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那些事

2017-11-02 四年级作文

读书那些事1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书,就像我的生命,我热爱读书。书,也是我的长生果,我愿意读书!书,像一位学识渊博的老人,带给我许多知识;书,像有魔力的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书,像一位良师,为我们灌溉知识;书,也像一位好朋友,时时刻刻陪伴着我......

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善良美丽的夏林果,有诚实淘气的马小跳,有傻傻乎乎的安琪儿,有喜欢和汽车赛跑的张达......杨红樱阿姨的马小跳系列是我最喜欢的书籍,每一次看见它,我都会爱不释手。记得有一次,在北京读大学的表哥千里迢迢地回来,妈妈又杀鸡又煎鱼又烧鸭,忙得不亦乐乎,我则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宝贝儿,锅里炖了鸡汤,我去接你表哥,20分钟以后,记得关火,千万不要炖糊了哟!”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马马虎虎地应了一句,只听见“砰”的一声,妈妈走出了门,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看书看入迷了,就把妈妈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忽然,我闻到了一股糊味,还带着嘲笑的语气说:“谁家的人这么马虎,汤都炖糊了?”我又不以为然地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和表哥有说有笑的走进房里,“宝贝儿,你看谁来了?”可我仍然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文字的天空中飞翔,没有任何反应。表哥拍了我一下,我猛地抬起头,看见表哥来了,欣喜若狂地喊了一声:“表哥!”我和表哥准备出去打篮球,妈妈怒气冲冲地走向我,吼了一声:“你怎么能不关火呢?”我下意识地明白了什么,便知趣地溜走了......

这次事件并没有减少我对读书的乐趣,常常看得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能让你走向“文学山峰”的顶端!

读书那些事2

  在本周,我响应了学院的号召,积极参加每周一书活动,而我又是一个对历史书情有独钟的人,于是我与班上的同学前往学校图书馆借阅书籍。

  我们学校党委书记叶星成书记专门为我们学校师生“量身定制”了一篇“理工书单”,要求我们依照书单来读书,可我走到图书馆才发现许多书单上我感兴趣的书籍都已经被借走了,于是我又重新寻找目标,在一个书架的角落里发现了《明朝那些事儿》这一本书,本来我对明朝历史不是那么感兴趣,后来一想,多看书还是好的,于是我还是把它借了回来。

  我在宿舍翻开这一本书读了一篇后便被它迷住了,作者当年明月将一些真实的历史事件,以小说的笔法写出来,让历史看起来不是那么枯燥无味。

  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了,他小的时候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应该算是出身最为卑微的皇帝了,但他出色的军事才能,管理才能才让他在当时的条件下成功起义,当上了明朝的开国皇帝。而我细细品读了这本书后觉得他的成功不单单是依靠他的那些过人的天赋才能,他身上的那种迎难而上勇往直前的精神也是他成就帝业的关键,而我认为我们当代大学生正是缺少他这一种精神。朱元璋当时是一个小乞丐,没钱没势,并且还处于元朝的黑暗统治之下,他依然发动起义最终取得胜利,而我们当代大学生每个人的家庭状况都还是过得去,读完大学出去找工作嫌这个苦那个累的,要求学一点东西有一点难度就不愿意学了,甚至有些同学还宁可呆在家里啃老也不愿意去依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养活自己。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了解一下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并学习一下历史上的那些名人身上所体现的精神。

读书那些事3

  《明朝那些事》的作者本名石悦,这本书XX年3月在天涯社区首次发表,XX年3月21日连载完毕,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天子自缢明朝灭亡。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进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评判。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历史原来不难理解,实在也很有趣。通过这本书,我全面地了解了明朝的历史,明白了很多历史谜团,比如对于袁崇焕的评价。当我看到明朝强大,非洲国家都来进贡,所有国王都乐不思蜀,每次进贡至少在明朝住一个月,有4位国王甚至在明朝往世并葬在明朝,明朝对所有国家都很友好,还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小国纷争,不像后来的西方人,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当我读到严党乱政,大xxx臣九千九百岁魏忠贤时,我义愤填膺,恨不得飞到那个时代把他们千刀万剐;当我看到天子不理朝政时,我恨不得提醒他一下;当我看到忠臣为国鞠躬尽瘁时,我感到由衷的敬佩,敬佩他的勇气和能力。我要学习忠臣为国为民的精神,以祸国殃民的xxx臣警示自己,做一个优秀的人!

读书那些事4

  《学学名师那些事》这本书放在枕边已经有两年了,每每躺在床上都会翻开看看里面精彩的老师如何精彩的教育学生。在这本书里,通过一个个范例,让我走进一位位名师的课堂,让我领略到他们高操的教学艺术和高尚的育人情怀。他们的教学教学风格值得每一位老师细细品味。

  窦桂梅老师:情感体验课堂来自激情教学。她的课堂总能激发学生情绪,让学生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着走入教学内容中,而且很多时候连听公开课的教师都会被感染。授课过程由此也就变成了情感体验过程。学生之所以喜欢窦老师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有光、有韵、有神,她的眼光能“抓人”。窦老师还提醒年轻教师:激情不要表现在动作上的张牙舞爪和姿势上的“孔雀开屏”。因为学生注意的是我们的眼睛,手势不过是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喧宾夺主。

  于永正老师:开点儿幽默,让课堂快乐起来。他的课堂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他的幽默简直是屡试不爽:学生注意力集中、情绪高昂,思维和老师高度合拍,课堂学习效果惊人。于永正老师告诉我们:运用幽默一要把握好时间,二要把握好分寸,课堂上老是笑着看学生,学生就会笑着看老师,只有笑着看学生,才会有幽默的心境。

  魏书生老师:赏识,让星光灿烂。在他的心里压根就没有差生这个字眼儿。很难想象,一些令很多老师头痛不已的“差生”,被他纳入麾下之后,竟都“脱胎换骨”,成了优秀生。魏老师说:“当班主任就是为学生服务,要发现每个学生人性中最美的地方,启发激励他让他成才。”他的成功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好教师,第一要树立正确的育人思想,第二要有耐心、爱心、信心,第三要以激励为手段,以转化为目的。

  仅仅是前三位名教师,我们学习的就有很多很多,学习他们的激情,学习他们的幽默,学习他们的赏识,最后转化称自己的力量,用于我们的教学活动中。

读书那些事5

  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不喜欢读书,却又喜欢读书。当然,这里所指的书,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的书。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连环画。尽管没认识几个字,但通过上面的画也足以让我读懂了其中的几分故事情节。大概到了小学三年级以后,认识的字多了,就喜欢上了看小说。

  那时候,我们买不起课外读物,所以我总是在新华书店蹭书看。每天放学回家,总是要在新华书店里看书,直到人家要关门打烊了,才急匆匆的回到家里。当然在那里看的书都是零敲碎打,到底看了些什么书早已是印象全无了。

  当时,柴桥镇的新华书店除了卖书之外,还有旧书可以出租,每天两分钱。于是,我一有零用钱,就来到书店借书看。为了看书,往往逃学不去学校里上课,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把书包往油菜田里一藏,躺在绿色的田野里看小说;有时候装肚子痛,钻进蚊帐里面,躺在床上看书,祖母偷看到我在里面看书,也就放心了,不予追究。

  因为那时候,我没什么零钱用来借书,所以练就了一目十行的看书本领,厚厚的一本《林海雪原》,只要两天时间肯定看完了,至于不认识字,反正不会影响故事的精彩,就跳过去再说,因为我没时间查字典,当然也没有字典可查。在那个时候,我已经领悟了时间就是金钱。

  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在柴桥街上总会有一个孩子,捧着厚厚一本书,边走边看,既不顾及街边琳琅满目的商品,也不顾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就是我。

  放寒暑假的时候,我总是急急忙忙的打发完那些假期作业,留下的时间除了和小伙伴玩耍以外,就是看各种各样的小说书,书里面的那些动人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常常使自己也沉浸在书里面的喜怒哀乐之中。记得在读五年级的时候,看了《说岳全传》以后,心里为岳飞遇害风波亭而愤愤不平,在上课的时候写了一首打油诗,诗曰:“东窗设计害忠臣,秦桧夫妇降于金。……,害死岳飞英雄人。”呵呵,年代已久,第三句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那时候,看的大多是古时候的演义小说,如《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三侠五义》、《隋唐演义》以及《西游记》、《水浒传》之类的书籍,到了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开始看一些现代的小说,我记得看过《迎春花》、《苦菜花》、《林海雪原》和《红日》,这些书籍,基本上都是用自己省下来的零用钱在新华书店借的。当然,那时候也看过《红楼梦》,可惜一点也没有看懂;也看过《三国演义》,是半懂半不懂。

  大概是只喜欢看课外读物而不喜欢好好读书的缘故,记得在六年级的时候,学校有一位老师在我上学的路上和我边走边谈心,他给我讲了一个唐·吉诃德的故事。大概的意思是,看课外书可以,但不能过于入迷了,否则,唐·吉诃德就是我的榜样了。

  尽管这位老师并不是我的班主任,他的话我也不知道对还是不对,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的读书成绩一定是糟糕透了,否则,他是不会对我说这番话的。

  我不知道这位老师姓啥名啥,可是他的一番心意我却永远记在心里,至今不敢忘怀。

读书那些事6

  读书生活,真的值得回忆。那时的调皮,开心,胡闹......现在想来都好笑。前不久,与几个老同学相聚,我们聊到读书的那段日子,大家都觉得年轻了好几岁。

  (一)这个而写得最好

  我是学校文学社的主席,校长邀请我去看学校举办的墨香校园书法展。我对书法是一窍不通,所以并不想去。

  但校长一再相邀,我拒绝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校长大人去参观参观,以壮声势。

  在一副巨大的草书作品前面,校长停住了,欣赏良久,回过头笑着问我:小水啊,你觉得这幅作品,哪几个字整得最好?

  我一看,是我们班张大冰的作品。大冰是我们学校有名的书法家,尤其是他的草书,校长都佩服三分。这副作品是我陪着大冰完成的,当时我就没看出个所以然。

  到底哪几个字最好呢?我真的说不上来,对于草书作品,我是茫然无知。

  我回头一看,张大冰他们一伙书法协会的,居然都齐刷刷地站在我和校长的后面,全都一副诡笑他们知道我不懂书法,都等着看我出洋相呢。尤其是张大冰,笑得更鬼了。

  我转头一看,校长还在等我的答案呢。

  于是,我指着那个而字对校长说:校长,我觉得这个而写得最好。

  校长一听,先一愣,接着大笑道:这个而写得好,哈哈,这个而写得好,哈哈......

  我又回头一看,他们书法协会的个个气得脸色铁青,像要把我吃了一样。特别是大冰,一脸憋红他知道我是在损他,但也没办法,有校长在。否则,按惯例,早就冲过来了,把我撵得团团转了。

  (二)男同学就爬

  星期天,男生寝室B区。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大声地喊着,没人答应。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又大声地喊道。

  406的小刘正在背《出师表》,他已经背了三天了。老师说星期一再背错,就罚他抄50遍。天哪,50遍啊,吓得小刘这个星期天都不敢外出去耍。

  104的张宏,听见没有,有同学来找门卫还在大声地喊着。

  小刘一听就烦,于是他吼了起来:喊啥子喊,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门卫还来不及回答。

  是女同学就喊她上来,是男同学就喊他爬。小刘吼道。

  门卫室一下子安静了,再也没有声音了。小刘就又开始安安心心地背着《出师表》。

  (三)愚人节

  我们的.班长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愚人节那天,他兴冲冲地跑到教室里宣布:同学们,班主任今天过生,我们放假一天。

  哦哦哦

  全班同学们都兴奋极了。

  于是大家就纷纷冲出教室,要到外面去耍。

  班长见情况不妙,赶忙阻止大家,并道歉说:刚才是开玩笑的,今天是愚人节,我跟大家闹着玩,大家快回教室上课。

  同学们又呵呵笑道:哦,班长还用连环计。

  我们才不上当呢。

  ......

  说着,笑着,同学们都出了教室。

  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课,她让我们在操场上练了一节课的篮球,目的是为了在当天的比赛中能顺利地拿下三班我们班就是全校的冠军了。直到下课时,班主任才发现一个问题:今天你们的班长咋缺席了呢?

  班长一个人在教室里上语文课,今天是愚人节。同学们笑着答道。

  (四)情书

  龙民对张梅有点哪个意思,可他老是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儿。

  阿春有天在图书馆发现了一封情书,写得十分动人。于是他就带回寝室朗读。阿春的声音特难听,阴阳怪气的,听了就使人难受。

  龙民觉得这么好的情书让阿春这样朗读,简直就是一种犯罪。

  于是众人就极力邀请龙民朗读,龙民推辞不过,于是就声情并茂地朗读了起来。

  鼓掌,全寝室同学都为龙民的精彩朗读鼓掌。

  第二天,教室里就在播放龙民朗诵的《情书》,也不知是谁,居然在后面加了一句献给我亲爱的张梅。

  鼓掌,全班同学都为龙民的勇气鼓掌。

  张梅则红着脸跑出了教室。

读书那些事7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脱颖智慧,读书,使人增长知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从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就对我施行胎教,常常读一些故事给我听,我想这应该是我爱读书的原因。不过,妈妈可不准我读这些“闲书”所以,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总要偷偷摸摸的,这滋味可不好受。星期天我向往常一样去找我的朋友——书。陪伴,刚踏进图书馆一步,浓郁的书香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我拿起一本《水浒传》如痴如醉的看了起来,正当在我陶醉在梁山好汉们的英雄豪气时,老妈站在我的面前,“哎呀,挺自在的吗。请问你的作业做好了吗?”老妈用严厉的眼神盯着我,我只是一阵苦笑。回到家好不容易把作业搞定了,就拿起一本《少年百科》来看。我刚翻开第一页,一种严厉的目光又刺向我,“你还有心情看书,都要考试了,快给我去复习去,妈妈严厉的呵斥到。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不过我还有办法。

  ” 哎呀,我要上厕所“我一边说着,一边从书柜里抽出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坐在马桶上,悠闲的看书,书中的惊险场面令我赞叹不已,腿都坐麻了都不知道,看来我读书已达到忘我境界了。”读书的感觉真好。

  怎么样,我的趣事好玩吧!

  我愿做一条鱼在书海中畅游;我愿做一条春蚕,去咀嚼大片大片芳香的书页。我愿做一只小鸟有数不尽的温暖书页,构筑起心灵的小巢。让我的一生都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没有书的世界是无味的,没有阅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阅读的生活也是苍白的。读书的人生是快乐的人生,读书的人生是美丽的人生,我的人生因读书而变得绚丽多彩。感谢读书给我带来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长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读书那些事8

  我是一名护士,除了深深地爱着被人称作“天使”的这份职业,还特别喜欢另外一件事——读书。喜欢上读书,和我家三奶奶有很大关系。

  三奶奶是我乡下老家的邻居,家里总是整洁干净,三奶奶的衣服也永远清爽平整,头发也很少弄乱,这对于一个乡下的妇人来说真是个奇迹,尤其,那还是一个刚刚顾上温饱的年代。在我童真的眼里,三奶奶就是一个我猜不透的谜。

  一个偶然的机会,刚上三年级的我没经允许,就冒冒失失地闯进了三奶奶家的那间南厢房。那是三奶奶儿子的卧房,平日经常关着,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样子。我睁大了惊奇的眼睛环视着屋里的一切,因为我在这里看见了从未见过的太多的书籍,《十月》、《收获》、《山东文学》、长篇小说《奇袭》……条几上,书桌上,铺着蓝白花格床单的床头上,都是书。我想都没想,就跪在椅子上看了起来,那种专注和沉迷,是在课堂上所不曾有过的,累了,就换个姿势继续看。

  三奶奶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不知道,当听到她轻声说:不可用指头蘸着唾沫翻书哦!我才如梦初醒。三奶奶没有责怪的意思,微笑着对我说,愿意看就每天过来,别弄脏了就行,否则你小叔不愿意。小叔是三奶奶的小儿子,他的大儿子是部队上的一名军人,听说是一名优秀的军医。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会沉醉在三奶奶家那间神秘而又新鲜的南屋里,我就像一条河沟里的小鱼突然被大海拥抱,每天面对那么多书籍,兴奋,流连,痴迷,陶醉,常常要在三奶奶的再三提醒下才回家向母亲报道,当然招来的是母亲的责备,因为母亲实在搞不清一向放学准时回家的女儿为什么突然总是晚归,母亲甚至想当然地以为,自己的女儿是为了逃避繁杂的家务活而故意磨蹭回家的点儿,因此每每责备的话语里总是很多的严厉。

  当然,无论受多大的委屈,我是万万不能告诉母亲真相的,因为我恪守着对三奶奶的承诺,绝不告诉任何人;而且,我也生恐母亲知道了会说小孩看什么闲书,在家干点家务比什么都要强些。

  感谢三奶奶的包容,从此,让我爱上读书。至今想起来,让我最温暖也最常常记起的童年最美好的事,就是在三奶奶家偷偷读书的日子。也是因为那些岁月,让我后来的文笔变得流畅清新,让我的识字能力突飞猛进,进步之大让老师也一再称奇。

  一旦爱上,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曾因为沉迷于看书忘了母亲的叮嘱致使稀饭熬干,把好端端的一个锅判了死刑;曾在亲戚家一头扎进书堆里看书忘了吃饭,致使大家走街串巷找我以为我出去玩找不到回家的路;曾因为在太阳底下长时间看一本残旧不堪的叫做《西厢记》的大部头,母亲一喊,我猛然惊醒跑进屋子,眼前发黑撞到了墙上竟然毫无知觉。

  母亲说我真是有些痴了,没见过这样的孩子。

  但是我喜欢读书。我喜欢捧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自己沉下心,与作者亲密交谈,就像看得见作者就在眼前娓娓道来;我喜欢听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喜欢听林黛玉吟咏的葬花词,我喜欢跟着三毛在撒哈拉大沙漠看长天落日,喜欢听张爱玲历数那些沉香屑第一炉香的陈年旧事,更不用说于丹娓娓道来的解读论语,让我更加清楚地感知,在大千世界,如何更准确地定位社会和自己。在阅读间,体味行者无疆;在阅读间,陶冶自己高雅的情趣;在阅读间,静静地思考那些关于人生、关于道德、关于善良、关于正直的道理。

  有人说,喜欢阅读的人,是感性的,也是容易感伤的。其实,这没什么不好。感性的人,容易被感动,感伤的人容易关注生命。如果每个人因为阅读对生命更加珍惜,对生存环境更加重视,对互助友爱更加感动,对真理更加执着地坚持,那么生活也一定变得阳光灿烂,因为毕竟我们不需要板着脸过日子。

  因为喜欢读书,也就很自然地喜欢写作。我把学习生活中那些喜怒哀乐,也把春夏秋冬四季变化带来的新鲜和感动,用日记一一记录下来,闲暇时拿出来读上一二,时时品味岁月勾陈遗留下的欢乐亦或忧伤,荡涤世间多少纷纷扰扰。

  因为喜欢读书,便就喜欢上了博客,因为喜欢博客,码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迄今为止,陆续有多篇散文被淄博晚报、天津城市快报、今日周村报、旱码头杂志刊用,同时也被淄博市作协吸收为会员。

  读书,绝不仅仅为了写作,而喜欢写作,却真的因为读书多而水到渠成。想读就读,想写就写,一个人的生活就此与众不同。即使不写作,想想看,但凡有些空闲,或坐或卧,或行或止,手执一卷,静静品读,怡然自得,雅态可掬,那将是一幅人生之美、不过如此的绝好画面。

  前几日,我到元宝湾社区敬老院为老人们义诊,认识了一位九十六岁的奶奶。奶奶干净清矍,虽老迈而不愚钝,谈笑间耳聪目明,思敏语健,不由人叹为观止。再看其枕边,竟放有红楼梦、西厢记等各类书籍。惊问奶奶如此高龄能看得清这样的蝇头小字吗?奶奶笑答:放大镜是我的第二双眼睛啊。

  奶奶与年龄不符的年轻态和活力,让我突然与当年清秀文雅的三奶奶联系在一起。在那些耄耋老人中,她们正是因为有了书的熏陶,身上才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和气质。也由此深切地感悟,读书可以使人年轻,再多的化妆品也难与之抗衡。衰老我们无法拒绝,但是,就让自己在书香墨宝中不慌不忙、优雅地老去吧,当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除了亲人,我们还有那些可爱的书籍相伴,在阅读中历尽岁月沧桑,在阅读中静享春华秋实,这应该是人生最幸福也最浪漫的事。

读书那些事9

  

  我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可以在新买的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又在书店里买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书躺在书橱里静静地等待,在我想起的时候再打开阅读。

  像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从五岁就进入学校读书(那时候家里大人要在农业社里挣工分,主要是可以让孩子在学校有人带---------相当于城里孩子上托儿所),那大部分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一篇都要先领读生字,再读课文。在分段,又分段解读。最后一般都要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有的优美的文章,还会写一段写作特色。我至今都反对这样读文章,毕竟,被分割的文章就不再具有美感。这样下来,一篇优美的文章便被认为地划分成一块一块,这就像登临风景秀丽的黄山,却要只看山中的一棵树一块石头,说这一棵树一块石头有多么美,又或者是把某位漂亮的女影星只取了一只鼻子、一只耳朵拿在手中说:你看,这只鼻子、耳朵多美!(想一想都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当年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愚笨的我根本没有学到怎么样写文章。却使我的同学费尽心机投机,例如有时候老师要求学生自己总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时候,就有同学总结的很精练。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找到了教学参考书抄写的。

  所以,在上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认为读书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我真正喜欢读书是接触到课外书,连环画,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新村杂志。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在本村信用社工作的邻居订的有故事会,就想办法借到,抽空看完,有赶快给还给,为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读故事会,二00四年到县电视台当记者之后,我一直保持着从报刊亭买故事会的习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从家乡小学转到县城读书,在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带上一些连环画与我们几个小伙伴分享,有一次,他回家来带了一本新村杂志,里面连载的有武当山传奇,看完一期,我们就经常盼望下一期,几乎就是苦苦的等待又等待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在一本《通俗歌曲》上看到王洛宾写给三毛的一首歌里看到“你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我却在遥远的地方俳徊再徘徊”的时候,产生强烈共鸣,感动不已。

  我的第一本书是叫《天外归来》的科幻小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哥,在寒假里,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县城办什么事情。结束后,他带我到书店,他自己买了一些学英语的书,然后让我也挑一本书,我看到这本书之后,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他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

  后来上初中,父亲给我从家中找出了《西游记》让我在假期阅读。慢慢的,养成了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在初三临毕业的那年,为了让我专心学习,当教师的哥哥将我保存的一纸箱小人书、小说和杂志倒进了白水江,此后我才收心发奋苦读,在哥哥的耐心辅导下,我也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继续刻苦学习之余,在学校办了借书证,经常就会借一些书籍来看。有一次放假回家路过地区书店,看到路遥著作《平凡的世界》,三本要二十多元钱,带的钱不够,我向同行的老乡借了钱,才买下一套三本大部头作品,当年暑假我就乘着在瓜地里看西瓜的时间,一个假期我就读完了。(可惜的是,这部作品后来被人借去,没有归还而遗失了。这大概是许多爱书、藏书的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吧,别人借书,本是好事情,但是不归还,多少令人痛惜)

  在上中专期间,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创了我读书的记录。那时候,在成县大街上,有专门拉着架子车满载着书(大部分是流行小说)在县城转悠着供人们选择租赁,一天两角钱租金。有一天,下早操之后,在从宿舍到教室的路上,碰见成县籍的同学王小波(不幸的是这位同学已经在前几天因病去世,令人惋惜,在此悼念!)拿了一本金庸名著《鹿鼎记》,这是我早就想读的,而且王小波跟我一个老乡是好朋友,与我也认识。开口借阅,居然同意,但是限定一天,次日要归还,全天400多页的书居然就看完了。但也落下了一些课程,好几天才赶上。

  

  参加工作先是在一所农村中心小学当教师,一方面是工作太忙,另一方面是农村不太方便买书来读。后来工作顺手了,就借一些书来读,有一些书甚至连封面都没有,还有一些书还会差几页,但这都不会影响我阅读的兴趣。当时有一位家在县城的教师,有时候会带一些书来读,发现之后,我也就会常常向他借来看。那个时候,读书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我一反不喜欢读外国小说的习惯,读了诸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位日本作家写的《武则天》等等。后来,在离职进修的道路走不通后,我和几位同事参加了自学考试,有了自学考试教材阅读,读闲书时间相对少了,但还是保持了比较旺盛的阅读兴趣。每次考试都要去书店看看,如果有好书,就要买一本两本。但不敢多买,当时工资少,又要考试,还要养家,养孩子。更多的时候是站在书店里粗略的阅读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片段,再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架,惆怅满怀地离开书店,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再来书店看这本书,下次来的时候,这本书还在这里吗?书籍的价钱也很快贵了起来,书籍成了奢侈品,买书就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好在后来我发现了一家报纸《旧书信息报》,就经常通过邮购旧书阅读。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上海的贝塔斯曼书友会,为的是可以用会员价购买书,但是,后来终于由于经济拮据,不能履行每一季度购买一本书的规定承诺而退出了书友会。

  没有新书,我就会将以前买的书找出来,重新读一遍。有时候会向别人借书看,甚至包括学生拿的当时流行的武侠小说也会被我借来阅读。

  但是,毕竟还是不能满足我对书籍的阅读需求。经常会幻想,什么时候才会有闲钱购买书籍,让我不再为读书发愁?

  

  终于,在考过了司法考试之后,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乡镇司法所长,进入到城关镇司法所工作,经过努力,现在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经常会进行法律援助,每次援助一个案子,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几百块钱。每当援助一个案子,领到补贴款的时候,我就会拿出几十元,到书店购买早就看上而没钱购买的书。刚开始,案子比较少,购买的书也就比较少。现在,我的案子渐渐增加了,比以前更忙了,但是,办的案子获得的补贴也比以前多一些了,我就定了一个规矩,每次办一件案子,从补贴中抽出来买一本书的钱,到书店买一本书,一是犒劳自己,二是让自己保持对书籍的兴趣,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购买的书之中,有一些是法律法规,有一些是文学作品,有时我还会带上已经上高中一年级的儿子一起到书店选购。为儿子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对儿子购买书籍的要求也能够尽自己的能力,大部分能够满足他的愿望。有时我也会自己嘲笑自己:以前有读书人是卖文买书,而我,没有写文章发表挣稿费的能力,但是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买回自己喜欢的书来读,也算是效法前人了吧。昨天,又领了一笔援助费,第一件事就是到书店花了三十八元钱买下好几天之前就看下但无钱购买的余秋雨先生的《新版文化苦旅》一书。想起在一九九五年,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一部电视专题片专门讲余秋雨的历史大散文《一个王朝的背影》,很想读,但是却找不到。一直到九七年暑假,到遥远的辽宁省一个城市看望大哥和四哥,在书店看见《秋雨散文》,是四哥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他出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带回家后才真正阅读了《一个王朝的背影》,被书中的历史知识和秋雨先生独到的见解折服,一连读了几遍。后来,被同事们辗转借阅,最后也不知所踪了。

  前几天回家后才发现今年已经买了门罗的《逃离》、《西窗法雨》、《曾国藩》和《白门柳》还只是看了几页,加上故事会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也有好几本都来不及阅读。突然,我就有了一种很满足的感觉,尤其是想到以前没有书可读的日子里,想尽一切办法找书读的时候的艰辛,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

  刚才和朋友谈到古人读书,说到古人每次读书之前,都要净手,焚香,态度之虔诚无以复加,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当然,这种读书态度上的形式,是以家庭经济基础为前提的,所以古代供读书一般家庭是做不到的。李叔同大师在一次看到读书的小学生将写有字的纸张乱扔的时候,他把这些纸张认真地捡起来集中后烧掉了,并且,写了一张“敬惜字纸”的纸条来提醒小学生们,这些小学生也就养成了珍惜写有字的废纸的好习惯。而我,在看了这个故事之后,也不乱扔废纸了。

  

  文化的普及,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书籍的普及。我总认为,书籍价钱太高,不是好事情,对读书人来讲是这样,对作者也是这样,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是一样。要普及文化知识,继承文化遗产,传播文明成果,都离不开书籍这种载体。如果书籍贵到读书人买不起,或者读书人为了买书而千方百计想办法,读书先要解决买书困难,这样怎么让书籍传播开来?又怎么能让书籍完成传播文化的重任?

  记得听到过一件事,有一个有钱人,买了许多书,摆在办公室的书橱里,压根就没有读过,书籍到他们手里就成了装逼的装饰品,买书不读书,书籍也就丧失了它的价值。而正真读书的人却为了一本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徘徊又徘徊,宁愿委屈自己站在书店里粗略的看一下书中的精华部分,却下不了决心从口袋里有限的人民币中掏出几十元来购买。

  我很庆幸,我有书读。有书读的日子真好,有书在书橱里静静地等着我阅读的日子,我很满足。

  现在,我坐到书桌前,泡上了一杯清茶,翻开《新版文化苦旅》,跟随余秋雨先生开始一次文化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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