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望去浩瀚的芦苇已经不再丰满甚至有点憔悴。一些已经成熟的和正在抽穗扬花的芦花开在有些枯黄的苇杆顶端,毛茸茸的随着杆的摇动,在微风中起伏,不停的变换舞姿带动着周围的枯叶尽情的翩翩起舞。让叶儿忘记了生命将要凋凌的恐惧。在风中芦花散播着絮状的果实,向人们展示着大自然的壮观。随着脚步的前进芦花的容颜越来越清晰了。盛开的芦花一朵朵象极了孩子们爱吃的棉花糖,松松胖胖的。仰头踮脚伸手摘一朵芦花,拿在手中一股暖流立刻传遍全身。儿时的鸟窝浮现在眼前。(最常见的麻雀窝就是用芦花做的)放在鼻下闻一闻,它没有招人的香气,更加没有妩媚容颜,它也许不能算花。但是我却闻到了一种百花所没有的独特气息,那是恬淡冲虚洒脱,凡而不俗。你看无论何时它都是那样安详含蓄。无香无色。但是它总能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想。特别是花事的尾声芦花盛开,成遍的芦花连成花海象一张极大的毛毯,奢侈的摊开,随着风吹芦花毫不吝惜把花絮纷纷扬扬的撒向天地间,带着空灵带着飘逸留下一种极致的美。《诗经》中写过“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白居易的.“枫叶荻花秋瑟瑟”不正是对芦花之美的颂扬吗?
随着风 渐渐大起来,江面浪越来越高。蓬松飘逸的芦花由摇曳到狂舞。芦苇发出沙沙的响声不时惊起几只水鸟。展开翅膀与其共舞,上下翻飞的鸟儿让红颜也有一种舞起来的冲动。撕下手中的芦花用力抛向空中,随着花絮飘舞,我浮想联翩。记忆回到儿时,南方的冬天雨雪较多。每当夜晚开始上冻,早上上学路面坚如鉄,随着太阳的照晒开始化冻,中午路面泥泞不堪。我不爱带鞋子换,还偏偏喜欢走有水的地方。(也许这就是说我命中不缺水的原因吧)当我到家时鞋子是又湿又重,不要担心妈妈肯定板着脸,一手拿鞋子一手拿着撕好芦花等我,随着高高举起又放下的手,鞋子还没有换我脚已经不冷了。当脚伸进鞋碗踩在毛茸茸的芦花上,芦花的柔妈妈的爱立刻从脚底传遍全身,在心头常驻。只是苦了妈妈,每年在冬至前就要剪好足够的芦花晒干为我留着
芦花虽然不漂亮,但是她留给红颜的是实实在在的温暖,我喜欢芦花。喜欢她鹤一样挺立,海一样豪放,山一样深沉。驻足芦滩真希望时间停留,这里没有外界喧嚣,没有一切琐琐碎碎。有的是广博的空间淡淡的美任红颜天马行空,思绪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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