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2018-03-04 范文大全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总 则

1、 为了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学技术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2、 科技档案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等科技文件材料。

3、 科技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都应当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加强领导。

4、 各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科技档案工作,达到科技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利用的要求。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5、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做到每一项科研、生产等活动,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6、 各单位应当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科研、生产基建等计划中,敖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7、 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

8、 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完成后,必须将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及时归档。

9、 凡需要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事,有利于长期保存。

10、 科技档案部门有责任检查和协助科技人员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

科技档案的管理

11、 科技档案部门对接收来的科技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12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图纸更改、补充的制度。

13、 科技档案部门应当及时提供科技档案为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服务,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14、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科技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

15、 科技档案部门对科技档案的利用效果,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科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6、 国家档案局和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指导。

17、 科技档案工作必须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

18、 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专业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科技档案。

19、要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要设立直属的科技档案机构;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单独的科技档案室,也可以设立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统一管理的`档案。

20、 专业档案馆或各单位的科技档案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兼管科技资料工作。

科技档案干部

21、 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都应当积极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科技档案专业知识和懂得有关的科学技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科技档案干部队伍。

22、 科技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3、各单位要给科技档案部门配备数量和能胜任的工作的干部和科技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需要。

24、 各单位要经常对科技档案干部进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教育,检查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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