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小伙伴

2017-09-02 写人作文

我和我的小伙伴1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这些小伙伴和我一起成长,一起哈哈大笑,一起吃饭,一起上课。虽然,我上六年级了,还有半年的时间和小伙伴们在一起,但是,她们永远都是我的伙伴,我永远都忘不了她们。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是和郭强坐在一起,当时只是临时的位子,我看了看我的临时同桌,心想:“这个人怎么老师在下面讲,他在下面玩,不听老师讲课呀!”那个时候,我就发誓我不会和这个同学做伙伴。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和苏真奇是同桌,我前面是唐紫蕊,每当我有不会的题是,我都会去问唐紫蕊,每次唐紫蕊都会耐心的为我讲解,当她有不会的题时,我也会耐心的为她讲解,当时,我心里想:“这个同学我一定要和她做伙伴!”

上五年级时,我又认识了许多伙伴,比如:王庆,王佳川,徐思悦等,当然我和唐紫蕊变成了最好的伙伴,我们像被缝在了一起一样,有时候,有人会问我们:“你们是不是双胞胎呀?每次我看见你们两个,都是在一起玩的。”我和唐紫蕊大笑起来。

如今,我上六年级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一起玩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我真希望我有一个像哆啦A梦的工具袋,把时间放进冷库箱里面,让时间停止,可是,这永远都不可能实现。

小伙伴是永远都存在的,不管在哪个地方,不管是好朋友还是同事,都要学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永远的小伙伴。

我和我的小伙伴2

  本课讲了小水滴齐心协力帮助木船和干枯的禾苗的问题。我又给孩子们讲了一个一根筷子和一把筷子的故事。孩子们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办大事的道理。我于是把“齐心协力”写在了黑板上,问他们,你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如何做呢。有的学生说,马上我们班的课本剧和诵经就要参加表演了,我们应该齐心协力,认真排练争取演出成功。

  有的学生说,如果有人排练的时候不听话或者捣乱,我们就会练不好,就会影响演出了。孩子们表示同意,他们说了很多,通过课文里的故事学会了其中的道理,并且能联系生活经验总结出做事的办法,我觉得孩子们是真的读懂了课文。学习语文不仅仅是学会知识,语文给予孩子们更多感悟生活的方法,相信语文课中学习会让他们成长的更快更好。

我和我的小伙伴3

  我和我的小伙伴在学校里,与我最合得来的便是我们班同一个组的——康康同学。他虽然成绩不是太好,可是,我还是佩服他的优点——其中我最佩服他的书写!你看他的字:端端正正。虽然他写字时有些俏皮,字也跟着俏皮。但是,他一旦正经八百地写字,我便开始佩服他!别人嫌弃,我到觉得他字写得蛮好的。其次,便是他和我相同的性格特点了——搞笑、爱笑!啥事儿?笑来解决吧!不信?不信就看:一次在学校吃中饭,下课了,我一边吃饭,一边看好戏:康康不小心撞到了姜梦遥。姜梦遥生气了!一把抢过康康的饭盒,一家伙把饭盒摔在地上,说了一句:“你有病吧!”康康没有生气,而是用地道的宁乡话说了一句:“我还要恰饭的呢!”立马,我们大笑起来。我补了一句:“只晓得恰!”康康这是才挥舞着拳头对我,另一只手揪住我。我瞪大眼睛,咧牙咧嘴,怪里怪气的来了一句宁乡话:“快恰你的饭喽!‘喷’得我一脸都肆的!”立马,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厚脸皮”的我故意压低声音,又插了一刀:“学校里……嘘——呃……好像不能……说宁乡土话……话……奥!”康康这时才好声好气地应了一句:“莫讲了,快恰饭!”我又“厚颜无耻”地说了一句:“禁止学校……不!校园暴力!”康康翻了个白眼,没有再理我,又去找姜梦遥的茬了。怎么样?康康是不是很让人发笑!我这宝贵的下课时间都“投入”到这“看戏”与“吃饭”的工作中去了!特别是“看戏”!

我和我的小伙伴4

  晚上回家的路上遇见一个卖气球的老爷爷,妈妈想给我买一个,我远远的就看见唯一一个粉色的小熊气球,我选了它,特别喜欢。回到院子,遇见我的小伙伴晨晨,我俩就一起玩起气球。

  我们像放风筝一样,带着它来回跑,玩的太开心了,竟然忘记妈妈嘱咐我的话,没有在手中抓好,只能眼看着它飞走了,我好难过啊!下一次我再也不会这样不小心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5

  尼坷是我的新邻居,印尼人。他今年八岁,黑嘿的皮肤,两只烔烔有神的大眼睛,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非常可爱。

  他对我很友好。每次见面总是用很生硬的中文说:“你好。”我也笑着回答:“你好,需要我帮忙的吗?我比他大一岁,所以老是摆出一个大姐姐的样子。

  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好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突然听到”咚咚“的敲门声”姐姐“我听出是尼坷的声音,我立刻打开门,只见他满身油污,满脸汗水,焦急的说:”帮帮我!“说:”着,拉起我的手往他家跑。原来,他父母不在家。他想找点东西吃,一不小心把放在炉台的油瓶打得粉碎。黄黄的食用油泼的到处都是,狼籍不堪。

  看他怕得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像大姐姐一样,一边安慰他,一边用布把周围的油污擦干净,又清理了地面,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好像长大了许多。我笑着对说:“你看打扫一下就没事了吗?不用害怕。”他望着我突然咯咯地笑起来。露出好看的小白牙。我也看了看他,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无意间我们都变成了大花猫。从此以后,我和尼坷成了好朋友。

我和我的小伙伴6

  我的伙伴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其中和我关系最密切、我最喜欢的一个小伙伴就是我的邻居——欣欣。

  欣欣,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年龄和我一样大,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留着短发,总喜欢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衣服,看上去很精神。我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从不欺负伙伴,而且是一个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女孩儿。

  记得有一年夏天,我和欣欣一起在小区里玩“盲人捉人”的游戏,玩得正尽兴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阵哭声,下意识地向四周望了望,没看见什么人,心想:可能是幻觉吧!管它呢!欣欣好像也听到什么似的,问:“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我说:“你也听到了?可能是哪个小孩儿在哭吧,别管它了,我们继续玩吧!”于是,我们继续玩了起来。

  但是,哭声越发得大了起来。欣欣严肃地说:“不如,我们去看看吧!万一出什么事了呢!”说着,她便拉着我,向着哭声源头的地方找去。果不其然,一个小女孩儿,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手僵硬地举着,看起来十分无助,我们跑了过去。她见我们过来,止住了哭声,泪珠仍挂在脸上,不停地抽咽着。我们焦急地问:“小妹妹,你怎么了?”小女孩儿呜呜咽咽地说:“我,我……刚才玩得时候,不小心被一根棍子擦伤了!好疼啊!”

  欣欣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手,并轻轻地抚摸着,然后对我说:“子雨,我买些棉签和创口贴和酒精吧,你在这里陪会儿她。”说完,她就飞快地跑出了小区。

  我把小女孩儿扶起来,抱到旁边的木椅上。不一会儿,欣欣就带着棉签、创口贴和一小瓶酒精回来了。我拿起棉签为小女孩儿擦着伤口,欣欣在一旁安慰着小女孩儿,随后,她用创口贴轻轻地把伤口包扎起来。这时,我抬起头,发现欣欣的额头上淌着汗珠儿,她的背已经湿透了。小女孩儿看着包扎好的手指,脸上露出了笑容。她感激地说:“谢谢两位大姐姐!”

  此时,我和欣欣对视了一下,也开心地笑了起来。

  瞧,这就是我的伙伴——欣欣,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女孩儿。

我和我的小伙伴7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走,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每当听到这首周华健的《朋友》我就想起了我的伙伴——黄怡芸。

  黄怡芸既是我的伙伴又是我的朋友。她爱说爱唱,长得很可爱,圆圆的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粗粗的眉毛下有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她的鼻子又扁又平,小小的嘴巴能说会道,简直可以用伶牙俐齿来形容。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总是随意的扎成一个马尾辫。

  我和黄怡芸很要好,一下课就聚在一块儿,这不光是她长得可爱,更重要的是他帮助同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有一天放学,我们手拉手回家。在路上,我看中了学校路旁小店中的小零食,很想买,可是没带钱。此时我想起了一句话形容我很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于是,我拉了拉黄怡芸,问她:“黄怡芸,你有钱吗?借我一点吧!”“我有啊,怎么了,你要钱干什么?”黄怡芸疑惑地问我。“啊哈!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借我元吧!我知道那家店里有卖南京板鸭和拖肥,可好吃了!放心,我明天就还你!”我有点儿巴结的对黄怡芸说:“求求你了,你借我元,大不了我明天还你元不就行了!”

  “不行,我才不借呢!”黄怡芸坚决的说。“嘿!你真小气!”我甩开了她的手,生气的抛下她往家里跑去。“徐易如——”黄怡芸还想说点什么,可我已经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我边跑边想:“哼,这个黄怡芸,可真小气!亏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连元钱都不借我,干脆绝交算了!”

  晚上,黄怡芸打来了电话我也不接,她从上发来的信息我也不看,我还赌气的把她从我的好友名单中删除了。

  第二天,黄怡芸和我说话,我也不理睬她,只当她是个隐身人。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有一天上学,第一节课下后,因为第二节课要考试,我便检查了一下我又没有带齐文具,结果我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忘带修正带了!我向周露丹借,可是她不借,几乎所有的同学我都问遍了,可他们不是不借就是只带了一个修正带。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耳边响起了黄怡芸的声音:“徐易如,你怎么了?”“我,我忘带修正带了。”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哦,原来是这样啊,反正我有两个,就借你一个吧!”我惊异地看着她,映入眼帘的是她友善的微笑。

  “那上次……”

  “上次我不借你钱是因为路边的小店里的零食既不健康又不卫生,吃了对身体不好。”

  “那这次……”

  “这次是因为朋友有难,即使是刀山火海也要帮助朋友啊!”

  听了她的话,我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我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哦,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啊!”我和她都笑了。

  黄怡芸就是这样一个团结互助的伙伴,我和她是永远的朋友!

我和我的小伙伴8

  在我的生活中,和我最要好的小伙伴,那可要数王左莹了。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做课堂作业可我只做了一半,中午放学的铃声就响了,我心乱如麻。心想:“我课堂作业没做完就不能回家,妈妈着急怎么办呢?”这时王左莹先做完了,她走过来安慰我说:“别着急,我先回家给你妈妈打个电话,叫你妈妈放心,你写完作业一会儿就会回家的。”听到这话,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我说:“那太谢谢你了!”那时,王左莹的友谊感动着我。

  还有一次,我和王左莹一起去上学,走到半路上她突然想起来说:“哎呀遭了,我的长笛忘带了老师说今天要排练的这可怎么办呢?”我说:“别着急,我跑得快我帮你回去拿。”说着,我飞快地向她家跑去,帮她拿回了长笛。王左莹看着我气喘吁吁的样子感动极了,她连声说:“谢谢、谢谢……”我说:“我们是好朋友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走吧!快上学去。”

  我觉得,我和王左莹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希望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和我的小伙伴9

  我和我的小伙伴日日形影不离,朝夕相处。她叫小丹是我邻居,我们有着一段很深厚的情感,那么我就带你认识认识我和我的小伙伴的故事吧!

  我和我的小伙伴打记事来就是好友,我没有姐姐,也没有妹妹,我们好比一对姐妹,我比她大一点,可我要让她当我姐姐,整日小丹姐,小丹姐的叫,她从来不嫌我把她叫老了。哈哈!

  小丹比我高出半个头,我们站一块,每个人都以为她比我大,身高矮的我有什么办法呢。她属于那种典型的吃不胖,我呢是易胖的。她发量多,又黑又直还一直乌黑发亮,一口洁白的牙齿,还整齐!她喜欢笑,笑起来简直是一个大美女!而我的牙齿不仅歪歪扭扭,而且染着黄色的颜料,反正我不敢露出牙齿笑……我对她仅仅是羡慕而已,绝对没有嫉妒,而她也从来不嫌弃过我,我们的友谊可以说坚固得像一块墙,摧毁不得!

  记得那年放暑假,天气晴朗,我们两个相约去游泳池游泳,游泳池不是很大,但是有很多人,划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浅水区和深水区。我的那个小伙伴会游泳,而我是第一次来游泳池,平时也没有去过河里游泳,我现在游泳池岸上踌躇不决。

  小伙伴似乎察觉我的心思,轻声对我说:“不用害怕,你实在不敢的话,那就去浅水区吧!我陪你!”那一道关切的目光直冲我心窝,暖暖的。

  “嗯。”

  同时小伙伴还教了我一些游泳的技巧,但是我还是不敢把头塞进水里,我就像泡澡一样坐着。刚开始还好,最后慢慢觉得有些冷了。

  “好冷啊~”我也忍不住说出了口。

  “深水区那里水会一直加热的,我建议你去泡泡,不然会感冒的。”

  “嗯。”

  幸好深水区的水面只到我的肩膀上,然后我便一直站着,随便走动。游泳池中还有很多漂浮的大玩具,爬上去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你抓着一边就会沉下去。可是小伙伴一下子就坐了上去,伸出了一只手,企图拉我上去(突然觉得自己好笨啊)我把手搭在她的手心上,暖暖的感觉。可是到最后,我还把她也拉了下去,大家都钻在水中,第一次被水呛着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一直重复)到最后,我们都放弃了。因为有一个更吸引我们的地方——滑坡(不知道叫什么名字)那个坡度足足有15米高,一位17岁的姑娘踩着楼梯爬了上去,接着走到滑坡上从上面滑了下来,那速度很快,瞬间没了影,整个人都钻进了水里,溅起一大朵水花。接着她双腿一蹬,就把头露出了水面,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我和小伙伴好了很多遍,虽然呛了很多次水,但是很开心。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小伙伴对我说:“很晚了,该回家了。”

  我执着的说:“再玩一次就走!”

  “我在游泳池岸上等你啊!快点哦。”

  “好好好。”

  看见小伙伴在等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很仓促的往爬了上去,没想到脚一下子踩空了。我手臂没有力气,承受不住我的重量,整个人往游泳池水面摔了下去。钻进水里的我顿时很慌张,因为我脚不沾地啊!我也分不清哪里是水面哪里是地面,我憋着气,闭着眼(游泳池的水不一定干净,所以在水中一定要闭着眼,否则眼睛会有毛病),没有挣扎,慢慢的沉了下去。我好像闻到了死亡的气息,恐惧一直传到我心中,我的手忍不住挥了挥,触碰一个有用的实物,那个实物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那种熟悉的感觉是我的小伙伴,安全感瞬间传递在心中。

  小伙伴对我的救命之恩,我永生难忘~

  在游泳池中,不会有人会时时刻刻注意到你,除了担心你出意外的人,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撩动着她的心。

  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友谊,当一件事情完全是我的错的时候,她却自己承担错误,没有责怪我半分。她很喜欢游泳,就把自己的爱好分享给我,可是没有想到会发生意外,后来从不在我面前提起游泳这两个字。虽然那时我没有生命危险,但也成为我心中的噩梦,我也没有说起过游泳这件事。

  如果她严厉的对我说:“不要再玩这些危险的动作了!以后游泳,把救生圈都准备好!”可能我现在都会游泳了,这也她的风格,可是他没有那么做,可能她也吓坏了吧?

  那时,她对我说:“都是我的错,你还好吧?”“还好。”我回答的声音很轻,因为我的心还怦怦跳个不停。接着她没有说话(后来才知道,她没有听到我回答,以为我生气了)我也没有说话了,一直沉默着……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才知道她一直很愧疚,如果当时我能好好安慰她一下就好了。

  现在我要对我的小伙伴说:“都过去了那么久,那次意外我早就淡了,我也很喜欢游泳啊,期待我们下次一起游泳!”

  “两个人之间都应该把心敞开来说,把内心的事情都说出来,要不然憋屈!”

  我和我的小伙伴后来关系一直很好,一次又一次欢乐的日子都有她的陪伴。

我和我的小伙伴10

  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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