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魅力作文600字

2018-03-07 五年级作文


  篇一:书的魅力
  书,对我来说,就像魔术师口里拉出的彩练,没完没了,魅力无穷。一见到书,我就会高兴得跳起来。
  可惜,我的妈妈常年疾病缠身,家境贫寒,要买一本书真难哪!
  一天中午,同学们像往常一样,如潮水般地涌向学校商店去买零食。好久与零食无缘的我,手里攥着爸爸给我的零用钱,蹦跳着向商店跑去。
  “喂,小朋友,快来买呀!这边是吃的,有辣条、蛋卷、葡萄干……那边是喝的,有酸奶、牛奶、橙汁……”听着售货员阿姨推销商品的甜美声音,望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食品,我馋得直流口水,赶紧将钱递过去,“阿姨,我买两袋辣条!”可就在阿姨伸手接钱的一刹那,我的手迅速缩了回来,把钱攥得紧紧的,好像怕它飞了似的。
  “奇怪,这孩子怎么喊买又不买了呢?”售货员阿姨盯着我发愣。
  “我……我……”我突然想起了自己要买的连环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如果买了辣条,买书的钱不就不够了吗?这时,仿佛钢铁铸成的主人公保尔在向我招手:“快来呀,孩子!”想到这儿,我毅然转身走出了商店。
  放学后,我便用几天积攒下来的零用钱,买到了自己心爱的书。
  我从书中了解了保尔,产生同病相怜之情,但更多的,是对保尔战胜困难的钢铁般意志的肃然起敬。
  困难时,我读鲁迅的“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读张洁的“成功的花,人们往往只惊羡它现在的明艳,然而当初的萌芽却洒遍了血雨,浸透了泪泉”,读美国前总统里根的“保持信心!”
  成功时,我读到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足以亡身”,读到了“居安所以思危,虑退所以能进,戒亡所以获存”,读到了“骄兵必败”。
  失败时,我读到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读到了“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读到了“神仙是人做,修炼不辞劳”,读到了汪国真的诗:“别把头低,别把泪滴,天空没有力量,需要我们自己把头颅扬起。生活中没有平坦的大道,任你漫步,任你驰骋,每个人都有自己泥泞的小道,弯弯曲曲……春天的时候,你别忘了冬天,叶子黄的时候,你该记起绿”……
  书,就像一个万花筒,精彩纷呈,其乐无穷,魅力无穷。她让我目不暇接,让我爱不释手,让我废寝忘食。
  
  篇二:书的魅力
  书,是一杯清茶,淡淡的清香伴着凉爽的碧绿让我心神俱静。书,是一个朋友,它邀我畅谈人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让我领略到自然风光的美好。
  还记得几年前在旧书摊上买到的一本《智慧故事》。封面只设计了一副插画,再印上标题,如此简单,如此朴实,里面却有着令人深思,令人抛掉烦恼,令人轻松的内容。唯美的文字使人忘掉一切,沉浸在书的海洋,不愿走出,不愿打破这份美好祥和。
  而今,走进书店或书市,昔日的快乐已不复存在。众多好或不好的书籍竞相用精致的包装打扮自己。烫膜不流行了,那就用带纹纸;单色不流行了,那就选用多色;而书后的标价一升再升,毫不留情地把那些手头本不宽裕的读书人拒之门外。潮流变成野兽,吞噬着书本的美。(优秀作文大全 wWw.t262.com)
  记得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对于一本书来说,结结实实,齐齐整整地装订起来,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豪华与否倒是其次。这句话给我以很深的启迪: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雨来读过的那本油纸印。红布包的软软的课本,不会因其简陋而损其珍贵;鲁迅先生修补过的书籍,不会因其破旧而降其价值。
  当你神游各地时,它是你的梦枕;当你思考论辩时,它是你的辩友。它不是一件饰物,需要用它的华美来证明你自身的高贵;它不是一件玩物,需要用它的精巧来挑逗你的兴趣。书就是书——一位淡如水的朋友,过分的装饰会损害这友谊的`真诚。
  花开,蝉鸣,落叶,雪飘。
  转眼间,书,这位知音,这位伙伴已陪我走过了无数个春秋,冬夏。它和我一起在人生这幅洁白的画卷上留下五彩缤纷的痕迹。让我的生活更美丽,更快乐。
  希望以后的日子都能和它一起携手走过,在我失意时,让我鼓起生命之帆,给我鼓励;在我开心时,让我再接再厉……
  啊!这阵阵的书香让我终身难忘!
  
  篇三:梦想与现实——书的魅力
  灯光打了下来,刺眼的光芒射入了我的内心,台下影影绰绰的人影晃动的让我心里发慌,手上沁出了汗。我攥紧身侧的红绸裙子,又轻轻放开。
  到底是什么勇气鼓舞我站在了这个舞台上,前几天我看到了晚会报名海报,各项要求都达标的我却没勇气想把学师五年的舞蹈功力带上灯光璀璨的那方舞台。
  一面恨自己的胆小懦弱,一面又没有底气去报名。万般纠结下我决定抛开这个令人烦恼的问题去书店放松一下那紧绷的神经。书的魅力一直在于:当你拿着它,总会萌生一种不小心就会深陷其中,在书的世界走上一遭的感觉。
  我坐在临近窗前的小角落,任自己深陷棕色地板与高大黑色书架之中,仿佛下一秒我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般。
  打开手中沉甸甸的《简爱》,红棕色的封面泛着一层金属光泽,微微泛黄的书页透出了年代的气息。打开书,我的心弦立刻扣在了人物的身上。
  “白天已将它炙热的火耗尽”,在这般柔和的黎明,简安顿好了阿黛勒出现在了花园散步,无疑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可将要与心爱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分开的心情覆在心上。这时,一股雪茄的香味却刺痛了她的嗅觉,下意识的,她想逃走,虽然不能正面说“再见”,内心却也不情愿分别。
  阳光跳在书上,我望着那段文字,心中出了神。简的心里明明有些许期待却又害怕赢来的最终是分别。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怕得到的不是成功而是同学们的嘲笑。
  面对罗切斯特步步紧逼,拐弯抹角的试探简?爱的心思,简?爱却极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我的心高高悬着,仿佛已经处在了他们的那个世界。忽的,我的目光停止在那一段小小的文字上面;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的告白!那段感动无数人的文字同样透过这张单薄的纸叩在了我的心上,那要何等的勇气啊!
  是简·爱的勇气鼓舞了我,更启发了我:想要得到先要不怕失去。最终站在了这做梦都想站上的舞台。在音乐下起舞——旋转——落幕。一切尽善尽美,无数个辛苦流汗的日日夜夜在这一刻得到了最美的诠释,享受着台下传来的阵阵掌声!
  书,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情境,更给了我们自身不敢发挥的潜质。
  读书,让我们的心畅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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