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和县政府纠风办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县民政系统***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全县民政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武隆民发〔2008〕28号文件)精神,最近我局征集了上级机关、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8条意见建议,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如下整改方案。
意见建议一:加强民政干部素质教育(类型:自身建设)
整改措施:1、县民政局要制订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每年县民政局都要举办1-2期乡镇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和乡镇分管领导培训班。
2、组织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民政法规政策,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抓整改责任人:办公室主任郑显国,民政局分管领导彭福国,民政局主要领导郭洪
抓整改科室:局办公室
整改期限:长期
意见建议二:城乡低保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类型:社会救助)
整改措施:1、民政部门要坚持贯彻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城乡低保政策,把这项“民生工程”打造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建设。
2、加强城乡低保的督促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事件,认真解决“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
3、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审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加强对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核实工作,完善“三榜公布”、“三级评议评审”制度,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抓整改责任人:低保科科长蔡洁,民政局分管领导邓天相
抓整改科室:低保科
整改时间:短期意见建议三: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问题(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整改措施:1、严格规范资金发放程序。灾情发生后,由各乡镇向县民政局如实报告受灾情况和灾民倒房情况,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组织工作人员到各乡镇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到村、组、农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救灾救济补助资金到帐后,由县民政局办公会提出分配方案,并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核后,由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到各乡镇政府。
2、加强对灾民建房资金的管理。对灾民倒房户建立“明白卡”,新房竣工后,由救灾救济科逐户检查验收,建好一户资金兑现一户,确保倒房重建资金的专款专用。
3、加大资金跟踪检查力度。对救灾救济补助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杜绝平均分配。各乡镇要结合灾民因灾损失、家庭状况、自救能力等情况,确定不同的补助等级标准,重点向特困户、五保户及烈军属倾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救灾救济资金。各乡镇、村、组对救灾救济资金(特别是灾民建房资金)的发放必须上墙公示,确保救灾救济款及时足额兑现到灾民手中。
抓整改责任人:救灾救济科负责人张庶民,民政局分管领导邓天相
抓整改科室:救灾救济科
整改期限:长期
意见建议四: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过于集中问题(类别:专项事务管理)
整改措施:1、集中办理婚姻登记是有利于规范程序,公正执法,加强管理,实现婚姻登记情况上网公开,避免隐瞒婚姻状况和年龄,骗取办理婚姻登记等情况的发生。
2、继续加大婚姻登记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
3、继续搞好婚姻登记服务。
抓整改责任人:社会事务科科长陈久梅,民政局分管领导吕江渝
抓整改科室:社会事务科
整改期限:立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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