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保民生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民生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我局按照《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2号)文件要求,向市委编委行文,建议各镇(街道)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设置公益性岗位2-3名。市编委近期下发了《中共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枝编发[2010]13号),加挂牌子,启用印章,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另外,共增设民政公益性岗位11个,具体工作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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