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雪城大学哲学教授琳·麦克弗尔,在《幸福》一书中,举了五种感觉幸福者。
第一种是“幸福的白痴”。他们不动大脑,也没有动大脑的需要,整天乐呵呵,吃饱喝足倒头就睡,无忧无虑无烦恼。
第二种是“幸福的瓶盖收集者”。只希望成为世界上收集瓶盖最多的人,这是他们经过思考后确立的人生目标。当他们认为已经收集了非常多的瓶盖时,会觉得非常满足而幸福。这种人包括其他“一门心思”从事专好的人。
第三种是“幸福的受骗傻子”。设想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这男人其实是个坏蛋,她受到欺骗,非但不知道上当受骗,而且觉得非常幸福。希特勒时代的许多德国人就是如此。
第四种是“幸福的不道德成功者”。他们或是像希特勒这样的独裁者,或是飞黄腾达的贪官污吏。他们并不觉得自己作恶,也没有罪恶感,他们在信众的拥戴或自己的.成功中感觉到幸福。
第五种是“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怀有某种高尚、美妙的理想,为了某种完美的正义事业,即使为之付出痛苦的代价,乃至饱受牢狱之灾,甚至丢掉性命,也还是觉得幸福。
我们对这些人所感觉到的“幸福”,往往会有颇为矛盾的直觉反应。一方面,我们会觉得这些人并不真正幸福;但另一方面,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我们又不能说他们没有得到满足,甚至是相当程度的满足。如果我们同意“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如此而已,它最重要的特征是相信自己得到了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并且得到了与这种相信一致的快乐”,那么,我们便没有理由说这五种人不幸福。
然而,上述五种人的幸福都不符合“好生活”的标准,“好生活”要求人的全面自我实现,包括身体、心智、价值判断、成熟理性。人在肉体的本能需要之外,还有精神和心灵的需要。因此,浑浑噩噩是一种脑死状态,玩物丧志是一种心灵锁闭,上当受骗是一种变相奴役,不道德的成功是腐败之恶,不切实际的理想是非理性的虚妄。所有这些,都会成为人在自我实现道路上的障碍。
绕开价值观的幸福评估,总是把幸福设定为一些满足物质欲望的数字指标,如20平方米的人均住房、每户一辆汽车、1万元的人均月收入、70岁的平均寿命等等,这些数字可能是幸福的测度,但并不是幸福的标准。这就好比我们用温度计只能测得温度有多高,而不能用它来提供关于温度的标准。水烫并不是因为温度计的读数是40℃,40℃只是测出水有多热,但不是“烫”的标准,如果“烫”的标准是70℃,那么40℃便是“不烫”。同样,满足物质欲望的数字指标不是幸福的标准,顶多不过是某种“幸福”的测度。如果幸福的标准需要在物质之外添加公民权利、道德修养、心灵自由的话,那么,纯物质性测度显示的便不是幸福,而是不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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