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工作的特色和实际,极力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优质服务”,积极谋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从小到大,办学水平由低到高,办学效益由隐到显,现已基本形成教育门类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大力支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在相继出台《娄底市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关于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八项规定》之后,今年8月出台了《关于选派公办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问题的会议纪要》(娄府阅〔2010〕70号),为民办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创造了良好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县市区加大对民办学校在土地征用、自主招生、教师待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扶持保障力度,为其提供了大量支持,解决了不少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观念不断改变,态度日益端正,民办教育工作的大环境逐步优化。
(二)办学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498个,在校(园)学生(幼儿)100152人,教职工4447人,建筑总面积761399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8.6亿元。民办教育已覆盖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民办幼儿园393所,在园幼儿58463人,幼儿园所数与在园幼儿人数分别占全市的89.3%、74.98%,在全市幼儿教育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民办普通中小学12所,在校学生16645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3.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3所、在校学生26946人,占全市中等职业学生总数的45.92%;另有民办高等职业学院1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9所。
(三)办学质量日渐提升。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涌现出一批理念先进、条件优越、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10年受国家、省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较之往年明显增多。涟源私立行知中学、娄底商务职业学校和新化清华幼儿园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潇湘职业学院院长范彦江、双峰国藩实验学校校长李润良、娄底恩雅幼儿园园长陈莉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双峰国藩实验学校、娄底湘中文武学校和娄底恩雅幼儿园被省教科院评为“湖南省特色实验学校”。同时,近年来,我市民办普通高中高考二本上线人数和比例逐步增加,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影响。
(四)办学效益全面凸显。经济效益方面,减轻了政府投资办学的压力。2010年,全市民办中小学共投入经费约10000多万元,节约公用经费250余万元,支付教职员工工资5000余万元,为政府减少投入15000多万元;社会效益方面,缓解了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接纳在校(园)学生(幼儿)10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普遍存在的大班额问题。举办民办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各类教育培训学校等,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政治效益方面,扩大了社会就业。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为社会提供了近5000多个就业岗位,化解了各类矛盾,推进了和谐进程。
二、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奖励表彰活动。为激励全市民办学校及举办者的办学热情,我们认真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先进推荐、评审和表彰,并做了大量细致地具体工作,全年先后表彰了娄底市8个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13个先进个人,奖励10万元;确认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重大建设项目7个,奖励24万元;确认并支持特色建设项目单位建设5个,奖励16万元;向盛国家推荐并表彰3个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3个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帮助2所民办学校和1所幼儿园成功申报湖南省民办教育特色实验学校;组织开展了“全省民办学校优秀校长”的推荐、初评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开展了三次民办教育专项调研工作。一是基层调研工作。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定良同志和市教育局局长封旺洲同志,带领有关人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统计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先后对娄底中心城区和双峰、新化、冷水江、涟源4县市的15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我市民办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剖析了娄底民办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二是外地学习考察。我们组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两次前往常德市,学习考察常德市民办教育的好政策、好办法,重点了解常德民办学校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的成功经验。三是基本情况摸底。为了全面了解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我们下发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摸底表,对全市民办学校的基本设施、校产校舍、学生和教职工数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地统计、汇总,基本掌握了我市民办教育的各种情况。
(三)认真组织专题培训。8月份,我们利用假期时间与省教科院、长沙师范共同举办了为期15天的“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管理培训班”和“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聘请省内16名幼教专家和优秀幼儿园园长进行讲课辅导,来自各县市区100余所民办幼儿园的285名园长参加了培训,较好完成了培训任务,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和效果,受到了广大民办幼儿园的好评。
(四)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010年,我们共接到市长、书记信箱转来信访件3份,市人大、市政协代表的提案各1份,日常群众来访18人次,针对上述来信来访我们详细调查了解,严格按政策处置,积极妥善地进行解释说明和协商调解工作,努力做到了“来信来访满意、上级领导满意和民办学校满意”。另外,针对娄星区和开发区民办教育机构交叉管理的矛盾,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较好地解决了民办学校地域归属划分不清的问题。
(五)努力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功能。做好市民办教育协会日常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在人手少、事情杂、任务重的情况,克服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民办教育协会的几项重要工作:一是及时完善协会的组织机构。今年,5月中旬开始我们进行大量的各项准备,于5月28日成功召开了第二届娄底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的领导班子;二是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工作。市民办教育协会牵头,针对我市广大民办学校提出的民办学校发展资金、教师社保、公民办教师双向交流等突出问题,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形成了《娄底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开展沟通协解工作。通过协会向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反映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多渠道、多方位地采取措施,尽力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
(六)扎实开展年度评估检查工作。10月下旬,制定了《2010年娄底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检查方案》,分别开展了全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工作。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年度评估检查小组,对省和市本级批办的34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各县市区按照《方案》对所属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同时,对今年的评估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对各民办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由相关的`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七)重点开展规范管理与整治。
按照“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与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密切协作,着重开展了五项专项规范整治工作:一是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整治无证办园、违规办园等行为;二是中招工作。2010年,我市实行“普职分流,统一招生”改革,民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民办学校,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全局一盘棋的需要,针对民办学校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确保民办学校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克服困难、令行禁止,实现了普职分流52%:48%的较好比例;三是开学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之初,我们对所有民办学校都进行开学情况检查,及时掌握民办学校办学动态,对各项工作做出正确指导和部署;四是突出安全工作地位。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常规检查和年度评估检查时,都把安全管理检查当作一项重要的内容,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指出、限期改正;五是校园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全市开展的“三创”活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国家卫生城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号召全市民办学校争创“园林式学校”活动,并按“三创”活动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共同营造美好城市、美丽校园。
三、存在不足
1、认识不到位,外部环境欠宽松。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民办教育“可抓可不抓,可管可不管,可要可不要”的思想还有所存在。极少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到民办学校随意收费、检查的现象。
2、地位不平等,持续发展较艰难。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比较,依然是公私有别、亲疏有距,得不到同等待遇,没做到一视同仁。主要是学校定性上的不平等,财政投入上的不平等,税费政策上的不平等,指导服务上的不平等和政治待遇上的不平等。
3、投入不充分,发展空间难拓展。由于政府对民办教育投入有限,与公办学校逐步加大投入的现实情况产生一定的反差,民办学校竞争处于劣势,发展空间有所挤压。
4、待遇不相同,师资队伍难稳定。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民办学校教师是同工不同酬、同教不同价,以致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优秀师资引进难、留住难,特别是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极其短缺,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这是民办学校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
5、管理不规范,整体水平待提升。全市393所民办幼儿园中尚有107所无证办园,部分小型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教学水平低,属于厨房、活动场地、休息区域未分隔的“三合一家庭作坊式幼儿园”;一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既无活动场地,又无专业教室,仅靠租几间教室,凑几名教师,“摆摊设点”开始办学;还有部分民办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赢利,办学行为不规范、到处抢挖生源,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学校信誉不高,社会不认可,日常管理松懈、安全隐患较多,文化积淀不深、学习气氛不够浓,等等。
2011年娄底市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民办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我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方向,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引导和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抓住“一个主题”,努力探索民办教育发展的新举措
紧紧围绕“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协调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市委部署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活动为主导,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在政策上有新的突破,不断优化环境,引领民办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打造一批基础建设牢、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优的特色品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巩固现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优惠政策,努力破解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在“民办学校享有公办学校同等地位、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待遇、公民办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和民办教育发展保障资金”等方面想办法、下功夫。
二、突出“两个规范”,努力打牢民办学校的建设基础
1、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优化布局、促进发展,扶优促强、激励先进,以奖代补、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并下发《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引导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打基储谋发展”。
2、规范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认真贯彻民办教育的各种法律法规,加大管理力度,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完善和创新管理手段。把好学校审批、广告备案、财务及资产监管、质量评估、收费退费行为等重要关口,严肃查处非法办学、违法办学行为,认真组织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检查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加大建设投入、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财务制度。
三、拓宽“三个空间”,努力创建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民办教育机构观念转变快、管理体制灵活、办学自主性强的优势,加快办学主体多元化、规范化、优质化、特色化发展进程,紧跟形势发展需求,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拓宽民办教育的“三大发展空间”。
1、拓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空间。集中精力落实《关于印发娄底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清理整治“摆摊设点”、“家庭作坊”式的民办幼儿园,出台《娄底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帮助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创建学前教育集团和盛市示范性幼儿园,有效推动民办幼儿园上水平、上台阶。
2、拓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创新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和教育模式,采取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兼并组合、奖优罚劣、扶优促强等一系列手段,进一步引导和推广民办职业学校实行校企合作、跨区域合作和校与校之间资源整合,推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办职业学校的生存力和竞争力,大力改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低迷的现状。
3、拓宽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体制办学,坚持规模适度与优质发展相结合,鼓励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创品牌、创一流、创特色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努力促成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为民办学校征地用地、投资扩建和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四、做好“十项工作”,努力促进民办教育工作有新发展。
2011年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准确定位,求真务实,充分考虑娄底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和实际状况,努力完成好下以下十项具体工作:
1、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正确认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专题会议,有效解决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发展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2、深入开展学习考察和调查研究活动,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对策和建议。
3、开展全市民办教育评先创优活动,鼓励创建示范性幼儿园、中等职业重点学校和民办教育特色学校,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民办教育机构和先进个人,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考评机制,成立娄底市民办学校设置评估专家库,完善考评方案和细则,充分调动全市民办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
5、建立娄底市民办教育信息平台,加强民办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沟通,增进本地民办教育与外地的信息交流。
6、引导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办学体制改革创新方面进行有益地尝试,组织少数民办学校实行产权置换、资源整合和强强联手,打造一至两所品牌式民办学校。
7、认真组织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检查和常规检查工作,督促并引导民办学校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教学水平、落实财务制度、确保安全稳定。
8、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管理者、教师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民办教育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9、适时组织全市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论文研讨、文艺体育等评比竞赛和联谊活动,融洽感情、促进交流,提高民办学校及广大师生的整体素质。
10、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行业组织功能,做好日常事务工作。按期召开理事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议,适时开展民办教育政策交流和实地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协同教育行政部门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促进民办学校之间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团结合作,有力推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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