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神奇校车——海底探险》讲的是穿着怪异的弗瑞丝小姐驾驶神奇校车带领同学们到海底探险,我也跟着他们一起了解并欣赏了神奇的海底世界。
小朋友,你知道珊瑚为什么是五颜六色的吗?让我来告诉你吧。那是因为珊瑚虫里生长着五颜六色的的海藻,就是这些海藻使珊瑚变得非常美丽,如果没有海藻,珊瑚就是白色的。珊瑚有许多形状,有的像粉色可爱的小扇子,有的像梅花鹿头上的角,有的像孔雀美丽的羽毛,有的像可爱的小星星,而有的看上去却像人的大脑!真神奇呀!
我还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海洋生物:飘逸的水母,可爱的扇贝,硕大的鲸鱼,全身是刺的海胆……其中还有我最喜欢的小丑鱼,它长得好可爱呀!
我多希望刘老师也开着神奇校车带着我们去海底探险啊!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1、海德格尔在“此在的存在论分析”一节中说:“应当在此在的平均的日常状态中显示这个存在者。我们就日常状态提供出来的东西不应是某些任意的偶然的结构,而应是本质的结构。”
文学理解:现实诸多作家及日趋炽热的新闻行业,致力于追踪日常状态下的非常存在,譬如:吸纳存在者——人的眼球的灰色新闻、新奇事件,没有时间把捉存在者存在方式的平均日常状态。特别是80后的文学创作者,借多元化文学趋势,意造出诸多凭空的脱离存在者平均日常状态下诸多存在的存在事件,借以猎奇,换取人的脱离日常状态下的思维方式。诚然,倘若臆断出《蜘蛛侠》似的科幻伦理道德,仍然值得赞赏。《诛仙》有种科幻成分,只可惜平均日常状态的成人描述化匮乏了一些,只能限于一种特殊人群阅读。存在者存在的细节,即自古统一的平均日常状态的关系,被褥夺了,只留下了“面向事情本身”的假象、病理现相、单纯现相。存在者此在的细节结构锻造,理应是文学创作家们极端关注的平均日常状态的周围世界。无论在什么场境下,平均日常状态的细节描述,势必成为一部文学作品或者说一部小说中至关重要的内涵,也就是海德可尔所说的“本质结构”。
2、海德格尔对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样解释:“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某些别具一格的存在领域曾映入眼帘并在此后主导着问题的提法(笛卡尔的我思、主体、我、精神、人格);但同时,与始终耽搁了存在问题的情况相适应,人们从没有就它们的存在及其存在结构发问。”“就笛卡尔来说,事情还不止限于耽搁了此事因而使(思执,无论其为心智还是精灵)在存在论上陷入全无规定之境。”
哲学理解:“我思故我在”着重强调“我思”的主宰性,将存在的导因,划入“我思”这个唯质、唯一的循环之中,唯心成为存在的全部核质。就此在而言,此在物的发现这一事实在哲学上已经一无所获。而就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而言,更是糟糕透顶,“我思故我在”,“在”的目的论被扼杀,“在”的对象、方式以及场境再现的周围世界,全然被“思”给遮蔽掉,此在的时间概念、此在的形体将是一无所有的虚幻物,作为存在者存在的人的本体此在需求不知何踪,依此存在者内在的本质特性存在,亦被“思”遮蔽,也就是说,“人性”一词,全被“我思”遮蔽掉。倘若这种理性的命题,一旦沾上统治者驾驭的政治、道德、阶级化的锁链,存在者的人的存在,亦被幻化为一种工具。我统治、我道德、我善、我恶,皆由“我思”套上一道美丽的诱人光环。一切真实的谎言,也就有了真实的理论的依据。
3、海德格尔在“在周围世界中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一节中,使用了“上手状态”一词,他拿“用具”作为参照物,“用具的整体性一向先于人别用具就被揭示了”。他说:“上手状态乃是在世界内首先揭示的存在者的存在方式,甚至证明上手状态对纯粹在手状态的源始性。”
哲学理解:海德格尔所说的“上手状态的源始性”,事实上就是哲学家们所说的事物的普遍联系性。譬如其“整体性”,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人、房子,人、房子作为人的首先上手状态,继而联想:人的衣物、头发、皮肤,联想到人体结构内的五脏六腑。房子是首先印入眼帘的,房子里的家具,家具内的饰物等等,均会形成一种上手状态的链条存在。我们使用锤子敲打石头,锤子是首先的上手状态物,锤把,锤把所需的木头,依此类推,一些隐藏的上手状态了然一胸。如此说来,海德格尔继承了这样一种哲学基础命题,那就是:世界是相互联系、通达、牵绊的,由此及彼,关系是存在的核心。这个命题的存在,从意义上说,人的存在有着其相互牵绊的存在物,有着系列牵绊的存在链条,抽掉其中一部分,将成为断裂的日常状态,人的日常生活状态的每一个过程的'存在,都要相互联系的上手状态存在,打乱一个环节,其它的均会可能断裂。那么作为人的存在、活着,为其“整体性”活着,就是一个积极的命题了。对于文学创作,亦然,创作中产生一种存在的上手状态,就必须为其准备系列的隐藏的随时让读者可观的可思的上手状态存在着。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题记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XX,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贾不贾,白玉为堂金做马;傻不傻,唐僧骑着大白马;打不打,五虎关张赵黄马;耍不耍,好汉枉做朝廷马。在这首打油诗里,我最喜欢“五虎关张赵黄马”这句。在三国演义里,五虎上将分别是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他们都是三国名将中的精英。在这里我用自己浅薄的知识给大家逐一介绍:
你看,在战场上有一位身长九尺,鬃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提青龙偃月刀,坐下赤兔马的先生,这可是有勇有谋的关大爷。他三合灭颜良、一刀斩文丑,动作潇洒敏捷,令曹大爷口瞪口呆、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他还曾经温酒斩华雄,在四方起义诛杀董卓时,由于董卓部下的华雄太过勇猛,力斩联军两员大将,大家都望而生畏,束手无策,关羽却挺身而出,曹操敬他热酒一杯,他轻轻将酒杯放于桌上,绰刀上马,冲出帐外与华雄交战,我们关大爷的勇猛令联军士气大振,喊杀声震天,一瞬间,关大爷斩华雄于马下。当他提华雄首级扔在营前,进帐端起酒杯时酒还是热的。我们的关老爷真是一大勇将。
他还曾经设计攻拔襄阳、水淹七军,把东吴的军队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闹得东吴是人心慌慌,草木皆兵。关大爷可算是三国一大豪杰。
勇猛的张飞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使一条丈八大蛇矛,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囊中取物。张飞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所畏惧,如入无人之境,想当年在长板桥一声大喝,吓走曹操百万大军。打仗对他来说真是“张飞吃豆牙,小菜一碟”。
这张飞虽是一个文盲,却粗中有细,颇会用一些小计谋。比如打西川时招降了老将严颜就是一个例子,当时严颜城防坚固,久打不下,张飞眉头一皱生出一计,他在自己的军队中扬言要夜间突袭严颜的军营,然后他假装醉酒鞭打两个士兵,逼迫士兵投降严颜,严颜闻讯做好准备,晚上果然有士兵突袭,他迅速把那些士兵包围,却发现只有三十名骑兵,突然外围喊杀声振天,张飞大部队将他们包围。严颜全军覆没,自己也被张飞活捉。
张飞的优点不少,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爱喝酒,每每醉酒就打士兵,这也是他被杀害的原因。
回首长板坡一战,一个银凯小将,手拿亮银枪,坐下银鬃马,指东打西,好比孙悟空大闹天宫,救得后主刘禅,有诗曰:血染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他长板坡一战,斩杀曹阿瞒50余名大将,砍倒大旗两面,夺槊三条,真乃三国第一勇将耳,他就是赵云。
老将黄忠是老当益壮的代表,常拿廉颇自比,他使一杆大刀,拉得开二石之弓(32斤的弓),曾与严颜夜攻曹营,来往冲突,如入无人之境。
马超,字孟起,面如冠玉,目如流星,虎体猿臂,因衣着讲究,举止非凡,人称“锦马 超”,他为蜀汉边关安宁立下了汗马功劳。
五虎上将,个个都是豪杰,他们自会在历史长河中光彩照人,令后人敬仰。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曹操从小胸怀大志,善用谋术。他二十岁时在洛阳当上了一个小官,叫北都尉。洛阳城中住的皇宫国戚,达官显贵很多,他们经常违法作乱,但城中没有人敢管。曹操一上任,就叫人做了几十根五色棒,放在门前,表示无论是什么显贵,只要触犯了法规、禁令,就要挨棒子。有一回,宦官蹇硕的叔父犯了夜行罪,偏偏碰上曹操巡夜,给拿住了,蹇硕的叔父根本不把曹操放在眼里,拒不认罪,被曹操用五色棒活活的打断了气。这件事后,曹操的威名一下子传了出去。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精品】读书笔记作文汇编六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