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1
当我第一次翻开语文课本时,我便被《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个新鲜的题目深深吸引了。
刚开始读课文,只读到一半时,我以为只是爸爸养的花儿落了这么简单,甚为惋惜,可是我错了。真正读完课文后,我内心波澜起伏,爸爸有病去世后只留下了妈妈和一群孩子。林海音是孩子们中最大的,她体会到了近乎绝望的悲伤,但同时她的肩上又多了一份担当与责任。
她与我的经历完全不同,她虽然没有我大,但她已经变得很坚强,可再看看我自己,已经14岁,却什么都要依靠爸爸妈妈,就连最简单的衣服都还是妈妈为我洗,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十分羞愧。虽然生活在不同的年代,但生活性质没变,只是我们的生活条件有所提高。
她在收到爸爸去世的消息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镇定,她选择了沉默。从那一刹那起,她已经长大了。
我漫长的思绪藕断丝连,被扯到了现实,再看看眼前的课文,她给予了我启示,给了我莫大的震撼,当我合上课本那一刻起,我觉的是时候该长大了。
是这篇课文给了我力量,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作者林海音。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2
从我一年级到五年级以来,学过许许多多的课文,有令人喜爱的童话,有历史故事,还有告诉人们道理的寓言故事。但让我最难忘的,还是《推敲》这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唐朝诗人贾岛月夜访友,见朋友不在,于是以诗赠友,留下了一首《题李凝居》。第二天一早,贾岛正准备离开北京城,忽然想起自己昨夜写的诗,觉得“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的“推”字用得不妥帖,也许用“敲”字更好。最后经过唐朝另一位大诗人韩愈帮助之下才解开,应该用“敲”字更好,有三个理由:即使友人家门没上栓,也不能推门而入,这样可以说明贾岛礼貌。用“敲”字更可以衬托出月夜的宁静。读起来也响亮些。所以说用“敲”好。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为什么我们即使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不去学习贾岛、韩愈这种精神呢?如果我们平时像贾岛一样一字不苟,认真推敲,还有什么文章学不好写不好呢?像我们平时,连个错别字都懒得改,还有谁愿意去像贾岛、韩愈一样一个字的细微的小错误都不肯放过呢?如果我们都像贾岛、韩愈那样一字不苟,那我们都会成为一个个小作家,小诗人。
我非常喜欢这篇课文,《推敲》教会了我,无论是读文章,还是写文章都应该“一字不苟”。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3
“来,同学们,将语文书打开翻到166页,今天早读我们来背诵《桃花源记》。”时隔两个月,再次见到老师,第一句话竟如此不幽默,原以为老师会讲笑话的我,一脸不高兴地栽入书中。“这《桃花源记》假期里就背的滚瓜烂熟,去看看其它的。”
我顺着手的感觉,“哗啦,哗啦”连翻6张。中间五个大黑体字深入眼中:大道之行也。“咦,这题目怎么这么熟呢。”我心中暗自高兴到。再瞅瞅其他同学,一个个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张着狮子般的大嘴,像是要把整本书都吃了,两只“爪子”来回摆动,却怎么也背不会。而我呢,不仅背会了,还有了重大发现,想到这,不禁忘却刚才的不开心,心中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我将视线转回到课本中,注视着这篇课文,嘴巴自然而然地哼唱起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就这样,熟悉地将这篇文章唱了出来。即使没有学习过,但觉得非常熟悉,喜欢。
想知道我为何喜欢吗?这源于一部电视剧,五年前,正是琼瑶阿姨翻拍98年《还珠格格》,改名为《新还珠格格》的热播时。8岁的我,当时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非常喜欢这部剧,认为它是一部非常幽默搞笑的电视剧。每每看到小燕子(还珠格格)刚进宫时与皇后娘娘、容嬷嬷斗法时,常令我开怀大笑,所以做出了一个想法,决定追剧。(作文网 )
在看完了整部剧,98集中,是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二十一集:皇后娘娘大闹漱房斋,打了紫薇和金锁,小燕子很生气,决定报复皇后,便于才子,美女,护卫上演了一场苦肉计。但是终究逃不过皇上的法眼,决定罚小燕子10天之内抄写《礼运大同篇》100遍,还要背会。这次漱房斋全员行动。10天已到,抄写完成了,但仍不会背。这时,班杰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拉琴,紫微弹琴,我们会背不如会唱。就这样,到皇上来检查时,全员以唱的方式来展示……我看到这一点,不知不觉也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喜欢这种音律,唱着唱着居然背会了,莫名地喜欢上了这篇文章。以后,每次看还珠格格时,都要专门去看这一集,不仅跟着唱,还跟着做动作。妈妈见到了,不解的问:“你在干什么,又吼又跳的。”“呵呵,我呀,看还珠时学了一篇文章,要不你也来。”“算了算了,你自己玩去吧”妈妈笑道……
现在,当我知道将要学习《大道之行也》这篇文章时,简直开心到了极点,觉得与它好熟悉,心里莫名的一种喜欢,决定要好好学习。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我再次小声哼唱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4
《童趣》是我初中接触的第一篇文言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语文课文。 开宗明义,落笔破题——最喜欢的语文课文是《童趣》。
《童趣》讲了作者小时候的三件趣事:一件是把蚊子当成仙鹤观赏,另一件是把土墙当作丘壑神游,还有一件是鞭打吃虫子的蛤蟆,把它“驱之别院”。作者说,这三件事都是他的“物外之趣”。
这“物外之趣”是怎么得来的呢?
概述课文内容,由设问引出议论——趣从何来。
作者说,他从小观察事物就很细致,很细心,“见渺小之物必细查其纹理”。
你看,他看花台小草是这么看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它看得多么细心,看得多么专注,神游其中,忘乎所以!“趣”从何来?来源于内心求知的渴望,只有对外部世界充满渴望,生命才有意义。作者的趣就来自于它细察事物“纹理”的探求。“见渺小之物必细查其纹理”,一个“必”字,显示出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观察事物多么执着啊!有这样的渴望和执着,必然能“细查其纹理”,揭示事物的真相,求得事物的真谛,能不有趣吗?
有人总觉得自己生活太平淡,一点也不快乐。其实,生活并不缺乏快乐,需要的是发现快乐的眼睛。生活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蕴藏着快乐,只是在于你是否感受到而已。愚人向远方寻找快乐,智者则在自己身旁培养快乐。你看,蚊子、土墙、花台、杂草、虫子、蛤蟆……再常见不过的了,谁没见过呢?而作者却从这些极为寻常的事物中寻得快乐。秘密就在于观察后的“发现”——一种不寻常的眼光。
以上第一层:乐趣来自细心的观察。又分两小层:细致的观察要有求知的渴望;还要培养“发现”的眼光。
作者的“趣”,还来自于想象。他“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这样在他的眼前,便出现了一幅“青云白鹤图”——那烟又成了一道青云了,从蚊子和烟到青云白鹤图,作者的想象真叫人拍案叫绝啊!。想像是创造的翅膀。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没有想象,蚊子就是蚊子;有了想象,蚊子就成了鹤,蚊飞就成了鹤舞,烟就成了云,烟绕蚊飞就成了绝妙的青云白鹤图!同样,有了想象,蛤蟆吃虫也便成了坏人为非作歹,“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也就成了除恶扬善的英雄行为。想象和创造就这样融合在一起。乐趣就在这样的过程中生发开来了。
以上第二层:乐趣来自丰富的想象。指出想象是创造的翅膀,由想象而创造,乐在其中。
善于观察,善于想象,便能从生活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这便是《童趣》给我的启示,也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根本原因。
概括全文,点明主旨,指明喜欢《童趣》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5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这句话出自我最喜欢的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它就是这篇课文的点睛之笔,现在也成为了我的人生格言。
《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篇课文讲述了史学家谈迁在困境中两次撰写明朝编年史——《国榷》,使我深切感受到谈迁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坚定信念、自强不息的可贵品质。作者在叙述时运用了许多数据,更清晰地表现了谈迁治学的刻苦、艰难,也使我懂得:在人生旅途中,面对挫折、失败时,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会有希望。
在人生的道路上,确实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崎岖和坎坷。在面对这些困难时,有些人选择退缩,有些人选择臣服,有些人选择躲避……面对困难,到底该怎样?谈迁就是榜样。在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血转眼之间化为乌有时,相信许多人都会茶饭不思、夜难安寝,但有没有想过重新再来呢?物品丢了,可以再得,但信念丢了,就很难再振作起来。我们不能向厄运低头,要勇敢的去面对,才能收获属于自己的果实。
张海迪说过:“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从现在起,做一个不向厄运低头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6
我现在是一名初三学生,提起初一时那位很亲切很傻的语文老师,而他教的课文,大多,都不记得了。
都说十二、三岁是最叛逆的年纪。而我,是在十一,仗着自己年龄最小,颇有为所欲为的架势,倒是远远没有上房揭瓦这么严重,总之也是事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想着法儿,跟老师对着干,头脑一热就决定和同桌一起翻新华字典第六版,势必把自己喜欢的字全部找出来。
“今天我们来讲讲写作文。我发现你们写的作文吧,太短了,就三四百字。你们就不能意思意思写写流水账。说真的,一年级的看图写话都比你们的作文丰满!”老师双手撑在上交的作文本上,皱着眉,薄薄一溜八字胡一撇一撇,随着少有的手势一上一下,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你们,连删废话的功夫都给我省了。”
我坐在第三排窗边闲的无聊,又不想像古人对月吟唱,也不大愿意好好听课。坐我旁边的某个人唰唰唰翻着字典让我很是羡慕,撑着脑袋,不知拿的谁的笔,转的起劲儿,顺便听语文老师高谈阔论:“文章呢,简单说就是内容越长越好,题目越短越好……”
“诶诶,老师说的不对呀。”同桌猛地捣了下我的胳膊,我惊得手一抖,笔咕噜噜自由落地,1060°旋转后,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等待我的救援。“怎么了?”我做着极限运动四处找笔,对于她突然发言颇有微词。
“咱们前两天学的那个《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你还记得不?那篇课文那么短,题目也挺长的,老师这么说不是矛盾嘛。”她神神秘秘的翻开书,到第九课。确实,短小精干的杂品文,把民族命运比作河流,听课的时候内心还很澎湃来着。
我接过她的书,示意她继续翻字典,自己则耐心的逐字数着。不知是何缘故,月色映衬下导致我数着数着忘了数到哪里,串字漏行更是不在话下,渐渐字不像字,句不成行,好在终于有了结果,不算标点内容436个字,题目11个字。我满是骄傲的将我的战果告诉她,岂知她满脸不屑,施舍般对我讲:《桃花源记》318个字,《大道之行也》107个字,《夸父逐日》37个字。我正欲出言反驳,就突然被老师叫了名字:“樊晓楠你上课怎么又说话?梁静远也站起来,别以为你俩作文稍微长一点就能骄傲自满,好的作文赢在思想,这点你俩做好了吗?”
我站起来想放松,无意间看到了一根躺在地上的笔,将其捡起,觉得作文也应该结尾了,盖上笔帽。
当年的老班又送走了两届学生,当年的同桌如今在楼下班里,当年的叛逆沦为今日的笑料。而最喜欢的课文,莫过于和同桌并肩站着,听她抱怨,看我数字。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7
秋天在即,树叶将归回大地,化泥护花;庄稼将硕果累累,回报农民;秋菊将悄悄绽放,引人驻足观望;而我与他将何去何从?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残疾伴随着他的一生,可他依旧闻名于世;北海公园是他平神静气的场所;当他痛苦不堪,遏底嘶吼时,他的母亲在暗处默默流泪。然而,事事难料,他的母亲重病逝世,他亦是痛苦、后悔,不禁挥笔抒情,怀念母亲。
这一篇初一的课文,我升上初三后又复习了一遍,感慨良多。我是幸运的,没有那样残酷的人生,我有我的同学老师学校,这一切之与初中生的我来说,足矣。
我的学校在自由街,坐东朝西,每天清晨享受第一缕阳光的照耀,黄昏时坐看余晖的美丽。而我庆幸现在自己仍是学校的一员。
清晨朗朗的读书声,透过窗户飘向云层,每日如此;课间操时,一个个整齐的队伍,依旧喊着响亮的口号;小卖部一到大课间就人满为患;校园里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人,女生会手挽手并肩欢笑;男生则,勾肩搭背,小拳相向于肩头,以示友好。上课铃响,依旧有飞奔回教室的身影;而上课后,校园恢复平静,却传来些许银铃般的轻笑。
原来,是银杏在接受烈日炙烤时,不经意看到同学们午休时的趣事。一个男生午睡时不停打呼,同桌捂住耳朵,确也只是“掩耳盗铃”。同桌厌烦的坐起,恶作剧地捏住了他的鼻子,他眉头一紧,紧闭的嘴巴忽地张开,同桌坏笑地伸手封住,因呼吸不畅,他的两腮像青蛙的鸣囊一样一鼓一鼓。同桌“噗”的一声,捂住嘴无声地笑了,两肩忍不住颤动。而银杏似也在笑同桌与同桌间的美好。
梧桐也莞尔一笑,因为她看到了师生关爱的美好。一位老师,因用嗓过度,咽喉里长了一个小小的肉瘤,临去看病的前一天,几个同学围住她,关切地拉起她的手说:老师赶快去看病吧,不要耽误治疗!”“是呀,是呀!”几个学生也是不住地点头,喜悦溢满了老师的脸颊。
虽然白天的低言细语仍在继续,但夜晚还是渐渐归于平静。我庆幸生活在这美丽的言语中。
学校是我的“北海公园”,而我,在一年之后,是否也会有一份独属于自己的“秋天”的怀念呢?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8
好几年前的一天,正值宫廷剧《宫》的热播期,对于我这么一个爱看电视剧的小女孩来说,自然是不能放过的。正当我要一睹《宫》里演员们的风采时,却被妈妈的魔爪一把抓到书柜前,被迫开展背诵诗词的项目。
我的欣喜之情瞬间破灭,只好懒懒散散地趴到桌上,不耐烦地念着妈妈所指定的那首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宫…,咦?妈妈,这是什么字,这么难写”。我一边问,一边指着那个“阙”字给她看。“哦,这个字念‘que’,不知天上宫阙。“que”?呸,真难读,不念了不念了,我要看电视!我极力反抗,却被妈妈无情的大手给揪了回去。“疼疼疼,哼,念就念,谁怕谁呀!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乖乖地回到座位上,妈妈不厌其烦地教我念那首词。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首词,甚至把它升级为了“仇人”。
突然,一个电话叫走了妈妈。“耶!终于解脱了,太棒了,去看《宫》喽!”我欣喜若狂。一个箭步跑到电视机前,迅速按下开关,又飞似的拿着遥控器跳上沙发,一切准备就绪。“嘿嘿,正好开始。”我傻笑道。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连一点细节都不放过。当女主人公穿越到清朝时,一段熟悉的歌词从电视里边传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这好像是…是…哦,是《水调歌头》,仔细一听,果然如此,不过似乎还挺好听的,我忍不住跟着电视唱了起来。
唱得正起劲,突然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我顿时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却忽然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背会了,不如唱给妈妈听吧。
于是,我用唱的方式在妈妈面前大显身手,自然,妈妈的表扬是少不了的。
后来,当我再次接触这首词的时候,心中的厌恶早已烟消云散,留在心里的,只有那首美妙、动听的音乐了。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9
开学以来,我们学了很多篇课文,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一课。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谈迁写下了四百万长的《国榷》这部鸿篇巨制可是被小偷偷走,谈迁茶饭不思,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流淌。很多人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又回到了书桌旁,下决心从头撰写这篇史书。
读到这里想想我真是和谈迁差的很多。
想起有一次,我去北京长城,回来以后我写了一篇长600字的作文,我正高兴,把我的《长城》作文放到了我的书桌上,一会儿我表弟小顽皮一下就到我这屋来了,只见我的屋子里拿出几张纸我惊呆了,那就是我的作文呀!我急忙跑过去一看,他拿我的作文当飞机玩了起来,我走到我屋什么也不说了,就在电脑前玩起了游戏。我想我真和谈迁差很多吧。
后来谈迁经过四年的努力,他玩成了新的初稿,59岁的谈迁来到了北京。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新写的《国榷》比原先的那部更加翔实。精彩,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明史巨着。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10
小到大,我学过不下千篇课文,而论起我最喜欢的课文,便要数九上的那篇《孤独之旅》。
这篇课文中杜小康离开他的父亲独自一人在异乡养鸭,我深深的为之感动,我也在一遍遍的朗读中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孤独难受。
讲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子,她十分的多愁善感,她也十分的没有安全感,以至于才刚读初一时她便担心进高中时的军训,她在学校常常是不苟言笑的,加之她的父母因为工作而经常不在家,她每晚都十分害怕。有一天晚上,她做了一个孤独的梦。
梦中她是一个女兵,她即将穿过一片大森林,这片森林阴森森的,一片片密叶郁郁葱葱,绿了,更绿了,绿叶已成了黑色,变成了一片茂密的黑森林。偶尔有微风吹过,传来OO@@的声音,她害怕极了。周围空无一人,她孤零零站在这片黑森林前,虽然很害怕,但她还是下定决心一定要穿越这片黑森林。路上布满荆棘,错综复杂的路穿梭期间,灌木丛中,跳出一只外出纳凉的癞蛤蟆。偶尔还有乌鸦尖锐的叫喊声,周围仿佛有一张张眼睛望着她,她闭上了眼睛。突然之间,一束光穿过树林,她吓了一跳,猛地睁开了眼,却什么都没有看到。是什么?她的心底有个声音问她,她想大声叫喊却知道周围没有人,她害怕,害怕大声叫喊会打破这难得的宁静。她选择低下头默默的穿过这片森林。周围,还是阴森森的,猫头鹰一如既往的叫着,可她却发现自己竟然没那么害怕了,大概是习惯了吧。那束光又来了,刹那间,她被带出了这片森林,森林外是另一翻风景,如同世外桃源一般,鸟儿欢脱的闹着,蝴蝶儿在花丛间踏着欢快的舞步,一棵棵桃树上映满点点红花,清风拂过,扶起娇嫩的细柳,如此安静祥和的景色,她却提不起一点兴趣来,是谁带我走出那片森林的?
现在你可能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谁了,没错就是那篇文章《孤独之旅》带我走出了那片阴森森的大森林,带我走出了孤独与害怕,是我与这篇文章发生了共鸣,每每孤独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翻开这本书,阅读这篇课文,它能解开我的心结,融化我内心的寒冰。
要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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