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概论
党的十七大,党中央再次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强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为民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重视民生问题,是党中央给民政工作的发展以极好机遇和强劲的动力。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既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民政的神圣职责,也是与时俱进做好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民政工作如何为民,我们要在思想上有一个新解放,观念上有一个新变革,思路上有一个新拓展,以一种全新的理念来研究和推动民政事业。笔者认为,新时期新阶段民政工作必须做到三同三落实。
一、要把“同谋”落实在思想建设上
同谋,是党和群众的主动共谋,发动群众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谋划生存发展,民族振兴之良策。同谋是解决党与群众能否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问题。民政工作实质上就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民政部门怎样才能解决好民生问题,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在思想上要情系民生,对“三个群体”的群众要有深厚的爱,真挚的情;二是在理念上要牢牢坚持为民。民政是构建***的基矗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既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民政的神圣职责,也是与时俱进做好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者一定要认清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立足点,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为民”这根主线,坚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同谋,体现着党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鱼水关系,是民政工作优良传统的内在要求。
民政工作与政府发展大局的关联度和融合度日益增高,民政工作承担的重要责任已融入全局、服务全局,在融入中服务、融入中发展。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充分发挥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党实现新世纪新征途上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的保证,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的现实要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盛世的唐太宗李世民早在距今1360多年前就提出了这一辩证的论断,难道我们还有理由淡化或忘却同人民群众的骨肉联系吗?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形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民政人担负的历史重任的角度,从加大文明建设的力度,从加强思想教育的深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政工作的职责所在。民政人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基矗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救灾救济,还是城乡低保或优抚安置等工作,民政工作者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是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要把他们的冷暖放在心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要把“同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同建”,就是在同谋的基础上,谋定而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将我们阶段性的工作规划与群众的愿望,切身的利益紧密结合,强本固基,锐意进取,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同建,是从***,实现同谋的具体体现,是党与人民群众一同创造建设的过程,只有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精神,支持和保障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我们改革发展的事业中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以更好的贯彻执行,才能使我们的建设取得预期的效果。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集中精力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社会普遍关心,群众热切盼望的、最急需的民生问题,抢抓机遇,创造条件,迎难而上,又好又快地把民生方面的问题解决好。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职能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现阶段,民政工作主要是运用社会和行政的手段,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编织好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广大的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农村受灾群众、城乡社会困难户以及孤老残幼等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服务,增强他们适应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调节人际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以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我们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希望在基层。我们的社会接触面、群众接触面比其他单位都要宽,直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机会也比其他单位多。但是,我这并不能说明我们为人民服务就全心全意了,就真心实意了,“衙斋卧听萧萧雨,疑是民间疾苦声”。
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个宗旨,真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在救济救灾、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及巩固、发展规范城乡低保等实际工作中漂漂亮亮地干出几件实事来,干出几件好事来,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欢迎不欢迎,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处处为民着想,时时与民方便,使之真正成为“为民之政”。
三、要把“同发展”落实到民政事业的进取上
通过同谋、同建,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共同进步。要实现共同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的核心作用,不是依靠哪一个部门就可实现,它需要增强加大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全民的参与度。
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无论是在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中,还是在推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中已显得十分重要,要更加有效地发挥好民政部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的作用,创造民政工作新的发展空间,搭建展示民政职能的平台,引导民政事业进入新的境地。“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所在,只有抓住机遇,增强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树立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加快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打牢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体系,编织好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基层***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努力做到决策***化,服务多样化,手段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就能由救济型、福利型向综合型转变。
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多元性和群众性,促成了新时期民政事业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影响范围大。享誉“小政府”的民政部门,在新形势下,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自觉地从传统工作方式的框框中跳出来,将民政工作置于整个社会的大发展环境之中,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政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是代表党和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的。
一个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的现代民政,需要我们新一代民政人,树立大手笔、大事业、大发展的思想,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牢固的军民团结、广泛的基层***、优质的社会服务、规范的社会管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大展现代民政的雄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要以情系民生为境界,关注民生为已任,保障民生为天职,改善民生为追求,解决民生为目的,努力实现十七大所提出的“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统领民政工作,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