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日,老师留了一篇关于阅读方法的作业,我一直不知道怎样写,不曾动过笔。终于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写了,此时此刻,为了交作业便是我的写作目的了。
学了那么久的《现代写作》却不曾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这本书,转眼间一个学期要结束了,我的教科书却没有翻几页,干干净净如不曾有我这个主人。为了寻求一点安慰,我翻开自己的笔记,总算心安一点。
看了看桌上的教科书,想了想阅读方法的作业,心中便有了些琐碎的东西
如《现代写作》我要阅读,为了学习而阅读,而不是为了阅读而阅读,说好听点是学习,可何尝不是一种搪塞应付,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好的成绩,得到高一点的学分。看鲁迅先生的《读书杂谈》他说:“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这样对号入座,我读《现代写作》便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了。读了一会儿,眼睛虽依旧盯着书,思绪却已神游天外。或许从太阳升起到夕阳西下书都没有读多少吧。只是默默默默……带着痛苦。
“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这句话亦是出于《读书杂谈》看到这不由得想起了曾读过的很多书。那些书之所以去读正是因为嗜好。喜欢散文,尤其史铁生的。他的《我与地坛》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不曾厌烦。第一次读是因为老师的偶然提及,便产生了兴趣,读了一遍,也只是惊叹他的文字运用,敬佩他的'写作功底。后来为了高考备战,再一次接触到这篇文章,记得很清楚,我与这篇文章又一次在2008年高考语文试卷上相遇。他那时是作为一篇阅读文出现,老师一段一段的分析,似乎每一句都有深意,原先不曾理解,总感觉少些什么的地方在那一刻全然明白了。正是那次奇妙的相遇,再次勾起我浓浓的兴趣。于是,我又一次翻开了《我与地坛》带着些许感受进入第三次阅读,那一次的感受深刻而奇妙,没有了第一次的焦躁,第二次的理解,取而代之的是模糊的不知怎样用语言表达的奇异。我想我现在依旧迷恋着,因为《我与地坛》而及他,甚至因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了解史铁生,读更多他的作品。看到了一个他的世界,有瓢虫,有鸟声,有树影,有灿烂的合欢花,有那个小院子,还有母亲。他描绘了一个他的世界里的北京,也是因为这,我有了执,爱上合欢花,爱上北京不可自拔。至今记得在书上看到他在轮椅上灿烂的笑,想起了王开岭说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他笑得晴朗,像秋天。”写到这里已是墨笔干涩,不知所云。
还是深刻的记得,喜欢那句:
与有肝胆者共
从无字句处读书
且记
读书读天下!
于是我以虔诚的心把他写在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扉页,珍重着。我想这便是阅读罢,喜欢,只是纯粹的喜欢。从鲁迅知道英国的培那特萧,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世间最不行的是读书者。因为他只能看别人的思想艺术,不用自己。我想我是不同意他的,我认为读书者亦可从别人的思想艺术中找到自己,而那个自己便是与写者的共鸣。每一次的读即是一次心的交流,有读者自己的也有写者的,真实而又不真实。正如此刻的我在写,下一刻读的人通过读看到我的想法,产生或相同或不同的看法,而这也是自己啊。
写到这里,心中纷纷扰扰的琐碎的东西倒是越积越多。也是,此时,宿舍静静的,偶尔传来楼道里匆忙的脚步声,又消失了。在这样的静谧中自有好处,适合思索。不觉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史铁生之前也是这样在静谧中呢。想到了他的书《昼信基督夜信佛》是了,他当初该是思索着生与死吧,带着超脱自然,带着淡定平静吧。
后记:心中思绪万千,杂乱无章,不知怎样写出,起初是为了作业,后来写着写着也就有了感觉,到后来却是又干涩起来了。如挤最后一点牙膏既少又艰难。终于算是写完了,舒了一口气。翻翻前面写的文字,又不禁觉得生涩拙劣。于写还是太稚嫩,不能用文字美好的表达心中所想,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唉,也就这样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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