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归,草草写了一封信,庄重地装进信封,没浆糊封口,就舌头舔一遍作封印吧,谁知由楼梯下来口就开了,案几上有一瓶蜂蜜,不如沾点,还真的管用,对方读信时,嗅到我的口水和蜂蜜味,会不会忍不住也舔一口?乘薄凉夜色投进邮局门前的邮筒,转身欲回,橘黄的路灯诡异地瞅着我不放,于是我特意又摩挲了一下绿色,以示安慰,从前我来此投过一封封信件,那些素笺小字托过我浓淡不一的念想,“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是的,“慢”才可以拉长日色拉长路途,以更多的时机去细细体悟等待的难耐和等到后的满满欣喜,章句里的欲语还休封存在那个年代了。
亲人在外多,写信的机会也多,念书时就与姐姐夫写信,与哥哥写信,那时的内容简单,但我以为每个字都是饱饱的,充满了张力。毕业后,同学之间逢节日,一张张明信片贺卡纷纷扬扬。刚工作那会,不谙事,心地软,被人几句好话一央求就受不了,没有过经历,却敢不卑不亢地替人写起情书;没有过回绝,却敢无畏地替人写起拒绝信,荒唐到底。更有一回,我需要辞职了,就写了一封辞职信交给厂长,那位厂长是老师的身份兼任,不期,他通知全体职工开了一场会,当着众多的人一字一句读起那封辞职信,他说:“我不是没收到过辞职信,但从未读到像这样的.辞职信,我想挽留你,我可以给其它的工种让你重新选择.......”一席话弄得我满脸幽幽的尴尬相,但去意已决。
我们之间的书信往来并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熟稔,离得又近,来不及滋生啮魂噬魄的思念就见到面了,有时想想,距离确能产生美,靠得太近,未免不是一种小缺憾,我是不是有点作贱?即便如此,还是写过一些的,但未曾好好保留,连同记过的几本日记簿在生完孩子后统统扔进了锅塘,伸手抢也没抢到,只留下几个封面当成一场青春纪事的怀念,我是不是有点残忍?事后念起,追悔莫及。
通讯事业日趋蒸腾,电话网络手机以迅猛之势取代了书信,便捷倒是便捷了,可有时也会升起莫名的失落感,再也没机会读到熟悉的字体,处处是相同的宋体方块铅字,再也嗅不到字里的蓝墨水味与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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