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一、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二、轰轰烈烈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3、建立机构。经主管市领导同意后,我市立即成立了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为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瑞、市司法局副局长戴叔成、市统计局副局长尹忠科、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成员付石民为副组长;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毅、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处处长栾景杰、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姜长岩、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罗德宝、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综合处副处长李坤为成员的“大连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法规处,并立即开展了各项工作。
4、互通情况。为使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重视大检查工作,更有效地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地将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文字材料,以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的形式,迅速传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争取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对统计大检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制发文件、推进工作
1、部署工作。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此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对于领导小组开展和部署的各项工作都给予了积极配合,不但快速地会签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文件,在其他工作中也给予了积极支持。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于6月8日就快速联合转发了《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各区市县和市直各部门的领导对此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均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快速成立了大检查组织机构,快速制发文件,积极推进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和抽查工作。
2、快速推进。为了及时部署、快速推进统计大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以往工作经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于6月9日就联合研究、制定、印发了《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统计局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专门部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又于6月13日专门召开了由市局各部门负责人和法规专干参加的全局法制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3、立体宣传。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们加大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0日在《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新商报》、《半岛晨报》、《大连电视台》、《大连人广播电台》及《大连天健网》刊登新闻报道和统计执法大检查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利用在地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向报表单位告知、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通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6月24日市统计局又及时地转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按照通知中各阶段宣传要求,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积极认真地做好本地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统计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和通报。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网络、电子屏幕等各种有效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大检查,并有效地利用司法系统宣传平台开展大检查工作宣传。
4、反应强烈。通过快速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宣传,我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很快便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市直各部门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纷纷打电话询问市统计局,什么时候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反应之强烈,重视程度之高,出乎我们预料。
(三)三方挂帅、认真抽查
1、制发方案。根据国家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和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部署,我们认真研究制定了统计大检查抽查阶段的实施方案,并及时以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2010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阶段实施方案》。对区市县、先导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落实《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将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此次抽查的重要内容。
我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抽查工作主要是围绕:1、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本地区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情况;各地区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情况;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2、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检查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培训教育、宣传活动、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和普法检查验收等项工作。具体检查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统发〔2010〕20号)中确定的检查验收内容进行。3、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4、单位抽查,主要对工业总产值、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能源消费量、批零企业商品销售额、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统计等内容进行抽查。
2、深入检查。我市对这次统计大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瑞任第一组组长,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姜长岩和市统计局法规处处长林毅为第一组副组长;由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戴叔成任第二组组长,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罗德宝和市统计局工业处处长张金丽为第二组副组长;由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尹忠科任第三组组长,市统计局农村处处长于福崚为副组长;由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组成第四组共四个抽查组。从7月6日至7月28日,深入到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每个抽查组又由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各专业处的专业人员组成若干个专业检查组,深入各区市县、先导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及部分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抽查。
抽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7月6日—7月15日,主要对区市县、先导区检查;7月15日—7月28日,主要对市直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
抽查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简要听取汇报:一是简要听取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及《大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各地区自查及抽查情况等相关资料。二是简要听取各地区、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市局制定的《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采取现场查看相关文件、资料,逐项打分的方法进行,同时对每个区市县、先导区随机抽取一个乡镇(街道),进行“五五”统计普法工作检查。三是各专业检查人员直接深入被抽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基本情况;2008年、2009年度和2010年1季度被检指标的报表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3、专门培训。为了做好抽查工作,市统计局于7月1日专门召集参加抽查工作的全体人员近30人,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会上,市局执法处进行了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详细地讲解了执法程序、调查取证以及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市局分管法规工作的尹忠科副局长,就检查内容、方式、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且明确了各检查组组长、联络员的任务和职责。
为了保证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周日派人专程去省局,及时地为市局没有执法检查证的各专业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省局法规处给予了大力支持,优先保证我们,在仅有20个证的情况下,为我们办理了11个统计执法检查证。
4、细致抽查。市统计执法大检查三个抽查组从7月6日至7月9日,利用4天时间,对全市的9个区市县(长海县另行安排)和3个先导区的102家报表单位和各地区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工业、能源、投资、农村、贸易、人口就业和普法宣传6个专业、7个方面的工作。
我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非常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市监察局和市司法局的正副组长,推掉其他工作,带队深入到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4天的抽查,直到此项工作结束,非常认真,也很辛苦。
被抽检的单位中,有83家单位没有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占89.2%。目前,执法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市局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8件,结案8件。
及时完成统计执法报表上报工作,按要求整理、移交统计执法案卷。
三、认认真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省局部署,按照省局下发的《辽宁省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大连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市县两级都按要求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自查和抽查工作。市局党组对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责成局政策法规处组织县区和市局有关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市局在自查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抽查方案,深入县区和乡镇(街道),采取现场核对实物,按照《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逐项打分的方法,对12个区市县和先导区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验收,同时我们还在每个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抽取一个乡镇(街道),进行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制定规划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根据上级统计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要求,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同志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并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健全“五五”普法机构,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也及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统计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加强了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并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统计“五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2、制定规划,分步落实。我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大连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地制定印发了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且每年都按照国家、盛市的普法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我市各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对象、要求、方法和步骤等,并对每年各季度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也都及时地制定了当地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年度法制工作要点,跨年度、分步骤落实各项统计普法任务。
3、保障有力,措施得当。为了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普法经费列入各年度经费预算当中,市局投入资金近47万余元,编印统计法规文件汇编、统计法规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单、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近320000份。并购置更新了摄像、照相、录音等声像设备。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也给予了必要的经费保障,全市共投入普法资金百余万元。
(二)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统计法制观念。
1、突出重点,明确内容,分层次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培训
每年都确定一个新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培训。我局根据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市里、上级统计部门每年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在每年年初都及时地制定印发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对每年统计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要求。我们每年都确定年度一个新的普法宣传重点,分年度对不同层次的`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普法宣传,并且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对内、对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我们先后以政府统计系统、各级政府、党政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单位为重点,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收到了预期效果。
以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培训教育。市局各部门和各区市县统计局、各先导区统计部门积极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统计法规,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完成了对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全市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人员的普法培训工作。各区市县统计局、各先导区统计部门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各项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把本部门和所辖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人员轮训了一遍。
我局专门请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教授、省统计局法规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近20次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网上考试,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为了不断地提高市局和各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法规专干的业务水平,市局每年都对市局各部门法规专干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的法规专干进行一次统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全市举办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60多次,参加人员近5000人次。
“五五”普法期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贴近”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送法律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进单位、进企业、进市尝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局中心组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登记制度。把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入年初学习培训计划,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党组书记提出具体明确的学习要求,严格组织纪律性。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保证了班子成员全年集中学法达到规定时限。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需要,经常性、有针对性地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法制讲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考试考核、执法资格管理等制度,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开展以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为重点的普法培训教育,首先使政府统计系列工作人员熟知统计法律法规,教育统计人员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模范,自己不出假数,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以报表单位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统计普法教育。以服务统计中心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宗旨,强化各职能处室的统计法律意识,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在统计月报、季报、年报过程中,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会、年报会和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机会,对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五五”普法期间,全市举办法制讲座170多次,参加人员22300多人次。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也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报表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保税区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区企业家协会报、大屏幕以及在大连市统计局信息采集与业务处理平台上向定期报表的工业、贸易、外资企业及时发布统计执法处理结果。做到了统计法律法规常讲,警钟常鸣。
以各级政府为重点,努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任务抓好抓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市县两级统计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会等有效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各级政府开展了统计法制宣传。与当地纪检监察、劳动人事、法制等部门共同采取专题培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的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一些区市县还把统计法规课程纳入了党校或行政学院,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创新手段,全方位地开展“五五”统计普法教育。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效果,我们创新了宣传方式,利用在地统计“网上数据采集系统”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手段,使所有报表单位一登录上网就先看到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还通过电信部门悦铃、利用交通站台广告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收到了预期效果。各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也按照市里要求,因地制宜地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有效地针对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收到了好的效果。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结合统计执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年报会、换发统计登记证和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把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融入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长流水不间断。
我们特别注重了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每次执法检查时,我们都向被检查单位发放统计法规宣传册,现场详细地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在经济普查中,我们利用大幅标语、宣传单、宣传画、通告、致普查对象一封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被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在统计业务培训和年报会上,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讲解、宣传;在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专门设置了统计法律法规课程,并进行了专门的考试;我们还充分利用办理和换发统计登记证的机会,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宣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采取一切有效形式,开展统计普法社会宣传
我们按照《大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局要求,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平台,城镇街道、社区的和乡镇、村委会的墙报、宣传栏,以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统计法》颁布的周年庆祝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等有利时机,把全市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活动搞实、搞活、搞出成效。
(三)大张旗鼓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影响力1、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局党组每年对统计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非常重视,每年都制定印发宣传活动的通知、方案,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重点提出具体安排和要求,重点放在镇街、社区,通过区市县、镇街层层动员,层层落实。
高度重视《统计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每年都对《统计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切实成效。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市县和先导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区市县和先导区统计部门的领导,每年都亲临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开展《统计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的各项活动。各处室、局属单位,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各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宣传方案,责成专人负责,争得各方支持与配合,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
加强了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一是市县两级统计局和调查队加强了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联合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月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各项活动。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切实保证了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各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把做好宣传月活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保障了宣传月所需的人员和经费投入。三是市县两级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当地宣传、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有关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到本地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中,共同做好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为使新《统计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主管局长召开专门会议,向局属各部门部署新《统计法》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的各项工作;局领导还在各自分管的专业年报会上强调和讲解统计法制工作。
2、及时印制发放普法宣传品
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市局每年都专门印刷了一批宣传品(宣传画、宣传卡片、宣传单、宣传册),发放给区市县、先导区。
3、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
宣传月期间,市县两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结合在地统计,把宣传重点放在镇街,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委会作用,依靠基层充分利用社区墙报、宣传栏、村广播,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卡片、宣传单、宣传册,利用年报会、法律知识讲座、座谈会、文艺节目等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统计局还充分利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火车汽车站、大型商场等地的大型电子大屏幕开展宣传活动。
4、设立宣传站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日活动
宣传日期间,重点突出,形式多样,集中力量在繁华地段设置宣传点开展宣传日活动。市、县、乡镇(街道)均在在本区域内选择繁华地段设宣传站、咨询台,树立拱门、大型气球悬挂大幅标语,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台历、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品,雇佣锣鼓队、秧歌队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地开展宣传日活动。大连电视台、大连日报社、大连晚报社、新商报、半岛晨报社、大连天健网等媒体对宣传日活动进行了报道。各区市县还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五五”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2009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2000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四、明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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