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偶像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偶像的作文 篇1
说起偶像,有人崇拜一些歌星,明星,有人崇拜一些舍己为人的英雄,有人崇拜一些名人……
大家的偶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但是我崇拜的人,就是养育了我12年的人——我的妈妈。圆圆的脸,有一些小点点。胖胖的身子,像棉被一样又暖又软。整天都穿着牛仔裤,和一件长袖杉。只有在喜宴时才会穿好看一点。这个人,几乎每个小孩子都拥有。她就是不能再平凡的人,她有一个美丽的称呼——妈妈。这个平凡的人,教育了我懂得孝顺,学习和善良。妈妈不仅有“超能力”培养了我,她还靠着自己本有的品质,教育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一次,我的语文成绩考差了。我得了语文成绩有史以来最差的成绩:85!老师还让我要家长签字,我肯定会让妈妈把我骂得“头破血流”!我的心像十五个桶打水——七上八下。我偷偷的回到家,“你在找什么?”我被妈妈突然发出的声音下了一跳。“妈妈——,我……”我的心里好像魔鬼和天使在打架一样,想说也说不出来。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妈妈,这次我考差了,对不起。”我说完,心想:死了死了,我肯定要“吃藤条炒瘦肉”了。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轻轻抚摸着我的头,亲切的说:“雯雯,这次考差了没关系。这次总结考差的原因,认真的改正。下次不要再重复了,就可以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行的!”妈妈的一番话不仅出乎我的意料,还温暖了我受伤的幼小心灵。我高兴地说:“咦妈妈好肉麻啊。”我边说,还边轻轻妈妈晕红的脸庞。
小时候,我可喜欢吃肉了。妈妈每天都给我煮可口的肉。有一次,我正“大手大脚”地吃着肉时。妈妈喜悦地看着我,我突然觉得不自在。我就左摆右摆,然后趴在桌子上。问道:“妈妈你怎么不吃肉?还看着我,我会不自在的。”说着,我夹了一块肉给妈妈,命令道:“吃了她,不然我以后都不吃肉了。”我看着妈妈把肉吃了下去。我再问:“妈妈,您不喜欢吃肉吗?”妈妈笑着回答:“是啊。”我非懂似懂地点了点头。妈妈又流露出另一种眼神,那叫幸福。那时我还小,长大后,我才知道,那时是妈妈的一个善意的谎言。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真是说得没错。有妈妈才会温暖,有妈妈才会幸福;有妈妈才会个美好。
偶像的作文 篇2
当今时代,有人迷歌星“哼哼哈兮”吼个不停;有人迷影星,你都搞不懂她是在演戏还是在生活;有人迷朗朗,给家人捶背的时候搞得像弹钢琴……我没那么狂热,因为我本身就太过于心高气傲,不崇拜任何人,但还就是有那么一个人,例外了。
我最喜欢看课外阅读书,我觉得它给予我的不是单调的知识,人云亦云的大道理,而是真真实实、精精彩彩的生活。有时我都在想,如果我的一生可以谱写成一本多姿多味的故事书该多好啊!无意间,一个故事吸引了我——名字新颖,文笔轻快,字里行间透露着幸福甜美。我太喜欢那个故事了,反复读,反复念,竟不觉得厌烦。急忙看作者:佚名?这名字可真是怪啊!又看了几本书,发现这位佚名还真是文采飞扬啊!光是故事书上就发表了十几篇文章,可真厉害啊!
我不仅喜欢看书,还喜欢听音乐。我觉得让音乐舒缓人的神经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那一曲曲的经典,优美的旋律,让我陶醉。在电贝司培训班上,我又发现了一曲佚名发表的音乐。光是看那高高低低的音符,我就明白——这需要及其熟练的手法与反应能力。我天生不服输,壮着胆子,勉强弹过去了。但那一串串音符所演奏出的曲调有着让我难忘的美感。看来,这个佚名还是个音乐家呢!
就在我不断的惊叹佚名在形形色色的报纸、文刊、网络上所带给我大大小小的惊喜时,我已经对这个佚名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啊?”要是原来,我就是一仰头,高傲的说:“没有。”但现在,我已经被佚名所折服了,我回答:“佚名。”“哈哈哈!佚名哪是个人啊!”同学把新华字典拿过来,指着佚名那一章让我看。我的头越来越低,最后差点贴着纸张了。
我很委屈,委屈的想哭——我崇拜了那么久的偶像居然不是一个人!居然是不知名的很多人!什么音乐家,什么文学家!骗人!妈妈来了,柔声对我说:“孩子,他还是你的偶像啊!”“为什么?我连她是谁都不知道,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怎么把她在当作我的偶像?”
“喜欢、崇拜一个人不需要明白她是谁,明白是男是女。只要你从心底深处喜欢他的作品,他为人处世的态度就好啊!”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现在,要是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会骄傲的回答:“佚名!”其实,佚名就是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他是谁,是男是女,都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只是不为人知罢了。他们以佚名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喜欢他的人不需要知道他是谁,只需要知道:佚名是我的`偶像,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经历了数年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在逐渐长大,长大后的我们,可能不再限于老师口中的伟人,而是有了自己喜欢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高呼着“这个明星好帅!那个明星酷毙了!”我却不以为然,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炫酷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他们出门总是被万人簇拥。可在我眼里,他们只是在从事着自己的职业,而另一种职业更令我佩服:他并不是遥不可及,甚至被人忽略,他便是——清洁工!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家人在阳台留了灯,只为坐在灯下,依偎在路边的清洁工老夫妇能够好好的吃一顿饭。镜头拉近了,黝黑的脸庞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皱纹,粗糙的双手上有数不清的老茧与龟裂……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他们为城市而努力的见证!
你们可能会说:清洁工有什么好敬佩的?不都是一些没文化的人干的事儿么?不错,这是事实,但他们也是凭着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个更美好的城市,他们应该得到尊重!
在我眼里,清洁工是唤醒城市的人。每天早晨的凌晨四点是他们的上班时间,他们总在天亮之前将城市焕然一新,当我们睁开眼睛,拉开窗帘,随着略带刺眼的阳光映入眼帘的还有:一个崭新的城市!这,便是他们的杰作。
清洁工还是哄睡城市的人,每天的半夜十一点半是他们的下班时间,当我们早已熄灯进入梦乡,他们才拖着疲倦不堪的身子回到家中,嚼上几口冷饭,他们甚至累得,乏得,困得走不动了,曲起双臂,伏在餐桌上,便沉睡了……
他们是这个城市最不易的人,却时常被忽略;他们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却也是一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人。他们勤勤恳恳的工作,使我打心底佩服的人!
清洁工,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4
大家好!我是六年级的一名学生,我的偶像原本是周杰伦,但是经历过一件事情后我发现jay的品质太lj了。不是说我是喜欢vae的歌才说的。在快乐大本营时,他对歌迷那么热情。当歌迷到他家时要一张签名,足足等了5个小时。jay出来时脸上却是一种冷冷的表情,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坐车走了。vae在排行榜第二,周杰伦的歌迷为了不让vae超过他们的偶像。竟然在网上发布vae撞车死了的消息。周杰伦的歌迷们,你们听好了!!你们为了什么?为了让周杰
伦更上一层楼吗?你们错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你们的歌迷。捐款时周杰伦这个白眼狼的只捐了两万。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捐这么少时他却说我不是大陆人,捐这么多就足够了。他在大陆唱歌,赚的是大陆的钱,回你的老家唱去吧。jay的歌迷们,看看你们的偶像是什么人!
偶像的作文 篇5
看上去,工藤总是那样的乐观,可以兴致勃勃地讲福尔摩斯、可以兴趣激昂地“卖弄”足球技术。 有时候,真的感觉他很像一个小孩子,那般无邪、那般刚正不阿。 工藤的微笑,有种清晨时阳光的味道。 每次看到他拿着粉丝寄来的信时那激动、兴奋的神情,就总是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无论何时,那笑容一点也不做作,看得出是幸福的象征。每每破完一个案子,有些得意的神情又会自动冒出来,完全不加掩饰,喜怒哀乐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想法和心思,却可以捕捉到他的想法和心思,因为他的笑容,不论怎样都是别人所学不来的。 轻轻扬起嘴角,眉宇间露出的喜悦,可爱而生动,我们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个不成熟的高中生,以及他那颗无暇的心。新一总是会说:“真相只有一个”他的纯真是令人感动的地方。
我会把柯南和新一分开说,是因为我觉得他们变大变小后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 说实话,我甚至觉得他们错位了,新一应该是柯南,而柯南才应该是新一——尽管他们都是同一个人。 柯南让我觉得好成熟,嘴角总洋溢着自信的光彩,双眼中总有着掩饰不了的亢奋,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心中紧紧地绷住一根弦,一根自信而充满好奇的心弦。 身材矮小的他,甚至比原本的他更为老练。 时而紧缩双眉,时而为小兰担忧,感觉他真的在成长,虽然外表依然是那个小孩子,可内心却一天比一天丰富起来。 道出真相之前,那骄傲的笑容,完完全全就像是一个比福尔摩斯还要闻名遐迩的侦探。 柯南的微笑,就像午后的阳光,炫目、耀眼,令人畏惧,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要喝彩。 那种因为睿智而自然流露出的自信,是无可比拟的,更是无法代替的,。新一和柯南 不同在于柯南的可爱。
偶像的作文 篇6
李小龙,这个名字, 李小龙原名李振藩, 英文名字“Bruce Lee”,是他将中国功夫传到全世界,是他将 Kung Fu 一词写入了英语词典。他是中国的骄傲,世界的偶像,真正的功夫良才。是否会有人问呢,现在影星如此之多,为何还要对已经死去的李小龙如此纪念呢?
其实这句话已经被一位记者问过,而回答这句话的人是一位日本人,他毫不犹豫的说:“在你看来,李小龙已经被埋葬了,而在我们看来,龙是不死的。”一个同样拥有着民族自尊心的外国人,竟然会如此坦然的说出这番话! 知道李小龙这个人,是在爸爸买的《李小龙》这本书中看到的,当时是无意中翻开这本书,看到前几页有几幅图和简介,感觉这个人很神奇,所以就继续往下看了起来,谁知,这一读便上瘾了,再无法抑制对他的感情。 李小龙幼时身体非常瘦弱。他父亲为了儿子的体魄强壮,便让他练习太极拳,13岁时已经跟叶问学习咏春拳等多种拳术, 李小龙年轻时是一个非常聪明,但却不喜欢学习,喜欢武术,到处惹是生非的毛小子。18岁时父亲怕他继续惹祸上身,便决定送他去美国学习,到了美国后,他必须依靠自己来养活自已,并时刻牢记母亲的教导“忍”。
进入美国的学校,李小龙看出美国的学校是和香港很不一样的,那里无拘无束,他完全可以象在香港一样,继续他厌学逃学的作风,然而他却完全变了个人,他如饥似渴地学习。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认真学习,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
但在期间,他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练习武功上,美国长堤空手道大赛是李小龙一生的重要转折点,更促使他迈出踏出好莱坞的第一步,在此期间他创办的武馆,招收所有喜欢武术的人,当这件事情传到香港李小龙的师傅叶问耳边时,叶问非常生气,因为他要求功夫不外传外国人,但是李小龙却认为,他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功夫,让中国功夫写入字典里,让中国功夫发扬光大! 他要让自己迈入好莱坞,但是这是不容易的,在孤身一人,漂泊异乡的他,最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李小龙还在美国好莱坞仿惶时,曾夸海口立下三大宏愿:一是推广弘扬截拳道,使中国功夫传遍全世界;二是使华语片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电影观众认识中国电影;三是在欧美的影片中饰演主角,奠定中国演员的国际地位,《龙争虎斗》让他了却了这三大宏愿。让他的名字,中国的名字永远刻在了人们的心中! 遗憾的是李小龙英年早逝,死时只有32岁,李小龙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却如同一颗耀眼的彗星划过国际武坛的上空,许多外文字典和词典里都出现了一个新词:“功夫”。 就像李小龙所说的:“世界上最柔的东西莫过于水,然而它却能够穿透最为坚硬的东西,可以存在于任何空间,没有什么能够超越它,例如滴水穿石,这就是“柔德”所在,所以说弱能胜强,柔可克刚。”他是传奇中的传奇,人们将永远怀念他那颗热爱中华民族、振奋中华民族精神,渴望中华民族强盛的赤诚之心。 “ 我绝不会说我是第一,可是我也绝不会承认我是第二。”这句话我深深烙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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