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写人作文

他1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大概这是对他最好的感谢方式吧。
——题记
他是我的二哥,但他却更像我人生路上的指路人,形影不离。 他能陪我哭,陪我笑,陪我吵闹;他能为我哭,为我笑,为我打闹。每当我犯了错,他总是第一个问我为什么;当我考砸了,他总是帮我分析失败的原因,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差生呀!
在我记忆中的他似乎从没在外人面前哭过,即使再苦再累也不掉一滴眼泪,可在我面前却像是一个小孩,哭了不知多少次(被我气哭的);他给别人面前总是默不作声,似乎不存在,而在我眼中的他却是世上最坏的人。
他就像筷子兄弟唱的《父亲》一样,把所有的苦自己扛起来,把所有的甜都交给了我。他像一个长者,即教给我生活技巧和道理,又是我永远温暖的臂膀,为我遮风避雨.
送给他,我的二哥!!!

他2

  国庆放假,正是旅游的好日子,妈妈准备带我去漳州的九龙公园玩。

  刚上公交车,我就闻到一股臭味,是从离我不远的人发出来的,他穿者一件又脏又旧的军服,带着一顶灰色的帽子,黑黑的脸上有一个很大皱疤,看起来的确很丑,再加上全身散发出一阵阵汗臭味,公交车的人都对他投去异样的眼光,我也不例外。

  正当我们正在数落他时,公交车到下一站,上来了几个乘客,其中有一个非常帅气的小伙子,他穿着一件的柒牌红色衬衫,染红头发,戴着一副墨镜,看起来挺潇洒也很时髦。他一上车就对着前面的一位中学生大声地吼道“坐一边去!”那位中学生只好乖乖地让座。

  随着汽车的摇摆我慢慢打起了瞌睡,突然,我被一阵吆喝声吵醒:“不许动!把钱交出来!”原来那个帅气小伙子用着匕首逼着车厢里的旅客,一个接一个地把旅客身上贵重财物全部搜走,车上的旅客都不敢支声。那个歹徒很快来到了一位老太太的身边,同样用那个匕首挂在老太太的脖子上,要挟老太太把那包包交出来,老太太双手抱住包包死也不肯交出来,并哭喊着“求求你放了我吧!这可是我儿子的救命钱,我儿子还在医院等着我这些钱去做手术呢?”老太太扑通一声跪在那歹徒面前。”那歹徒恼怒地骂道:“死老太婆,看来你是活腻了。”说完便抬起脚狠狠地往老太太的胸膛踢去。当时,我的心绷得紧紧地,很想冲过去替老太太挡那一脚,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说时迟那时快,那脸上有疤的人飞快地冲过去踢开了那歹徒的脚,歹徒踉跄了一下,倒退了几步,但又马上冲上前来用匕首狠狠地往脸上有疤的人刺去,那人用左手挡住了匕首右手迅速地操起了歹徒的右手,用力往后一拧,用脚一踹,那歹徒便趴在了地上,我激动得拍手叫好“干的太漂亮了,那动作好潇洒,就像包青天的李展昭。”就在这时其他旅客蜂拥而上,压住歹徒的手;有的踩住歹徒的脚还有的用手摁住了歹徒的头。直到歹徒动弹不得。突然有个人喊“哎呀,你的手流血了!”“没事这点小伤算什么”老太太走过来双手颤抖着握住那人的手“你真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

  很快,110民警来了,他门把歹徒押上了警车载走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救护车随后也来了,它载着那位大英雄往医院的方向驶去。接下来车上议论纷纷:那人太了不起了,那人的功夫太好了,他真是一位见义勇为的大英雄,他到底是什么人…….。

  第二天电视上报道了昨天那位英雄的事迹,原来,他叫方国荣,是一位退役军人,年轻的时候在部队各方面都很出色,人长得很帅,品德素养也很高。在一次救火中虽然捡回了性命,但在脸上留下了那个大疤。后来退役后自愿在城市地下管道疏通中心工作,当时他乘坐公交正准备下一路段疏通管道。在电视屏幕上市长亲自为他过上了见义勇为大英雄的奖章,并奖给他两万元的奖金。

  如果你问我谁最美,我将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见义勇为的大英雄—方国荣最美。

  四年级:吴瑞鹏

他3

  他,我的一位同学。他有着双重性格,是一个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的阳光男孩儿。

  他,有一双水汪汪、闪着光的大眼睛,有一对会说话的杨柳眉,还有一张世界上罕见的大嘴巴。他总是在老师、不了解他的同学面前,皱紧眉毛、眯着眼睛,要么放低声调,要么放大声音,让人感到一种敌意,从而让其他人觉得他很骄傲,没有礼貌,再加上他那般般的成绩。于是,老师对他说:“你要踏实!”“你要一步一个脚印!”“你要多把你玩的时间拿来读书!”。连同学也对他说:“你太贪玩了!”“你太自大了!”“你的话太多了!”。而他只会烦恼一节课,一下课,他就这些话通通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了解他后,才知道着只是他的表面性格。那一天,我在他在打篮球后,偶然看见了他没有皱眉,没有眯眼,他用他的原声和他的那哥们儿说话,话说得那么少。渐渐的,我发现,好动、爱唱歌、不爱说话、踏实、爱反省才是他的内在性格。这个双重性格,只是他的一个特点。

  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喜欢打篮球。瞧!他正在和他的几个哥们儿大篮球呢!因为我看不懂打篮球,所以不能详细形容他打篮球的样子。但我知道,他满脸通红,脱了外套以后,还是汗流浃背的。走进一看,汗水打湿了他的衣服、头发。他平时竖起的头发,因为汗水太多,都垂下来了。篮球在他的手上,就如木偶一样被随意的操控着,他的头随着篮球跳动摇摆着,他神情紧张,站在一旁看着的几个同学,时不时地欢呼两下,偶尔还兴奋地跳了起来,这个算是他的一个优点。

  他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有点邋遢,下课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连下节课的书都不拿出放在桌上。上课了,大家都在认真地听讲,他却还在翻箱倒柜的.找书。有一天上午,老师说是要检查同学们的柜子,看谁的最脏。他一下慌了。放学后,他没有第一个走,他在干什么呢?原来在收拾柜子,他把柜子里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天啊!纸屑、零食带、铅笔屑、甚至是口香糖,全都从柜子里倒了出来。我都不敢想象他以前的柜子有多乱。这是一个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的缺点。

  他还有一个无人不知晓的缺点,那就是爱开玩笑。前天体育课,他把蟑螂玩具拿出来吓女生;昨天自习课,他在他前面的同学背上贴了一张“我是猪”;今天语文课,老师让他前面的同学回答问题,当前面的那位同学要坐下时,他拿开了那位同学的凳子。

  他除了有“双重性格”、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爱开玩笑以外,还很喜欢钻牛角尖、练书法。你还想知道吧?“想!”想啊,那就听我下回分解咯!

他4

  天气明朗的很,布谷咕咕声打破了小区内的安静。“倒,倒……”的喊声也让我的思绪如轻飞的蝴蝶,扑棱棱地用翅膀拍打着他那一缕缕白发。

  在我们刚搬进来这会儿,谁也不认识。小区里都是陌生人,我常常用一张张冷面孔回应如火般的热情。一天,我正大汗淋漓地打球,我突然看见一头的灰中夹杂着白的头发。也就是这一瞥,让羽毛球改变了方向——打到别人家的防盗窗上了。我没好气地瞪了刚刚横空出现的那一个老头,最后以冰一般的冷漠收场。“呀!我去搬梯子。”他的声音像憨厚的熊猫一般,他的身形像大木板一般,他的头发像灰布上滴了点白颜料一般。当我还在思索他是谁时,羽毛球已经飞了下来,但他没离开,一直看着我们打球,时不时发出赞叹。

  那一年,他的头发像灰布上滴了点白颜料。

  后来,有人告诉我的是李师傅,是一个退役老兵,在我们社区当保安好几年了。每天都有繁杂的事情,为人很好,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我开始慢慢注意他,他与人交谈亲切和蔼;几年来,即使在人手最少时,他一人兼班也继续坚持着工作;即使这的工资有多么低,在别人一个个走了时,他仍然坚守在自己岗位上;即使在广州的多次接他去安享晚年时,他依然坚持留下。

  那一年,他的头发像不生锈的钉子。

  那天,雨下得很大,地面的水洼倒映着他守夜的背影。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简陋的屋子里只有一瓶温开水,就连那墙壁都脱了皮。我走到家门口,一遍遍地用力敲门没有回应。我急急地跑上楼又跑下楼,在这儿等一下子又往那边去看。他迈着老兵独有的步伐走到我面前。雨水浸湿了他的鞋子,白发上还夹着雨珠,刚开口一个喷嚏打了出来。“怎么了?没人在家吗?”,“伞都没打一把。”望着他一闭一合干枯脱皮的嘴巴,我怯怯地说:“没有,我想打个电话给我妈妈”我用手揪着衣角,心想:别人会帮我吗?他立即摸摸上口袋,掏出一串钥匙又小心地放回去,看来那是开大门的钥匙。他又从右口袋拿出一个皱巴巴的本子,上面隐隐约约写着“今停车XX辆,外来车收费XX元”他看来有点沮丧,转即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东西太多了,我再去找找。”几分钟后,那个身影又回来了,白发上夹着更多的雨珠。“给你”话音刚落,一个白色的脱了外装的旧手机就放在了我手中。我听见电话那头妈妈的声音时都激动得快哭了,而他一直等到妈妈回来才带着满头的雨珠离开。

  那一年,他的白发像脱了外装的旧手机。

  “倒……倒……”时光荏苒,这声音却如此熟悉。那些年,他的白发像黑宣纸被白墨一点点渲染。而他的精神、他的付出、他的贡献像钉子般钉在了我们心中。

  那些年,他平增的白发是最美的!

他5

  12岁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那里住着四个人,我的亲姐姐和爸爸还有后妈以及后妈和爸爸的儿子。和妈妈离了婚的爸爸带着姐姐回了老家,只有放假时叫姐姐来住一段时间。姐姐告诉我爸爸和后妈生了个儿子,很可爱,长得很像我,每次一听到这话我就生气,心里更是不知骂了他多少遍。可这次真的见到他了,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又不忍心了。我承认我恨过他,恨他抢走了我的爸爸,恨他拥有了爸爸的一切,可一段时间后我又发现我爱他比恨他更多一些,毕竟我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毕竟他叫我姐姐。

  还没走到家门口,姐姐就叫我停了下来,指着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说:“这是咱妈这是咱弟瑞瑞”。她刚说完爸爸就走了过来,我连忙叫了声爸,那个叫瑞瑞的男孩就嚷了起来:“爸爸,爸爸,她管你也叫你,那我是不是要像叫大姐姐一样叫她姐姐?”爸爸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便只嗯了一声,男孩便回过头来甜甜地叫了声姐姐,可能是在等我答应,所以一直仰着小脸看我。我细一看真的很像我小时候,大大的额头,淡淡的眉毛,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唯独一点不像我,就是比我白。虽然没等到回应,但他还是以一副跟我很熟的样子拉着我就走,边走边说:“以后我叫你小姐姐吧,好和大姐姐分开。”我附和着说了声好,他十分满足地笑了笑,继续拉着我走。

  不愧我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他和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熟,不管我走到哪他都愿意跟着我,虽然不是很愿意接受他,但他一口一个小姐姐的叫着,我这里心里还是很甜的。这段时间的接触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突然以前的自己是那么的可耻,竟然去恨一个对我如此善良的孩儿。

  过年了,必不可少的事情就是放炮,老家的炮质量都不是很好,第一天放鞭的时候我爸手就被炸了一下,第二天我说我也要放一挂,结果瑞瑞居然不让我放,我以为他是小气,不舍得让我放呢,后妈赶紧过来问瑞瑞为什么不让我放,瑞瑞慢悠悠地说:“因为我怕它也炸到小姐姐的手”。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却十分感动,后来那挂鞭我没有放,我和瑞瑞说:“没事,小姐姐不放了,你放心。”烂灿的微笑又绽放在他的小脸上,比那天上正放着的烟花还要耀眼。

  我走的时候瑞瑞哭得很伤心,我也落下了眼泪,我想我应该早就不恨他了,甚至更爱这个纯真、可爱,善良的孩子一些,我心中那些邪恶的水上火苗早已被他的爱和善良悄悄熄灭了。

  距离上次见面已时隔3年多了,不知现在的瑞瑞眼睛会不会大了些,眉毛会不会浓了些,但我相信不管这些东西会不会变,他地善良对人的精神也是时间无法改变的。还有一点无法改变的是,我将永远会像他爱我一样爱他,我亲爱的弟弟!

他6

  呆在我们为你身边的人物各式各样,有高傲的甲、虚心的乙、自私的丙、能干的丁。.但是我最难忘的是他——我的网友。

  ——题记

  一、相遇前

  甲、乙、丙、丁和他,都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网友”,而大家有一见如故,所以都以好友来称呼。而我偏偏又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女生,想来不大喜欢跟身边的亲朋好友,包括父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就算有心事,也只会和“日记本”交朋友。

  二、相遇时

  我记得那一天,我因考试不大理想,和日记“聊”了还是快乐不起来,于是打开电脑找网友聊,但每次和她们聊“成绩”时,她们总是避而不谈,只有他理会我,开导我,常用幽默的语句、动作来逗我开心。而他的成绩又比我好,所以总是孜孜不倦的辅导我把试卷不会的弄懂,弄明白。它好比我的一位老师,一位网络老师。

  三、相遇后

  从那以后,凡是有不顺心的事、苦恼的事,或是不懂的问题,我都会虚心的向他请教、倾诉。而每次要答谢他时,他总回答你这句话“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俗话:‘给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呵呵!”

  他使我难忘,让我难以忘记他的幽默、大方、热心助人、不求回报的精神品质。

他7

  流年留金岁月慢慢逝去,我们的友情也如流星划过。虽难忘,但即消逝;虽不舍,但却掠过;虽宝贵,但马上就要各奔东西……着点滴中积累的友谊,最难忘……

  不听话的他

  在一次自习课上老师开会去了,这教室就成了他的天下,听班长又在教训他了

  “赵子懿,一给我从桌子上下来!”

  “赵子懿,你把学习委员的卷纸还给她!”

  “赵子懿,你再耍猴就给我到墙角做一百个蹲起!”

  “……”

  虽然,他一直经受着班长的“狂轰滥炸”,但他依旧“固若金汤”的在和班长对着干。但是结局就不太完美了------被老师一顿狂批。

  善解人意的他

  下午的体育课总是百般的无聊,不知哪个人提出来“玩真心话,大冒险”结果我很不幸的抽中了大冒险,内容就是认赵子懿作“宠物”我百般纠结的走到他面前,没想到他立刻就问,是不是又被罚了?我感激的点了点头,跟他说明了情况,就“牵”着他来到了大家面前。

  “小黑,叫一声!”

  “额……别太过分……”

  处乱不惊的他

  这次科技节中,他、我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参加电脑小报的比赛,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可到最后十分钟,那的同学一不小心就把作品删除了,正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对我们说:“于源鑫,你做背景,你找资料,动态装饰交给我,然后QQ组合一下,快快快!”因为他的决绝,这幅作品还是很完美的被交了上去。

  他,是我留年岁月中,最难忘,最不舍的人。我不希望我和他的友谊会像烟花一样一闪而过,而会像潮水一样虽起伏,但不息……

他8

  他是我同桌,性格很开朗,不管玩什么都很开心。玩抓人,他开心;玩“一二三”,他也开心。

  可他有时候又很暴力,有一次他跟五年级的同学打架,还把对方打伤了,自己膝盖上也流了血。不过他觉得自己很牛,像个英雄。我看了以后,都不敢招惹他了。从一年级到现在,我还是搞不清他的真实性格是什么。

  他也很爱吹牛,他说:“我学过少林拳,功夫很厉害!虽然以前练功时,被打掉过一颗牙,但我的功夫可是少林寺里排名第一。”吹牛,我才不信他呢。

  他现在已经不跟我坐同桌了,那时我还真怕万一他生气了,说不定会打我几拳呢。

他9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他10

  在我上六年级时,曾认识过一名同学,虽然现在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了,他仍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经常向我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他所知道的见闻。有一次,他向我介绍了著名的科学家爱迪生,他说爱迪生是一名伟人,一生就有一千多种发明。他还介绍了爱迪生一生的很多成就,讲了许多关于爱迪生的故事,使我也对爱迪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对功课不很感兴趣,一到考试,他总是不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成绩。不过,他的成绩并不差。之所以我喜欢跟他谈话,是因为我们无所不谈,我和他真是相见狠晚。他有着丰富而神奇的联想。和他谈话仿佛走进了另一个奇异的世界。我曾经和他开玩笑道:你是在世鲁迅,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语言学家,当作家不在话下。

  赛车是他的钟爱,他喜欢赛车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那次,我们放学便去了一家赛车店。只见赛车在马达的驱动下,嗖嗖地穿过赛道,仅几秒钟过后,赛车便轻而易举地转了一圈又一圈,他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飞驶的赛车,没对我说一句话。到天快黑了,他仍不肯走,我催他,他还是不走,最后,我来了个“下马威”——猛地把他的书包抢走,他没办法只好乖乖地束手就擒,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赛车店。回家的路上他兴冲冲地对我说他要买一辆赛车。我说:“马上就要考试了,你还有心思玩赛车,考砸了,怎么办?”第二天赛车真的买来了。此后,他经常在赛车场上出入,直到快考试时,他才被迫无奈投入到复习中。而到考试一结束,他就又冲向了赛车场。

  他有一股顽强拚搏的精神,对什么事他都不会半途而废。每当他考试失利时,挂在他嘴边的一句话是“失败是成功之母。”而后他会重新再次向前,在哪里跌倒,他就从哪里爬起来。失败并不能将他打倒,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努力。

  朋友,一路顺风!我永远会将你留在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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