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丽水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尤为重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围绕中央、盛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继续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突出基层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检查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力争实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力争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继续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国发〔2010〕23号、浙委〔2009〕88号、浙政发〔2010〕47号和丽委〔2010〕6号文件等一系列中央、盛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结合丽水实际,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政策,深刻领会和把握系列文件精神,做到用文件精神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围绕文件确定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全面执法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注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加强督查和指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抓好督促检查。把中央、盛市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以管理类考核指标加以明确,半年进行督查,年终进行考核。
二、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丽水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减少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行为。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及时组织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力、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好冶金、造纸、轻工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育安全标准化“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2011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100%参与活动,90%以上企业达到市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率达100%;机械制造、冶金、建材、轻工、电力等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力争安全生产A类企业标准化实施率达80%以上,B类企业标准化实施率达50%以上。各县(市、区)要研究制订安全标准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推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加强对企业落实工作手册的指导和督查,逐步做到一企一册,企业按手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诚信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公示制度。督促引导企业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员工及周边公众知情权。二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诚信管理。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的核心利益挂钩,由银行、财政、社保、国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企业安全状况的优劣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制约措施,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继续完善“黑名单”制度。对2010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制约措施,形成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和行为制约。
(二)实现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1、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里有贴子、手机上有短信,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安全生产提醒制度、重大事故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监督,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二是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示范岗”评选等活动。三是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研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措施办法,推广优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安全文艺活动。
2、强化培训考核。一是加大安全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加强新法规、新标准、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培训。开展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轮训,增强安监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全年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达8000人以上。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班组内部培训,确保员工做到应知应会。新进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是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工矿商贸企业中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送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强化源头管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按照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有序引导新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部门间“三同时”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把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作为项目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三)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1、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安全生产警示告知制度,对事故控制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日常监管、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措施的`落实,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责任体系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评估和分类管理,根据产业和行业特点以及安全生产现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评定企业的安全状况,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逐步将分类管理措施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结合起来。
3、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安全投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比往年有所增长。要以政策为导向,鼓励、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改善安全条件。二是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安。大力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全面实施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积极推进矿山企业对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和大型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做好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行车记录仪及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事故连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硬件平台、应急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综合应用和智能决策为核心,加快建设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应急平台体系,把现场数据采集、应急事件信息上报以及各专业应急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纳入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三、牢牢抓住四个重点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健全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按照市委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中心镇和年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乡镇、辖区内有矿山或危险化学品、冶金企业的乡镇(街道)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乡镇(街道)要确定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以“六个一”内容为重点,探索开展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即一个办公场所、一套办公系统(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一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图、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等。二是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制度,建立行业部门之间定期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依法履行职责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隐患档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市和各县(市、区)分别公布一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以施工现场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矿山安全标准化为抓手,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防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冶金及机械制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齐抓共管,依法从严处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由注重事故处罚为主向事故处罚与监管检查处罚并重转变,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50”举报投诉电话,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执法监察,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事故查处结果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做到严格、公开、公正、透明执法。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办事程序,形成科学决策、***决策机制,加强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要求每位安监干部要掌握1-2门安全监管技能,鼓励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建设专家型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规律,认真检查、严正督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四权、五环节”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优、业务精、纪律严的安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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