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一本书,就如同邂逅一个人。书中的一字一句,就是此人的一眉一目;书中的情节一张一弛,便是此人的一颦一笑。
这么说来,十四年之中我已邂逅了许多“美人”,至今更有陋室一间得以藏娇。每每冷雨敲窗,挑灯夜读,书香缕缕又得“佳人”相伴,不禁感叹“斯是陋室,唯吾书馨”了。
我已记不起此生所看第一本书是什么了,去问父母他们也说已经忘却。不禁大觉可惜,总觉得把今生读书苦旅的第一站遗忘了。倒是故乡老房子的老檀香柜子里还残留着一本儿童版的《西游记》,只剩下发黄卷皱的一沓纸,失了好几页,封面也不知所踪了。其余再没有什么,而我也全无这方面的记忆。
在丢失了对生命之初的第一本书的记忆后,我开始慢慢地长大。从看图画到可以读懂文字,其意义就如山顶洞人会使用火一样,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试想一下,对于每一个生命而言,在其初来乍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学会使用这个世界的密码,那是怎样的一种狂喜啊!此后,在父母老师的帮助下,我可以渐渐地读一些书了。
终于到了可以自己选书的年龄。当我能够判断什么样的'书可读时,又不禁觉得可读的书委实太多。于是又不免暗叹儿时怎不多用些功,便想用当下的加倍努力多读、快读些书来弥补。可结果总是适得其反。读书快不得,每一本书都应该用心慢慢品味,慢慢感受,慢慢懂得。这道理就如吃饭一样,没等饭嚼碎就吞下去会消化不良,读书亦是如此。
正因如此我便养成了看人选书的习惯,浮生有限,怎能把时光浪费在无益的书上。如此一来,我的脑子里印着的就全是“大家之作”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鲁迅的《朝花夕拾》,龙应台的《目送》……非经典名著不读。渐渐地,在十四年的读书之旅中,我越发感觉到读书是一种缘分,读到好书更是一种缘分。有些书,等到相遇时只恨相见太晚;有些书,即使相见也只是萍水相逢,朝见暮散,长久不得。中国上下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书更是浩如烟海。每一本书,就是一个人,众生随缘,我与书的或聚或散冥冥之中都是缘分,相见更是倍加珍惜。
现在,我会时时感觉,人生最快乐的事,就是在冷雨敲窗的夜晚,手捧一卷书在灯下漫读。那灯下书上的一字一句,构成了千千万万个不同的人生,伴随着缕缕书香融化在清寒的雨里,分明地,是一场又一场的人生,一段又一段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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