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我是一个青年人,但我酷爱中国古典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我一直强调自己的态度,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弘扬,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明最大的认可。
作为一个年青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承载着更多的是关于民族、关于社会、关于人生、关于自我的思考,在思想的逐渐成熟中,我觉得热爱民族文化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当今社会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上部分人漠视自己的信仰,践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欲横流,金钱第一,这是社会群体信仰的危机。我敢肯定这种危机既潜伏在意识形态,又反映在现实之中!总之,我能感觉到中国古典文化和传统文化,正在面临一场劫难,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是历史的悲哀,还是我们现实的残酷?
回过头来看《陈情表》,这是一篇散发着传统美德的古代散文,现在能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在这个金钱世界,谁还在乎忠,义、廉、孝,它的观念,已经与我们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情!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不仅中国古文化离我们很远,似乎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汉字也离我们很远,说得严重一点,中华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没落!
大学毕业已十年,我觉得自己在毕业时曾高喊着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想起这些话,现在我都觉得脸红。我在经历十年社会生活后,我明白自己已发生蜕变,没有纯洁,熄灭热情,磨去棱角,随波逐浪在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我懊悔、我内疚,甚至痛骂自己。一个忽视继承的民族,发扬光大毕竟是一句口号,我个人的力量怎能与潮流抗争,我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呢?
中国古代有无数个例子说到忠孝不能两全,而这些例子只是说明这个历史命题的正确性,而没有突出它的矛盾性。忠孝不能两全,必然要有取舍。传统的封建礼教认为,不能两全时,必取其大者。以此作为前提,应该说凡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忠,因为忠是忠于国家,进而忠于黎民,忠于天下,此为顺应天意,弗敢违矣!
而《陈情表》似乎是个例外。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核心价值理念就在这一句话中,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文章的文眼,更重要的是它映射出中国古代治国理念。以孝治天下,古代似乎做到,真正的能够为国尽忠的贤才,皆是大孝之人。因此,中国古代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甚至以孝顺廉洁来举荐官员,这也成为入仕的主要渠道。
孝是立身之本,忠却是立国之本。
李密以“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设定自己的推辞逻辑,以孝为忠、为大义,更以孝作为仁君之仁,达到自己巧辞而又不迁怒于君主的两全目标。是孝在前而忠在后,一前一后成就李密的忠名。
那么“忠孝不能两全”应该指的是不能同时两全,如果处理得当,先后有致,那似乎也是可以两全的!李密的忠孝之名既归结于处理二者关系的得当,更在于李密内在的孝廉之心。
孝顺自己的祖母,不,别说是祖母,就说是孝顺母亲,能在挺进仕途,成就大忠之间作出选择的,又能有几人?我不想以此来评论道德沦落或者是退化,但这个深刻的命题在现实社会中,其二难已经超越传统意义上不能两全的范畴。
在现实社会,我们遗憾地只能看到,标榜自己忠于党者、忠于国者、忠于人民者,多乃营营苟苟之辈,他们鱼肉百性,伤天害理,岂敢指望他们大忠乎?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枉负大孝之名!
试问,一个不能行孝之人,到底有几人可以行忠心之事?又哪来那么大的德行去施恩天下黎民,更莫奢谈忠党、忠国、忠于人民之大事业!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孔子》,《孔子》读书笔记作文。
孔子生下来很穷,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他和妈妈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它不像其他儿童一样玩耍,而是学习礼仪。他妈妈死后,他开始立志学习,只要他不会的都要仔细地询问,小学三年级作文《《孔子》读书笔记作文》。40岁的孔子想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开始当官治理国家,可是大官们都不听。他想寻找一个更好实现理想的地方,就开始周游列国。在途中,他收了许多徒弟,回到了故乡,写下了《春秋》这一本书。他死了以后,弟子们为了纪念他,写了《论语》这一本书。
昔仲尼,师项橐”,“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在周公的太庙里,不停地问这问那。我也要像他一样勤学好问,想方设法解决自己不会的问题。“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不放过任何学习的机会,只要有不会的就去问。
孔子每天都在大树下大声朗读。我也要像他一样坚持学习,节约时间,坚持做到每天早晨都大声朗读。《孔子》真是一本好书。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可能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沉重的感情的人,所以会读一些作品会很容易的感情,但每次我读一个工作,当我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我不能告诉,非常复杂和非常简单, 但是这个 心情对我的影响不小。有时它会让我忧郁,感伤,有时似乎给我一个无名的力量,使我有勇气面对前面的所有困难,甚至让我自信面对未来。
这种感觉我经常有,第一次似乎是我读了泰坦尼克电影后,然后红色和黑色的汤,歌德少年维特的麻烦,亲和,夏洛特米德; Bronte的Jane Eyre,以及中国古典文化的瑰宝红楼梦。我不想炫耀我读了多少书。说这些都不值得一提,只是想说他们也给了我类似的感觉和复杂的心情。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乎哭了好几次。但我不哭,毕竟,但我的心比哭泣更困难,仿佛他正在遭受阿曼德已经遭受了所有的阿曼。我可以不夸张地说,如果是一年前或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一个人,我想我一定会眼泪,虽然不是哭泣,但也是眼泪。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我常常遗憾我家门前的那块丑石呢:它黑黝黝地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在这里的,谁也不去理会它。只是麦收时节,门前摊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面哟,多时把它搬走吧。
于是,伯父家盖房,想以它垒山墙,但苦于它极不规则,没棱角儿,也没平面儿;用錾破开吧,又懒得花那么大气力,因为河滩并不甚远,随便去掮一块回来,哪一块也比它强。房盖起来,压铺台阶,伯父也没有看上它。有一年,来了一个石匠,为我家洗一台石磨,奶奶又说:用这块丑石吧,省得从远处搬动。石匠看了看,摇着头,嫌它石质太细,不太采用。
它不像汉白玉那样的细腻,可以凿下刻字雕花,也不像大青石那样的光滑,可以供来浣纱捶布;它静静地卧在那里,院边的槐荫没有庇覆它,花儿也不再在它身边生长。荒草便繁衍出来,枝蔓上下,慢慢地,竟锈上了绿苔、黑斑。我们这些做孩子的,也讨厌起它来,曾合伙要搬走它,但力气又不足;虽时时咒骂它,嫌弃它,也无可奈何,只好任它留在那里去了。
稍稍能安慰我们的,是在那石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凹儿,雨天就盛满了水。常常雨过三天了,地上已经干燥,那石凹里水儿还有,鸡儿便去那里渴饮。每每到了十五的夜晚,我们盼着满月出来,就爬到其上,翘望天边;奶奶总是要骂的,害怕我们摔下来。果然那一次就摔了下来,磕破了我的膝盖呢。
人都骂它是丑石,它真是丑得不能再丑的丑石了。
终有一日,村子里来了一个天文学家。他在我家门前路过,突然发现了这块石头,眼光立即就拉直了。他再没有走去,就住了下来;以后又来了好些人,说这是一块陨石,从天上落下来已经有二三百年了,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不久便来了车,小心翼翼地将它运走了。
这使我们都很惊奇!这又怪又丑的石头,原来是天上的呢!它补过天,在天上发过热,闪过光,我们的先祖或许仰望过它,它给了他们光明,向往,憧憬;而它落下来了,在污土里,荒草里,一躺就是几百年了?!
奶奶说:“真看不出!它那么不一般,却怎么连墙也垒不成,台阶也垒不成呢?”
“它是太丑了。”天文学家说。
“真的,是太丑了。”
“可这正是它的美!”天文学家说,“它是以丑为美的。”
“以丑为美?”
“是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正因为它不是一般的顽石,当然不能去做墙,做台阶,不能去雕刻,捶布。它不是做这些玩意儿的,所以常常就遭到一般世俗的讥讽。”
奶奶脸红了,我也脸红了。
我感到自己的可耻,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我甚至怨恨它这么多年竟会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而我又立即深深地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的寂寞的生存的伟大。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最早看俗世奇人,是在高中时候的阅读题中。于一片程式化枯燥无味的文章中,看见了一篇清流一般的风趣文章,于是暗暗记下了文章末尾冯骥才先生的大名。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前段时间群里提起,于是又兴冲冲找来看。
《俗世奇人》是一本神奇的书,虽然是薄薄一本,却住下了整个天津卫。每篇文章就介绍了那么一个人的那么一件事,却又好像记下来他长长的一生。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却又像帝王一般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想,冯骥才先生有一双怎样敏锐的眼睛,又有一支怎样锋利笔尖,明明只是千百来字,笔笔精准传神,这个人的性子模样跃然纸上。清末民初的年代,山河破败,战火纷飞,人人自危,哪有功夫去管别人的事。偏偏有这样一个人,不去管世事纷扰,专门写这些小人物的百态。
其实这样看着,也是有些许感动的。信息获得这么方便的今天,接触到的资讯总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人,乔布斯,雷军,李笑来,诸如此类。我们有了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机会接触的这些楷模的信息,他们的光环被无限放大,于是不知不觉,看着别人的成功渐渐滋长出浮躁,好像我们不如这些牛人厉害,我们的人生就一无是处,从而忘记了小人物的一生也应当是精彩的一生。
刷子李不过是个油漆工,但凭刷技好,就成了无可替代的传奇。苏七块不过是个医生,却因为自己的原则和行医救人的心肠,让人津津乐道。好嘴杨巴是卖茶汤的,没什么让人佩服的气节,只是一张伶牙俐齿的嘴,也让人拍案叫绝。
他们放在工业化社会的今天,不过是千千万万底层人民的一员,离中产阶级甚至都尚有一段距离。放在励志鸡汤的宣传中,这些俗世的奇人们,理应当焦虑起来奋斗起来,怎么能活得那么不疾不徐悠然自在。
也许这就是社会结构改变的一个悲哀,人们越来越像一个集成化生产链的一个螺丝钉,在一个分工很具体的岗位上做着程序化的工作。
然而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高度分工合作,才能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生产,才能够让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显著提高。小农经济和小手工艺人的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社会了,那些俗世的奇人们,已经没有多少可复制性。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快手刘》,作者写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故事的结局。快手刘年轻时可以变出神乎其神的戏法儿,作者后来回到家乡时,看到垂垂老矣的快手刘,只能变出错漏百出的戏法儿。他变得消瘦笨拙,曾经引以为傲的手艺,显得那么滑稽和悲哀。这样的结局,似乎也印证着小手工艺人的衰落。
这一个个手艺人,兴盛时如同山壁上俊秀的松树,傲立于天地间,衰微时如同枯木坠落。我神往于那个时代的传奇和浪漫,却也庆幸我活在今天。
虽然他们只是那个动荡年代的小小幸存者,不曾在历史舞台上扮演过什么厉害角色,但也或多或少精彩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借着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去往天津卫游历一番,合上书,我依然活在我所在的时代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少喝鸡汤多吃菜,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把一颗螺丝钉的日子过出一颗螺丝钉的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百年孤独》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
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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