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以下简称“两通知两规定”)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即不断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和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科技兴安、安全达标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有效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事故起数不断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州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即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4人以内,其中: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人以内;建筑及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人以内;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零死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切实贯彻“两通知两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实行年度述职制,各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各乡镇人民政府班子要向安委会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书面述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超过控制指标进度的、违反安全生产 “三同时”制度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一般隐患常查常在的、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由县政府领导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不得复产。要严格执行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达标制度、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度、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
(二)强化源头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1、科学编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非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注重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危化物品、建筑工程、水上交通、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3、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其他投资规模达到国家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也要依法执行“三同时”制度。
5、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今年内要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工作。要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档案,加强安监系统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健康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6、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开展重大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至少每季、企业至少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情况每月报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切实落实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坚决整治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立即整改排除,乡镇人民政府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凡是确诊为重大事故隐患、短时间内又难以消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治理责任人,并上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实现挂牌管理,责任到人。实行重大隐患信息化管理,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情况的跟踪监督,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销号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质询监督。
7、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层面,即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包含责任体系、机构建设、建章立制、隐患排查、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基层安则全局安、基础稳则整体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双基”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强化政府、部门、村(居)委会、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要切实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安监队伍中来,要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的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稳定协管员的.选聘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生产台帐,做好“双基”报表的填报工作,登记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对象的分布情况;四是进一步坚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报告制度、曝光制度、暗访制度、履职尽责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说清楚”制度、一票否决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五是要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照规定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留隐患,确保消除危险;六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都要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努力提高安全系数;七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分行业(领域)树立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逐步扩大覆盖面,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
8、深入开展“三大”行动。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强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
1、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瓦斯矿井、水患矿井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将“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的安全隐患列入重大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台帐、挂牌督办。深入推动煤矿“六大避险系统”工程建设。要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防治,提升煤矿防范、抵御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县安监局、各产煤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责扎实抓好煤矿安全各项工作。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深入开展以打击无证私挖滥采、“一面墙”开采、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继续加强尾矿库安全整治的同时,启动以防坍塌、泥石流为重点,加强排土尝废石堆安全整治;开展采石场安全整治,推进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提高机械化水平;开展矿山安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以及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要组织开展好“一面墙”开采、尾矿库治理、露天矿山防塌陷、防爆破等专项检查。
3、深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要抓好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临时经营证照到期的要及时取缔,不按要求经营的店铺要督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可依法吊销证照。要重点整治化工生产企业中存在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时整改隐患,提升安全水平。同时,由县安监局负责抓好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新一轮规划布局及换证工作。
4、深化职业健康安全整治。要以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工作目标为重点,突出抓好“一个行动”(即: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着力锻造“两支队伍”(即: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坚决贯彻“三项制度”(即: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努力完善“四大体系”(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要对作业条件未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作业方式和生产工艺较为落后、职业病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要负责落实到位。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推进重点车辆安装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加强校车管理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乡镇”、“平安农机”等活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加强对驾驶员、违章行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培训质量,让违章人员受到教育。要强化路面监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章停车、农用车和摩托车违章载人,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等交通违章行驶行为,要加强对318、209国道等客运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区域的巡逻监控,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和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零遗漏”监管,建立健全人、车、路信息数据库,构筑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乡镇、村、组人力资源,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安保设施的建设力度,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2-3条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确保平安出行。
6、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线、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要以水上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非法运输规范治理为重点,从通航环境、港航企业、港口、码头、船舶、船员等环节全面排查,治理整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打击水上非法运输行为,整顿水上交通秩序。宜昌海事局巴东海事处、巴东县港航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负责落实到位。
7、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和电力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加强起重机械、模板坍塌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8、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治理,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实行“五个一律”(一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业,并处罚款。二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三是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四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五是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强化对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9、深化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明确重点,深化旅游、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水利、电力、农机等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落实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1、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拾两通知两规定”力度,使企业对“两通知两规定”的知晓率达到100%。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盛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县安监局以“安全在线”电视栏目和长江巴东网安全在线为平台,举办4 次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全民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
(2)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电视台、长江巴东网开展2次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报道,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好的作法,曝光存在的问题。
(3)县安监局组织电视台、长江巴东网记者对煤矿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4)县公安局组织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发生在巴东境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道路交通警示教育系列报道,并在乡镇巡回展播。
3、认真组织好 “安全生产月”及“安全文化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1)县安监局在长江巴东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征文评选活动。
(2)县安监局、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一次煤矿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评比活动。
(3)县安监局、工会、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等单位联合组织一次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下乡活动。
(4)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一次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
4、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1)县监察局、检察院、安监局联合举办一期安监干部培训班,对全县分管安全领导、全体安监人员进行履职尽责预防失职渎职、廉洁自律预防贪污贿赂和安监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
(2)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煤矿工人和烟花爆竹经营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组织举办一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
(3)组织召开一次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研讨推进会。
(4)县安监局督促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员培训。
(5)县住建局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6)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7)县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工作研讨会议。
5、完善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家庭宣传机制,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使安全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1)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4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以全面落实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细化、量化,把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到位,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2)县教育局会同县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完善修订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完善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安排,坚持每周不少于一节安全课。
(3)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培训、书信等方式开展全民安全知识培训,开展一次致矿嫂、致家长、致驾驶员、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安全劝告信活动。
(4)县教育局、安监局开展一次以安全为题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我为XX上一堂安全课”为题在全体中小学生中开展有奖征文竞赛活动。
(5)县安监局、工会、广播电影电视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创展播大赛,并开展“十佳安全企业”、“十佳安全矿长(经理)”、“十佳安全员”、“十佳安全监管单位(乡镇)”、“十佳安监干部”评选活动。
(五)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1、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现对全县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预警和应急辅助决策,实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准确、科学地应对和处置公共突发事故灾害。
2、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检查高危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实行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备案工作。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大力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
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摸底工作,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积极做好全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县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救护队员选聘培训,补充更新装备,加强训练,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及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理论素质和实战技能。
(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争当企业安全管理的辅导员、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员、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企业安全发展的服务员、促进行风建设的示范员。严格实行安监干部“十个不准”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积极为全县各类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立场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2、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配足安全监管人员,落实装备和经费,充分发挥乡镇安监办监管职能。加大对乡镇、村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集中轮训、业务研讨,不断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七)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考核督查机制
1、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巴东县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试行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黑名单”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切实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事故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事故处罚到位率达到100%,较大以上事故公示率达到100%,适时通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
2、进一步完善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兑现,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3、建立并落实定期检查督办制度,对各地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办,创新检查督办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八)加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监管装备建设配套资金,加大对安全监管监察所必需的交通、现场检查检测、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装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增长5%-10%。
2、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推广先进工艺和控制技术,煤矿和井工非煤矿山要全部启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全部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所有高危企业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软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申报和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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