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见到有人落水,只要是善良正直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
2012年5月13日上午,第二炮兵士官学院参谋、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在读研究生沈星与妻子带着3岁的女儿路过山东潍坊青州市区南阳河边时,恰逢一学生不慎落水。沈星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奋力营救,学生最终成功获救,而沈星因耗尽体力沉入水中,不幸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风华正茂的生命就这样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又惊天动地,走得大义凛然却又令人痛惜;落水学生获得了新生,他却献出了最宝贵的生命。沈星在危急时刻没有考虑到家庭,没有考虑到妻子,没有考虑到孩子,心中有的却是一个陌生、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少年的安危,若当时换成你、我,则又将会是怎样的决断呢?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有些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虽然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沈星用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感天动地的英雄壮举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崇尚金钱的社会显的神圣而纯洁,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见义勇为是社会经久不衰的话题,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生命是无价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精神一直在支撑着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是我们的自豪。这种为正义事业英勇赴难的精神,成为我们民族成就一切正义事业、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支柱,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世代相承。沈星的光辉事迹,是我们民族传统的见义勇为美德,发扬光大的具体写照,是传统美德转化为现代价值的一支颂歌。
见义勇为愚蠢吗?不,一点也不!如果我们的`社会变成了“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那么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象。不管被救者是怎样的人,见义勇为的人去帮助他人,这根本不需要考虑,因为救人本来就不需要什么理由,见义勇为是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们为了救孩子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这种勇敢的精神,这种奋不顾身的行为怎能不令人感动?他们的见义勇为实现了他们的个人价值,已经是一种很伟大的贡献了。见义勇为是一个美好的闪光点,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人去学习!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无价的,可就是这种舍己救人、勇敢无畏的精神在支撑着我们的民族,这应是你我引以为傲的。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社会习惯和思想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变,人们的价值取向正发生极大变化,社会道德水准正发生变化!社会是一个大的群体,人们的知识文化、经验经历、成长环境、道德价值都不同,所以不可能有一个统一而非其他的价值观,我们不能指望所有人都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但是,我们不能以此来抛弃人类社会应有的主流价值观,那就是善良、同情、人性、正义、公平、信仰等,不能为了物质与金钱而丧失人类社会应有的善良人性。
见义勇为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正义不是自然而然地降临到我们的生活中的,他需要每一个人的竭力维护。生活中不会频繁的发生让你面对生死抉择的事情。但是这并不带表就没有体现价值,表露自己关怀的机会。对老人的一次搀扶,在公交车上的一次让座,回答陌生人的疑惑,都可以体现我们的价值。
良好的思想品质并不是一时就出现的而是在生活中一点点培养的。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奉献。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更应坚持正确的价值观,用自己青春和智慧去回报社会。时代不仅需要的是英雄,更需要的是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以英雄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学习他们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真正做到在人生的关键时刻秉持正确而坚定的理想信念。
最后,深深地向英雄表示我崇高的敬意,愿你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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