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2岁时买回来的第一本书----格林童话起,也不知是吹的哪股风,从此以后,我便迷上了书这种奇妙的物体。天天死缠烂打地求着外婆读书给我听,弄的外婆天天没个安宁,真是哭笑不得。可我看书的这个习惯应该也算是无伤大雅,而且肯定是个好习惯的哩!所以嘛,不管外婆答不答应都得答应。呵,不过不是我吹大牛,从三岁这个“花样年华”开始,我就能读上整版报纸。注意!不包括南京话文章哦!哎,这可是千真万确啊,千万别不信哇!
长大以后,我不但没有减退一丁点儿对书的渴求,反而更加地如饥似渴。摇身一变,成了个地地道道的“书虫”、“书迷”、“书呆子”。每当一下课,我便会飞奔向图书角。如果有我喜欢的书嘛,我便会欢喜的一蹦三尺高,然后抱着书,屁癫屁癫地回到座位上,看起书来。如果没有借到嘛,就会捶胸顿足,埋怨起自己老妈为什么不给我一双修长的手,二条大长腿,甚至埋怨老师没有把我的.座位安排在图书角旁边。有时看着离自己公有一个座位之遥的植物角,真希望它立刻换成图书角。还有种情况,有时心中有一种残念,真恨不得狂斥一顿借走“爱书”的那位同学。可是嘛,现实总会和想象相差十万八千里,总是会好好地捉弄人一番。比方说吧:同学在没看完书之前,我就得“涕泪横流”地撕破脸皮向他们借书了。他们不管有啥条件都得答应,不过每当借回一本本充满辛劳的书,我便会乐呵呵地笑起来。
有时,为了那些宝贵的书,我还得充当“小偷”和“演员”。在做作业时,因为书房里摆了好多好多的书,对爱看书的我可真是种煎熬,时常“趁妈不备”偷偷地过上一把书瘾。当然每次都会受到“体无完肤”式的惩罚。啥?你以为是“女子单打”呀!严格声明:老妈其实也挺温柔,只不过是一顿小小的斥责罢了。可是当老妈前脚刚踏出小门,我的“陋习”潜能又被激发了。正应了“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句智理名言。哎!
我因为爱看书所以理所当然长大后的理想就是一位儿童文学家,注意注意是儿童作家哦!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杨红樱与伍美珍,每当看到一张张她们与孩子们幸福地合照,我好羡慕她们哦!所以,我希望我长大之后也能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带给孩子们快乐!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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