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马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马的作文 篇1
我家有一个工艺品——马(两匹)。
马的外观十分漂亮。马身体的颜色是由金黄色与橘红色相互缠绕而成的,表面还很光滑呢!两匹马的腿都是细而长,每条腿中间还有一个关节。这匹马的姿态各不相同:一匹马低头沉思,一匹马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一匹马站立不动,一匹马好似正在疾驰……总之,形态各异。
这两匹马不仅仅是外观十分漂亮,而且,它们还带给我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东西,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难题,左思右想都不知道怎么做,于是,我便去请教老师,可老师看了看题目却让独立思考。我在些失望。回到家,又问妈妈。妈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做。”此时的我绝望级了,非常气馁。算了不做了!忽然,我抬起头,就看到那头低头沉思的马,于是,心中就涌起了一种坚定的信念:马都能沉思,更何况是我呢!
于是,我便又来了做题的劲头,通过认真分析,静静思考经过我不懈的努力。终于把题做出来了。我可高兴极了,呵!这可多亏了这匹马呀!
另一匹马则象征着通往直前,它让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勇往直前,不退缩。
这件工艺品的作用可真大啊!我真喜欢这件工艺品呀!
马的作文 篇2
有一天,我醒来开见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我高兴地准备奔像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结果我发现自己是一只驴。第2天我来到一条小溪来喝水远处传来一声尖叫,我立刻跑过去是小鸡妈妈的孩子晕过去了小鸡妈妈急的要命,因为医院离这有四百米,我奔跑过去总算把小鸡得救了。
到了第三天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在家里睡觉呢。而且还变成了人,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马的作文 篇3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马的作文 篇4
小时候,我很喜欢马。我希望自己也有一匹疾如闪电,,能在广阔蓝天无拘无束奔跑的汗血宝马。
我对马的要求很高。我希望我的马耳如削竹,瘦骨棱棱如刀锋一般;全身血红,不出一分钟已行百里路。如果我真的有这样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马,我会给它取名“疾风”。
有了“疾风”,我准备和它一起环游世界,到任何我没有到过的地方。我要和它在无边无际的草原奔跑:我要和它沙滩上观赏壮观的日落;我要和它在雪山看雪花飘落。我要骑着它到长坂坡回味赵子龙救刘禅的精彩典故;我要骑着它去楼兰古城感受大将军李广退敌长沙场惊心动魄的场面,感受激昂热血的斗志,感受大漠如雪的浩瀚。当然,我不仅仅要看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还要观赏让人叹服叫绝的大自然。雅鲁藏布大峡谷是怎么形成,西藏海拔为什么高,我都要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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