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挚友,我的最爱
鱼儿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鸟儿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都轻托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都蕴含一个深刻的道理。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挚友,在寂静的夜晚,与之促膝长谈。书,我的最爱。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童话,晴暖童心
小时候,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作泡沫的美人鱼:我想去寻找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告诉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童话,给我上了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我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了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曹操的壮志难酬,痛心于李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思索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品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欣赏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感受李白的“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诗词让我穿越时空,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字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老人钓鱼;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宴;感慨关云长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放水淹七军的忠义智勇……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与电视剧相比,我更喜欢静静的看书,看每一本描述不同人生故事的好书。不同的书籍,不同的人物,不同的人生故事,汇合起来,带来的是无法衡量的人生思考和心灵震撼。我在书中解读百态社会、解读世界风情、解读古典文化……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在书中汲取营养,没有营养的供应,我还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吗?
弥尔顿曾说:“一本好书是一个艺术大师宝贵的血液,是超越生命之外的生命,是可以铭记和珍藏的血液。”读好书就像古人所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好书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很多,伴我在人生的征程中前行。我是幸福的,因为有好书为伴。书,我的挚友,我的最爱。
篇二:书,我的挚友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失去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伴随我成长;书,充实我的生活。
——题记
清晨,我喜欢坐在书桌前,手捧着一本心仪的书,迎着朝阳,倾听鸟语,细细品味那书中的蕴味,感悟那书中的精髓。有书相伴,我便不再寂寞,而它也早已成为了我的挚友。(中国-作文-网 www.t262.com)
随着春风轻盈的脚步,我走进了保尔?柯察金的生活。保尔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无论是工地上的磨练、情感上的波折还是病痛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保尔所拥有的那种为理想而献身、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格正是我所敬佩的。我想自己也应该像保尔那样,不因为一点小事就退缩,而应该勇敢的面对,勇敢地站起来,勇敢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
炎炎夏日,那声声蝉鸣仿佛是一曲协奏曲。此时,我手捧一本《童年》认真地读了起来。童年的阿廖沙是在苦难中长大的,吝啬、贪婪、残暴的外祖父常常毒打孩子,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好在黑暗中也不缺乏光明与温暖,慈祥善良的外祖母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那颗孤独而又敏感的心,让它感受到了人间的爱与光明。书中那动人的情节仿佛让我忘却了那夏日的酷热,一心只在那书中遨游。
秋风习习,伴我品读《鲁滨孙漂流记》。敢于挑战、无拘无束、勇于冒险是我所喜欢的性格。我叩问自己,如果有一天我也像他一样流落荒岛,我又能否有勇气活下去呢?
一片片雪花从空中飘落,如柳絮,如羽毛。此时,《海底两万里》的奇妙海底探险深深吸引着我。不知不觉间,我的心已随凡尔纳潜入海底,在广袤的海洋世界里遨游。无论是深海寻宝、南极遇险还是勇斗章鱼都无一不牵动着我的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读书在四季,在朝暮,在日夜,每次都有不同的感悟,每时都有新的体会,乐趣无穷,回味无穷。书籍伴随了我的成长,书籍也让我的心灵更充实,书籍让我深深陶醉。
又是一个清晨,我依旧在书桌前读书,还是那样爱不释手,还是那样沉浸其中……
篇三:书——我的挚友
初次见到《彼得·潘》是在我十岁生日晚宴上,它很快以精美的包装和曲折奇的故事情节获得了我的'喜爱。
看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就充斥了许多画面。我羡慕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能有这等机会与小飞侠一起到永无岛上去,我也想要去看看美人鱼是如何的嬉戏。最后温迪离开彼得的时候,我还埋怨她的不识趣。现在想来,我那时的孩子气真是令人发笑。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学业愈来愈重,已经没有时间来阅读这本书了,我将它放在了书橱里,不久也把它给忘却了。
我与它的重逢也算作偶然。那天,我在书橱上寻找一本习题册,将它拿出来的时候,顺道的将另一本书也给抽了出来。书籍的落地声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过去那一页,一行字映入我的眼帘。这是彼得对温迪重逢时说的一句话:“温迪,我没想到你已经这么大了。”这也仿佛是这本书对我说的话。
是的,我也已经长大了。身体开始发育,身高也拔高了许多,原本需要站在椅子上才能拿到的东西,现在只需要踮起脚尖就能拿到。脸庞也褪去了少许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我也是半个大人了。
其实,那时候的我正在抱怨课时的紧张,仍然是小孩子的心性,却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已经长大,本该就要比小孩子时要更加努力,更努力的拼搏。书中的一句话惊醒了我这么一个梦中人。
在那个下午,我又再次重读了《彼得·潘》。与小时候所想的不同,现在我的感想也改变了。彼得其实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他不希望长大,他认为长大后太过辛苦,所以他愿意滞留在孩童时期,这与我们现在的一些人是一样的,不愿面对竞争,只想做无忧无虑的孩童。到最后反倒成了大人的身体,小孩的心灵。温迪放弃了留在永无岛上的机会,回到家中,在她挽留彼得,而彼得离去时。在她看来是失去了挚友,而在彼得看来只是失去了一份乐趣。彼得一开始带温迪去永无岛,只是希望给他带去一份乐趣,这就是彼得·潘的任性。看到小说的最后,我相信温迪会永远记住彼得,而彼得不久就会忘记温迪,重新找到一个乐趣,就如结局,他带走了温迪的女儿,他并不考虑温迪的感受,在他看来温迪和他已经是不一样的了,而温迪的女儿将会是他的新乐趣。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孩子,而温迪是长大了的大人。
我与这本书就像彼得和温迪一样,它会永远记住我,我也许会忘记它。但它永远会在那里,当我的挚友。
最后,在书的右下角,我画下了一个小小的自己,用书来铭刻这一段时光,合上书,将它放好,估计下次我再见到它时,又会有不同的感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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