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

2017-09-06 写人作文

我的同学1

我不太喜欢看到女生难过,更不喜欢看到女生哭,所以我不会轻易的去招惹女生。
那天早上老师正要去开会,老师要我们自习,正当老师走出教室全班的气氛变的完全不一样,闹哄哄的,整排教室就我们班最吵,却没有任何老师来训话。
就看到男生满天乱丢橡皮擦,有个女生正准备从后们走进来,突然,我一个手滑不小心丢到一个那一个女生,她是全班最娇小的女生,我心想: “完蛋了,等一下我一定会变成全班焦点!”
果然在一瞬间全班鸦雀无声,她抱着双脚倒坐在旁边的角落,并且发出哭声。我站在她前面,将近有二十双的眼睛正在看着我,我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办,还有同学们就坐在我的后面,他们不段的给我压力,这一个不小心竟然会变成这样,但我却不知道要做什么要说些什么,我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样的安慰她,我很慌张不知如何是好。
“对…对不起!”她却什么都没说,因为这样他什么都没说让我变得更紧张了,该好我身上有一颗糖果,心想希望有效。
我再度弯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这里有一糖果给你吃,很好吃,原谅好吗?”
没想到哭声慢慢地消失了,原来只需要一颗糖果一颗糖果就可以得到原谅?
现在想想,还好我身上有那一糖果,太神奇了!

我的同学2

  每天一大早,她手中捧着一本书,一颠一颠迈着懒散的步伐走到了讲台旁。清了清嗓子,面带微笑的对着我们说“同学们,早读时间到了,请大家保持安静,在座位上不要随意走动,入室即静,如座即学。”而后站在讲台上安静看书,神情专注,沉迷于书中,被书的每字每句吸引住了,移不开视线。我转头开始催同学交作业,岂不料我刚想开口说话,后背就有几丝凉意,我一回头发现刚刚还在认真看书的她,眼睛一直盯着我看,如同看到猎物般,直叫我打了个冷颤。不由得赶紧坐端正,一言不发。她这才满意的笑了笑,低头继续看书,手中握着一支笔,若有所思。

  她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你若不仔细,很难发现她的存在。她手中总握着一支笔,捧着一本书,或在写作。眉毛时而拧成一个一字,为笔下角色的下一步所烦忧着,嘴中念念有词,整个人都全身心投入进作文里。甚至于我在旁边呼唤她都没有听到,继续在她的小世界里,不愿离去。

  她喜爱跑步,课下有时间总是喜欢约我们去跑步,她抛弃不像一支离弦的箭,脚步或轻或重,眼睛一直目视前方,一吸一呼跨步向前跑。她跑起步来向来严肃,不喜与她人在跑步中嬉笑打闹,总是无视我在旁的玩笑打闹。

  她总是在课下捧着一本书安静阅读抬头看到你时总是微微一笑,在跑完步后大口喘气时的仰天大笑,又或者是被书中人物所吸住的会心一笑。她就是谢雯茜,爱读书,爱笑的小女孩。

我的同学3

  从上学到现在,我跟很多同学坐过同桌,可是跟我最好的是我们学校的王麒宇。他又高于胖,虎头虎脑的,很帅气!很英武!他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的,格外精神。他的头发很硬,每根头发都立着,留了个鲨鱼头,很有个性。他很擅长弹吉他。

  有一次文艺班会,他弹的吉他特别好听,那音律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一会儿悠长,一会儿急促,我们都听入迷了。演奏完全班同学都情不不尽地鼓起掌来!我们全班只有他会弹吉他。他还在区里拿过奖呢。我很佩服他。他可不止会弹吉他,数学也很棒。有一次数学课,老师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我们大半个班都不会,同学们冥思苦想,他“嗖”地一下举起了手,说出了答案。老师笑了,同学们也笑了。通过这件事我们更佩服他了。

  王麒宇,我要永远跟你做朋友!

我的同学4

  我给大家讲一个“书痴”的故事,至于她为书痴迷到什么地步,读完了你就知道了。

  有天放学后,天下着大雨,刚好路过新华书店,她就冲进书店躲雨,书店里很安静,有几个人在看书,营业员阿姨在电脑前无聊地玩着游戏。她在书柜台前浏览了一圈,忽然,眼前一亮:一本她向往已久的《十万个为什么》静静地躺在书架上,仿佛在象她微笑,就一本,就只有那一本,她飞奔过去,象怕被别人抢走一样把那本书拿过来抱在怀里,如饥似渴地打开来,贪婪地阅读着:“为什么人睡觉会打呼噜?”、“为什么有些人是色盲?”、“为什么会发生地震?”……这些都是她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呀!于是,都快钻到书里了。读啊读啊,不觉雨已经停了,天已经黑了,一看时间已经快8点了,书店的阿姨忍不住上前来催促说:小朋友,你是不是要买这书呢,要买的话,快点,我们要下班了!“我……我……我钱不够”她下意识地摸摸口袋,只有妈妈给她让她买铅笔的2元钱,她没跟妈妈说要买书啊!看着阿姨急着要走的样子,她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那本书,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书店。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她捧着一本课外书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在厨房里做饭,让她剥两瓣大蒜,结果她一边看书一边剥蒜,把蒜扔进了垃圾桶,把蒜皮拿给了妈妈……

  还有一次,离中午上学还有40多分钟,有一本课外书还有3页没读完,她想利用这点时间读完,发现上课时间快到了,抓起外套就往门外走,下了楼梯才发现,脚上还穿着拖鞋呢……

  关于书痴的故事,我暂时讲到这里,你肯定想知道她是谁,我悄悄地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那个让人笑破肚子的书痴,就是……就是…我呀!

我的同学5

英语王老师显然是想调节课堂气氛。

  果然,效果明显,沉闷的课堂顿时爆出一阵哄笑。

  老师口中的这位“天下第一笑”就是我的新同学——孙XX。他今年13岁,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小眼睛,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他的笑点特别低。记得有一次上英语课,孙岳麒一不小心把笔甩到了地上,这笔就一路滚到了王老师脚边。他赶紧弓着身子去捡,幽默的王老师随口说了句:“哎呀,这位同学,快快平身,干嘛这么客气,行此大礼!”“哈哈哈”大家都被老师逗乐了。过了一阵,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听课,只有他越想越觉得好笑,于是教室里猛地又传来一阵乐不可支的笑声,大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到了孙岳麒身上。果然不出所料,只见他满脸通红,扭动着身子,双手不停地拍着桌子,肆无忌惮地笑着。看到大家莫名其妙的目光,他更控制不住,笑得更欢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直到英语老师瞪着他,他才平静了下来。但安静没多久,他又一次打断了老师的.讲课,这次是用手紧紧捂住嘴巴,极力想憋住不笑,但适得其反,不但遏制不了,反而是笑得浑身发抖,眼泪也笑出来了。看着他满身肥肉“花枝乱颤”的样子,全班都被传染了,也跟着笑了起来。眼看课堂就要失控,王老师忍无可忍,怒目与他对视了大概两分钟,终于让他识相地又平静下来。 下课铃响了,教室里再次爆出他那憋得似乎受不了的笑声,有的同学叹了口气,说:“老兄,你至于吗?有这么好笑吗?”谁知不说还好,一说他更笑得发狂,嘴巴张得合不起来,眼泪飞溅,全身颤抖,双手不知在干什么,四处乱舞,而且笑得特别有节奏,笑一会儿,停一会儿,然后再笑。王老师走到他面前,双手叉腰,喝道:“到讲台上去,让大家见识一下你的笑功。”他边笑边摇着手,把脸埋在另一只手里,趴在桌上。王老师来火了,一招“老鹰捉肥鸡”用手一拎,硬是把他拉到了讲台上。王老师说:“下面,大家欢迎‘天下第一笑’来表演。”他脸涨得红红的,咬紧牙关,拼命不让自己笑,然而一切都是徒劳,他最终还是没有憋住,蹲在墙角,背着脸,那笑声更欢,这次连王老师也忍俊不禁了。

  看吧,这“天下第一笑”是不是名副其实呢?你别说,他那富有特色的笑声倒给我们紧张枯燥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欢乐,难怪王老师经常拿他当课堂上的“调味料”呢!

我的同学6

  他,身材矮小,骨瘦如柴,活像一只螳螂。两条利剑似的浓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两颗晶莹剔透的宝石,闪烁着天真、活泼的眼神。鼻子又高又直,下面长着一张爱骂人的嘴。人家见了,还以为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呢!他就是我的同窗 —刘前定。

  别看他小,力气可大了,连我也打不过他。一次,我和他为了一点小事打起架来。不知怎么的,我浑身使不出力来。他的手一直甩,把我打得“哦哦”的叫唤。最后还是黄老师把我们俩拉开了。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在操场上打羽毛球。当然,刘前定也在常快要轮到我打的时候,刘前定飞快地跑过来,双手紧紧地抓住我的右手,背起我,像摔棉花似的把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时,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只有我还躺在冰冷的“床”上哭笑不得。刘前定走过来,讥讽我说:“怎么样,我的力气够大吧?”我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说他满脑子都是坏水,这话一点也不假。读四年级的时候,老师把刘前定调到我旁边。我早听说他的大名了,所以处处都堤防着他,可没想到还是被他捉弄了。那天中午,我做完了作业,出去买了一瓶水。我出去了后,刘前定把墨水洒在了板凳上。我回来时,他恭恭敬敬地请我坐下。我想:这小子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客气,准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这其中定有蹊跷,还是小心为妙。于是,我故意讽刺他:“哟,今儿个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他听了,反驳道:“我看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是你从西边出来了吧!”我听了,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屁股坐了下去。可我刚坐下去,他便哈哈大笑起来。我说:“什么事让你这么好笑?让我也笑笑。”“我怕说出来你会气得半死。”他说。“没关系。”“那我就直说了吧。”他说,“你坐在墨水上了。”我没听懂,问:”“我是说你的板凳上被我洒了墨水,你坐在墨水上了。”他边笑边说。我气得火冒三丈,脸上火辣辣的,真想挥起拳头凑他一顿。但想到又打不过他,只好就此罢手。

  说他乐于助人,这话也没说错。一次,我的钢笔没墨水了,墨水又放在家里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急万分。我正想向刘前定借,我想到我是一个男子汉,怎么能向他低头呢?可刘前定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主动把墨水借给了我。我想:他一定是想来羞辱我。于是,我没好心地说:“不用,我自己有。”他听了后,说:“不要算了,我还不想借给你呢。”说罢,他把墨水拿走了。我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屈能伸嘛!于是,我对他说:“刘前定,借一下墨水。”“你刚才不是说你自己有吗?怎么还找我借?”他说。我说:“少废话,你到底借还是不借?”“好,借,我借给你,行了吧。”他说。我拿起墨水,又重新和刘前定做回了好朋友。

  调皮而又乐于助人的刘前定,我喜欢你。

  语言自然流畅,小作者的写作水平不错哟!继续努力吧!

我的同学7

  她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偏高的个头,还有那细嫩的皮肤。她的有一双细长的眼睛。转动到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媚。她用头花将一头柔顺飘逸的秀发束在脑后,像似一位“小淑女”。

  她是一位坚强的小姑娘。有一次,我和她正在玩“掰玉米”的游戏。忽然,她在游戏途中不小心绊倒了,大概摔的很厉害,一时半会儿起不来。我们不由自主的去扶她,她眉毛拧成疙瘩,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她轻轻的拿开裤子,我们安慰了她几句,她的眼泪在眼眶那打转转,快要哭出来了,怎么又回去了。她一抹眼泪,坚强的说:“没事!”说着,一瘸一拐的回教室了。我迷惑不解,难道她不疼吗?

  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是我们班有名的“爱哭姥”,只要是遇见什么气愤的事儿,她就哭哭啼啼的。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讲了《圆明园的毁灭》这一课,以及中国的耻辱。她听了,先为中国愤怒,憎恨。后来越想越伤心,抽抽嗒嗒的哭起来,有泪无声,谁也劝不住。

  这就是我的同学。

我的同学8

  她,不高,脸上有些肉肉的,一双有神的眼睛笑起来很好看。

  认识她时,她安静乖巧,认识我后,画风突变!

  我与她相识在绵绵细雨中,了解在日常生活中,于是友情的桥梁架起了。

  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俗话说得好:自古红颜多祸水。她身边不知什么时候有了许多男生整天缠绕,可关键是颜值又不高,身材又不棒!

  但他们却胜在了不要脸上...

  就是他们的厚颜无耻,在初三这个重要的时期我有一半的精力都在赶这群像口香糖一样粘人的家伙们。

  因为我的座位就在旁边,不赶人我没坐的。

  在懵懵懂懂中,初中就过完了,我们一起步入高中,仍然日夜相伴,但当人相处久了总会产生矛盾,于是我们开始有了吵架,冷战,交谈,和好。

  经过时间的摩擦,人开始慢慢变了,她的性格变的开朗了但同时脾气也变凶了,心也渐渐变的封闭了,遇到有些烦心事开始慢慢藏在心里,但她的脸色和眼神却骗不了人。

  我只是想告诉她,别什么事的憋在心里,万事有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在你身旁!

我的同学9

  张耕,这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不错,在我们初一12班里,就有一位名叫张耕的,在开学仅3周的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耕同学个子不高,又白又胖,说起话来不紧不慢的,声音发出来有点像电子娃娃,初次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并不好,甚至有点傻乎乎的,乍一看迎面走来了一个三年级的,不禁使出了些许厌恶。

  开学第一周,是军政训练,而其中最艰难的一个动作是正步走。刚开始学习正步走时是教官先做示范,我们围作一团观看,当教练问道有谁可以做示范了的时候,我们便个个缩头缩脑,那场面如海生物集体在涨潮时顿时消失般状态——眼看教练要着急了,在这危急时刻突然有人站了出来——是张耕!队伍里不禁有了嘻笑声,看着他虎头虎脑地笨拙模样,我不禁也暗自开始偷笑,甚至有些想看他出丑的想法。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张耕同学很认真并且很成功地完成了示范,规规矩矩地入了队。从那时,我不禁从心底发出了一种敬佩,甚至这种敬佩已盖过之前的厌恶。

  开学后2周,我们便步入紧张的学习中,也正式进入到了住宿中,在愈发接触愈多张耕同学的同时我发现,他或许不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一样,而是一个全新的他。

  上课的张耕,虽然不是十分认真听讲的学生,但每次要求回答问题时,总有他积极的身影。有次上心理健康课,老师让我们介绍学校留给自己印象最深的地方,张耕同学第三个发言,前两个人都介绍的是学校的设施,而我们可爱的张耕同学一开口就出言不逊:给我留下印象出深的是学校的饭厅。此言一出,全班人笑趴下了,我笑了一会儿,又继而思绪飘远:张耕同学说得没错,他在饭厅里,总是把饭吃得干干净净,据他同宿舍的同学描述,有几次他竟创下了餐盘光洁如新的纪录。我说这些的目的,不是表现张耕同学的大胃口,而是在宣扬一种美德,比起满满的盘一口未沾的浪费,这更是一种光荣的美德。

  我最后还要讲的是张耕同学的朴实——因为刚开学的我们没有校服,本来说没有校服的这一段时间大家是统一穿军训服装的,但由于考虑到美观问题,老师要求的并不是很严格。而我们的张耕同学,从开学到现在,一直穿着自己的军训服,穿梭在我们的走廊里,绿得亲切。这与严格规定星期一升旗时必须穿军服时未穿的同学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难道是因为张耕同学家里穷得买不起吗?我想真的要好好想一下了。

  回答问题时的张耕,是朴实、可爱、诚实的;打扫卫生时的张耕,是严肃而认真的……,在愈发愈多接触张耕同学的时候,我彻彻底底地遗忘了对他的厌恶,取而代之的是他行为言语对我心灵的洗礼与彻底地返璞归真的美好。

我的同学10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龚周俊。他的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人长得很结实,他如果洗得干干净净,应该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帅哥了。

  龚周俊的懒可是出了名的,他每天上课时,老师布置下作业时,大家都认真地做了起来,可他呢,就坐在一旁拆笔呀,画画呀……总是没事找事,结果,当下课铃“叮叮叮”地敲响时,同学们都把作业本做好了,可他呀,只写了一两个字,而且,这两个字写得弯弯扭扭,像在跳舞似的。这样的情形可不只一次呀,是经常发生的哦。所以,他就成了我们班的“懒惰大王”。

  这个学期他有一个坏毛病——看到同学们有他喜欢的东西,就趁同学不注意偷偷地把东西拿走。今天拿走王耀科的圆珠笔,昨天又拿走了刘煜的修正带,前天又拿走了郭柳岐的剪刀。每当大家发现时,他却总是不承认,不停地说是自己的。惹得大家都非常讨厌他。

  其实他也很有爱心,也非常有礼貌,每次老师有什么身体不舒服,他就利用下课时间去关心老师,每当他遇到老师和同学的爸爸妈妈时,他总是要热情地问声好,他也非常愿意帮助同学。

  他也非常聪明,只要他上课认真听讲,坚持做好每件事我相信他作业一定会按时完成,考试考八十几分也是非常容易的事。

  哎,我多么希望龚周俊能发扬光大自己的优点,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这样才会成为大家喜欢的人,将来才会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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