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乡的玉米地作文(通用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1
我酷爱我的家乡,虽然我现居潮州,但我仍然没有忘记生我养我的故乡——四川!尽管我已经淡忘了幼时的趣事,但在我记忆里还有一个地点我记忆犹新,久久不能忘记。
在家乡的小伙伴里,我是孩子头,也是最“夺人眼球”的。在“队”里,我们总是组织去各总地方去玩这不,我们又准备去玉米地玩……
今天,外婆早早的叫醒了我,刚洗完脸,还没来得及梳头,就一溜烟地去聚结好友去了。早早的,我们的身后就已经有一群“跟屁虫”了。哈哈。外婆和外公就去剥玉米,我们则去捉蚂蚱、找蛐蛐儿,玩不尽兴,就来斗蛐蛐,瞧,一提起来,个个精神抖擞,聚精会神的为自己选一个代表的蛐蛐,激烈的“战斗”开始了!瞧,那一只昂首挺胸的蛐蛐,正在杀出一条血路来……整个赛场十分激烈,让人十分留恋。
这就是我家乡的玉米地,它不仅是我家的经济来源之一,还给了我美好的回忆。我爱我家乡的玉米地,更爱我壮丽无比的家乡!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2
我的家乡在山西寿阳,我家附近有一片玉米地。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认识了那片玉米地,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每年回去的时候,都要去那里玩儿。
春天,农民伯伯们都去那里种地,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夏天,他们就往玉米地上盖塑料布,每块塑料布上都留有不少细小的水珠;秋天,到了丰收的季节,田里那瘦高的玉米秆上结出了一穗穗饱满的玉米,大家手忙脚乱地收着玉米;冬天,玉米地就像一片荒地,一根根玉米秆都被砍掉了。
我每次吃完饭,都要去那里溜达溜达。
这次回去时,妈妈带我去那里烤玉米,烤玉米又香又甜,可好吃了!直到天黑了,我恋恋不舍地回家了。
这就是我的家乡,这就是我可爱的家乡,在甜甜的烤玉米中,我真正地感受到了家乡的甜美,那里有数不清的欢笑,有数不清的甜蜜,更有数不清的有趣的故事。我深深地爱着我的家乡,在我的心目中,家乡永远是最美的。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3
请大家设想一下。此时此刻,你们站在一片玉米地的面前。
田野上,清新的风徐徐地吹来。铺展在你们眼前的,是一片果实累累的玉米地,同时,这有是一片隐藏着无数大大小小的陷阱的玉米地。
今天,你们将穿越它。
你和你们的对手们将要进行一场有趣的竞赛:看谁最早穿越玉米地,到达神秘的终点,同时,他手中的玉米又最多。
也就是说,你穿越玉米地,要比别人更快,手里要有更多的玉米,而且要时刻保证自己的安全——这是“玉米地游戏”的三个生存要素:速度、效益和安全。
你可以进行一万种以上的选择,在高明的数学大师都无法计算出这三者之间的最佳比例——或许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公式。不同的状态,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每一个最佳的方式,又因为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穿越玉米地的过程,就是创业决策的过程,N次的选择将产生N种经营状态和结局。穿越的魅力就在这里。企业经营的谜底也就在这里。你为什么要穿越玉米地?
当你的人生开始一场新的角逐的时候,在你的事业掀开新的一页之际,你曾经认真地直面过这个问题吗?而这个问题又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有一年,一群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了,他们即将开始穿越各自的玉米地。他们的智力、学历、环境条件都相差无几。在临出校门时,哈佛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关于人生目标的调查。结果是这样的:
27%的人,没有目标;
60%的人,目标模糊;
10%的人,有清晰但比较短期的目标;
3%的人,有清晰而长远的目标。
以后的25年,他们穿越玉米地。
25年后,哈佛再次对这群学生进行了跟踪调查。结果又是这样的:
3%的人,25年间他们朝着一个方向不懈努力,几乎都成为社会各界的成功人士,其中不乏行业领袖,社会精英。
10%的人,他们的短期目标不断地实现,成为各个领域中的专业人士,大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
60%的人,他们安稳地生活与工作,但都没有什么特别成绩,几乎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
剩下的27%的人,他们的生活没有目标,过得很不如意,并且常常在抱怨他人、抱怨社会、抱怨这个“不肯给他们机会”的世界。
其实,他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25年前,他们中的一些人知道为什么要穿越玉米地,而另一些人则不清楚或不很清楚。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4
金秋八月,硕果累累,蓝天白云,玉米飘香。我们正好中秋放假,我便兴冲冲地来到姨家掰玉米。
到了姨家,我们站在拖拉机敞篷的后车厢里,开起来喽,迎风吹面。我们像上战场的士兵一样,利箭一般冲进“敌军阵营”—玉米地。哥哥正在奋勇杀敌,我也快速加入了战斗。
我们第一步是把玉米棒掰下来,刚开始,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把玉米棒一个接一个掰下来放在地上,后来熟练了,我一掰一个,大大的玉米棒像子弹头一样被我打出去扔在地上。它的保镖—玉米杆子也被我一个“快刀脚”斩倒在地。第一项任务完成了,第二项任务装玉米开始了:把玉米棒投进车厢。刚开始不熟练我都投到了车厢的外边,妈妈说:“看准目标--车厢。”“好的。”我威力大发,越来越快就像把手榴弹投向敌人阵地一样,目标一一被我击中。很快,我们就装满了一车玉米。我姨夫拉回了家。
休息时,哥哥开始教我捉蛐蛐,看见一只虫哥哥用手一捂,逮住了一只蛐蛐 !我一看,它有一双小眼睛,嘴还会咬人。哥哥说,它是大地的歌唱家,晚上开始唱歌,很好听。突然它跳出了我的手心,跳进了玉米地不见踪影了。正巧又一只蛐蛐出现在我眼前,我用手一捂,逮住了。哥赶紧拿来瓶子把它装进去,蝈蝈成了我的战利品了。
拖拉机又开回来了。一次新的`进攻开始了。这次我瞄上了开拖拉机,就好奇地问爸爸:“爸爸我也想开拖拉机,可以吗?”爸爸爽快地答应了。我高兴地坐上去,爸爸把车发动起来,挂上档,我踩了油门。爸爸控制方向盘,开起来喽,我高兴的像是从战场上凯旋归来的战士一样,玉米被我们全部拉回了家。胜利完成任务,姨姨还奖励我好吃的呢。
这次进攻玉米地,我收获很多,金黄金黄的玉米棒成了我们的俘虏,他的护身符—玉米杆子也被我们打倒在地,还认识了一位朋友--蛐蛐。我忽然想放声唱歌;雄赳赳气昂昂跨过玉米地。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5
那天在餐桌上。我无意中与爸爸谈起了我们自己的童年,爸爸数落了我童年时的调皮,于是我便想起了童年时期乡下的那一块金黄的玉米地。
那一年夏天。玉米成熟了。我在奶奶家玩耍时无意间发现了西边的那块玉米地。那绿色的外套里面藏着一张张笑脸,金黄金黄的,惹人喜爱,哇,真是太美了!风一吹,玉米便弯下了腰。当时的我真为自己的发现而感到高兴认为除了自己,没有人注意翻这一块玉米地,于是脑子里蹦出一个又一个坏点子。
我叫来了伙伴,告诉了他们我的发现,然而他们并没有多少注意我的想法,而是一个个盯着玉米棒,像饿狼似的,于是我们达成一致,“烤玉米”。说干就干,我们进行了分工,而我就负责去“找”玉米。我鬼鬼祟祟地来到了玉米地,见四下没人便连根拔起了两三棵玉米,正想要拔第四棵,谁知忽然传来了脚步声,我吓了一跳,连忙往回走,从小路把玉米带给了伙伴。那时正值酷暑,太阳像个火球似的烤着大地,树木也没了往日的生机,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我们满头大汗,用几块砖简单地搭了一个“小灶”,就地取材用玉米秆儿来生火,但是没有火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找来了放大镜取火。
玉米还没有七分熟,只见小琪兴奋地跑了过来,说:“我们去放风筝吧!”小时候的我们真是贪玩,对每一件事都充满了新鲜感。再说说小琪的风筝吧,那个风筝很特别,像一个鬼脸,如果没有心理准备,那可是会吓一跳的哦!但七月的天气哪来的风呀!于是我们把风筝放在了玉米尖上,然后人躲在玉米地里面,迅速地跑着,这样就像一个“鬼”在玉米地里,我们一时的贪玩竟把一个过路人吓得半死,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把我们乐得前仰后合。
因为躲在了玉米地里那么有趣,我们便又开始了捉迷藏,我们在玉米地里跑来跑去,因此糟蹋了不少玉米,突然有人从背后一把抓住了我,我一看,天呐,是二婶,她可是这片玉米地的主人啊!她拉着我去见妈妈,可自始至终我都没弄明白,二婶是怎么发现我们的。后来我在她与妈妈的谈话中才知道,原来我们烤玉米时的火没有熄灭,所以二婶才发现我们的。
回想童年的自己,觉得那时实在是太贪玩了,糟蹋了二婶那么多的玉米,但我仍觉得那一块玉米地给我带来了许多现在所不曾拥有的快乐、兴奋、激动,还有那无法形容的自豪感。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6
每天坐在卧室的窗前,总能看见一片金灿灿的玉米地。玉米叶随风飘舞,生机勃勃。
这块玉米地是隔壁姓田的爷爷的。他为人乐善好施,平易近人,不管是对相处了几年的老邻居,还是对刚搬来的新邻居,都是乐呵呵的。他们一大家子都是自来熟。我们家刚搬来这里时,他的孙女常常和我在一起,挽着我的手,像个导游似的给我介绍这里的朋友,还给我“恶补”了谈们常玩的游戏。的确有用,没过几天,我就和左邻右舍的朋友们混熟了。
很快玉米就要长熟了,我忽然想起我们去年玩儿得有多尽兴。这里的朋友们喜欢在玉米快熟的时候,晚上结成一伙悄悄地到地里偷玉米。去年,我就同他们一起当了一次“偷玉米的贼”。我们打着很小的手电筒躬腰前进。在“惯偷”的带领下,一个个手脚麻利。月光照耀在玉米地里,寂静的夜晚,只有我们摘玉米的声音。不一会儿,人人拿着五六个玉米凯旋而归了。
自从我们“偷”玉米后,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可时光匆匆流逝,几天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反而让我们有一些小小的侥幸心理。又过了几天,待玉米成熟了,田爷爷又挨家挨户地送玉米。到我家时,还笑嘻嘻地问:“要几个?快挑!”这时,他的孙女拿了几个送到我手里,附在我耳边小声说:“哎!拿着,爷爷很喜欢你呢!你要的越多,就说明大家之间都没有隔阂嘛!”说完,她冲我笑了笑。
一抬头,玉米叶随风摇摆,旁边的大树也跟着扭动腰肢。看着田爷爷忙碌的身影真的好期待不久以后的“偷玉米”活动呀!
门前的玉米地像一位老人,见证了我们朋友之间的友谊,邻里之间的和睦…… 再有朋友来时,它依旧会敞开双臂高兴的迎接。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7
孝敬,从来都不是用金钱买来的。真正的孝敬,是需要你付出时间和实际行动的。
——题记
炎热的午后,没有一丝风,闷的可怕。天上的云被强烈的日光驱逐,早就逃之夭夭。眼睛仿佛看一眼那日光就会变成盲人。远处山中的知了不停地拉长声音嘶叫着。外婆家的三只狗躺在瓷地板上,吐着舌头,耳朵无力的耷拉着,两眼毫无精神。
我悠闲地坐在二楼妈妈的卧室中,吹着空调,好不快活。从窗户往下看,外公正在还未长出玉米的“玉米群”里捣鼓着什么。
出于好奇,我离开卧室,朝一楼大门前的田地走去。刚踏入那片田地,我就受不了了,太阳正对着头顶,炙烤着我的头皮,时不时还有一两只蚊子在耳畔“嗡嗡翁”鸣叫,心里别提多烦了!
走着走着,终于在“玉米群”里发现了外公的身影。“外公你在干嘛呀?”我把手放在嘴前做出喇叭状,朝外公的方向喊道。
“你来干啥?我在给玉米清理枯叶和虫子呢!只要它现在还健康,不久就能结出大玉米棒子,每一粒都饱满香甜,可好吃了呢!”外公戴着草帽,豆大般的汗珠从他的额前滑落。望着烈日中辛勤劳作的外公,我实在不忍心转身离去。
“外公,我也帮你清理枯叶吧!”不等外公回答,我便埋头作业起来。我学着外公的模样,一手握着玉米杆,一手抓着枯叶,然后用力一拽,枯叶就拽下来了。此时,我顾不得玉米叶,在我手臂割下一条又一条痕迹,也顾不得脸上的汗珠滑落嘴角,只一个劲儿的清理着枯叶。
在忙碌中,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也不觉得这酷暑难耐了。回忆过往,我似乎很少为家庭出过力,顶多洗过几次碗,拖过几次地。可那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啊,生活可并不是这样容易的。
当我决心停留在田地里,帮助外公清理枯叶时,我就已经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大人啦。孝敬从来不是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我心疼外公,所以我用我的实际行动表达着我对外公的孝敬。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8
张大叔的地里种了一大片玉米。秋天到了,玉米快成熟了,张大叔见一颗颗饱满的玉米,心里十分欢喜,心想:今年玉米大丰收,等它成熟,便可以拿去卖了。张大叔心里越想越甜,想着想着,便回家了。
第二天,张大叔又来照看他的玉米地了。到了地里,张大叔被地里的情景吓了一跳:玉米一个个东倒西歪,都有被啃过的痕迹。正当张大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突然发现了泥泞地里野猪的脚印,张大叔本想等晚上野猪来时开枪打死他,可是最近电视上的新闻有播,现在,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猪也算是野生动物,打不得呀!可是如果不打它,它就糟蹋庄稼。怎么办呢?张大叔叫苦不迭,唉声叹气!
正当张大叔愁眉不展时,突然,他灵机一动,自言自语说:“我可以做一个稻草人,放在玉米地旁,可以吓野猪呀!”张大叔说做就做,他可真能干呀!不一会儿,一个有模有样的稻草人便出现在张大叔面前。
傍晚,红彤彤的夕阳落山了,张大叔便连忙把稻草人放在玉米地旁。第二天,张大叔又来看他的玉米地了,果然,玉米没有再少了。原来,野猪来到玉米地,正准备偷吃玉米时,突然,野猪发现有一个稻草人在把守田地,以为是一个人,便慌忙地逃走了。后来,第三、四天,张大叔田里的玉米一直没有少过,他一直为自己出得好主意而感到沾沾自喜。
从此张大叔的玉米茁壮。健康地生长着。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9
爷爷家的玉米一年四季都有比缤纷的颜色。一年四季都有不一样的姿态。真是五彩缤纷!姿态不一!
春天玉米地里光秃秃的,爸爸在玉米地里撒下种子,不过两个星期,种子就结出了绿色的小苗,可爱极了。春妹妹也来啦,她和一些益虫帮小苗们茁壮生长。夏天到啦!天气炎热极了。玉米苗们都非常口渴。爸爸给他们浇水,夏姐姐在一旁给爸爸喊加油。小玉米都快成熟啦!还结出了棒子。秋天快到啦!夏姐姐欢蹦乱跳的离开啦。秋天。裁缝师秋哥哥来给结出玉米。果实的,玉米穿上了自己用金丝线做成的衣服。小玉米棒快乐地穿起了新衣裳。秋哥哥在临走前送给大地雪白色的棉被。不久,爸爸把所有成熟的玉米都收走啦。冬天。雪爷爷到来后,光秃秃的玉米地盖上了秋哥哥送他的白色棉被。大地笑啦!好像是说,明年地里的庄稼会得更好。
这就是爷爷家的玉米地。一年四季都会有不同的隐形人会来做客。很神奇。年明也会有这些隐形人来做客。再见!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10
印象里,关于玉米地的回忆总是快乐的。
初夏,刚刚收过冬麦的田地里,齐整的排排麦茬为播种玉米留下了天然的种道。于是,在一个刚下过夜雨的早晨,空气里弥漫着湿润的气息,当大地尚未完全苏醒之际,我们一家便向着目的地出发了。一辆老式自行车,爸爸骑着,我坐在他前面的大梁上,妈妈坐在后座上,怀里抱着弟弟。而弟弟的怀里抱着的一定是用毛巾包起来的昨晚剩下的两个又干又凉的馒头——这也是弟弟和我干活时的动力。一辆在泥土路上喘着粗气的自行车,载着一家人的哈欠声到达了目的地——被全家人寄予厚望的玉米地。
我和弟弟边揉着惺忪的睡眼,边用两个小盆舀满浸着农药的玉米,一个跟着爸爸,一个随着妈妈。他们挖坑,我们丢种,不一会儿,手上就沾满了橙红的刺鼻的农药。抬头望去,远处的田地里,除了几棵稀稀拉拉的树木外,只有大人不断扬起又落下的铲子以及年幼的孩子紧随其后,并不断丢种子的情形。耳中听到的是铲子落下大地沉闷的响声,玉米落入土地欢快的声响,偶尔还有一两句父母的训斥。最希望听到的,是在脖酸腰疼肚子叫时,爸爸对妈妈说:“歇会儿吧,孩子饿了。”这时,我和弟弟飞快地跑到停在地头的自行车旁边,踮起脚等着,望着,然后小心翼翼地接过用毛巾包着的馒头,狼吞虎咽地吃下去。那一刻,爸爸通常会蹲在我们旁边抽支劣质烟,偶尔扭过头来看我们一下。妈妈呢,会趁机整理一下我和弟弟撒种子的盆子,再次把它们装满。当太阳公公露出笑脸时,自行车载着唱着歌儿的我们轻松无比地驶回家去。
难忘在烈日下,我们跟着爸妈到玉米地里锄玉米苗,随父母到半人高的玉米地打杀虫药。难忘盛夏时节,在高近两米的玉米丛中来回奔跑,充当背玉米叶出来喂牲畜的搬运工。更难忘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掰玉米。
永远记得夏日太阳的灼烧,玉米叶划破的伤口浸在汗水里的疼痛,但也永远不会忘记,妈妈脸上赞许的微笑,家中院子里挂满玉米棒的壮观和一家人在繁星下剥玉米时的欢声笑语。
童年不复,远离故乡,父母没有了以前的高大,家乡的变化日新月异,童年时的场景已不会再出现。而那片玉米地,却留在我永远的记忆中……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11
九月的一个星期六,我和几个小伙伴一同去了郊区的蔬菜基地秋游。
我们跟着大部队来到了一望无际的田野前。只见辽阔的田野放眼望去都是排得整整齐齐的玉米秆,这一株株青翠挺拔的玉米秆大概有一人多高,上面长满了翠绿的叶片。“嘿!怎么没看见玉米?”我小声呢喃着。“玉米包在叶子里呢!你看……”顺着小伙伴手指的方向望去,真的瞧见了一根结实饱满的玉米。
蔬菜基地的主人看着我们这群小孩兴致勃勃的样子,大手一挥,说:“孩子们,自己可以摘一根留念啊!”他的话音刚落,我和几个小伙伴就冲进了玉米地,端详着平时很少见到的玉米秆。我们一边在潮湿的泥地里钻来钻去,一边睁大双眼寻找符合自己标准的玉米。
忽然,我看见了三米开外的玉米秆上挂着一个大玉米,顿时我顾不上泥泞的泥土和湿哒哒的露水,快速的拨开玉米秆向那里冲去,生怕去晚了一步那根大玉米被别人摘了。到了那根玉米前,我不禁发出了一声惊叹:“嚯,这根玉米可真大!”我迅速套上了手套,准备开始摘玉米。拨开层层叶片,双手放在玉米的中间位置,猛地用力一拧,一下子那个大玉米就被掰了下来,我高兴的拎着它迅速的钻出了玉米地。
跑到空地上,我开始仔细打量手中的玉米。这根玉米杯层层外皮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有根部有着一缕红缨。我迫不及待的拨开它的外皮,想看看它的里面是什么样子的。哇!一颗颗结实饱满的玉米粒整齐有序的附在玉米棒上,好看极了。
“你摘的这根玉米很不错啊!”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蔬菜基地的主人。听了他的话,我扬起了嘴角,笑出了声……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12
太阳是金色的,妹妹的衣裳是金色的,家乡的玉米地,它也是金色的,一直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芒。
初夏,玉米还很小,绿油油的叶子把玉米穗包裹得严严实实,真像是水葫芦圆圆胖胖的气囊。慢慢地,玉米穗越长越大,变成了深绿色,叶子长得又粗又长,头上还长出了淡青色的小胡子。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上,到处都是丰收的景象。玉米从绿色变成了金色,一眼望去,就像金色的海洋。这时,玉米的小胡子长长了,叶子微微张开后,玉米就丰满得好像马上要破裂似的。大人们高兴地拿着弯弯的锄刀,开始收割粮食了。哇!一筐、两筐、三筐... ...数都数不清。我们小孩子呢,拿着姐姐们做的风筝在田野里奔跑。风筝有的像在吃草的小白兔,有的像展翅欲飞的雄鹰,还有的像正要跳起的山羊。其实,不管自己有什么样的风筝,在田野里奔跑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
晚上,吃着香甜可口的玉米,大家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想这一定是辛苦劳动的结果。我也要学着去栽种哦!
每次抬头,看到天上大大的太阳,感受到那金灿灿的阳光,就会想起家乡金色的玉米地。
我爱我的家乡,更爱家乡那片美丽金灿灿的玉米地。
家乡的玉米地作文 篇13
想走入冬天的玉米地,抱着暗黄的玉米杆,或思念或发怔,想抱着玉米痛哭一场。
想抛却世间的繁芜,在村庄里呆一两个月。没有通讯,也不需要通讯,想忘记外面的世界,也不管人们是否将自己遗忘。想逃到远方最远处。
看着城市中一穗穗被剥开的玉米,感应支离破碎的人生,在饭桌上夹起一颗,品不出乡土的滋味。和米饭一起咽下,那一粒粒玉米,仿佛发着宝石的光芒,会闪耀,也会呼叫,我怀念乡村的玉米,含着一颗,仿佛含清泉,滋润了喉咙,也品出家的滋味。
想和温柔的三婶一起,给玉米施肥,之后抱回玉米棒取暖。一棵玉米从叶子到果实到枝干,都是我们的需要。它没有浪费。它把整个身躯都给了我们。我看着三婶脸上满足的笑,也发出了铃铛般的笑声,可那是在春季。
我们自己的家里没有地。甚至可以说,我从没有家。我的家在玉米地里。此时冬季,我想,三婶的玉米地里那一棵棵玉米一定是冷了。我想回去,抱着一株株玉米,贴着它们的身躯让它们给我取暖。它们一定比有肉体有血液的我暖。我想在没有月亮的晚上跟玉米交谈,说完该说的话后,和山坡一起静静入睡。
城市中的我好疲惫。身体的疲累并不算什么。心灵的喧嚣压住喉咙,喘不出气息。我想回去,在玉米依着的山脚边拣野果,我想回到梦里去。
可我每个清晨都会按时醒来。我走着,却挪不动脚步。在千里之外和玉米相呼应。玉米瘦弱的桔杆弯曲。像个犯错的孩子,我的手不敢触碰它们。一棵棵玉米密集着,像一大片森林。风吹过来,玉米上掉落针尖,玉米上还掉落翅膀,月亮,马。
翅膀,月亮,马……我每秒都用这些温暖明亮的词给自己堆砌行走的路,可我每秒都不能喊出他的名字。我和马热恋,可我不能真正地跨上他的背部。我只能在意念里跨着他。我们相互爱着,可我们不能再对话。
他的心也在桃源之内,可他的身体不能不回到更大的喧嚣中。我们隔河相望,他的身体在银河对岸。
我想抱着玉米,抱着我纯净的爱人。若干天以前他在我的身边像一个孩子,活泼风趣。我想带着他走入玉米地,在镜头的咔嚓声中定格我们凄美的笑,在镜头中和阳光和玉米,和山峰一起,定格我们未来的如意。可我们再也回不去。
就让我独自走着,不管夜有多黑,就让我独自回到温柔的梦里,一边微笑一边忧伤。就让我饱含着你目光中玉米般的芳香。注定,你这一辈子把一切都奉给了我。注定,你也是城市中孤独站立的,寂寞的玉米。
往后的日子没再联系,可山坡上的玉米依旧站立着,冬天过后再一次拔节。我们渐渐淡忘对方,可玉米和大地的镜框清晰地记住了我们。我们曾经纯粹地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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