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自述1
我是一条顽皮的狗,经常把主人的鞋袜、苍蝇拍之类的东西咬碎,因为这个我挨了不少训,但改不了。我很挑食,不吃馒头之类的食物,只吃点骨头。主人没有多少可口的东西喂我,所以我很瘦,可皮毛却乌黑发亮。
我想找小主人玩,会在门外“呜呜”几声,有时前爪趴在窗台上,伸出狗头,努力往屋里瞅,小主人看见了,每次都会出来陪我玩。当小主人骑在我身上时,我尽量支撑住,把小主人摔下去,要挨训的。小主人也很配合我,我身体一倾斜,她就赶紧双腿支地。我的一个兄弟不愿让小主人当马骑被送走了,看来,我还是一条讨主人喜欢的狗。
我喜欢出去玩,小主人唤我一声,我会向她箭一般冲去。一次,我不小心把小主人撞倒在地,鞋子也撞掉了,我怕她哭,去告状,赶紧跑到她身边舔着她的手心,小主人没吭声,飞快的把鞋子穿上。我们同时往四周看了看,还好,没人发现。
我的生活很有趣,没事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睡懒觉、啃骨头,不用上学、写作业,小主人很羡慕我的生活。
狗的自述2
我长着一对圆溜溜,黑乎乎的眼睛。短短的嘴巴,小巧玲珑的鼻子总是湿漉漉的。我有一个胖嘟嘟的身子,短粗的四肢,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人们都说我憨态可掬。总是称赞我忠诚。能猜出我是谁吗?……对,我就是一只可爱的小狗!我的主人给我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淘淘。
我是去年被小主人收养的。刚开始的时候,她总是给我吃的,一看见她拿着食物我就摇头晃脑的跑到她脚下。可是我一到她跟前,小姑娘就吓的乱跑乱叫。我有那么可怕吗?这个胆小的小姑娘,我没想伤害你,你怕什么呀!随着我们的朝夕相处,小主人不在怕我了,她不但敢接近我,就连我睡觉的时候也敢把我拎起来,我倒是有些怕她了。
她虽然淘气点,但是很善良。每天她都给我吃新鲜的食物。还常常给我洗澡。我在她的呵护下渐渐的长大。我们一起玩耍,我总是咬住她的裤腿不放,她就拼命的跑直到把我拖出好远,才拍拍我的头亲昵的叫我的名字,我也就放口了。
我真庆幸有这么个小姑娘每天陪着我,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狗的自述3
嗨,这么长时间大家没把我给忘了吧?没错,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狗“乖乖”!
最近的一天里,女主人在爱狗网查到本狗是塞尔维亚三色犬,怎么样,名字够长吧!大家可千万不要像小主人那样没有确定就乱说哦!
这几天,小主人开始教我咬、扑、抓。但我为了博得主人的欢心,每天在主人面前表演近段学会的本领。不出一个星期,家里就被我弄得伤痕累累,芭比的长筒靴被咬坏了一只;女主人心爱的沙发巾被抓的毛里毛糙……小主人只好取消了课程,改教我语文和数学,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我头都大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自己的“卧室”了,于是,我便死皮赖脸的赖在小主人的卧室不走了,小主人见赶不走我,就让我在她的卧室里睡觉了。
有一天,小主人趁我不注意把门给关上了,我一见,便耍起了恶作剧,我在小主人门前撒了一泡尿。第二天早上,当小主人得意地把门打开,可是她却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踩到了我的“陷阱”,怎么样,我的恶作剧厉害吧!
狗的自述4
狗的自述金倩大家好!我就是狗!我们的家族中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都很丰富;而且生性灵活,是惹人喜爱的动物。我的五官也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我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我的长度约8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我们的毛颜色五颜六色,品种更是多的不可计数。我们的毛颜色以黑、黄、白为主,还有的黑黄、黄白、黑白相间……
我们的毛颜色与其本性有联系的:黑的紧守家门,凶猛如虎;黄的貌似流浪,来去自如;白的纯真活泼,言听计从……
根据人类的多年统计,我们的品种约占世界动物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沙皮狗“便是我们家族中的名牌狗种。大约有500个家庭领养了此种狗……
我的生性灵活。我们的家族中几乎没有一只是痴痴呆呆,不爱吃也不爱玩的。然而,我的反应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我便展示其自身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我们的“五指山“。我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我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我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级动物—“人类”的智力的四分之一。我们家族中通过人工训练的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往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微细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朋友……
我就是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狗!希望你们能够喜欢我。
狗的自述5
我(狗)能潇洒、能到今天,对别的狗来说相当羡慕,其实我也没多大本事。不过,我与其他狗比,有超狗的一点。
首先,我和兄弟姐妹们一齐被主人“充军”流落到街头要饭,大家本事都一样,只会“旺旺”叫,但我的外貌就是比它们顺眼,眼睛圆圆的,皮毛白白的,所以我被“财大气粗”的富人捡(抱)回去了,其它的呢?分别进了“富农”、“中农”、“贫农”、“无产者”家里,有的还进了“狗食性”(爱吃狗肉之人)家里,有的轮为“乞丐”,所以命运悬殊起来。
我刚一进门,主人就用“猪肝、鸡杂”我吃,又用小床垫我睡。为什么?首先是我的听觉器官和嗅觉器官特别好。凡是主人回来我都要与他撒撒娇、转转圈,并提前5分钟在家的百米以外的区域等候。即使我生病了,漫漫地拖着腿都要去迎主人,从不懈怠,从不迟到,更不旷工。
其次是我走路的方式,也讨主人喜欢。主人的呼吸就是我的音乐,主人的喜怒就是我的节奏,给进“舞厅”一样,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再次,我睡觉的方式也讨主人喜欢,方式多样。因为主人喜欢奇,我就有奇睡的方式十二套,有激情,有性感。
最后的一点是,我能适应本职工作。多数狗走二个极端:一是像羊、失去了本性,就好比人不像人一样,当然主人不喜欢。二是像狼,穷凶极恶,给主人添乱子,得罪主人的朋友,主人也不喜欢。那有的狗说,你像什么呢?我说,我像通“人性”的狗。
别的狗犯难了,通“人性”的狗,概念太模糊了。实际上,也是,书本上找不到,用笔也写不出来,好像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似的。
我首先举一个例,有一次,主人头痛在床上睡,我也全身痛,但我坚持“主人的小病当大病,我为大病当小病,关键时刻我狗命都可不要”的对主人原则,所以,我站在主人的床的侧边不动。其实,我只有这个能耐。如果狗的东西可送人,哪我得全送去。后来,主人病好了,又奖肉给我,说我“忠”。
第二个例,有一次,男主人的一个“情人”来了,我“咬还是不咬,真咬还是假咬”这个问题犯难了我。因为男主人的“情人”一定是女主人的“情敌”。
我想了一下,我“旺旺”一下再说,我一旺,主人就给我一脚,我腿被踢痛了。我决定不咬了。因为前几次客人来,主人只打招呼,是不动手脚的。
隔了几天,男主人的“情人”又来了,但男主人不在,这次打招呼的是女主人。我还是“旺旺”一下再说,这次女主人没踢我,她倒反踢她去了,这次我“勇猛地”一咬去,一咬就把“情人”的皮包咬成粉碎,哪“情人”不顾命的跑,女主人取得了伟大胜利。
晚上,男主人、女主人都奖赏我,原因是男主人想咬得好,没咬人咬皮包;女主人想咬得好,不咬好人专咬坏人。
所以,做狗也要讲狗的原则,生活起来才潇洒,我的生活有些人都没过个:什么地方我都住过:平房、楼房、洋房;什么东西我都吃过:各种肉类、海鲜(“人肉”除外);什么东西我都穿过:棉类、皮类、毛类等,什么车子我都坐过:小车、大车、火车、轮船(飞机除外,没有“身份”证)......在这世间上,只要懂社会、懂生活,做狗也潇洒。
狗的自述6
我很自信地告诉人类:“我是狗!”
虽然没有人智商那么高,没有口若悬河、出口成章的语言能力;没有博古通今、出类拔萃的优异成绩;没有才辩无双、才高八斗的本领;更没有标新立异、捷足先登的创造力。但我心灵自由,每天没有烦恼,哪怕是一点忧郁都会在几秒种后消散。无论是谁打我骂我伤害我,都只是过去的事情,我只会活在当下,有一点快乐我就会忘记所有悲伤。我不记仇,不会因为恨某人而造成“机关算尽太巧妙,反算了卿卿相性命。”的惨痛结局;我不无餍,不会因为欲望而走上“以权谋私利,贪腐毁前程。”的败途之路;我不虚荣,不会因为名誉而变成“爱恨疑悔贪嗔痴,慕取幻影谁人知。”的沦落境遇;我不手足相残、反目成仇,所以不会陷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悲凉局面。
我知足,只要有一点东西就足够。我忠实,只要是抚育陪伴我的人,我便会言听计从。我开朗、乐观、自由、无拘无束。我喜欢在草坪上打滚嬉戏;喜欢在阳光下放肆奔跑;喜欢在花圃中追蜂引蝶。
对于生命,我想说:无知者无畏!哪里担心时光短暂!哪里担心多久会离开人世!哪里担心会遭人嘲笑!哪里会畏惧将来!我既然活着就会珍惜眼前的美好;既然活着就会享受当前的乐趣;既然活着,所以不会为了无法改变的事情去煞费苦心。谁说狗是低级动物?我们狗家族具有大多数人类没有的优秀“品格”。人的本性是自私,堆积超载的欲望。有许多人甚至是成功人士,未达目的不肯罢休,因为金钱利益闹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这些何必呢,我是狗!我单纯!我为自己洁白的灵魂感到骄傲!
我的名字叫狗,没有第二个名字,只有“狗”才能显露我的魅力!我为我是狗感到荣幸!我要像祖先狼一样,在丛山峻岭中嚎叫,向大自然展示最具生机的一面!
狗的自述7
大家好,相信大家都认识我吧,没错,我就是狗——一种可爱、机灵、讨人喜爱的的小动物。
我全身覆盖着雪白的毛,柔软极了。主人经常喜欢一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一边轻轻抚摸着我的毛。我的眼睛是黑色的,亮晶晶的,就像黑宝石。我有着小巧的`鼻子,十分灵敏。很多人还训练我的朋友成为警犬。它们为人类作出了不少贡献,帮他们攻破了不少案件呢。我是哺乳动物别看我表面文文弱弱的,我可是有很锋利的犬牙哦,主要用来撕裂食物。你知道我最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吗?嘿嘿,猜对了呢,我最喜欢的就是骨头了。其实这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遗留下的习惯。在炎炎的夏季我喜欢张大着嘴巴,垂着长长的舌头,这是我散热的一种方式呢!
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我们狗一族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因此,在很多方面,我们都与狼很相像,不过我的个头比狼的个子稍微小一些。不过,你不要因此就小瞧我哦,我可是很机灵的。我的嗅觉很灵敏。我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我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知道吗?我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我辨别声音方向的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我能分辨32个方向。而且我还可以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每当我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即使是晚上休息时我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能分辨清楚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告诉你哦,我还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呢。我可是很聪明的。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然而,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我来说是却一种逆境刺激,使我有痛苦,惊恐的感觉。
我也是很讨人喜欢的,可谓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记得曾经和我有过亲密相处的人,还有我住过的地方。我还记得第一个领养我的人是一个老奶奶,她很慈祥,总是喂给我吃很多好吃的肉。她总是喜欢用她那粗糙的手抚摸我,为我梳理乱了的毛。我总是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好吧,跟你们人类一样,我也是有嫉妒心的。记得那次因为我的主人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而忽略了对我的照顾时,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主人还为这狠狠的教训了我一顿。哎,我只是想得到主人的关爱嘛,真委屈。
哎呀,主人叫我吃饭了。朋友,再见,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吧。你不要忘了我这只可爱、机灵、讨人喜爱的狗哦。
狗的自述8
我是一只5岁的流浪狗,一直很羡慕城市的生活,但现在我想到乡下去。
以前我多么喜欢城市的生活啊,那鳞次栉比的高楼是多么的令人神往,一条条平坦宽阔的公路四通八达,一辆辆漂亮的汽车,南来北往,川流不息。马路两旁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还有一个好主人,他对我们可好了,经常带我们去散步,还教了我们许多的东西,比如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看红绿灯等。他说:“这些基本交通知识可是很重要的。”
原以为遵守交通秩序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做一只城市狗了。可是事实并不是如此。那是一个晴朗的早上,主人和往常一样带着我们去公园散步,公园里风景如画,我们小跑,翻滚,嬉闹,玩的不亦乐乎。这儿真是太美了,多好的城市生活啊!
太阳高了,该回家了。走出公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我们高高兴兴的穿了过去,我的小妹妹还蹦蹦跳跳的跑在中间,而我却被那些美丽的车迷住了。这时厄运降临了,一辆小车出其不意的朝我们这儿直冲过来,还没等我们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我的家人已经倒在血泊里,只剩我呆呆的在路边。
那辆车早已无影无踪,看着自己的亲人失去了生命,我想不明白那是为什么。
我害怕极了,这不是人制定的交通法规吗?我们遵守的很好啊!那人类为什么自己不遵守呢?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我害怕那样的世界,还是回乡下去吧!
我不愿意回忆痛苦的过去,我宁愿去乡下流浪。
我告诉我的同伴,城里太可怕了,光遵守交通规则还不行,还得处处小心啊!
狗的自述9
我是一条身材娇小的贵宾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是我被主人抛弃了,现在只能流落街头,主人以前叫我白白,现在,人们又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流浪狗”。
我常常伤心难过,因为我以前长着一身纯白色的毛,不光光滑,摸起来还很舒服,可现在,我的毛变得灰不溜秋的,连尾巴也低垂下来了,上面还挂着脏兮兮的纸屑。
以前,每当我肚子饿的时候,主人总会拿来美味的狗粮来喂我,我常能吃到香喷喷的肉骨头,可现在我只能在垃圾堆里和其他流浪的动物抢骨头吃,流浪猫见我长得又瘦又小,还和她们抢东西吃,便冲过来把我撞飞到一旁,我只能看着它们抢东西吃;以前我睡在主人为我精心设计的窝里,我的窝里铺着软软的被褥,不光舒服也很柔软,我经常睡在我的“床”上,做着甜甜的梦可现在我只能睡在路边冰凉的石头上,一旦下雨、下雪我就没有地方躲;以前,主人带我出去的时候,别人看见我都会忍不住去摸摸我的头,说:“多可爱的小狗啊!”,我听了,别提多高兴了,可现在,人们看到我,都离我远远的,有的小朋友甚至那石子砸我,
我的身上多了一个又一个伤口。每当受伤后,我只能到偏僻的墙边边,有舌头舔一舔自己的伤口,我多么想对人类说:“你们为什么要伤害我呢?我没有恶意啊,只是想和你们交朋友。”可是我不会说话。
我想对我以前的主人说:“你既然把我带回来了,为什么还要把我抛弃呢?”,现在,我常常想念以前主人在一起快乐、舒适的生活。
希望人类不要再伤害和我一样可怜的流浪动物了,赶紧来保护动物吧!
狗的自述10
大家好,我是一只不满一周岁的黑色的中华田园犬。
在我刚刚断奶食物的妈妈,就被一群人乱棍打死,还把她送到狗肉店,那时的我们什么也不懂,而且还失去了母亲,我们非常的无助、饥饿,只能待在妈妈生我们时的草窝里,饿了就把草连根摇起,用那位尖锐的牙齿吞下去,渴了就喝土坑里的泥水,可这些解不了饥啊。虽然住过的好心人总会给我们一点食物,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一个个身体虚弱,而且营养不良,而倒在了我的面前,只留下了比较身体好的我留在了人间,逐渐的草也被吃光了,我只好忍受着饥饿和寒冷到大街上觅食。我拖着瘦弱的腿在街上游走,到了一家餐馆门口时,门口一包剩饭吸引了我,我立马走了过去,狼吞虎咽地吃下了这些剩饭,到了晚上我就在车底下睡觉,不知这样过了多久,有一个人改变了我的命运。
有一位好心的姐姐走了过来,也就是现在的主人,她收养了我,她使我丰衣足食让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每当她带我去街道散步时,面前经过的一只只流浪狗使我又想起了之前痛苦的生活,我深切希望人类不要再伤害我们狗狗了,应该要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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