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马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写马的作文 篇1
常常,听到许多作家在接受访问的时候说:“我最好的一本书是将要写的一本,过去出版的,并不能使自己满意。” 每见这样的答复,总觉得很好,那代表着一个文字工作者对未来的执着和信心,再没有另一种回答比这么说更进取了。 我也多次被问到同类的问题,曾经也想一样的回答,因为这句话很好。 可是,往往一急,就忘了有计谋的腹稿,说出完全不同的话来。
总是说:“对于每一本自己的书,都是很爱的,不然又为什么去写它们呢?至于文字风格、表达功力和内涵的深浅,又是另一回事了。” 也会有人问我:“三毛,你自以为的代表作是那一本书呢?”“是全部呀!河水一样的东西,慢慢流着,等于划船游过去,并不上岸,缺一本就不好看了,都是代表作。”这种答复,很吓人,很笨拙,完全没有说什么客气话,实在不想说,也就不说了。 其实,才一共没出过几本书,又常常数不出书名来,因为并不时时在想他们。 对自己的工作,在心里,算的就只有一本总帐——我的生命。
写马的作文 篇2
如果我有一匹马,我想它是雪白色的,因为这样看上去是那么的纯洁、纯净。我的马有着精美的辔头,有着最好的鞍镫和缰绳,那么我的马儿就是一匹上等的好马了,我会将马儿的名字取名为“白儿”。
有了白儿,在交通堵塞的而不能行走时,就可以给它插上翅膀,让它如虎添翼,可以像天马那样在天空中翱翔。这样既可以让我快一点到达目的地,又可以不排放污气,真是一举两得啊!
我也可以骑着白儿去上学。课间时,同学们肯定都觉得很稀奇,就不会疯狂玩耍了,就都会去关注我的白儿,就这样让马儿成为人类的朋友吧!
来到小区的草地上,白儿会把草地里面的杂草都吃干净,让鲜嫩嫩的绿草茁壮成长。不仅小草也长好了,白儿也长状了!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带着它,在草原中穿梭,无忧无虑的跑着,这时,我会感受到不一样的快活。如果
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匹马,那么我们的城市会更加田园化,我们的城市会更加的美好!
啊!假如我有一匹这样的马,那该有多好啊!
写马的作文 篇3
马儿是一种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动物马儿的颜色有很多种,棕色,枣红色,白色,黑色……
马儿,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总是出神地望着某个地方。
马儿,睡觉的姿态与人不同,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儿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儿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儿的祖宗--也就是野马儿,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现在家养的马儿没有猛兽来袭击,但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因此马儿总是站着睡觉。
马儿,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马儿上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儿,搬家时,要靠马儿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儿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儿,现在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儿。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儿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儿奶,赛马儿。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儿日,把大家的好马儿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儿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儿,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与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儿,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儿,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儿,可见马儿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儿,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儿的:龙马儿精神,马儿到成功,快马儿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儿的重要性吗?
马儿,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儿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儿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写马的作文 篇4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写马的作文 篇5
这一次放假我们一家抽了四天时间,去了巫溪著名风景区红池坝游览,清澈见底的西流溪,美丽迷人的红池、色彩缤纷的花海、还有那彩带……这些景色都让人流连忘返。可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道靓丽的风景——马。
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是身材高大健壮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美丽的。它的耳朵长得刚好,不大不小。马的鼻孔非常大,应该能塞下4只笔。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远方,仿佛整个草原就是他奔驰的地方。每匹马都有四条有力的双腿,带着它的主人在草原上狂奔。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它的尾巴却很适合它。因为它的尾巴向两边摆动,能有效地帮它驱走蚊子和苍蝇。马的皮虽然很坚实,又长满着密密的毛,但它却很敏感,所以蚊虫让它很苦恼。
这一次我特地去观察了马吃草的样子,它们吃草时非常有趣。马儿吃草时,先用嘴使劲扯,把草连根拔起,然后在嘴里嚼一两下就咽下去。我很好奇,马为什么嚼一下就嚼烂了呢?我去问妈妈才知道,原来马有3个胃,它第一次吃的时候,就把草装在其中一个胃里,然后晚上它饿了,就把早上吃的草返到嘴里,再慢慢地嚼。
当我们去西流溪骑马时,我发现马和人其实是一样很有性格的。爸爸选了一匹白马,当白马的主人把它拉到路上时,开始它还是很听话,在主人面前尽显它的本领,让它跑就跑,让它停就停,走了一段路的时候,偶尔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嘿嘿,它就会慢悠悠的散起步来,发现好吃的还会吃点东西了再走。但是当你扬起马鞭,使劲地抽它,它还是会加快步伐向前奔去,只是没有原来那么积极了。
这一次去骑了那么多次马,我就觉得马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你和它呆上一段时间,它会越来越听话,会和你慢慢成为朋友。
红池坝,我一定会再回来,再次骑着骏马在草原上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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