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分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水平,公司对完善部门及分公司计划工作及总结制度进行了再强调和要求。
各部门应对月度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检查,并对下月工作进行规划,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内容、完成时间、执行时间、责任人。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要将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于每月月底及时上报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将对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通报,对上月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分析原因,提出最后完成期限。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总结编写的组织及督促,要求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量化。部门员工的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由部门及分公司领导审核,并于每月月底报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铉静处备存,以备检查执行情况
为加强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编制要求:
(1)“月度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式见附件一;其中表中“实际完成时间”项为月末总结时填报。
(2)为便于检查、考核,各部门在填报时应注意:
a、对于属月结性工作内容,要将计划完成时间予以明确至当月某日;
b、对于属跨月延续性工作内容,请在内容描述时明确本月该项工作的实施进度;
c、在月度总结时,对于实际与计划目标有差距的',要在备注中予以明确实际执行情况,并注明主要原因。
(3)公司每周发布的高层领导扩大会议纪要中“总经理督办工作”,属于公司当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应将之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的补充工作计划,并予以重点关注和落实。每月在制定工作总结时,应将上述内容完成情况予以明确。
2、时间要求:
(1)各部门应在每月15日前(遇周日应提前)编制出部门上月的工作总结及本月的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提交至我部,由我部进行调整汇总后报经总经理签批,并在当月20日前公布实施。
(2)请各部门按上述要求,对部门4月工作总结及5月工作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后,在15日前重新发送至我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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