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马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写马的作文 篇1
我们一家人去了内蒙古,看到一群漂亮的马,我忍不住想骑一骑。
终于,我取得了妈妈的同意,奔向了马群,挑选了一匹棕红色,活泼机灵的小马,我被马夫扶上马,刚坐上马时,感觉自己会从马上掉下来,所以特别紧张,可是却马上发现,马背上平平稳稳,便马上放开了,尽情的欣赏着美景,可是我马上发现这匹马没有走大路,而是扭头走到了小路上吃草,尽管我大声呼唤着它走回宽敞的大路,可无论我怎样呼喊,小马都全然不顾,继续低头咀嚼,哎!真是一匹“淘气”的小马呀!
等到它吃完草之后,又走到了松树林里,它在阴凉底下悠闲散步,是那样舒服,惬意,可它曾想过背上的主人却在忍受着披荆斩棘的痛苦,忍受着脸被刮伤的危险陪你在这儿休息,最后,我忍无可忍,拽了一下缰绳,它“啾啾”叫了几下,我心里想:你这个“小皇帝”现在还不满意了,我才是你的司令、主人,你不要太无视我,行吗?它扇扇耳朵,喘了喘气,动动前腿,才慢慢地走向大路,我那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慢慢地,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匹小马开始跑起来了,并逐渐追上“大部队”,我高兴极了,赞扬他是一匹好马,它,昂首挺胸,像个高傲的小伙子,向前走去,我不禁笑了,真是一匹调皮的小马呀!
怎么样,你喜欢我的往事吗?
写马的作文 篇2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
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但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以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
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写马的作文 篇3
下午,我终于抵达了大草原,蓝蓝的天,绿绿的草,和一群马。
我走出蒙古包,一匹黑马向我走来,步子是那样轻,好像生怕打破了这片宁静,午后炎热的太阳照在它的皮毛上,闪闪发光。它走到我面前,一双黑油油的大眼睛望着我,好似有些焦急,我猜不透它的心思,只有用手抚摸它,它趴在了地上,眼睛微微地合上,小巧的耳朵耷在脑袋上。
没过一会,它一下子站了起来,久久地凝望着前方,它向远方发出"嘶嘶——"的长嚎,似乎不见回应,有些无助绝望的它低下了头。突然,远方又一阵"嘶嘶——"的声音传来,它的头一下子抬了起来,那声音越来越清晰,一匹白色的马跑向了它。刚刚还无助的它一下子变得有了精神,跑到白马跟前,它们像是好久没见过似的,碰了碰头,它瞬间变得高兴起来,扬起脖子又对着远方嚎叫,不顾炎热,在碧绿的草原上狂奔,鬃毛在风中飞舞,汗水掉在了草地上。它跑了一圈,又回到白马旁,呼呼地喘着粗气,那匹白马好似也挺欢喜,晃起脑袋对着黑马蹭了几下,摇动着尾巴。
黑马扭着屁股,向我走来,头轻轻地碰了碰我的头,看来有些不舍?它呼唤着白马,走向了那条小路,落日里的霞光印在它们身上。
看着它们的背影,心中有些说不出的滋味,一阵笛声自天边传来。
写马的作文 篇4
马是一种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动物,马的颜色有很多种,棕色,枣红色,白色,黑色…… 马,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总是出神地望着某个地方。 马,睡觉的姿态与人不同,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的祖宗——也就是野马,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现在家养的马没有猛兽来袭击,但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因此马总是站着睡觉。 马,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马上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搬家时,要靠马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现在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奶,赛马。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日,把大家的好马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和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可见马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的:龙马精神,马到成功,快马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的重要性吗? 马,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写马的作文 篇5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会把大自然一点一滴的真情收藏在心灵的底处,尽情地释放心中最真切的情感,无拘无束、快乐逍遥。没有势力争夺而造成的血雨腥风,没有满足不了的欲望和澎湃的野心,没有因贪婪而生的阴谋诡计,更没有通向死亡的斑斓诱惑。不用提防它人狡诈险恶的心,不用为权势而拼个你死我活,不用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自暴自弃,更不用为失足而叹息着留下千古的遗恨。最初时的大自然是一块多么美妙的净土呀!在这上面生活是多么的逍遥快活呀!自己主持自己的生活,大可不必因为身在屋檐下而低头。啊,我爱大自然中蕴含的风情万种,与其在人间做不必要的纷争,还不如干当一匹无权无势、却拥有自由身躯的骏马!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会为我能在草原上奔跑而骄傲,世间并无弱小,自卑只是因为缺乏自信而产生的幻觉,每个生灵都有长处和短处,没有谁能十全十美,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吗?但许多人却忽略了它,常常因为超过他的人太多而悲痛欲绝。如果我在风雨中倒下,我不会因为没完成使命而遗憾,更不会因为生命的短促而伤感,我无怨无悔,我虽不能拥有光辉的一生,但我仍为自己能在风雨中存活而欣慰!
写马的作文 篇6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的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的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写马的作文 篇7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马,我可以自豪地说,在古代,我就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没有我就等于没有了生活。我们家族有许多名马,如汉血宝马,赤兔马等等,都是一些已经在中国绝迹的上等好马。
我四肢细长,利于长跑。眼部长在头的两侧,视野宽阔。我高约200厘米,体重4000多千克。我在睡眠时躺着、卧倒、站立都可以哦!我嗅觉、听觉都很好。我爱吃的东西有燕麦、干草等。
我跑得很快,每小时可达70多千米,用迅雷不及掩耳这个词来形容,真是再好不过了!当我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从你身边跑过时,保证当你还没有看清我,我就早已足够得无影无踪了!
哦!光跟你说话,我都忘记了时间,主人已经帮我套好挽具准备出发了!拜拜!
写马的作文 篇8
一匹火红的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如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夜空。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了一片杂色的马群,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那是一幅奔腾的美和力量的美,形成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
这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马到了他手里,也像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前面有多少马,它也要风一样卷过去。
马儿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合着这宏大的旋律,在海一样宽阔的草原上翱翔。大地在摇动,时空的概念在消失,这奔腾的马群简直就是一部历史的缩影,一个悲壮巍峨的造型。
老马奔跑起来了。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好像一枚火箭在发光的天空运行,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
写马的作文 篇9
是董卓从西凉带来的宝马良驹。董卓为了拉拢年轻将领吕布,就把这匹马送给了他。吕布得马之后果然杀了原来的主人丁原,投奔到董卓的门下,当了他的义子。
后来,这匹马跟随吕布大展神威。但在白门楼,因为刘备的一句话,曹操痛杀吕布,赤兔宝马也就归了曹操。
也许是机缘巧合,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暂时投靠了曹操。曹操十分爱惜关羽这人才。也想仿效董卓“宝马赠英雄”。但关羽终究不是吕布,他接受了赤兔,也是为了更快地找到刘备。从此以后,赤兔马和青龙偃月刀就成为了关羽的代表形象。
当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杀害后,赤兔马又为马忠所得。可这次它不再顺从着跟随新主人,绝食而亡,跟随旧主关羽而去了。
但根据史书记载,赤兔马在吕布战败后,不知去向。并没有成为关羽的坐骑。由此也可佐证《三国演义》有虚构成分。
民间又传,赤兔代代繁衍。宋朝时由方腊重金买来。梁山泊征讨时,被关胜夺来。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罗贯中在民间搜集资料的时候,被误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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