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在别人看来是对我惩罚的检讨书,在我看来却是我给自己的最好奖赏与回报。我所做这一切的初衷,无不是为了体验这一切,然后思考这体验,最后将这思考的成果以文字的形式保留下来——只是它会出现在一份检讨书上,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不过既然这样也好,我抽烟被抓写检讨也将成为我所体验与思考的对象,并且它具有一种关乎整件事对错与否的性质。因此,首先我将谈谈对写检讨的看法。
我为什么要写检讨?很明显的一个解释是:我做错了事。但是我不知道,抽烟,一个在中国有四亿人拥有并且会给国家带来大量烟草消费收入的行为,是否真是错误的。不过事物的对错是看场合的——一个人平时杀了人是罪犯,战场上杀了人便是英雄。同样,抽烟,一个在社会上被默许的行为在学校中却是罪大恶极的。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老师也会抽烟。但学校会说,学生是学生,老师是老师,学生不许抽烟是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那么,学校为什么要禁止学生抽烟呢?其中暗含的一个逻辑是:抽烟的青少年必是流氓,或流氓青少年必抽烟。在这里我要为我自己澄清一些事实:我并非流氓,或者说至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流氓。我抽烟不是为了在学生中标榜自己很牛逼,很掉的形象,也不因为我与社会青年接触而必须与他们保持一致。我抽烟不带有任何社会性质,它纯粹是我个人性质的举动。那么,下面我将阐述它何以具有我的'个人性质,并且我将在我对它个人性质的体验中得到的思考成果一并在这份保证书中写出。因此,这将会是一篇真正“深刻”的检讨书,当然,我还是会给出一个所有保证书必须有的保证:我不会再抽烟,并非因为外在社会高压的压迫与灌输,而是因为我已不需要再抽烟,或者说我抽烟的目的已经达到。
那么,我为什么要抽烟?或者说我所有通过抽烟的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这个用俗语说是“没学问”的行为,在我却恰恰相反。我抽烟正是为了做学问。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我象那些大思想家一样从尼古丁中得到对他们思想有用的灵感。在他们那里,烟已成为一种工具,一种被熟知的工具,人们对它意义的太多熟知反而掩盖了它真正的意义。海德格尔曾提出“应手状态”与“显在状态”。应手状态便是刚才说的那种情况,而显在状态即我所要达到的追求抽烟本身意义的那种情况。在这里,亲身体验成为一种必要。在这里我要为我自己作某些说明。我是一个迷恋于体验的人,我渴望经历世界上一切事物。然而这不是象兰波所说的那样“我想成为任何人”。我所执着的并非对象化的客体,而是我作为主体介入客体的过程:即体验。如同狄尔泰所提出的解释学基本原理一样:先在客体中消融主体,再在主体的反思过程中获得对客体的理解,既解释其所具有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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